人生在世,難免有看不慣的人和事。莊子說:“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
萬物都有其存在價值和存在根據,沒有什麽不可以存在,沒有什麽沒有價值。所以世間善惡美醜,從道的觀點來看是可以相通為壹而存在的。
壹個人生活在世界上,角度不同,立場不同,人生的境界也不同。不必隨意就對別人的行為、言語看不慣。
莊子說:“不譴是非,以與世俗處。”莊子告訴我們,要遵從自己的內心,不為世俗所累。“看不慣”的東西、人和事越多,這個人的境界也就越低,格局也就越小。
從世俗的角度講,“看不慣”不僅是境界小、情商低的表現,更會為自己樹敵無數,招致怨恨。在這方面,曾國藩做的就非常到位。
曾國藩升為二品官員後,可以乘八人擡的綠呢轎,但他壹向節儉低調,就決定依然乘坐四人擡的藍呢轎。按照例制,藍呢轎見到綠呢轎必須讓路,否則,擡綠呢轎的人就可以揪住坐藍呢轎的人壹通暴打。
那次,曾國藩乘著藍呢轎出門,轎子走到壹條窄路上,後面來了個綠呢轎。這種情況下,藍呢轎可以不讓路。但曾國藩還是命人靠邊走,即使如此,綠呢轎依然不能通過。
擡綠呢轎的人見狀奔過來,不由分說,掀起藍呢轎簾,壹把揪出曾國藩,啪啪就是兩耳光。
可笑的是,乘綠呢轎的只是個三品官員,曾國藩還比他大壹級呢,此官員嚇得不輕,趕緊跪下來賠禮道歉。
所有人都等著曾國藩打對方兩耳光解氣,沒想到,曾國藩扶起對方,誠懇地說:“確實是我的轎子擋了大人的路,大人趕緊上轎,趕路要緊。”莫名其妙挨了打,居然沒事兒人壹樣,而且,還再三叮囑轎夫,凡是見了綠呢轎,不管對方是否官比自己大,都必須讓路。
曾國藩說:“士有三不鬥:勿與君子鬥名,勿與小人鬥利,勿與天地鬥巧。”不計較,就不會將自己拉入爭鬥的漩渦,不被爾虞我詐所累;不計較,就不會樹立太多的敵人,不會時時遭人陷害;不計較,就能節省大量的時間,精力充沛地做自己想做的事。
因為事事不計較,所以事事看得開,看的順。曾國藩壹門心思做實事,創下了九年內連升十級的官場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