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就是新闻”。
依此逻辑“汽车撞人不是新闻,人撞汽车就是新闻”了。
这样的“新闻”事件就真的发生了。而且发生在我身上......
话说某日我进城办事。悉尼城本不大,为防堵车,不少是单行道。我刚拐上一条街,速度还没起来,大概只有35 km/h吧。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莫名地心里慌慌,好像感觉要有什么事情发生。
果然,从路边停放的车子中间,突然冲出了一个女人,与我的车呈90度垂直 “撞”了上来。只听“嘭”的一声,我的右侧反光镜被撞得“粉碎性骨折”了(镜面玻璃粉碎,金属镜架只剩几根电线连着)。根本来不及反应,我眼角余光看到一 个紫色身影,倒在了路上。
这一吓,非同小可。腿都软了。心跳得好像要从胸口蹦出来。我立刻停下,顾不得看自己的车,先向那个女人跑去。虽然我自己也吓得不轻;虽然是那个女人“撞”我的车;但我还是担心她会被撞伤,毕竟是人与车的较量!
那是个年轻的印度女人。大概也就二十出头,来不及看她的眉眼,但绝对不难看。她已经被几个男人团团围住了。
这时,一个澳洲男人走过来,关心地问我说“Are you ok? ”
我傻傻地看着人家,诚实地说“No.not at all.”。整个人筛糠版的目瞪口呆。
这是个“目击证人”,他告诉我,那个女人“没事”(指身体无大碍)却有“麻烦”——
原来,她是个小偷,在商店里偷了东西,被保安追赶,慌不择路中竟不顾一切冲上了马路......
紫衣女人用带着浓重印度口音的英语乞求着“我再也不敢了,我只是渴了,想喝桔汁(她是在偷桔汁时被发现而逃的),我付钱还不行吗?原谅我吧!”那个胖保安 说“现在不是你付钱的问题了,人家的车也坏了,所以,必须叫警察了。”一听说叫警察,紫衣小偷紧张了“别叫,别叫,他们会打我的,会把我送进监狱的。”
我气极了(要知道,我刚刚拖着发软的双腿跑到马路对面的咖啡馆帮她要了一杯水,听到她一个劲儿地问“警察会打我吗?会送我进监狱吗?”)忍不住用仍然发颤的声音大声对她说“这些是你现在最不需要考虑的问题了,你为什么在干这些事情之前不想清楚?”
她转向我,用看似十分诚恳又带着祈求的口气说“女士,我真的没钱,原谅我吧?”
那一瞬间, 我真的有点儿可怜她了。可是,“难道我就该平白无故地被你这么惊吓,还要自己去花钱修车?“想想刚才的一幕都心惊胆战,我忍不住对她说:”你知道刚才多危险,如果你跑到了我的车前面,或者我再开得稍快一点儿,你可能没命了呀。”我仍在努力平复着自己的情绪,但效果不大,因为我颤抖的手甚至不能记下两个“目击证人”的电话号码。声音
这时,才顾得上仔细打量这个应该被称为女孩的“小偷”——她黝黑的皮肤,光洁细腻,长长的眼睫毛微微上翘,让人嫉妒。只是那双眼睛,虽然轮廓很好, 但眼神是游移不定, 躲躲闪闪的,因此无法和“美丽动人”这样的字眼碰撞,
“如果我真的死了,我的父母会高兴的。”万想不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
“他们总是抱怨我花了家里太多钱。我是个没用的人。” 当她说着这些话的时候,那份平静让我震惊。
顿时想起了电视里关于印度女孩的悲催命运。她,又有着怎样的家庭背景?
心底里,愤恨中又夹杂了些许可怜和同情!
她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语着:自己是海外学生,来澳洲读书本是为了一个美好的未来,父母对弟弟们更重视, 骂她只是个废物。 从小到大, 她都可怜地自己照顾自己, 得不到母爱。
现在,她来到澳洲,
可是她没有尝试着去学习, 改变自己的命运, 却成了——.“进口小偷”!
她一定是个“惯偷”! 因为在等警察时,她几次要求去洗手间,还一再保证自己不会跑。但在她掏纸巾时,却从包里掉出了一瓶未拆封的香水,男用香水!我和两个目击证人交换了一个会意的眼色,说“看来你的包里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所以,对不起,你哪儿都不能去。”果然,警察来了之后, 在她的包里又“找”出了2瓶男用香水,牙膏,发卡,包括那包纸巾。甚至还有从别的商店里偷来的不值几个钱的小日用品。
就为了这些“破东西”而逃跑,而撞车,而险些丧命?值吗?!
我立刻为自己受到的精神和物质损失而感到不值。
过了好几个星期,给保险公司和警察打了无数的电话,才得到最终答复:那个印度女孩将被遣送回国,我的车也可以由保险公司包修了。
这是个并不 Happy 的 Ending——我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而那个女孩彻底断送了自己的留学梦和或许美好的未来。她回到那个“我死了他们会高兴”的家里又会是怎样的情景呀......
从紫衣小偷而想到了海外学生,想到了澳洲的教育出口。(上次我家被盗也有人怀疑是学生所为。)事实上,海外学生中是有不少各种各样的问题,但——
澳洲的教育出口是个社会经济的重要项目。海外学生大批涌来,经济效益显而易见。大学高兴;政府高兴;海外学生也高兴(圆了多少人的出国留学梦呀)。
诚然,麦田里有草,小河里有泥,海外学生中也会“混进”小偷等一些“不良学生”。这不是谁的错!这是现实!这是社会!这是生活!
所以,就像不能把澡盆里的孩子随着脏水一起泼出去一样,我们也不能因为一两个小偷就抱怨澳洲的教育出口政策。毕竟,让更多的人受到更好的教育是好事。而且随着教育程度的提高,小偷会越来越少。
但愿这样的人撞车事件不要再发生!
又及:那2个目击证人也让我感动,人家是在下班后偶遇这一事件,竟花了1-2小时的时间在街上陪着我们等警察,还主动把自己的联系电话给我。是否可以算社会公德的一个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