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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养地震中的孤儿?

(2008-05-22 19:10:04) 下一个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8/05/200805220959.shtml
来源:新快报/华西都市报
     关注地震孤儿,关于地震孤儿的收养问题解答: (

 ①是否要求收养家庭必须无子女?答:《收养法》规定孤儿不受此限制
    
    ②单身是否能收养?答:收养关系确立与是否单身无直接关系,但若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③是否要求收养人必须达到30周岁?答:是的,目前没有例外
    
    ④是否只能收养一个孩子?答:《收养法》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什么时候可以获得震区孤儿的信息?获得信息之前需要做什么?
    
    答:孤儿身份的确认是在救灾基本结束的时候,只有那个时候才能最终确认孩子是否孤儿。所以,我们的震区孤儿的信息也大约在那个时候才能得到。目前从民政部门获悉的情况也是如此
    
    在获得信息之前,有收养意愿的家庭需要做的有三件事情。
    
    ①对照《收养法》的有关规定,确认自己的收养资格,提交自己的申请
    
    ②和我们一起呼吁更多有意愿的家庭加入到我们队伍中
    
    ③因为孩子们经历了地震,心理创伤比较严重,所以请有意愿收养震区孤儿的家庭和我们的家庭辅导员志愿者一起学习抚慰孩子心理创伤的知识,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好的环境。
    
    参与到这个项目的有收养意愿的家庭是否都能收养震区孤儿?
    
    答:根据《收养法》和民政部门相关规定,收养关系确立的要求非常严格。虽然把孩子接到家里,让孩子重新体会到家庭的温暖非常重要,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适合到一个新的家庭,也不是所有的家庭都适合接受孩子。
    
    但不管我们中收养几个孩子,收养他们的以后就是亲爸亲妈,而我们就是他的干爸干妈,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爱心让孩子感到家庭的温暖。
    
    关于收养孩子之后的心理辅导应该怎么做?
    
    答:孩子经历过地震和亲人的失散,心理创伤比较严重。为此我们的辅助项目是为每个收养孩子的家庭配备一个家庭辅导员,主要来自大学的一些志愿者(心理学或者相关专业)和孩子一起成长。同时,我们邀请了一些著名的心理专家,对我们的工作予以支持。此外,希望有意愿收养孩子的家长多参加我们的心理辅导交流,为孩子的成长做好铺垫。
    
    (1)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A、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
    
    B、护照和海外居住证明;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C、经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或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台湾地区公证机关公证的,关于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D、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
    
    E、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2张(彩色或黑白均可);
    
    (2)送养单位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A、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弃婴、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和集体户籍证明;
    
    C、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孤儿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D、弃婴公告;
    
    E、儿童医院出具的被送养人送养前的健康检查或病残证明;
    
    F、收养。
    
    目前汶川地震的救灾安置工作还在进行中,获救的地震孤儿,首先会被安置到民政部门下属的社会福利院等机构,对孤儿的认养还有待于下一步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至于认养条件,目前国家《收养法》中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是针对普通孩子的,如果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就不需要满足无子女和年满35岁这样的条件,但民政部门会对认养家庭进行综合评估,家庭经济收入包括夫妻感情都在评估之列,目的就是为被收养的孤儿寻找一个适合他们成长的家庭。
    
    相关链接,如何领养孤儿:
    
    四川省民政厅开通的两部地震孤儿收养咨询热线
    
    028-84423064
    
    028-84423065
    
    按照一般的领养程序,收养人必须满足四个条件:无子女,年满三十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玻此次收养灾区孤儿,可能要求的条件还将更为具体。具体收养有关媒体报道,四川民政厅要在确认孤儿数量之后统一公开办理!
    
    四川省民政厅:暂不办孤儿收养可先通过媒体报名
    
    近日,各大网站、论坛上都密布着网友报名收养灾区孤儿的帖子,本报热线也接到上百个来自全国各地的咨询电话。昨日四川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称,灾区儿童目前正在进行救治、安抚、甄别身份和联系亲人等,目前尚未开展办理孤儿收养的工作。
    
    四川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沈晓莉表示,确认身份、收养孤儿需要经过长期复杂的程序,目前的工作重心还未转移到收养上,他们将在以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希望爱心人士耐心等候。有意愿收养灾区孤儿的,可先通过媒体登记报名。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的邢连超律师说,符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首先要到当地公安局出具孤儿证明。同时,领养者需30岁以上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玻最后,还要经过当地民政部门考察,在报纸上登出孩子是无人认养的公告,60天后没有人有异议,领养手续才算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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