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园 (非公开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从此为你乱弹琴.痴人说梦逢知傻,有空为你胡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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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评老巢的琵琶三弄

(2007-10-13 06:02:48) 下一个

对巢诗人今天这篇,我就没什么要反评的了,因为他已经认了错,虽然认得不甘心,不爽快,但也算认错,而且没再从“专业角度”、“技术层面”、“审美取向”或“悲剧色彩”方面来掉书袋,我就没什么要砸他的了。不过巢诗人这篇写得很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韵味,使我忍不住想看看他琵琶后面的那半张脸到底是个什么样,谁叫我既有“帅哥情结”又有“侦探情结”的呢?

琵琶一弄:

巢诗人在文章结尾时说:“我坚持认为:伟大的、圣洁的、被歌颂和缅怀的爱情,离不开适时而纯洁的死亡。”

悄悄地,就那么悄悄地,巢诗人就把概念偷换了,他上篇说的是“爱情,要求适时而纯洁的死亡”,而这篇变成了“伟大的、圣洁的、被歌颂和缅怀的爱情,离不开适时而纯洁的死亡”,不光加了几个定语,还把“要求”改成了“离不开”,说明巢诗人已经认识到上篇那个说法太绝对,太缺乏限定,太容易被人攻破了。

既然巢诗人认识到了这一点,并且改了说法,我就不层层进逼了,就让巢诗人上次那个伪命题以我上次那个反评而告结束,成为巢诗人写作史上一个(算不算“污点”我不知道,但肯定是“不可磨灭”的)寿终正寝的伪命题。

还有半个脸呢?巢诗人用一个“坚持认为”遮住了,想留给大家无尽的想象:“我巢诗人上次就是这么说的哟” !  其实上次和这次的说法都摆在这里,是两个不同的 ( 伪 ) 命题 , 巢诗人再怎么“坚持”也不能改变这一点。

声明一下;如果巢诗人的确想回应我 , 就紧扣上次那个“爱情,要求适时而纯洁的死亡”的伪命题 , 不要用加形容词的办法偷换论题。如果巢诗人以后的回应又象今天这个一样,是在谈一个新(伪)命题,那我就不费功夫评论了,不然的话,巢诗人每次都可以扯出一个新话题来,永远都评不完。)


琵琶二弄:

还是在结尾处,巢诗人说:“我在此去掉引号,是不想再把责任推给荷尔德林或者燎原,就算是我──老巢说的”。

为什么是 ” 再把责任推给荷尔德林 ”? 难道巢诗人已经推过一回了 ? 巢诗人用这个“再”字,可谓用心良苦啊,又想给人以无尽想象,让大家认识到,巢诗人上次说:“用荷尔德林的话说:他,死得‘适时而纯洁’”,并非因为他孤陋寡闻得不知道那不是荷尔德林说的,而是他在推卸责任。

有这么一句话,不知道巢诗人知道不知道:“大声张扬一件丑事,是为了掩盖另一件丑事。”

推卸责任是什么光彩事么?巢诗人干嘛这么大声张扬?只能是为了掩盖另一件不光彩的事。是为了掩盖什么呢?当然是掩盖他上次犯了知识错误这个事实,因为他把“适时而纯洁的死亡”当成荷尔德林说的了。

巢诗人这种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总觉得不值,推卸责任就比犯知识错误光彩吗?在我看来,推卸责任比犯知识错误更糟糕。犯了知识错误,顶多也就说明巢诗人没去百度里搜寻,只要把百度贬低一番,再强调“每天在小饭馆里灌‘二锅头’和‘普通燕京’”,也就挽回自己的面子了。但推卸责任,就成了个品质问题,不知道巢诗人是怎么想的?

为了照顾巢诗人的面子,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巢诗人上次真的是在推卸责任的。但那说明什么呢?说明巢诗人上次说“爱情,要求适时而纯洁的死亡”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说错了,所以拉出荷尔德林来做替罪羊。

可见“实在”人也有不“实在”的时候。


琵琶三弄

巢诗人这篇文章的其余部分,都是在分析静秋和老三的爱情(说分析只是出于“客气”,可能说 TRASH 更恰当,我不知道如何贴切地翻译这个词,想到一个“鄙薄”,但觉得不够味,只好用英文,哪位高手帮忙翻译一下)。巢诗人的这些 TRASH ,像个大琵琶,遮住了自己鄙薄他人爱情的那半张脸,其实中心思想很简单:静秋和老三的爱情算不了什么,青涩,脆弱,没经过生活考验,如果不是因为老三的死,就没什么感人的。

就这么两行字就能说明白的意思,硬是叫巢诗人扯成了两篇文章,还抱出“爱情,要求适时而纯洁的死亡”这么大个琵琶,又拉出荷而德林这个德国琵琶,遮遮掩掩的,何苦呢?如果巢诗人上次就明白地说出这几句,我根本不会花时间来评他,因为这只是巢诗人对这段爱情的个人看法,既然我一向主张不干涉他人活法,我自然不会关心巢诗人怎么看待这段爱情。

但巢诗人一定要扯到“专业角度”,“技术层面”和“审美取向”上去,还要弄出一个“爱情,要求适时而纯洁的死亡”的伪命题,搞得我不得不出来指出他的知识之误和理论之伪,从而搞得众多的人知道了巢诗人的这一误一伪,巢诗人这也算言多必失,弄巧成拙了。

巢诗人今天在题目里又提出一个说法:“爱情和爱情是有天壤之别的”,因为这是他的个人看法,我就不评了。我只想说:在我眼里,爱情只有真不真,深不深,执着不执着的区别,但没有高低贵贱的区别。只要爱得真,爱得深,爱得执着,我就为之感动,不管是生离死别的爱情,是柴米油盐的爱情,还是白发苍苍的老两口搀扶着上医院的爱情。

偷个懒,把我评另一位作家的几段话抄在这里,无意与巢诗人探讨人的三六九等,也无意探讨爱情的天壤之别,只表明我的看法:

爱情是个很个人化的概念,不可能弄出一个人人接受的定义来,一百个人对于爱情可以有一百五十种定义,谁也不能说自己的定义就比别人的定义更正确。

每个人都按自己的定义寻找爱情,也按自己的定义去付出爱情。遇到一个跟自己爱情定义相同的人了,就有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感觉,就有可能爱上。这样的两个人相遇了,爱上了,便此生无憾。

一类人追求一类爱,一类爱感动一类人。也许有的人不为任何一类爱情所感动,但没有哪类爱情能感动所有的人。

爱情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定义爱情的权利,每个人都有按自己的定义去爱的权利,谁也没有权利鄙薄别人的爱法,如果连这一点都不懂,那就没资格谈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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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老巢“爱情与爱情是有天壤之别的──跟艾米心平气和地说几句”

( 10 月 7 号深夜艾米来到我的博客,把她的文章《评老巢“适时而纯洁的死亡”,兼谈爱的缺憾美》分几个段落粘贴在“评论”栏里。人家是主动过来与我讲道理的,我就不能不讲理,不能不在这里说几句。至于艾米是不是“草根”,是不是“作家”和“旅美华人”,我不想知道。正如她文中所写:“毕竟‘艾米’只是一个网上 ID ,随时可以换掉”。但有一种指认应该是没错的:她是在互联网上以“作者”身份贴出小说《山楂树之恋》的那个人。首先要感谢艾米轻而易举地纠正了我那篇文章的几处笔误。我竟然把女主角名字的两个字写颠倒了,还在几个地方把老三写成“张三”,这实在是应该向她和读者道歉的:有谁不能原谅一个终日在酒和梦幻之间失魂落魄的诗人呢?)

人跟人是不一样的,爱情也是;

人是会变的,爱情也会。

──题记

“因为艾米从来没把这个故事当成她的文学创作 , 所以也不欢迎把这个故事当文学创作来评论”。所以我这篇文字当然不是“文学评论”,当然不是我这个她认为的“树根”要和她进行所谓的“半个学术之争”。就算是和艾米和指责我的网友们聊聊天,我会尽量多说几句,言多必失,有失才有得,这个道理我懂。世上不是所有道理都要读到博士才会懂的,尤其是对人生有用的,就那么些,已深入人心。

我只是一个“北漂“,一个混在北京的中年男人,每天在小饭馆里灌“二锅头”和“普通燕京”,不提也罢。没想过要做什么学问,与“学术”、“治学”粘不上边。我对“理论”没兴趣,自少年时读到这句话起: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这句话据说是歌德的,原文我没读过,我不懂德文。当然如果我想煞有介事地介绍一下歌德的生平事迹和这句话的出处,不困难,只要上“百度”搜索几分钟就可以。这就是网络的好处,给我这样不读过书的人,提供了“掉书袋子”的可能。但那样就会像一个穷人兜里偶尔装了几个钱就掏出来显摆,烧包,让人笑话。

其实上篇文章我的态度实在而客气。如果我真的要用来“哗众”用来“取宠”,我可以写得耸人听闻又不负责任,那就不是老巢了。我厌恶那些人格和文格极度分裂的写作者,他们活得很脏,但却把诗文写得“一尘不染”。我吟诗作文,都要心动情生,要不吐不快。我只说想说的不得不说的,也不怕说错话。

“实在”是我做人为文的习惯,“客气”则因为出这本书卖这本书的人是我的朋友,我是留著“面子”的。说得刻薄些,该书所描述的老三和静秋之间的所谓“山楂树之恋”是青涩的、脆弱的,还没来得及接受生活进一步的洗礼和确认,就夭折在萌芽状态。说到爱情,尤其是静秋对老三的爱情,则是从老三之死才真正成型的。凡夫俗子的爱情是需要生活添砖加瓦的,需要朝夕相处、柴米油盐,不是唱唱歌那样轻松。

所谓“相爱容易相处难”,而他们俩几乎没有真正“相处”过。这场“恋爱”自始至终在老三的设计和掌控之中。老三生在将门受过良好教育,且有过一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妻”。他沉稳而富有激情,和异性打过交道,恰当而又感人地处理了他和静秋交往过程中所遇到的诸多难题,包括他对肉欲的克服和死的安排。他对静秋的爱是很男人的,干净、隐忍、强烈而节制,是可靠的,负责任的。所以当读到他的死时,我们和静秋一起哭了。

但擦干眼泪安静下来,会发现,我们的泪水几乎全是为老三流的,为他的情痴,为他的美好,为他的英年早逝,而把静秋冷落在了一边。是因为静秋还活著吗?事实上我们在生活中经常把心更多地伤在失去亲人的活人身上。那问题出在哪?当然出在静秋身上。因为她对老三从一开始的好感、到喜欢、到迷念,只是一个少女的情窦初开。懵懂、好奇、心驰神往,同时又迟疑、游离、欲罢不能。在美梦中陶醉又在噩梦中惊醒。而这些只是青春期正常的骚动和情殇,离结实而丰富的爱情是有距离的,可算是爱情的早期症状吧。这是静秋的初恋,她不懂爱情,也在情理之中。

假如老三不死,两人关系可能顺理成章地发展成真正的爱情,也不排除中途脱轨,做了朋友甚至成为陌路。这样的例子在生活并不罕见。但在小说里,老三“适时而纯洁”地死了,这就使这段情感有了被升华甚至被神话的空间与可能。我在上篇文章中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一段庸常而朴素的情感要想脱俗,被抬到神话般的高度,必要条件就是“适时”地死去。这个“死”不仅指生命的结束,也包含一方“突然消失”、“再不回头”或者双方共赴绝境等导致恋爱关系终结的行为后果。

不是所以“恋爱关系”的建立都以彼此真爱对方为前提的。在“山楂树之恋”中,老三是真爱静秋的,而静秋是在老三死时才真正爱上了他。

小说里,在和静秋有过那“肌肤相亲”的一夜之后,老三就失踪了。等静秋在见到时,他已经奄奄一息并很快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而在之间的几个月里静秋是怎样的情况呢?“几乎还没有”把老三是不是得了绝症“这件事想清楚,就被另一件事吓晕了:她的老朋友过了时间没来”,由此她把老三往坏处想,并对他“死了心”。然后是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忙碌的时候,静秋没有多少时间去想老三”,并“越来越觉得自己一直以来爱著的并不是老三,而是成医生。她之所以会对老三一见钟情,也是因为他在某些地方像成医生”。

成医生是她老师的爱人。试想一下,按照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如果不是突然被带到濒死的老三跟前并目睹了他的死,静秋还会在心里思念老三多久?但老三死了,真相大白,生前他是那样纯洁地为他所爱的人着想!静秋真的撕心裂肺了,她大哭,她真正爱上了这个男人并直到今天。尽管她有了别的爱人并组织家庭生儿育女,但她的心里一直装著老三。

尽管这对静秋今天的伴侣是不公平的。还是那句话:“是老三的死,使这个短暂的爱情保住了新鲜感;是老三死得是时候,使这个截然而止的爱情避免了日后庸俗化,或者被玷污和变质的可能”。举个例子:一个人在他很瘦的时候死了,他留给我们的印象就是瘦的样子。如果他继续活著,有可能一直瘦下去,直到老去:也有可能会发胖,甚至胖得不成样子。

艾米说我上一篇的说法是个“伪命题”。其实这里涉及到给某一段情感具体定位的问题。人分三六九等,爱情也有个质量和层次的讲究。有感天动地的生死绝恋,也有吵吵闹闹,却白头偕老的世俗情爱。可以“爱就爱他个轰轰烈烈”,也可以“平平淡淡才是真”。都没错,静秋爱老三,也爱她现在的老公,但她给予这两个男人爱情的成色是不一样的。我相信也祝愿艾米与黄颜之间的爱情美满幸福且不会“中途打住”,但把“艾米和黄颜”的故事写出来有会像“老三与静秋”一样感动我们并为之哭泣吗?

我们承认人与人可以有天壤之别,那么落实在每个具体的不同的人身上的爱情当然也不能相提并论。我坚持认为:伟大的、圣洁的、被歌颂和缅怀的爱情,离不开适时而纯洁的死亡。我在此去掉引号,是不想再把责任推给荷尔德林或者燎原,就算是我──老巢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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