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读,写

做人至高境界, 便是迷死人不偿命 (应用不分男女)
正文

关于男X

(2014-08-20 14:33:10) 下一个

在X处,亲们请随意填充“性”,“人”,“生”,“士”,甚至“宠”,或“权”。

其实我想说的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点事。但是,我不能勇敢的写下“关于男人”这样的大标题,别一不小心,被误认为男性问题专家或者感情问题专家之类。实际上,我非但不是专家,我简直,压根儿,就没 搞懂过关于这个事情的一星半点。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事实推断出来: 在所有曾经有过或者正在进行的暗恋单恋热恋生死恋姐弟恋默默无言的爱明目张胆的爱死去活来的爱中,我总是折羽而归。

不过有一点,应该是没有错的,就是,男人之于女人,和女人之于男人,其实没什么区别。

张爱玲说: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见张爱玲之《红玫瑰与白玫瑰》)。

刀郎有首歌叫“情人” 。最近又被我家那个彻夜难眠的老东西翻出来催眠用。我重温歌词,发现他唱得更直白:“你是我的情人,象玫瑰花一样的女人,用红红的嘴唇,让我在午夜里销魂;你是我的爱人,象百合花一样的清纯,用淡淡的体温,抚平我心 中多情的伤痕。”


一个情人,一个爱人,多么好,多么完美。

从贪婪的角度来讲,女人并没有不同,如果我们把上面的句子中,男人和女人互换,一点也不会突 兀,整个儿仍然成立。

每个女人也都至少需要两个男人,一个是朱砂痣,一个是蚊子血。

在我还很年青的时候,我的朱砂痣,和我相处不到一个月就走了。他的音容笑貌,却永远的留在我心里。(虽然太象悼词,原谅我,但是我实在想不到更好句子)而且,不断发酵,成了一杯让我醉熏熏的烈酒。每到蚊子血和我口角的时 候,我就端出来喝一口。醉了,便呼呼大睡。醒来,还一样过日子。但日子,因为有了朱砂痣,因为有了点啥也不算根本无伤大雅的粉红色小秘密,而变得刺激惊险,活色生香,津津有味。

朱砂痣经常会出现在梦里,有时白天,有时黑夜。

梦里的朱砂痣,虽然离开了我,却一直将我埋藏心底,象玫瑰花一样的珍藏着。我一直是他的床前明月光,他会在日记里浓烈的讴歌我的美丽,会在歌里尽情的呼唤我的深情。

然而实情却更有可能是, 他从来不曾后悔离开我,他前方的路一点也不凄迷,没有我的日子里,他非常的珍惜着自己,没有我的岁月里,他更加的保重着自己,虽然迎着风,虽然迎着雨,他也 从来没在风雨之中念着我。即便这样,也一点都不妨碍我每天酿着朱砂痣牌美酒,偶尔的记挂着他,偷窥着他,并且因为不可得,而更加有一种奉献的不计较得失 的凄苦悲情的美丽。


蚊子血不一样, 蚊子血从来不会出现在梦里。 蚊子血总是很实在的摆在眼前,袜子没了的时候,肚子饿了的时候, 蚊子血的呼唤是如此的写真,如此的实际。实际到让我油然而生逃避的欲望。但是蚊子血让朱砂痣致命的地方,在于, 蚊子血是那么的经济实惠的触手可及。

所以,蚊子血之不可弃和朱砂痣之不可弃,如“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所以,既丢不下蚊子血,也忘不了朱砂痣。

所以,朱砂痣和蚊子血,彼此都因为对方的存在,而更加的有价值。


------------------------------------


其他不一定相关的同伴: 小迷的饮食男女
[ 打印 ]
阅读 ()评论 (7)
评论
博主已隐藏评论
博主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