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苑思辨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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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舟子《批评中医》之批评(十三)

(2014-03-20 11:09:54) 下一个
       “中医的理论基础是元气论、阴阳和五行学说。” 指明中医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并不能说明方舟子知道中医理论是什么。方舟子没有权利使用那些对中医的理解不如他的名老中医们对中医理论是什么的概括,因为他既然能从方法论高度把握中医理论,他就必然能够给出一个更加准确而服人的关于中医理论是什么的概括。但遗憾的是,他至今还未给出这样一个概括。虽然他没有告诉我们他所知道的中医理论究竟是什么,但下面他就开始了对中医理论的批判。 “气被当成是万物的本原,人作为万物之一也是有气聚集而成┄┄气维持着生命活动的全过程,┄┄任何事物、任何变化都可以说成是气的形成、变化的结果,┄┄它似乎组成了一切事物,但是又不像基本粒子那样具有实在的物质基础,只是一个玄之又玄的模糊而抽象的概念。利用它似乎能够解释万事万物,然而实际上又等于什么也没有解释。” 我说方舟子不懂中国古代哲学,是没有冤枉他的,这就是例证之一。 既然上文说中医的理论基础是元气论,怎么在这里却说气不像基本粒子那样具有实在的物质基础呢?怎么气就变成了一个纯粹模糊的抽象概念了呢?中国古代哲学的元气论之气,是构成或形成万事万物的本原,它从来就是具有物质基础的客观实在。气不过是我们日常呼吸之气的抽象化的结果而已,本质上就是纯粹而微小到不可再分割的物质颗粒。方舟子显然是把中国古代的气一元论混同于理一元论了,才说出了这种令人看不懂的话来。气有本原之气和特殊之气的区别,后者在本质上是纯粹而微小到不可再分割的却能保持其特有之性质的物质颗粒。 中医能利用气解释万事万物?作为一个中医院校本科毕业的人,我深知,本原之气只能解释万事万物所由来的基础,只有特殊之气才能给出各自相应的解释。人身之气,也有本原之气和各种特殊之气的分别,前者称之为元气或真气,后者则名称各个有别,如中气、宗气、气血之气等,名目殊多。元气并不能解释所有的生理和病理现象。好比说,中医理论中的六淫学说,六种致病因素虽然统称为邪气,但是在这里,起解释作用的概念,并不是抽象的本原之气,而是相应的风、寒、暑、湿、燥、火等特殊之气。如果你硬要用前者来解释的话,就什么也解释不了。 中医用气来解释的时候实际上等于什么也没解释?我觉得是成功地解释了要解释的东西了的。例如,我们不正常的出汗,典型的有三种:稍一活动就大汗淋漓、汗出如雨,中医称之为自汗;睡则汗出湿衣、醒则汗止不知,中医称之为盗汗;生命将亡时的热汗如油或冷汗如珠,中医称之为脱汗。中医理论用气虚不固来解释自汗,以真阴元阳将绝来解释脱汗,以阴虚虚火迫津液外泄来解释盗汗,说明了这三种不正常出汗的病理本质不同,因而治疗方法也不一样,自汗者补气,盗汗者滋阴,真阴元阳将绝者峻补阴阳,临床中也能达到预期效果。难道这是什么也没解释就能达到的吗?           “阴阳同样是个抽象的概念,┄┄它也是无所不在的,任何事物都可以分成阴阳,而阴或阳之中又可再分出阴阳,可以一直划分下去,┄┄但是什么是阴,什么是阳,却无确定标准。内脏中,六腑因传化物而不藏被划分为阳,五脏则因为藏精气而不泄被划分为阴,都是主观的划分。而本来属于阴的五脏中,又分出了阴阳,在胸腔的心、肺被划分为阳,在腹腔的脾、肝、肾被划分为阴,也还是主观的划分。至于一个脏器还能再分阴阳,什么心阴、心阳,肾阴、肾阳,如何设定的,更是难以说清了。阴阳相互对立制约,然而有互根互用,相互依存,它们之间始终处于此消彼长的运动变化中,又能相互转化。┄┄既然万物都可以随意划分阴阳,而阴与阳之间又可以存在任何关系,这样的学说当然能够解释一切事物及其变化,然而实际上还是等于什么也没有解释。” 我说方舟子不懂中国哲学,没有冤枉他,这是例证之二。 阴阳在中国古代哲学里是用事物在阳光里必然有不可分离的向阳面和背阳面这一现象来表达普遍存在于万事万物的内在和外在的对立面统一的关系之概念。它本身并不抽象,向阳面为阳,背阳面为阴,我们是能感觉到的,或者说我们是能经验到的,但是它本身包涵着抽象的内容。方舟子说阴阳的划分无确定标准,这不仅是对中医的污蔑,而且是对整个中国古代哲学的污蔑。阴阳的划分是有确定标准的,男为阳,女为阴。从来没有哪个中医理论家或是中国古代哲学家会任意地说男为阴,女为阳,因为阳是对万事万物的一种具有内在一致性普遍性质的概括,而阴则是对万事万物的另一种具有内在一致性的普遍性质的概括。既然阴阳的划分标准是确定的,那么中医在哲学基础和临床基础上对阴阳的划分和运用阴阳学说所做的解释就不能说是任意的、主观的。 至于方舟子对阴阳互根,阴阳彼此消长,阴阳相互转化,阴阳划分的相对性等的批评,都是从现代科学角度对哲学上的辩证法的批评引申,本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现代科学从方法论上就摒弃了辨证法。但是,现代科学不承认辨证法,不等于辨证法就不是真理。现代科学所持的方法,是人类近几百年才成熟起来的一种解释世界的方法,哲学包括辩证法在内则是自文明以来就有的并且不断成熟起来的另一种解释世界的方法。哲学包括辨证法对世界解释的有效是人类认识史上的客观事实,因而其有效性并不因为现代科学不承认而丧失。既然哲学辨证法的解释有效,那么,中医学运用哲学辩证法所作的医学解释也就有效,所以中医学运用阴阳学说所作的病理生理解释就不能说是实际上是等于什么也没解释,相反,方舟子的说法无效!如果方舟子还要说他的反对是有效的,那么,方舟子可能不仅是不懂中国古代哲学,而是可能根本就不懂哲学。一个不懂哲学的人何来从思想方法论的高度来懂得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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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佳苑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野性' 的评论 : “这是按现有知识为真理评判标准。其实,科学不说这种话。科学的说法是:这个结论(或理论)得到什么什么观察的支持,可以(暂时)接受;或,这个结论(或理论)未得到观察的支持,不接受(暂时)。但注意,不接受就是不接受,虽然是暂时的,等你有了事实支持,就立刻接受,虽然也是暂时的。”我以为这段话似是而非。第一,知识是不能做真理的评判标准的,因为真理也是知识,拿知识做知识的评判标准,其实就是没有评判标准;第二,没有绝对客观的观察,观察既受理论的控制或污染,也受观察工具的控制或污染,所以观察并不决定它自身支持什么或接受什么;第三,单纯的“不接受就是不接受,”或接受就是接受,在科学中会有什么意义?科学本身绝对不会是文字游戏!
佳苑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野性' 的评论 : 我回中国了,没法拜读你的评论。现在有机会看了你的评论,只是这本书内容太多,显然没那么多时间。要是你能把它的核心内容摘录出来,也许我很快就能明白你的举张。真正探索是不需要拉大旗作虎皮的。
野性 回复 悄悄话 你能不懈地思考,是好事。坚持下去,回有真明白的一天。

当今所有对中医的迷失,都是对科学的迷失。真懂科学才能懂中医。
科学并非指已有的“科学知识”,而是一种探索知识的思路。那是旧哲学和古学术所不具有的。

“科学说了是真的,那么,就肯定是真的;但是,如果科学说了是假的,或是不真的,我说就不一定了”

这是按现有知识为真理评判标准。其实,科学不说这种话。科学的说法是:这个结论(或理论)得到什么什么观察的支持,可以(暂时)接受;或,这个结论(或理论)未得到观察的支持,不接受(暂时)。但注意,不接受就是不接受,虽然是暂时的,等你有了事实支持,就立刻接受,虽然也是暂时的。

可能我的话对你来说很饶。以后回头你再读也许就明白了。

谢谢讨论。

野性 回复 悄悄话 有空的话建议读下这本书:

http://www.doc88.com/p-606083555.html
佳苑 回复 悄悄话 有点断章取义了。第一,我不反对科学,而且我也承认科学。用我的话来说,叫做科学说了是真的,那么,就肯定是真的;但是,如果科学说了是假的,或是不真的,我说就不一定了,当科学说是假的或不真的时候,事实上就可能或真或假,因此,我反对的是唯科学主义。第二,逻辑与事实是一致,人类大脑遵循逻辑思考,或者说用逻辑的方法进行工作,是大脑之所以能认识世界,之所以能获得真的认识的根本依据之所在;逻辑的事实与事实的逻辑,在本质上并无二至;由于逻辑验证简单而方便,所以即便是科学检验,也首先是逻辑检验,而后才是事实检验;当然,从本性上讲,大脑一方面用逻辑的方法进行工作,另一方面,它也可不用逻辑的方法进行工作,后者是我们的认识之所以会不真乃至出错根本依据之所在;这就是为什么在逻辑检验之后还要事实检验的必要性之所在,也就是科学的可贵处之所在;所以,我以为真正的获得真理性认识的方法是要照顾到逻辑和事实两个方面的,而不是只取一个方面,即使是取单纯的事实方面,也是要失误的,没有逻辑的辅助,我们甚至简单的事实都判断不了,例如,当你第一次乘车时,究竟是车在动还是地面的景物在动,往往都直接就是错误地判断是景物在动。第三,我认为数学家是科学家,而不仅仅是逻辑学家,甚至都可能不是逻辑学家,虽然其思维过程需要最严密地遵循逻辑。第四,说明一下,你引用的“只有有逻辑依据”是“只要有逻辑依据”之误,你知道,打拼音,常会出现这种失误。
野性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佳苑' 的评论 :
“只有有逻辑依据,能从逻辑上予以说明的认识,就多少具有科学性。”

你的问题就在这里。只有逻辑,不是科学,是数学,或是古代自然哲学。逻辑是可以不管事实的,但科学是事实第一,逻辑第二。或者说是“事实的逻辑”,而不是“逻辑的事实”。
佳苑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野性' 的评论 : 谢谢。我同意你对现代科学与其方法的看法。但我不同意你把古代科学赶出科学的大门。因为我对科学的看法,是人类对自然的真认识。真认识,肯定就不局限于对现象的发现。发现,永远是经验层面的东西,而对人类的认识而言,更重要的是理性或理论的东西,虽然我们对真理或真理性的理性认识并不能确定一个全人类都会公认的客观标准,但是,全人类都知道,是有真理性的理性认识的,且既然是理性认识,就不可能有客观的标准,只有逻辑标准,所以在我看来,只有有逻辑依据,能从逻辑上予以说明的认识,就多少具有科学性。我所说的科学,就包括这种真理性的理性认识。这是你我之间立足点的分歧之所在。
野性 回复 悄悄话 请把现象与对现象的解释区别对待。就是说,理论(解释)和发现(现象)两者价值不同。
现代科学重视的是发现,不是理论解释。因为一个现象可以有一万个“解释”(理论),如果你不在乎这个解释的前提假设(如世界上的物体是由100余种元素构成,还是由一种或多种“气”构成)。

科学理论解释的那个前提假设,要求进一步去观测验证,从而有新的发现(现象),而不是满足于仅仅暂时解释了之。理论的前提假设如不可检验,就不属于科学的范畴,就不要标榜自己是科学。

不要用“古代科学”来搪塞。“古代科学”就意味着“不科学”。从方法论角度讲“科学”时,就是指现代科学。而不是史学中广义的“科学”。

建议你看看这篇: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37954/201402/1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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