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翻一遍旧书,就会又一些新的感悟,比如最近看的《第二十二条军规》。这本书出版于1961年,开创了“黑色幽默”的先河。
作者Joseph Heller是执行过六十多次飞行战斗任务的二战老兵,他把故事背景设在他最熟悉的二战时期,美军在意大利一个孤岛上的航空兵中队。小说没有正面描写战争,而是描写了一个充满逻辑悖论的荒诞世界。书中按照人物分章节,充斥讲了几十个人物,各种调侃和讽刺。所有的人都受制于所谓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或麻木不仁,或醉生梦死,各有各的病态。
那些读来疯狂却似曾相识的故事来源于基本的人性,小说只不过借军队的外壳,讲的还是同样的江湖。在荒诞的社会里,所有的规则归根到底就是一条,以长官的意志为转移,不必讨论合理性。
主角约塞连是战斗机投弹手,他唯一的愿望就是飞满规定任务次数,安全回国。表面上他贪生怕死,是飞行大队最出色的规避动作能手,规避动作并没有固定的程序,需要的只是恐惧,而约塞连有的是恐惧。换句话说,约塞连是队里生存欲望最强的人。
小说开篇就讲他为了逃避执行飞行任务,装病躲在医院里,好像轻松小闹剧。医院不是世外桃源,荒唐事比比皆是,比如病人的输液瓶子和装排泄物的瓶子是互相互对流的,等地板上的瓶子接满,往胳膊肘输液的瓶子也就空了,于是把这两只瓶子迅速对掉,输液继续进行。
约塞连装病的伎俩玩不了多久,决定装疯,因为发疯的人都必须停止飞行。他找到军医,说中队同侪都可以证明他疯了。军医说必须本人提出申请;而一旦提出申请,他就不再是疯子,必须飞更多。每次执行任务,都可能有去无回;飞那么多的,必是疯了,因而不必飞;没飞那么多的,就是正常人,因而必须飞。这就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被军规套牢逃避飞行虽然未遂,但约塞连说自己疯了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好友斯诺登死在他怀里之后,约塞连再也不想穿制服了。他赤身裸体、一丝不挂地到处走,爬到树上,赤条条的站在队伍里接受勋章。他无力对抗这个权力控制地疯狂世界,只能疯了。在《1984》里,奥布赖恩告诉温斯顿,真正地权力不是控制事物,而是控制人。要想使一个人乖乖听话,是“使人痛苦,使人羞辱。权力是把别人地思想拆地片片碎,然后再按自己地模式重组起来。”
“爱国第一人”布莱克上尉要求所有官兵,小到领供给、找理发师理发,大到作战前领地图包、领防弹衣和降落伞等,每一步都要先签一份忠诚宣誓书。就餐前,要手托餐盘,向国旗表忠心。入座后,齐唱《星条起永不落》,才可以拿桌上的调味料。如果有人不愿意,可以不签;但不签就领不到食物。至于他自己,为了表示签得越多越爱国,每天都让秘书代签几百次。“重要的是让他们一直宣誓,至于他们是否诚心,这无关紧要,甚至在小孩子们理解什么是宣誓和效忠之前,就要求他们宣誓效忠,道理就在这里。”
“阅兵狂”沙伊斯科普夫少尉只关注如何赢得阅兵比赛,他要求学员纹丝不动的站在烈日下,直到被晒晕学员塞满了救护车,阅兵才能结束。要不是战时铜丝并不容易弄到,他就得在每个学员的股骨上打进钉子,再用恰好三英寸长的铜丝把钉子和手腕栓起来,队列行进就可以保持机械化的整齐划一。为了保守他发现的这个”三英寸“的秘密,学员们要深更半夜训练,瞎子摸象似地撞 在一起。最终,他不仅赢了阅兵比赛,而且从此被当作“军事天才”开始窜升。当他升为中将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求每个人都参加阅兵。
飞行大队举办短训班,因为学员随心所欲“乱”提问题,搞得司令部很惊恐,于是制定了一个提问规则,“只有从未提过问题的人,才允许提问。”结果来参加培训的只有那些从未提过问题的人,于是短训班彻底停办,因为“培训从不对任何事情质疑的人,既不可能也无必要。”
佩克姆将军要求军区内的所有帐篷的门都必须面向美国国内的华盛顿纪念碑。另一位将军不同意这样做,两人为了各自权限,分别给上级写信,互不相让。结果,决定胜负是一个邮件收发,这个一等兵不喜欢佩克姆啰里啰唆的风格,就把他的信都扔了,另一位将军不战而胜。
“活死人”丹尼卡军医为了积累飞行时间,就把自己的名字编入了一个机组。没想到,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这个机组上所有人都遇难了。从此,没上飞机的丹尼卡医生也被从花名册中去除,宣判为死人。虽然他还活着,但领不到军饷,只能靠战友接济过日子。
“贪婪资本家”司务长米洛是作为飞行员派遣到海外来的,但他打着爱国旗号,利用部队资源进行投机倒把,最终缔造了一个巨大的跨国黑市交易网络。在他眼里,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他把石油和滚珠轴承卖给德国人,除了利润,还堂而皇之也是为了帮助交战双方力量的平衡。他明当内鬼,让德国人付费,雇他派自己的飞机轰炸自己的基地,并亲自指挥,“没办法,合同上这样要求的。”他光明正大地行贿,“行贿犯法,可做生意赚钱是不犯法的,所以,为赚点正当利润而去贿赂某人,不能算犯法。” 除了金钱, 他没有任何效忠对象,不论对国家、原则还是人。
基地的最高指挥官卡斯卡特上校是“第二十二条军规”的掌控人,好像《飞越疯人院》里的护士长,既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执行人;在基地里唯我独尊,一句顶一万句。他同时也是爱好是咬指甲的焦虑症患者,因为过于操心怎样博取上级关注。他为了自己的照片能见报,要求随军牧师搞一个战前祈祷仪式,但祷文不要与宗教有关;后来因为忍受不了士兵和军官信奉同一个上帝,祷告这事也就见鬼去了。
按照规定,飞行员飞满二十五次就可以回国;但同时,长官可以随心所欲增加飞行次数,而军人必须绝对服从命令。也就是说,军人必须要服从的是长官意志而不是规则本身。第二十二条军规就是权力,包括所有的解释权,控制权还有特权。其实这个简单得道理我们中国老百姓人人都会唱,“革命军人个个要牢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第一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强大美军却把自己缠绕在逻辑里,是不是也有点可笑?
当约塞连飞满七十准备卸甲归田时,飞行次数再一次提高,到了八十。而彼时他身边的战友就像在《摩登时代》里卓别林饰演的拧螺丝的工人,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跟上装配线越来越快的运转速度,一个接一个被卷进国家机器的齿轮。那些外卖小哥,无论将车子开得飞快,也赶不上日益缩短的配送时间。有特权的人则例外,比如司务长米洛只飞了五次,包括指挥敌机轰炸自己基地的那次;卡斯卡特上校飞了两次,其中一次还是为了送从黑市买来的饮水机,意外闯进敌占区。他们刚找好“替飞”飞行员内特利,他就战死了。
约塞连曾经“很愿意活得像棵菜,什么重要决定都不做 ……比如黄瓜或者胡萝卜。”现实是,即使抛弃道德准则,作为五角大楼的英雄被送回去,又怎样,“好黄瓜,他们会在你最好的时候把你摘下来,切成片儿,做沙拉。
如果说丹尼卡军医是 “活死人”,那么在长官眼里,听话的士兵们都是“死活人”,因为长官要求飞多少就飞多少,只要飞行员认为别无选择就可以。约塞连作为一根坏黄瓜,“给了他们希望,士气开始低落,要负全部责任。” 坏黄瓜的结果是上军事法庭,“他们会让你腐烂,把你做成肥料,帮助好黄瓜生长。”
约塞连越来越看清掌权的人以“军规”之名,设下的种种圈套和骗局。所谓“为国家而战”就是为长官而战,对抗长官被认为是对抗国家,忍气吞声妥协的结果就是在空中被敌方高射炮炸得粉身碎骨,灰飞烟灭。最可怕的是,第二十二条军规的幽灵无处不在,随时在需要的时候出现。军规的存在就是要把人逼疯,如同关在笼子里得仓鼠跑转轮,停不下来,不能思考,无力对抗,还不允许疯。
他唯一的选择就是“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