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师:法官大人,当事人是一个从事生命科学研究的科学家,于公元八百零一年,在贵州从事生物放养繁殖实验,柳宗元对其行为和品行进行污蔑,并著文于报刊,称其为好事之徒,此文广为流传,让我的当事人遭到解职,并被群众耻笑,儿女无法入学,妻子无法烧瓶,由于柳宗元给我的当事人带来了严重的生活困扰,委托我对柳宗元提出正式民事诉讼并追讨经济补偿。
法官:带被告!
堂官:威武……
被告柳宗元上堂,旁听席,一片骚动,有人小声说,他还杀了不少人呐,万径人踪灭,劫道杀人。
法官:肃静!
待柳宗元站定被告席,法官简述了起诉书内容。
法官问:柳宗元,对于原告律师的指控,你有什么要说的?
柳宗元:载驴入黔是愚蠢至极,我不笑他,自有别人笑他。不是好事之徒就是傻瓜一枚。
原告律师:法官大人,动植物的异地培养与训练是一门造益于人民的科学,从寻常百姓家餐桌上的胡萝卜番茄到奶牛大闸蟹,都是科研人员不断努力的成果,他们顶风冒雨,寒来暑往,不断地探索,实验失败了,总结经验教训,再实验,反反复复,付出了无数的代价,今天,这位柳宗元,对我的当事人以及广大生命科学从业人员进行了污蔑,致使其家庭不能得到正常生活,我希望法官大人对其严惩,并对我当事人进行经济补偿。
法官:具体金额?
原告律师:黄金五百两。
柳宗元狂笑,法官命法警强制其安静。并转身咨询后排法医,法医点头,示意柳宗元正常。
法官:柳宗元,你认罪吗?
柳宗元:我一人做事一人当,话我所说,文我所著,怕球啥?
法官:那好,本官当庭宣判,柳氏宗元,污蔑罪成立,依法收监,刑期两年,带走。
原告律师:法官大人,我这是民事诉讼,民事。
法官:休庭!
律师和我在原告席上唱,海风越大,我心越荡……
根据昨晚梦境编写,供各位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