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 年夏,周恩来对苏区肃反问题的认识发生明显变化,在批评「肃AB 团」问题上的「简单化」、「扩大化」的同时,周恩来也对闽西的「肃社民党」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较为直接的批评。
1931 年9 月中旬前后,由周恩来于8 月29 日起草的中央致《闽粤赣苏区省委的信》送达闽西。这封信既肯定了「社民党在闽西和其它地方是存在的」,又对闽西肃反提出了一系列的疑问:
(社党分子)既然能广泛的深入我们的党团和红军中去,经迭次破获和逮捕以后,仍然时常发现他们在我们组织中活动?为什么一部分被欺骗的群众抱着观望的态度不能自动的自首,甚至害怕加入共产党?这些问题非常值得我们注意,从你们一系列文件中找不到这些问题的最圆满的回答。①
①〈中央致闽粤赣苏区省委的信〉(1931 年8 月29 日)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31)第7 册,页349。
周恩来在肃反问题上的这种新态度,为他在抵达苏区后对恶性肃反进行紧急纠偏,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基础。然而,在当时具有像周恩来这样有灵活眼光的苏区领导人少之又少,闽粤赣党的最高负责人邓发,就缺少周恩来的学养和眼光,他在主持闽西肃反时的狂热态度,直接酿成了闽西肃反惨祸。
1930 年12 月,受六届三中全会后的中共中央的派遣,新增选的中央委员邓发到达闽西的龙岩,担任新成立的中共闽粤赣特委书记。从隶属关系上,邓发应直接受苏区中央局领导,但由于当时闽西与赣南尚未打通(1931 年9 月,闽西才与赣南苏区打通,连成一片),邓发实际上享有工作中的高度自主权。邓发抵闽西后,即和当地干部邓子恢、张鼎丞、林一株、罗寿春等组成了新的党与苏维埃领导机构;全面负责起闽西苏区的工作。
邓发和项英都是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后,为加强苏区工作,被中共中央派往苏区的。项英在前往赣西南的途中路经龙岩,曾与先期抵达的邓发见面。项英抵达赣西南后,立即集中精力处理富田事变的后遗问题,未曾过问闽西的工作。
邓发与项英是中共党内少数出身无产阶级的领导人,在中共早期历史上,两人都曾声名显赫。邓发更因在省港大罢工期间担任过工人纠察队队长,对「群众专政」的一套较为熟悉。邓发进入闽西苏区后。一时颇看不惯在农村根据地中盛行的「流氓现象」和「流氓作风」,当邓发看到苏维埃文化部里,竟有干部抱着两个女人睡觉,就凭直觉做出判断,闽西党和苏维埃机关里,已混人大量的反革命分子。而当1931 年1 月初红十二军(由罗炳辉任军长,谭震林任政委)部分指战员在大会上呼错口号的事件发生后(1931 年1 月初,红十二军召开纪念李卜克内西、卢森堡、列宁大会,有十几名红军指战员由于不了解第二国际与第三国际的区别,在会上呼喊「拥护第二国际」、「社会民主党万岁」,邓发便毫不犹豫地发动了「肃社民党」运动。同是六届三中全会派往苏区的中央代表,邓发缺乏项英所具有的对复杂事物进行缜密分析和慎重判断的能力,邓发的激烈的性格和狂热的革命气质导致闽西肃反的规模不断扩大。
由邓发主导的闽西肃反具有革命绞肉机的全部特征,指称社党分子,全凭肉刑和逼供;肃反的唯一手段就是处决;恐怖机器一经开动,就产生了自我驱动的内在动力,使其疯狂运转,不断依次进人更高阶段,结果是纵火者也与之俱焚——杀人者终被杀!
1931 年3 月2 日,由处决原红十二军第100 团政委林梅汀等十七人而拉开了闽西苏区肃反大恐怖的帷幕,肃反狂潮迅速波及红军、党和苏维埃各级机构,以及共青团、少先队、儿童团系统,结果导致地方红军中大部分排以上干部,闽西苏维埃政府三十五名执行委员和候补委员中的50%,① 段奋夫等一批闽西农民暴动的领导者,和永定、龙岩、杭武等县区的负责人都尽行被消灭。被害者中大多为二十几岁的青年,闽西肃反第一个牺牲者林梅汀被杀时,年仅二十四岁。在被害者中,也有不少少先队、儿童团员,最小的只有十六岁。②许多五花八门的罪名,诸如参加了「社民党」的「十毫子运动」、「食烟大同盟」、「姑娘姐妹团」、「找爱团」、「膳食委员会」,都成为被处决的理由。
①参见蒋伯英:《闽西革命根据地史》,页194。
②杭武县苏肃反委员会:〈革命法庭〉(1931 年6 月1 日),转引自蒋伯英:《闽西革命根据地史》,页 194。
在闽西肃反的牺牲者中,地富家庭出身的党员干部占有相当的比例,这也反映了苏区肃反运动的一个带有共性的特征,即在所有清洗运动中地富出身的党员干部都是首当其冲的整肃对象。在1931 年3 月2 日召开的闽西第一次公审处决大会上,闽西肃反委员会主席林一株明确宣布惩处「社党分子」的三项原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即出身不好者处以死刑,其依据是,「地主富农子弟,在斗争中必然会背叛革命」。 ① 由「肃社民党」造成的空前「红色恐怖」使闽西苏区的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陷入一片惊恐之中,许多干部和战士被迫逃亡,有的甚至飘洋过海以求避难,更多的人则纷纷逃往由傅伯翠控制的上杭古蛟区。
傅伯翠是蛟洋农民暴动的领导人,曾任红四军四纵队司令员和闽西苏维埃政府财政部长。傅因在其家乡古蛟区实行「共家制度」受到闽西党组织的批评,其后,又因拒绝出席党的会议和拒不服从工作调动,在1930年10 月,被党组织指称为「第三党观点」而受到留党察看的处分。邓发担任中共闽粤赣特委书记后。在1931 年2 月宣布开除傅伯翠的党籍,并派红军攻打傅的家乡古蛟区,逼使傅伯翠走上拥兵反抗的道路。
1931 年3 月6 日,闽西苏维埃政府发布第二十三号通告,宣布傅伯翠为闽西「社民党」首领,古蛟区为「社会民主党巢穴」。在大恐怖中,傅伯翠控制的古蛟区成为大批红军干部战士逃避捕杀的避难所。②
1931 年春夏之交,闽西大规模的红色恐怖已发展到动摇共产党社会基础的危险地步——在闽西政府所辖之下,风声鹤唳,人人自危,根据地的社会秩序受到严重破坏。在傅伯翠拥兵反抗之后,1931 年5 月27 日,又爆发了在中共历史上鲜为人知的「坑口兵变」。
①〈共青团闽西特委对肃清社会民主党工作的决议〉(1931 年4 月6 日),转引自蒋伯英:《闽西革命根据地史》,页191、193。
②傅伯翠脱离中共后,曾接受国民党委任的(上)杭、(龙)岩、连(城)边界保安总队队长职务。1934 年10 月,中央红军撤出苏区后,傅伯翠曾接济过在赣、粤、闽坚持游击战争的共产党游击武装。1949 年5 月,傅伯翠率所部三千余人归顺中共。1985 年5 月14 日,中共福建省委发出通知,为傅伯翠平反,宣布其为「同志」,推翻傅身上的「社会民主党领袖」的不实之词。
「坑口兵变」的发生与被镇压,几乎与赣西南的「富田事变」如出一辙。
在闽西大清洗的高潮阶段,闽西杭武县第三区(现属上杭县溪口乡,太拔乡)区委书记何登南、县武装第三大队政委陈锦玉等二百人被控以「社党分子」的罪名,被拘押在坑口和白砂(县苏维埃政府所在地)。5 月27日,县武装第三大队大队长李真,副政委张纯铭,副大队长丘子庭等率众扣押了正在此巡视的闽西苏维埃政府秘书长罗寿春,迫其书写手令释放被扣人员。当晚,李真等率领三大队包围区苏维埃政府,放出被捕人员。同时又派出一部分人员前往白砂,以罗寿春的手令,将被关押的第三区人员带回释放。
以邓发为书记的中共闽粤赣省委(1931 年5 月,原特委易名为省委)得知「坑口事变」消息,立即认定属于「反革命暴动性质」,随即抽调新红十二军进攻杭武第三区,至5 月29 日,除少数人逃亡外,第三大队的大部分人员被缴械逮捕,两天前刚被释放的人员又再次被捕。同日,闽粤赣省委作出决议,指示:「对于已经被捕的社党,应多方审讯以破获其整个组织,同时要很快地处决」。①于是,李真、何登南、丘子庭及第三大队绝大多数被捕干部、战士尽被处决。
5 月29 日的镇压虽然极为严厉,但是并没有完全压下闽西苏区军民对肃反的极度愤怒。6 月1 日,杭武县第二区部分干部与地方武装又发动反抗,在此前后,永定的溪南和虎岗,也发生类似自发的反抗行动,但全部遭到镇压。②
邓发作为中共闽西苏区党的最高领导人,对于所发生的这一切极端行为,应负有直接的、第一位的责任。
在闽西肃反问题上,担任闽西苏维埃政府主席的张鼎丞与充满肃反狂热的邓发相比,其态度要相对温和一些,但是他最终还是屈从于邓发的意志。
张鼎丞是闽西党和苏维埃政权的主要创始者,极为熟悉闽西革命历史和干部状况,是闽西地方干部的代表人物。邓发抵达闽西后,张鼎丞作为邓发的副手,有责任向邓发介绍他所了解的闽西干部的真实情况,并在肃反袭来时尽全力保护干部。但是迄今为止,这类事例还很少披露。相反,所能发现的,尽是以闽西苏维埃政府主席张鼎丞的名义所发布的肃反通告。在这类文告中,尤以张鼎丞在1931 年2 月21 日发布的「裁字」第一号、第二号给闽西造成的危害最为严重。
在发动「肃反」之初,张鼎丞曾在文告中规定,社党主要负责人,应扣留严办,一般成员在交待其行为后,令其自首,处以禁闭和警告。③闽西政府还曾公布《反动政治犯自首条例》,明文规定凡在半个月内自首者,不论其职务高低,概行免去处罚。然而,这些规定并没有真正实行,随着处决权迅速下放,这类政策条令形同一纸废文。
①〈中共闽粤赣省委关于杭武第三区事变决议〉(1931 年5 月29 日)转引自蒋伯英:《闽西革命根据地史》,页197。
②参见蒋伯英:《闽西革命根据地史》,页197。
③〈闽西苏维埃政府通告第二十号〉(裁字第二号)(1931 年2 月21 日)转引自蒋伯英:《闽西革命根据地史》,页188
1931 年3 月18 日,闽西政府发出第二十五号通告,修改了处决人犯需报请闽西政府批准的规定。明确宣布,「如有迫不及待要先处决的」,可先行刑,再「补报到本政府追认」。① 这个新规定,造成大处决迅速蔓延,苏区各级组织甚至包括医院,都有权随意逮捕、处决「社党分子」。而在当时的狂热气氛下,指称「社党分子」全凭肉刑和逼供,结果被捕者屈打成招,胡乱招供,形成恐怖的「瓜蔓抄」,甚至在少先队、儿童团也多次破获「社党」。
自1931 年3 月处决权下放后,在近一年的时间里,肃反成了闽西一切工作的中心。闽西政府要求各地在两个月内肃清「社党」。在上级号召的推动下,各级组织均以捕人愈多,处决愈快为革命最坚决的标准,一些对运动稍有怀疑的干部,迅即被草率处决。永定县委负责人谢献球、卢肇西、曾牧村等因「对特委将社会民主党名单要他拘捕,完全犹疑不坚决的态度」,而被冠之以「杜党」罪名处死。 ② 为自保性命,各机关实际上展开了一场杀「社党」的大竞赛。一旦开了杀戒,杀一人与杀一百人都一样,肃反干部的疯狂与内心恐惧交织在一起,只有通过杀更多的「社党」才能舒缓心理的失衡。于是,「肃反」野火越烧越旺,一发不可收拾,一直到周恩来抵达闽西后才被扑灭。
张鼎丞对闽西肃反惨祸应负的另一份责任还在于他对主持肃反大计的林一株没有发挥应有的约束力。林一株为闽西地方干部,是闽粤赣特委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在闽西肃反中,担任权势极大的闽西政府肃反裁判部部长,是一个令无数人闻之色变的人物。有论着称,林一株「在处理一系列重大案件时,完全背着闽西苏维埃政府主席张鼎丞」, ③这种说法有其一定的真实性,因为林一株直接听命于邓发,且有擅权之恶名。但是作为闽西党的元老,张鼎丞应对本地干部出身的林一株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约束力。将闽西肃反惨祸的全部责任推到邓发和林一株身上,似乎张鼎丞与此毫无关系,显然是说不通的。因为在闽西肃反中,张鼎丞始终处在安全和有权的地位。而在肃反高潮中,许多受害者都曾寄希望于张鼎丞能对林一株发挥某种约束力。
① 〈闽西苏维埃政府通告第二十五号(裁字第四号)〉(1931 年3 月18 日),转引自蒋伯英:《闽西革命根据地史》,页191。
② 参见〈中共闽粤赣特委常委第一次扩大会议决议〉(1931 年2 月27 日),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页286。
③ 蒋伯英:《闽西革命根据地史》,页194。
在收到周恩来起草的批评闽西肃反扩大化的8 月29 日来信后,闽西最高领导对林一株的约束力立时就显现出来。邓发等把肃反干将林一株等抛出来,送上断头台,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的林一株在肃反传送带上终于走到了最后一站。9 月29 日闽西苏维埃政府发出第九十七号通告,宣布林一株是闽西「社党」特委书记,同时指称罗寿春(闽西政府秘书长)、张丹川(闽西政府文化部长)、熊炳华(闽西政府劳动监察部长)等八人为闽西「社党」核心人员,分别予以处死。
张鼎丞在闽西肃反问题上所持的立场和态度,应是受到赣西南「肃AB团」的严重影响。这个时期,闽西与赣西南的交通虽未打通。但两地一直有着密切的联系,张鼎丞与毛泽东早在1929 年就相识。率先在闽西打「社党」的闽西地方部队红十二军的主要领导人谭震林、罗炳辉都是毛泽东领导的红四军派来支持闽西的。在赣西南发起「肃AB 团」,尤其在富田事变爆发后,张鼎丞的思想受到波动,继而「头脑发热」应是不奇怪的。
对于闽西肃反惨祸,任弼时也有其间接的责任。1931 年3 月15 日,正在闽西肃反走向高潮之际,任弼时率领的中央代表团在前往赣西南途中路经永定县的虎岗,任弼时向邓发等传达了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闽西「集中火力反右倾」。闽西本来就左祸严重,如今又再「反右倾」,只能使左祸连天。任弼时在对待邓发与项英的态度上也完全不同,任弼时在抵达赣西南后,不满项英对肃反的消极态度,下令免去项英的苏区中央局书记一职。而邓发则继续担任闽西最高负责人的职务,这助长了本来就够左的邓发,使其在极左的道路上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