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香港最近发生的占中运动令人瞠目结舌一点不为过。它的原初理由至少在字面上也只是基于美好但失却荒谬的理想,如果我们暂时不考虑其它隐藏的动机如经济社会方面的不满的话。
我很同情香港人民希望有充分的民主权力选出自己心仪的领导人。无疑这是一个很好的理想。民主是一种政治方式。既然是政治方式,就无可避免会出现多种可能选择。在多种选择面前,不同的相关方便会有不同的选择倾向。某一方当然有充分的权利让大家知道自己的诉求。应当谨记的是,你的诉求让别人听到便可。剩下的才是如何通过现有机制让你的诉求进入政治决策过程,如果你的诉求合理而为多数人认可的话。
在这场有点混乱但总体和平的诉求运动中,我看不到为什么一定要上街进行旷日持久的示威。中央政府及港府方面所要做的无非是通过资格审查一类的的筛选来确定未来的港府领导人--特首,有资格成为一个地方领导人。而这个资格的门坎实在是很低,那就是忠于国家。放眼全世界,哪个国家没有这样的最低资格要求?
这样的资格筛选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公务员是基本的。我实在看不出这样的资格筛选会让2017年的普选成为“假”普选。比方说,美国宪法要求每个公民忠于国家。它自动要求美国总统候选人不得做伤害美国国家利益的事。 这是一个候选人最起码的资格。你会说美国总统选举是假普选吗?当然,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我不知道一个主张夏威夷独立或让夏威夷交给日本管理的人是否可以参选夏威夷州长。至少中国不是联邦制,中国的宪法要求任何一个地方领导人必须无条件地忠于国家,听令于中央政府。中国人大及港府有充分的理由制定他们认为合适的方法对这一宪法条款进行实际操作。一个二千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者 “过滤”委员会不能说是不合适的。当然,这二千人如何产生是另一个问题。不过这是另一个操作方法问题,完全可以另行讨论。我还没有看到在这个问题上中央政府和港府做了什么样不恰当地事情。无论是为了取消这样的资格限制还是对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有异议而发动占中实在令人瞠目结舌。
占中及支持者,你说人大的选举方法“假”普选。请你认真分析后告诉我,这个普选办法“假”在何处?
其次,早期港府试图用催泪弹驱散示威人群。我再次瞠目结舌地看到,媒体上铺天盖地大骂港府暴力执法。用词之严厉,似乎又一次六四已然发生。催泪弹一类西方常用的对付示威者的方法,对于一个具有传统心灵的中国人确实具有冲击力,令人难以赞同。然而,在西方催泪弹一类是与民众示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常态政治文化。如果你想引入西方式的民主政治,那你就要准备好迎接催泪弹,胡椒水,手铐一类。不要抱怨。
我一直以来坚持认为,中国的民主运动给政府方面单方面施压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民主方式的可操作性探讨。并且,比可操作性还要重要的是民众和官员的民主素质的培养。民主是一个水到渠成的事,无法一蹴而蹴。从网上的民众反应来看,很多占中支持者的民主素质并不比90年代台湾立法院的议员们强。比如,有人讨论了美国警察遇到占中一类的状况有坚定执法的经验。不料立马就被扔到了批斗会上。比较讲事实的批斗者举了一些在执法中警察“违法”而对受害示威者赔偿的例子,好像要证明类似的执法是违法的。 其逻辑让人瞠目结舌。其他文革式语言和情绪更是不一而足,令人感叹假如大陆地区马上实行类似的直选恐怕无法避免混乱。类似占中的群众运动对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实在不具有多少正面意义。
不过,到目前为止,港府没有更进一步的严厉手段。这当然不是它无权采取强硬立场。我看到更多的是政治对手之间的博弈。港府一方更胜一筹。其实从一开始,笔者就觉得对付这类荒谬的群众运动,最好的办法就是以不变对万变。最终的清场将是温和而自然。从一开始到现在,中央政府及港府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地方。在这样的立场上,我对占中运动的结局是乐观的。
“而这个资格的门坎实在是很低,那就是忠于国家。放眼全世界,哪个国家没有这样的最低资格要求?”
“忠于国家”?很动听的说辞。
如果这个“国家”是以中华民族做定义,国民党不忠于国家了吗?六四的万众学子不忠于国家了吗?提出宪政、提出公民社会、提出民主的学者大众不忠于国家了吗?---但他们都被灭的灭,杀的杀,关的关,摸黑的抹黑。
如果这个“国家”是共产党的一家党产私利,以至非我党之意志即为异己,皆诬之为“反华”,必诛之,那这“国家”不成为国人之国家,只是“党国”的国家----而其“国家意志与利益”并不,起码只是部分,反映人民意志,而本质只是反映共产党的意志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