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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丹麦和挪威的金发碧眼看人类族群的融合

(2017-09-19 15:05:46) 下一个

这是在丹麦火车上的随景,我们从哥本哈根去丹麦最北端与挪威遥望的海边小镇Hirtshals。我尝试以实验科学家的习惯解释此图:最右侧拍到太太的很少部分的黑头发,我在这里透露点小秘密,岁月带来的颜色被人工修饰过,但是仍然是地地道道的中国本色,这正好是照片里的三位金发女郎的随机对照。一个镜头中的丹麦女性,年龄各异但是全部金发,比例之高你可以想象。丹麦男性在年轻时也这样,步入成年后变成栗色或灰色,或者没了头发。

随着我们进一步往挪威的北部旅行,这种现象更加明显,我在街头看见的挪威本地人的孩子,在他们的小时候几乎都是金发。即使父母头发为栗色,他们的孩子也是金发,那是因为父母曾经的金发色素会随岁月腿去。十几年前,我们第一次来欧洲旅行时,刚好新闻里报道称金发会在百年后绝种。如果你在北欧街头走走,就知道这种可能性不高,除非出现大规模移民。

如今的科学告诉我们,皮肤深和头发黑是为了抵抗太阳的紫外线对皮肤的致癌效应。英国白人在澳大利亚容易患皮肤癌,如果把这些丹麦人放赤道边,他们会难以生存的。北欧到处金发和浅肤色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一年中的大半年是在阳光稀少的情况下度过的,他们必须生成这样才使自己能够吸收阳光而合成足够的维生素,当然还有其他涉及生存的原因。这就是达尔文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理论,他还有性选择的理论来解释为什么动物界雄性更漂亮。达尔文的进化论让我们解释很多生命现象,包括现代精深的结构生物学,让我们从原子结构的水平体验进化,以及病毒等众多病原微生物为了逃避被宿主清除的命运而不断地变异。在很多情况下,病原体自己的基因不够用时,它们就去偷宿主的基因或蛋白,只是为了生存这一个目的。

达尔文随英国探险船去南美,借助他天生的观察与分析能力,在那里体会到自然界令人惊叹的动物多样性。他带着成吨的生物样本回英伦,回国后过着英格兰富人的生活,家里就是自己的书房和实验室,写出的《物种起源》等宏篇巨著彻底改变了整个生物学。英国人抑郁的表情里的内心高傲是有原因的,毕竟那里是达尔文和牛顿的故乡。

现代移民冲击着达尔文的理论,那些生活在澳洲靠近赤道边的白人会如何面对那么强烈的紫外线?还有已经在南非生活了300多年的荷兰白人怎么沒有发生变异?我们现在正在挪威首都奥斯陆,这里有大量中东和非洲裔移民,他们的肤色如何面对北欧的寒冷和稀少的阳光?类似这些问题,前段时间哈佛著名的进化生物学教授在圣路易斯作访谈时都没有给出圆满的答案,他只是说选择压力在人类上的效应远没有动植物界那么明显。或许澳洲赤道边的达尔文市的白人多在室内空调环境下,以及奥斯陆的非洲裔服用复合维生素,就能抵抗自然界的选择压力。

两种根本的人类社会动力终将促进世界范围内的基因融合:第一是“人往高处走”的本性,而这个高处现在就是欧美发达国家,她们在政治结构、文化品位和环境保护上都是当今世界令人向往的地方。任何族裔的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力,为自己的基因寻找更优良的繁殖地。国籍或国家的概念或忠诚都会在这种追求下式微,因为它们可以更改或重新认同。第二个推动力发生在200多年前,法国大革命给西方世界带来了Liberty, Equality和Fraternity,即所谓的自由,平等和博爱。这种精神在全世界的崇尚与推广,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各国政府可能出炉的因肤色和族裔不同的歧视政策。

挪威奥斯陆街头的抓拍,百分之百为金发。

别再说欧洲人保护女性,挪威人让这位金发女郎首先面对惊涛骇浪。也许他们的期许是女神可以为他们带来幸运,或保佑他们远航。照片拍于奥斯陆的海港附近。

在北欧旅行途中,有一点我比较肯定,那就是我沒有见过像川普那样的金发颜色,媒体称总统弄了一头自然界不存在的发色。最为滑稽的是,向往金发的川普不惜在自己父亲的血统上扯谎,他硬把德国后裔的父亲说成是瑞典后裔。在游挪威峡湾的邮轮上遇见几家美国人,来自东海岸的波士顿、纽约和费城,大家谈及川普时,我们都不可能想像川普是美国总统。我向他们重复丹麦旅店主对我说的:“美国出了个在电话里骂澳洲总理为白痴的总统,奇葩一枚!”。

我和挪威人谈及他们的海盗史,他们笑称“我们现在变成文明人了”。那可不是?不然白得像牛奶一样的国家,长期极左政府当政,怎么搞出个诺贝尔和平奖来显示道德高尚?其实这趟旅行,我们还真看到极个别挪威人的另一面,今天在峡湾中转站Flam的商店,看到一位挪威店员对我前面的俩亚裔老人非常无礼,我也趁机把那傢伙教训了一顿。

穆斯林入侵欧洲的人证,挪威Jorpeland汽车站边和花店的金发与穆斯林的头巾的对照。穆斯林在美国的头巾基本上消失掉了,但是在欧洲绝对戴,这是否与他们在欧洲的势力更大相关?我曾在瑞典Uppsala的公园见到过大量中东和非洲人,而50年代瑞典基本上没有非洲裔。挪威排外的著名例子是一位年轻人在2011年的恐惧袭击。他先在奥斯陆制造了汽车爆炸致8人死亡,然后乘船去了一个小岛,在那里枪杀了69位参加工党集会的挪威年轻人和他们的老师们。凶手当然是精神病人,但是他传递的部分信息是抗议挪威政府让外国人的进入,挪威移民政策在2014年有所收紧。

成为实验科学家的首要条件是观察力,训练你的观察力的机会来了,直视来自芝加哥机场的宣传照片的那两个拳头。

我在这里先讲点科学,前几年我们研究过的一个免疫受体被证明是造成疟疾的疟原虫的受体,疟原虫进入红细胞过程中会使用该受体。非洲人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他们能够产生对疟原虫的耐性,这种耐性的产生与基因的变异相关,而在进化压力下对疟原虫没有耐性的人基本上都因罹患疟疾而死去了。非洲之外的人去非洲就比较麻烦,因为我们对疟原虫是敏感的。

科学家在比较那免疫受体在各种族中的基因型时,还必须把美国黑人和非洲黑人区别开来研究,因为美国黑人几乎都多少带有白人的血脉。看看那两个拳头肤色深浅的不同,再想想奥巴马和他太太的白人血脉,以及杰弗逊总统和南卡长时间的保守参议员瑟曼的黑人后代,人类就是在这样的族裔融合中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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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21)
评论
火山口的小草 回复 悄悄话 如果金发是因为阳光照色的原因,那蒙古人是不是都应该是金发的?
雅美之途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我不是你' 的评论 : 在我们美国中西部,我很少见到穆斯林戴头巾,欧洲很普遍。
我不是你 回复 悄悄话 谁说穆斯林头巾在美国消失了?全黑的包头裹身的都经常见呀!
雅美之途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biggossip' 的评论 : 你不读我这段文字就来这里攻击人?“随着我们进一步往挪威的北部旅行,这种现象更加明显,我在街头看见的挪威本地人的孩子,在他们的小时候几乎都是金发。即使父母头发为栗色,他们的孩子也是金发,那是因为父母曾经的金发色素会随岁月腿去。”
雅美之途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biggossip' 的评论 : 我文中特别指出成人与小孩的区别啊,任何国家都染发,但是美国即使大量染发,也没有北欧金发比例高。这是我看了两边的感受,我也不是仅十几天在北欧,以前也去过。有话好好说,完全沒必要摆出一个教训人的姿态,何苦?
biggossip 回复 悄悄话 众观大多数反感你的这篇檄文, 就说明文中误点太多, 凭你十几天时间的到此一游就有精辟的结论出来, 我等在北欧几十年的老叟感叹万千啊,,,我的邻居们小孩都是金发碧眼, 但逐渐长大后头发变深, 很少真正的blonde。 所谓成年人特别是图片里那个中年妇女都需要染色的。别人都指出了真相, 你还是寡收你的阵地,唉, 你辛劳了, 别人闭嘴吧。现在终于可以相信世界上确实找得出arrogant and ignorant People 啊
雅美之途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xiaomiao' 的评论 : 今天早晨见到一群小学生,十几或20人,全部金发。
雅美之途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biggossip' 的评论 : 当时确实为他是否insane辩论很多,在Oslo的挪威老太太也认为他精神不正常。你可能对此更有研究。
雅美之途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czhz' 的评论 : 免疫受体是指存在于免疫系统的受体蛋白,我使用的让非科学背景人能知道的非专业用语。写博文与科研论文很不同,别人沒兴趣读了,再好的逻辑也是白写。CR1和CD35是同一蛋白的不同名字,CD的C是Cluster的意思,当年分化抗原委员会将很多相似单抗识别同一膜蛋白确立了CD的系列命名。C1q是补体活化经典途经的重要蛋白,通过免疫复合物,现在的重大发现是神经元的去突触过程与C1或其他经典途经蛋白像C4相关,C4甚至可能与精神分裂症的疾病机制相关。神经元形成synapses 很重要,但是清除不正确的synapses 也重要,而neuronal elimination 与microglia运用免疫系统的分子相关。
czhz 回复 悄悄话 雅美之途 沒有说错,北欧人需要提高吸收阳光的效率,皮肤变浅,便于合成维生素,恰是可以用自然选择解释的。合成维生素过少,则会被淘汰,这正是选择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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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北欧人需要提高吸收阳光的效率,皮肤变浅”。 一个变字,大错特错,不是变浅,是他们本来就肤色浅,从而适应那里的环境,有生存优势。原意为你是一时笔误,看来还不是。下面的justness也犯着同样的错误。
czhz 回复 悄悄话 雅美之途 发表 2017-09-20 05:00:18我说的受体是CR1 (CD35), 近几年发现的疟原虫的红细胞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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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 我可能说错了,不是地中海贫血,是廉刀型贫血(Sickle cell disease)通过增强HO-1表达而杀死疟原虫。CR-1在非洲人里有突变,并使他们抗疟疾吗?还有,为何把补体C1q受体叫成免疫受体?我已经20多年不接触免疫了,孤陋寡闻是肯定的,还第一次听到“免疫受体”这么个中文名词,之前有“免疫细胞表面受体” (如果用CR-1的话)或者“免疫细胞表面标志(如果用CD-35的话),“免疫受体”一词不make sense, 免疫是种生理现象,怎么会有受体?
biggossip 回复 悄悄话 不说别的, 就说那2011年一个新纳粹打着反穆斯林旗帜爆炸奥斯陆政府办公楼,枪杀73名参加夏令营的青年历史也被你篡改了, 竟然说屠杀者是精神病——!这在法庭审理开庭的时候检察官和杀人犯辩护律师一直否定的, 他不是精神病。你今天是要为屠杀者辩护硬把他说成是精神病哈。通篇一派无言滑稽之极, 真是无知者无畏啊!劝你少写这些负养料的簕瑟,多读点书做足功课再去游山玩水。
xiaomiao 回复 悄悄话 您根据短期旅行所看到的而做的推论不准确。如果您在北欧多呆几个月就知道了:成人那基本都是染的金发!那里的女性从二十来岁就开始染发。
Justness 回复 悄悄话 发色和肤色颜色取决黑色素(melanin)的量。人类走出非洲时皮肤是黑色的,白种人和黄种人为适应高纬度阳光照射减少,基因变异减少黑色素的分泌,便于体内合成更多维生素D3。
雅美之途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czhz' 的评论 : 地中海贫血只是其中一个例子,还有很多其他原因。我说的受体是CR1 (CD35), 近几年发现的疟原虫的红细胞受体。
雅美之途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czhz' 的评论 : 沒有说错,北欧人需要提高吸收阳光的效率,皮肤变浅,便于合成维生素,恰是可以用自然选择解释的。合成维生素过少,则会被淘汰,这正是选择的压力。
czhz 回复 悄悄话 北欧到处金发和浅肤色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一年中的大半年是在阳光稀少的情况下度过的,他们必须生成这样才使自己能够吸收阳光而合成足够的维生素,当然还有其他涉及生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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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教授,你把因果关系完全颠倒了。你说的根本不是达尔文理论,而是达尔文之前拉马克理论。中学生物课本里有一幅很形象的长颈鹿图解释拉马克和达尔文的区别。拉马克理论认为长颈鹿为了吃树上的叶子,就不断生长自己的脖子,成为长颈鹿; 而达尔文认为,长颈鹿因为能够吃到树上的叶子,有生存优势,才延续下来,其他脖子不够长的,就被淘汰了。所以,不是“他们必须生成这样才使自己xxx", 而是因为那样的自然环境,使这样的人在这一地区有生存优势,才让这样的人在这一地区成为主导人群。你是中学生物没好好学,还是全还给老师了,连拉马克,达尔文这么基本的概念都能搞混淆。
czhz 回复 悄悄话 非洲人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他们能够产生对疟原虫的耐性,这种耐性的产生与基因的变异相关,而在进化压力下对疟原虫没有耐性的人基本上都因罹患疟疾而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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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的疟原虫受体跟非洲人抗疟疾是何关系,难道非洲人中这一受体突变了?我的印象中,一部分非洲人能抗疟疾是因为他们患有地中海贫血,疟原虫无法在他们的红细胞中生长。这些只能活到40岁左右,但由于非洲部分地区卫生条件恶劣,不患地中海贫血的非洲人常常会因为感染疟疾而在20-30岁间死去,还不如地中海贫血患者活得长,因此,非洲部分地区地中海贫血在人群中比例特别高。这是本科生医学遗传学经典例子。这绝对不能算是长期的进化的结果,是特殊环境压力下的自然选择。进化和自然选择是两个概念。by the way, 什么是免疫受体,English term?
Sugar88 回复 悄悄话 确实如此,美国人口只有10% 是天然金发, 好多美国女人都是未成年就开始染头发。 移民国家都混血了,人类就是在这样的族裔融合中前行的。
samsyrny 回复 悄悄话 不是百分之百为金发,是百分之百为染发
curiousGeorge2 回复 悄悄话 Very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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