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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高中同学们(十五、十六)

(2012-10-17 19:03:32) 下一个

十五、


大四的时候加入了“托派”,开始背单词、做题目,准备考托福。其实也没铁了心地要出国,只不过挺闲的。“出国”之于我,那时和考研、工作一起,成为国内空洞的文科大学生活尽头,引人向往的三柱亮光。当时在家乡的高中同学里,还有三个亦是“托派”,且资格好像都比我老,是“铁托”。他们是李若鸿、冯麒麟和汪小鱼。我们四个是以常相往来,互通有无,彼此变得更加熟悉起来。

冯麒麟是K大子弟。象很多校园里长大的孩子一样,他有规矩,讲礼貌,尊敬师长会念书。如果据此判断这是个书呆子,那你就错了。他个儿矮,体不瘦,性格温和、有幽默感,一群人当中,总是那个被大家开玩笑的对象。虽然表面和顺,人家心里可是贼亮贼亮的。如果你是个不上路子的人,甭管是谁,他下次再不会理你,起码得绕着走,以便碰不上你。当年从K大去Purdue University,以矮小个形而获“普度一小狼”之称号,其坚硬本质可想而知。必须承认,在朋友们中间,他还是相当随和有趣的,是个乐于助 人、爱凑热闹的好同志。“闷坏型”人物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擅长make things happen,于不动声色中使个招术,或达到取乐的目的,或促成某件事。2004年我去DC游玩,美东的几个同学聚在一起。第二天大家说好再出去吃顿饭。 考虑到小郭同学害怕开车、宁可不出门的特性,为了大伙儿都出来热闹热闹,麒麟很策略地组织了一小下。细节忘了,主旨是先让小郭觉得开这点车很 easy,handle起来没问题;等他出得门来,如果不完全是那么回事,可也退不回去了,呵呵。不过麒麟还是很nice的,方案绝对让所有人都能 handle。

他娶了个越南姑娘,昵称其为“丫头”,赞扬丫头比我们这些女生老实。我们问越南女孩是不是特别温顺?麒麟大笑一声,说原先他也这么以为,结婚后才发现不对。不过看上去他很享受。我们在他家住过一晚,去之前于附近超市买了束玫瑰花送他太太。麒麟说,过各种节要给老婆送花,以前在花店买,特贵;后来发现家门口的超市里就有,又方便又便宜,大大的好。我对丫头说,麒麟告诉我们你很漂亮。他赶紧蛇随棍上:“See?...So what about me?”说时脑袋一歪,一缩脖子,像个顽皮讨赏的孩子。丫头转头看他:“You are handsome too,OK?”麒麟心满意足地领了赏,我们也全部OK了一口气。丫头提起麒麟的父母,一口一个“Daddy”、“Mommy”。不难想象,从没有过女儿的冯爸老夫子,听了这样甜蜜的称呼,心里该如何地欢喜。丫头的经历坎坷,麒麟说自己一向平稳顺当,所以老天才要安排他去照顾她。这个表面嘻哈的家伙,从这句话开始,我当他是个内心深沉、有担待的man了。好几年没见,如今这个man忙于生儿育女,养家糊口,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不过以他乐观的天性,我相信他仍然会滋滋润润的不显老,就象徐红秀说的那样,“脸上看不出岁月的痕迹”。相由心生,是也。

汪小鱼当年是个很精神的毛头小伙子,有一点纯真, 有一点满不在乎,擅长打乒乓、踢足球,嗓音磁厚。他在男生女生中人缘都很好。高一我和左小黄同桌时,他跟我在同一大组,继续受到左小黄的辖制。他俩初中即同班,据说跟大饼一起被左小黄和王贝贝管得很惨,服服帖帖不敢乱说乱动。估计王贝贝和我换座位后,他的甜蜜梦魇生活,内容更加丰富了。高考时我的位子靠窗,他坐我后面。因家住四中,他妈妈能跑到窗边来递东西给他吃。我们那时并不熟。直到大二,我们在他们大学教室里组织了一次高中同学聚会,我才和他接触多起来。他和张爱高都是G大建筑学系的。那次聚会好像时间挺长。记得我们在校园里转悠,打过排球,女生还在爱高的宿舍里住了一晚。忘了是不是同一个晚上,男生们在宿舍楼道里放鞭炮,引来管理员的斥责,真是够疯的。

麒麟和若鸿先后出国,小鱼和我则留在了家乡。我们经常在一起玩,由此还认识了他的一个大学同学,亦成为很好的朋友。在小鱼的宿舍里我们第一次看到《古兰经》——他被冠名为“回族”,但据说大学时常常 前面在回民小灶窗口打了饭,后面就和一帮哥们大啖猪肉。呵呵,这就是汪小鱼。一直很羡慕那些有相似年龄兄弟姐妹的同学,可以和siblings在一起吵嘴打架。我的哥哥姐姐都比我大十几岁,难得有这份儿闲心。小鱼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这个空白。他象一个只年长一岁的哥哥,亦庄亦谐,正好用来抢白、拌嘴、结伴游 玩。我会直言不讳地告诉他,我不喜欢他工作后的吃喝玩乐、脑满肠肥,也会在他陪我逛街、等了好久的时候,买一副护腕之类的送他,算作补偿。那是一种真纯、 亲切的关系,令人愉悦、放松,但不会靠得过近、分不清彼此。最近两年才得知,该同学在大学快毕业时,曾经为情所伤,一度低迷不振。我细想过往,竟丝毫没有印象,不禁有点愧疚——还嘲讽别人吃喝玩乐呢,自己这么没心没肺的,没能在人困难时给点支持鼓励,大概也只够当个酒肉朋友了。当然也有可能我们那时还不是太熟,不象工作后来往得那么密切。不管怎么说,想到小鱼同学居然还曾用过如许深情,心里对他倒是多了一份同情和敬重,似乎也更能理解他初工作时的生活状态了。

当然我还是不赞同这种生活状态。也许人在江湖,有时身不由己?小鱼现在是家乡小有名气的市政建设官员,常不常地在电视上露一面儿。 大大咧咧的大男子主义遇上了合适的土壤、气候,使他变得更加唯我独尊了一点,在有些人看来,就是更有官场气息了。但和他通电话,多数时候感觉过去的那个小伙子还在,也依然是个聪明憨厚的热心肠。作为一个没有背景后台的公务员,他凭自己的才干和良好的人缘,取得了优秀的成绩,我为他感到高兴。诚愿他事业顺利,家庭幸福;希望他永远在心底保持一点纯真和满不在乎的劲儿,象我喜欢的那缕夏夜星空下的晚风,留一丝纯净和温馨。

若鸿“is a sweet girl”,前面已经写过,这里不再赘述。她和我们这两位的交往,山高水长,我就不越俎代庖了。


十六、


大四那年的3月,有个全国性的人才交流会在北京开。我以找工作为名,向辅导员请了十来天的假,跟一个出差的亲戚坐了一夜火车来到北京,和哥哥嫂嫂一起住在招待所里。他俩也正在北京出差。

三月的北京,到处还是灰蒙蒙的,尚无绿意。我一个人背个包,在大街小巷中穿行,寻找心目中的北京印象——胡同、京韵大鼓、明朗的男孩女孩。。。。。。特地去了一趟陶然亭公园,那里有石评梅和高君宇的墓。看过一本石评梅的传记,对这位才女非常仰慕,并深深感动于他们的爱情故事。去的时候不是任何节假日, 公园里显得安静恬淡,有一些老头老太太在唱京剧。一个人悠闲地逛逛,在石评梅的雕像前照张相,觉得“陶然亭”这个名字起得真好。

那是我第一次到北京,还去了北海、故宫、颐和园和长城。颐和园是和嫂子一起游的。在故宫,一个青年人热情地与我攀谈,探究故宫的奥秘,让我觉出旅行的乐趣,但最后我婉拒了他上门做客的邀请。两个年轻的军官开着吉普车带我逛的北海。那是我受室友之托,走了很远的路,辗转找到兵营,代为探望其中一位,并转交室友厚厚一封亲笔信后得到的待遇。

但什么也比不上长城之旅。迄今那仍是我最快乐的旅行之一。它始于一个必然的串门,终于一只奇思妙想下的鸭子,令这次北京之行永远难忘。

到了北京,当然要去找杨青松。那时没有电话,说去就去了,找不找得到,全凭运气。我在他们的校园里随便抓住一两个同学打听,挺顺利地就找到了老杨,还在他女朋友兼师妹的宿舍里住了一晚。

老杨带我一起串门去找轩井迪,他在邻近的BH。以前和轩井迪好像都没说过话。印象中他总穿一身儿灰蓝绿的夹克和绿军裤,说话很少,温声细语的,有一个圆圆扁扁的大脑袋和大眼睛。我们从楼道里走到一间开着门的宿舍前。轩井迪看到老杨,从窗边站起,可能非常惊讶。但我们一见如故,毫无隔阂,仿佛大家本来就这么熟。高中的三年同窗,让我们彼此无猜。即便不熟,那份情谊也象空气一样透明但存在,一经接触,即刻就变得温暖起来。

他俩弄来三辆自行车,我们骑着穿过可能有小半个北京城,去JM大找孙青。那是一个周末的傍晚,JM大的女生宿舍里一片忙乱景象。女孩子们梳妆打扮、赶赴舞会和约会。孙青这丫头,当时想来正从文静害羞的外壳中走出,满心向着精彩的世界奔去。我们的到来显然打乱了她的计划——现在想想,那时没有预约这回事,瞎撞误闯的,着实不便。说了一会儿话,我们赶紧告辞。孙青现在是上海一家著名投行的投资总监。你能感觉到,她仍是一个细心温柔的女孩,只不过如今见多识广,拥有更为敏锐和坚定的判断力。有一天她在上班的路上打来电话,只为告诉我她觉得我的哪篇文章写得好,鼓动我去当一个职业作家。我觉得她很有意思,有一份不动声色的热心。

事先并不知道,老杨给远在天津的黄万丰拍了份电报,让他前来相聚。万丰风尘仆仆从天津赶来,实在令我惊喜。这个瘦个儿男孩,有两道浓眉和一双单眼皮小眼,尖尖的下巴,满脸雀斑,特象我想象中的皮皮鲁,直率、明朗、热情洋溢,有时又挺感性,据称大学里常有诗情词句,曾接过北方飘舞的雪花,盖在寄给朋友的信上。他是轩井迪的同桌,老杨的挚友,所以算是我们四个中跟谁都特熟的。经他介绍,我才了解到,闷声不响的轩井迪原来是个电脑奇才,大学时即已凭此自立。

BH的后门外有一个简易火车站台,去往八达岭的火车一早在这里停靠。我们欢聚在轩井迪的宿舍里,打了一晚的扑克,以便第二天去长城。可能是北京的室友回家过周末了,他们宿舍的床位都空着。天快亮时终于撑不住,我们各自找个铺子草草休息一下,清晨即起。那时北京的商业似乎还不发达,要不就是北方人比南方人闲散,反正早上7、8点了,满大街都找不到开门儿的小店可以买早点,让我惊讶。

四个人欢声笑语地坐着火车又转汽车,到了八达岭下。记不清一路都说了些啥,但那种欢乐的气氛,甚至感染了同车的人。有些人微笑着投来目光,大概很羡慕这帮年轻人的自由奔放。

我们没有走喧闹的经典路线,而是选择了一段废弃的古长城。空寂的断墙残垣,蜿蜒在辽阔的群山之上。我们兴致勃勃,且行且议,有时手脚并用地攀爬。费了不少力气,到达一个制高点。在这里我们留了一张合影。照片上四个人在群山之巅相拥而笑,我的长发被风吹起。

下山后,我们接着坐汽车转火车,于傍晚时分回到BH。这天是轩井迪的生日,我们从学校食堂和小店里买来饮料、饭菜,为他祝贺。买不到蛋糕,我们就因地制宜, 在一只卤鸭上插了二十二根蜡烛。围着奕奕生辉的“生日蛋糕”,我们举杯共庆,看井迪的脸在跳动的烛光中微笑,充满对未来的向往。

这一切显得那么奇妙,以致我再回想不出,后来几天在北京做了些什么。人才交流会肯定是去了,但不知是在这之前还是之后。有几家单位愿意招我。 随着在家乡的单位落实下来,这些都成了过眼烟云。回家时又坐了一夜硬座,和对面研究中国三十年代女作家的研究生聊了一路,全无倦意。

我的第一次北京之行,以找工作为名,行旅游之实,在大学毕业前夕,留下一串快乐的足迹。而那段长城之旅,更在心底刻下愉快难忘的印象,令记忆中的高中时代,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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