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句后话要说。
其一, 尽管在前述的讨论中, 把种和色完全地分了开来, 我还是相信,种和色是不能完全分开的。绿色可以完全地不存在在玻璃种翡翠里,这固然是“种”、“色”独立的证据。但是, 也较难想象在白底花青种里, 能看见饱和度高的祖母绿。 换句话说, 饱和度高的绿色,一定只存在于高档“种”类中。这便是“种”、“色”不可完全分开的缘故。
其二,高档“种”类中, 其水头也必定是高的。因为“水”是“种”的外部表现形式。于是,高饱和度的绿色,也一定只存在于高水头的翡翠中。这便是“水”与“色”的联系。
其三, 种与种之间, 色与色之间, 难以划一条明确界限。天然的石材的形成, 必定在两种分类之间存在模糊地带。无法完全进行定量地区分。 种、水、色之间是一种渐进变化, 而不是跳跃式变化。 这就给估值、欣赏留下了足够的主观空间。
其四, 即使在不同的,似乎可以明确划分的“种”之间,也会有“交集”的存在。比如说,玻璃种和冰种之间的过度容易理解的话,那么前面说到过的“冰种油青”又算是一种“过渡”呢还是“变异”呢? 该把它算做“冰种”呢还是“油青种”呢?
其五, 翡翠制品的价值,种、水、色起到“内在”的价值标准。“外在”的价值标准还应该包括:重量/尺寸、创意、雕工等因素。
最后, 你知道如何判别下面这一款手镯的“种”和“色”的级别吗?并且,你猜得出它在2012年香港Christie's秋季拍卖会上的最终成交价吗? (请点击这一款缅甸天然翡翠手镯,手镯內径52.0毫米,阔度9.0毫米,厚度8.8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