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爷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只好一个人待在屋里,这是有点闷气的。所以一到要出去遛弯,便像是遇到皇恩大赦一般,雀跃不已。(对了,狗爷好像能“听懂”点方言。对它用方言说:“走”。就一个字,狗爷就会立马蹦起来!)
沿着村里走了十几年的路,似乎也总走不厌,每次都能闻出什么新鲜事物来似的,到处闻东闻西,一路兴奋不已。
至于路上追个野猫,撵个兔子,吓个松鼠,都是狗爷的拿手好戏。还有一两次居然还嘴里叼着半死不活的老鼠回来邀功。最值得称道的是大概两年前遛弯的时候在一块空地上闻出了一窝狐狸并把人家追得狐喊狸窜。
也许是渐渐地上了年纪的缘故,狗爷对这种追追杀杀的勾当也有点厌倦了,对身旁的松鼠、野猫等常常是视而不见。兔子、狐狸本来也不多,慢慢地遛弯也就遛得风平浪静的。
十几年了,很多事情已经发生了变化,只有一件事一直没变:出去遛弯从来没有一次是自愿回来的。不是赖在地上不走,就是变着法儿多绕一小圈也好。即使是现在上了年纪,这一点还是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