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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鲁迅也上网

(2014-03-17 07:37:16) 下一个
鲁迅,近代中国着名思想家和批评家。他老人家如果活到今天,八成也要上网获取学术资讯和批判对象。要是他发现有些内容因与违规资讯“连坐”被当局屏蔽,而所违之规含糊不清,“连坐”未免池鱼之殃,会做何感想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好像他对此类事情有先见之明似的,鲁迅有一篇《小杂感》,其中著名的几句云“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专门举出这一段是因爲,中国朝野恰巧都对这类资讯极为敏感。被查处的网上资讯中,最多的就是“淫秽色情”类内容。无庸讳言,这也正是浏览量极大的网络内容。据説,法律规定“言论自由高于一切”的国家,此类不良资讯不在屏蔽之例。我想,西方国家法律中的“言论自由”本没有保护“淫秽色情”的意思,只因世界上的事物有些是相似的,有些是可以类比的,有些彼此的界限是模煳的。比如,“一截大腿,半抹酥胸”,有人看到的是情欲,有人看到是艺术。如果艺术爲上,往上比,取类比象,哪个不是艺术?如果色情爲下,往下比,面面相觑,哪个不是色情?界线划在哪儿都不合适,只能象征性地以年龄定观赏资格,等于弃而不管。
 
其实,我们都看到过从色情到艺术的标准变迁。过去,别説露肉,即使某种姿势,也能归进下流堕落一类,还有阶级的大帽子可戴。如今,以往的腐朽没落大都进入艺术殿堂了。人类的日常生活观念也是这样,古代中国女人,连鞋子都不能示人,现在个个光着脚就上街了。远的不必多説,邓丽君传进大陆的前几年,是以黄色歌曲论处的,是“清除精神污染”的目标之一。后来升格爲“追求生活美的启蒙”了。鉴古知今,人类的是非观念和道德标准一直在变,而且一定还要变。
 
如此説来,“言论自由”的原则岂非良莠不分?是的,因爲世界上没有理想的行为模式。“声色犬马”不仅网络上有,几近泛滥到社会的每个角落,以至当局不得不动用国家机器来铲除。
 
  其实类似的做法在互联网出现之前西方国家就尝试过,劳而无功之后,才承认了其有人类需求的部分合理性。我们这里开化的晩,我们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年靑的时候倒是学会一句话,叫做 “凭自觉”。就目前谈论的这件事而言,大约相当于“子曰: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个话也有问题:“矩”是什么?怎么订的?恐怕又是一笔糊涂帐。幸亏中国人有足够的智慧,应付这样的难题。古本《金瓶梅》前面有一篇东吴弄珠客的序,説“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禽兽也。”如果某些官员“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相当于什么呢,东吴弄珠客的想象力有限,他没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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