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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歌的叛徒鮑勃·迪倫(Bob Dylan)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rd

(2016-10-13 10:02:02) 下一个
民歌的叛徒鮑勃·迪倫(Bob Dylan)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
 
I caught off guard reading this 他的歌曲確實不錯,從小就唱。 不過感覺和諾貝爾文學獎不太沾邊。- some reader's digest for my note.
 
內心世界--
 
From his childhood, he's driven to be different. Now, he 開始過起了退休生活。那時他還不滿30歲,卻已經早早地告別了這個喧鬧的世界,一頭紮進了自己的內心世界。
 
鄉下人猶太人的愛好理念 -- 無因叛逆--性格中最強的一麵——自信---
Stubborn 倔強, persistant 堅持, confident 自信,
 
牛津大學教授約翰·魯斯金(John Ruskin),魯斯金認為大規模機器生產讓廉價的、毫無藝術性的產品充斥市場,老祖宗千百年遺留下來的工匠技藝將喪失殆盡,人類將會失去最寶貴的創造精神。因此他在英國發起了一場反工業化運動。Artists are against moderalizaton and industriation. 厭倦了這個喧鬧的世界,轉而非常向往和羨慕迪倫那個時代的我行我素和自我實現價值的酷斃生命曆程。
 
天才 --
 
鮑勃·迪倫無疑是一個天才,但天才是沒法討論的,也沒辦法模仿。不過,任何一個天才的成長都和他所處的環境有關係,迪倫也不例外。
 
改名 --
 
鮑勃改名字還有一個更深的原因。他很早就對自己的身世不滿意,自己平庸的猶太家庭和他一心想成為的流行歌手的身份太不相配了。充滿幻想的鮑勃從少年時代起就開始尋找一個他想扮演的角色,以代替人們心目中的猶太乖小孩兒的形象。鮑勃·迪倫(Bob Dylan)生於1941年5月24日,原名羅伯特·艾倫·齊默曼(Robert Allen Zimmerman)
 
貴人的判斷力 --
 
哈蒙德非常相信自己的判斷力,他隻聽了迪倫的一段口琴獨奏就認定這是一塊璞玉。恰在此時,《紐約時報》一位資深樂評人在聽了迪倫的現場演唱後在報紙上寫了一篇熱情洋溢的評論文章,哈蒙德看到這篇文章後當場提出要簽約迪倫,此時他甚至還沒有聽過迪倫唱歌!
 
貴人 尊重----------
 
格羅斯曼可以被稱為是迪倫的第四個貴人,正是由於他的強硬,迪倫才保住了自己的個性。當時美國流行音樂界的大部分經紀人都對手下的歌手有絕對的控製權,歌手從演唱風格到選唱的歌曲等都是經紀人說了算。那時的流行歌手都被叫做“表演者”(Performer),他們的音樂會被叫做“表演”(Performance),而格羅斯曼是第一個把歌手當做“藝術家”(Artist),把他們的演出叫做“音樂會”(Concert)的經紀人,他真心地認為這些民歌手們都是和古典音樂藝術家平起平坐的人。正因為如此,格羅斯曼非常尊重這些民歌手,很少幹涉他們在藝術上的選擇。

 
Nobel laureate - happy?
 
Reading this:
 
  • Happiness cannot be achieved until the end of one's life. Hence it is a goal and not a temporary state.

人在生命的終止之前,是無法實現幸福的。故此,幸福是一個目標,不是一個暫時狀態。

(我有些不同的想法。人在活著的時候當然可以享受幸福,隻是人不會滿足這短暫的幸福,所以一旦這短暫的幸福淡化掉了,消失了,人就會趕快去尋找下一個幸福點。故此,幸福是人一生至死不渝的追求。)by "JustTalk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frontend.php?act=article&blogId=26748&date=201609&postId=1335639)

"Happiness is the meaning and the purpose of life, the whole aim and end of human existence” - Aristotle
"幸福是生命的意義和目的,是人生活的動力,以及活著,就會一直追求的唯一目標” - 亞裏士多德

http://www.pursuit-of-happiness.org/history-of-happiness/aristotle/

In conclusion, according to Aristotle, what is happiness?
亞裏士多德對幸福的定義是什麽?

  • Happiness is the ultimate end and purpose of human existence.

幸福是人一生至死不渝所追求的生活目標。

Then that leads to my conclusion:

Bob Dylan is worth to get his ultimate happiness, No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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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Does It Feel? Bob Dylan Wins the Nobel in Literature

STOCKHOLM — Bob Dylan won 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Thursday for expanding the poetic possibilities of music with a body of work that includes "Like a Rolling Stone," ''Blowin' in the Wind" and "Mr. Tambourine Man" — a stunning announcement that marked the first time the award has gone to a musician.

Reporters and others who had gathered at the Swedish Academy's headquarters reacted with a loud cheer as the name of the singer and songwriter was read out.

Dylan, 75, is widely regarded as the most influential poet-musician of his generation.

His protest songs such as "Blowin' in the Wind" and "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 became anthems for the U.S. anti-war and civil rights movements of the 1960s. His densely poetic and image-rich "Mr. Tambourine Man" helped usher in the folk-rock movement. And his 1965 "Like a Rolling Stone," about a rich and pampered young woman forced to fend for herself, was pronounced the greatest song of all time by Rolling Stone magazine.

Dylan is the first American winner of the Nobel literature prize since Toni Morrison in 1993.

The academy commended him for "having created new poetic expressions within the great American song tradition."

Dylan rarely gives interviews, and a representative said the musician had no immediate comment. He is on tour and was scheduled to play in Las Vegas on Thursday night.

The announcement angered some literary figures but seemed to please far more.

Dylan's impact on popular culture has been immense, his influence as a lyricist extending to nearly every major music figure and songwriter of the last 50 years, from the Beatles to Bruce Springsteen, Bono, Ed Sheeran and beyond.

Generally described as a rock musician, Dylan has employed numerous musical styles, including country, gospel, blues, folk and pop. He pursued them all, sometimes separately and other times simultaneously, sometimes baffling and even angering his fans.

His songs can be snarling and accusatory ("Idiot Wind," ''Positively 4th Street"); apocalyptic ("A Hard Rain's A-Gonna Fall"); dense and hallucinatory ("Desolation Row"); tender and wistful ("Visions of Johanna"); bracingly political ("Hurricane" and "Only a Pawn in their Game"); and enigmatic and absurdist ("Stuck Inside of Mobile With the Memphis Blues Again").

Some of his songs are studded with historical, literary or political references (Jack the Ripper, Captain Ahab, Shakespeare, Paul Revere, T.S. Eliot and Fidel Castro) and laced with sly humor. ("Highway 61 Revisited" opens with the line, "Oh, God said to Abraham, 'Kill me a son.' Abe said, 'Man, you must be puttin' me on.'"

"Blowin' in the Wind" captured the hopes of the '60s civil rights movement, yet sounded as if it had been handed down through the oral tradition from another century, with lines like: "How many times must the cannon balls fly before they're forever banned?"

With its rapid-fire rhymes, "Subterranean Homesick Blues" from 1965 is sometimes called one of the first rap songs.

Although Dylan had been mentioned in Nobel speculation for years, many experts had ruled him out, thinking the academy wouldn't extend its more than a century-old award to the world of music.

They were wrong. The academy's permanent secretary, Sara Danius, said that while Dylan performs his poetry in the form of songs, that's no different from the ancient Greeks, whose works were often performed to music.

"Bob Dylan writes poetry for the ear," she said. "But it's perfectly fine to read his works as poetry."

Danius told The Associated Press that a "great majority" on the 18-member Nobel panel voted for Dylan. She said her personal favorites among Dylan's songs include "Chimes of Freedom" and "Visions of Johanna," and suggested that people unfamiliar with Dylan's music start by listening to his 1966 album "Blonde on Blonde."

Writers, musicians and even heads of state commented on the Nobel academy's choice on Twitter.

British author Salman Rushdie, whose name is often mentioned in the Nobel literature speculation, called Dylan "the brilliant inheritor of the bardic tradition. Great choice."

But Scottish novelist Irvine Welsh snarled: "I'm a Dylan fan, but this is an ill conceived nostalgia award wrenched from the rancid prostates of senile, gibbering hippies."

Lyrics from scores of Dylan songs, such as "Blowin' in the Wind," ''Stuck Inside of Mobile With the Memphis Blues Again," ''My Back Pages" and "It's Alright Ma (I'm Only Bleeding)," have worked their way into the public lexicon over the years, even turning up remarkably often in legal opinions, as a recent study found.

In a measure of the literary esteem in which he is held, "The Norton 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 a textbook used in American high schools and universities, includes the lyrics to "Mr. Tambourine Man."

Born on May 24, 1941, in Duluth, Minnesota, Dylan grew up in a Jewish middle-class family.

By his early 20s, he had taken the folk music world by storm. From that time on, he would constantly reinvent himself — often enraging followers, particularly when he started playing electric rock — but would win them back and add new admirers.

His career was such a complicated pastiche of elusive, ever-changing styles that it took six actors to portray him in the 2007 movie based on his life, "I'm Not There."

He won an Oscar in 2001 for the song "Things Have Changed" and received a lifetime achievement award from the Academy of Recording Arts and Sciences in 1991. In 2008, he was awarded a Pulitzer Prize for his contributions to music and American culture.

Dylan is the most unorthodox Nobel literature prize winner since 1997, when the award went to Italian playwright Dario Fo, whose works some say also need to be performed to be fully appreciated. By a sad coincidence, Fo died Thursday at 90.

Belarusian writer Svetlana Alexievich won last year's Nobel literature award.

The literature prize completed this year's Nobel Prize announcements. The six awards, each worth 8 million kronor (about $930,000), will be handed out on Dec. 10, the anniversary of prize founder Alfred Nobel's death in 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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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ociated Press writer Keith Moore in Stockholm contributed to this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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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諾貝爾文學獎揭曉 美國歌手鮑勃·迪倫獲獎(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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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歌手鮑勃-迪倫獲得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表彰其”在偉大的美國歌曲傳統中創造了新的詩歌表達“。
2016諾貝爾文學獎揭曉 美國歌手鮑勃·迪倫獲獎
鮑勃·迪倫獲得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
2016諾貝爾文學獎揭曉 美國歌手鮑勃·迪倫獲獎
鮑勃·迪倫
 瑞典斯德哥爾摩當地時間13日下午1時,諾貝爾獎官網公布最新消息,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揭曉,美國民謠藝術家鮑勃·迪倫榮獲該獎項。是的,你沒看錯,就是那個唱了《答案在風中飄》的美國搖滾樂手鮑勃·迪倫。雖然人們一直將這些偉大的搖滾樂手稱為詩人、文學家,這一次,諾貝爾文學獎終於給了他一個“官方肯定”。頒獎詞是這樣寫的:“為美國音樂傳統增添了創造性的詩意表達”。這也是諾貝爾文學獎首次將該獎項頒予一位音樂人。
鮑勃·迪倫(Bob Dylan)生於1941年5月24日,原名羅伯特·艾倫·齊默曼(Robert Allen Zimmerman),是一位美國唱作人、藝術家和作家。從1961年發布首張專輯至今,迪倫在流行音樂界和文化界起到的影響已超過50年。他的代表歌曲是《答案在風中飄》(Blowing' in the Wind)和《時代在變》(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g)。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鮑勃·迪倫第一次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垂青了,早在1996、2006年,他就兩度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提名,今年終於正式獲獎。這也不是他第一次獲得文學性的獎項了,2008年,他就獲得了普利策獎特別榮譽獎(編注:普利策獎也稱為普利策新聞獎, 美國新聞界的最高榮譽獎,被稱為“新聞界的諾貝爾獎”)。作為世界級的搖滾、民謠大神,在音樂上的成就更不必說,迄今已經發了37張專輯,橫掃格萊美、奧斯卡、金球獎的音樂獎項。

從歌手到“諾貝爾文學獎” 鮑勃·迪倫的成功之路
文/袁越
諾貝爾文學獎開出了鮑勃·迪倫,苦了陪跑的村上春樹,也可惜了已經被得獎的阿多尼斯。沒有人想得到這個結果,但沒有人對此產生過多質疑,因為,鮑勃·迪倫也足夠分量。
鮑勃·迪倫無疑是一個天才,但天才是沒法討論的,也沒辦法模仿。不過,任何一個天才的成長都和他所處的環境有關係,迪倫也不例外。迪倫少年成名,25歲時就已經被美國年輕人視為精神偶像,奇跡是如何發生的呢?讓我們從迪倫30歲之前住過的三個城市講起吧。
明尼蘇達的希賓
從地圖上看,明尼蘇達州位於美國的東北部,但在美國人眼裏,這個州屬於“中西部”,因為這個國家是從東海岸發展起來的,波士頓、費城和紐約才是中心,明尼蘇達則完全屬於鄉下,明尼蘇達人就是正宗的鄉下人。
1890年,在明尼蘇達州的北方小鎮希賓(Hibbing)發現了一個大鐵礦,此時正趕上美國工業進入高速發展期,希賓迅速地富了起來,成為美國最富的鎮之一。1946年,一戶姓齊默爾曼(Zimmerman)的人家搬到了希賓鎮,這家的男主人阿比·齊默爾曼(Abe Zimmerman)因為生病不得不辭去原有的工作來這裏幫助他的兩個哥哥代管一家電器商店。阿比有兩個兒子,大的叫鮑勃(Bob),小的叫大衛(David)。大兒子生於1941年5月24日,出生時因為頭太大還差點出了麻煩。鮑勃很小就喜歡唱歌,而且有很強的表現欲。在他3歲那年就當著鄰居阿姨們的麵表演了兩首歌,最好笑的是在唱歌前他鄭重宣布:“大家都不要說話了!否則我不唱!”
鮑勃同其他男孩子一樣,也喜歡看連環畫,他會經常躲在自己的房間裏看個沒完。也許是從連環畫中得到了啟發,9歲那年的母親節那天,鮑勃突然跑到母親麵前,為她朗誦了一首自己寫的詩:
我親愛的媽媽,我希望你(My dear mother,I hope that you)
永遠不會變老,頭發永遠不會變白,(Will never grow old and gray,)
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會對你說:(So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e world will say:)
“喂,這位年輕的女士,母親節快樂!”(“Hello,young lady,Happy Mother's Day。”)
顯然這首詩不能算好,但從此寫詩成了小鮑勃最大的愛好。
歌手到“諾貝爾文學獎” 鮑勃·迪倫的成功之路
1978年迪倫演出
齊默爾曼一家是猶太人,這在希賓算是個少數派。他們家雖說不上富有,但比起在當地占多數的藍領工人來說卻是相當富裕的。鎮上的工人們不喜歡這些富裕的猶太人,但這些猶太人所受的歧視還不算太嚴重,與當時美國黑人所受的歧視相比更是微不足道。而對於鮑勃這些猶太孩子來說,這種歧視的最大後果就是孤獨。鮑勃的父母每天都工作到很晚才回家,鮑勃放學後就隻能一人待在家裏,因為他和學校裏那些窮孩子們玩不到一起去。寂寞的鮑勃經常會一個人對著窗戶發呆,做白日夢。由於天氣寒冷和對鐵礦的過度開采,希賓鎮已經沒有多少植被了,窗外能看到的就是一片光禿禿的碎石和那個被當地人稱為“世界上最大的坑”的露天鐵礦。這種奇特的荒景象肯定在鮑勃心裏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以至於他在後來的創作中有一個永恒的主題,那就是人世間的荒謬和無常。
也許是因為內疚,齊默爾曼夫婦倆總是盡量滿足鮑勃的需要,很快鮑勃就有了自己的高級收音機、電唱機和滿架子的唱片。那陣子鮑勃很迷收音機,尤其喜歡收聽來自遙遠的南方電台裏播放的流行音樂。當時美國南方正流行黑人的“節奏與布魯斯”(R& B),以及受此影響而出現的“鄉村與西部”音樂。這些音樂節奏強勁,氣氛喧鬧而又放肆,與希賓鎮單調無趣的白人中產階級生活形成了鮮明對比。與其說小鮑勃喜歡這種音樂,不如說他迷上了這種音樂所代表的生活方式與現狀的強烈反差。
這段時間小鮑勃還有一個愛好:看電影。他的一個叔叔擁有希賓鎮最大的電影院,他因此免費看了大量好萊塢電影。1955年秋天,鮑勃看了一部名叫《無因叛逆》(Rebel Without A Cause)的電影,演員詹姆斯·迪恩(James Dean)在電影裏成功地扮演了梳著背頭的叛逆青年。這一形象把鮑勃迷住了,他馬上跑到店裏買來一件黑皮夾克,一條李維牌緊身牛仔褲,一雙高腰皮靴,還央求父親為他買一輛二手的哈雷摩托車,經常騎著它在大街上兜風,車後則坐著鮑勃當時的女朋友,一個出生於普通工人家庭的名叫埃科的姑娘。就這樣,鮑勃在旁人眼裏成了鎮上不良青年的一員。這些被人們稱為“油脂仔”(Greaser)的另類青年多半是窮苦工人家的孩子,鮑勃其實跟他們混不到一起去,他隻是喜歡那種叛逆的感覺罷了。這種喜好伴隨了他一生。
上世紀30年代,美國南方因為氣候災害爆發了饑荒,失業的黑人沿著61號公路北上,去芝加哥等大城市找工作,順便把黑人的布魯斯音樂帶到了北方。城市生活為這種源自鄉村的音樂插上了電,並漸漸轉變成為大名鼎鼎的搖滾樂。自50年代開始,搖滾樂逐漸在美國流行起來,身為“油脂仔”的鮑勃自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和兩個朋友組織了一支搖滾樂隊,取名叫“金色和弦”(Golden Chords),鮑勃是樂隊的主唱。有一次樂隊去參加學校組織的音樂比賽,學生們被這種喧鬧的節奏嚇壞了,台下有人開始“噓”起來,有一個老師甚至躲進了休息室。鮑勃這時顯露出了他性格中最強的一麵——自信,他完全不理會台下的噓聲,仍然自顧自地唱了下去。
歌手到“諾貝爾文學獎” 鮑勃·迪倫的成功之路
鮑勃迪倫和瓊貝茲並稱美國那個時代的民謠音樂“帝與後”
比賽結果,“金色和弦”名落孫山。
不過,總的說來,鮑勃的中學時代是很平常的。中學畢業後,鮑勃考上了位於明尼阿波利斯市的明尼蘇達大學,不過很快就厭倦了枯燥無味的大學生活,整天出入於明尼阿波利斯市的酒吧區,聽“垮掉派”(Beat)詩人們朗誦詩歌,也跟著他們一起吸毒。那個時期美國的大學生是不聽搖滾樂的,嫌它太簡單。他們需要一種成年人聽的音樂,而在當時他們隻有一種選擇,那就是民歌。鮑勃很快就把手裏的電吉他換成了一把鋼絲弦的吉布森民謠吉他,並開始學唱美國民歌。他一開始是從扒流行民歌組合“金斯敦三重唱”(Kingston Trio)的歌學起,很快就學唱更古老、也更正宗的老民歌。他尤其喜歡黑人唱的民歌,這大概是因為他中學時就是黑人布魯斯的樂迷,對黑人音樂特別有好感。
鮑勃苦練了一學期,覺得自己有些底氣了,便在一天下午背著吉他走進了一家民歌咖啡館,說自己名叫鮑勃·迪倫(Bob Dylan),想來咖啡館唱歌。從這一時刻起,那個來自希賓鎮的猶太少年鮑勃·齊默爾曼就從地球上消失了,取代他的是一個稚氣未脫卻又野心勃勃的鮑勃·迪倫。
迪倫取這個名字一半是因為一個美國電視節目中的西部英雄馬特·狄龍(Matt Dillon),另一半是因為迪倫覺得這個名字又好聽又好記。後來總有人猜測鮑勃改名是為了紀念著名詩人迪倫·托馬斯(Dylan Thomas),可鮑勃那時很少讀書,改名時他還沒讀過托馬斯的詩歌,成名後鮑勃找來一本托馬斯的詩集讀了一遍,他的評論是:“我倆的風格不一樣。”
鮑勃改名字還有一個更深的原因。他很早就對自己的身世不滿意,自己平庸的猶太家庭和他一心想成為的流行歌手的身份太不相配了。充滿幻想的鮑勃從少年時代起就開始尋找一個他想扮演的角色,以代替人們心目中的猶太乖小孩兒的形象。大唱搖滾樂的“油脂仔”是他選擇的第一個角色。在他進了大學並放棄了搖滾夢之後,鮑勃急需再次改變自己的形象,改名字大概是最徹底的手段了。不僅如此,他還每每在人前吹噓說自己是來自美國南方的孤兒,曾經和許多著名的黑人布魯斯大師一起在南方唱遊過。也許可以把這種行為當做是少年迪倫善意的惡作劇,但迪倫成名後也經常對朋友和媒體撒謊,為此經常遭到朋友們的恥笑。有人分析說他這麽做很大的原因是為了在人們心目中製造神秘感,不過他的朋友都不願掃他的興,沒把他的謊言揭穿就是了。
也就是在這段時間,迪倫無意中讀了一本小說名叫《奔向榮耀》,立刻瘋狂地愛上了本書作者,美國最偉大的民歌手伍迪·格思裏(Woody Guthrie)。這是格思裏寫的一本自傳體小說,講述了他扛著一把吉他在美國各地流浪的經曆。那段時間迪倫無論走到哪裏都要把這本書帶在身邊,而且逢人就說格思裏是多麽偉大,自己是多麽崇拜他。迪倫甚至強迫朋友們聽他朗讀書中的段落,格思裏成了迪倫這輩子最重要、也是最後的一個精神偶像。在那之後的幾個月裏,迪倫瘋狂地要把自己改造成格思裏。他很快地學會了幾乎所有格思裏的歌曲,而且連說話也開始帶著格思裏的南方口音。不久他就把幻想與現實混在了一起,到處跟朋友說自己其實是生在美國南方的孤兒,還曾經在加州見過流浪中的格思裏,對此朋友們自然是一笑了之。
格思裏一輩子寫過不少反映底層人民生活的民歌,不少人因此把他當做左派民歌的代表性人物,但其實他一生痛恨形式主義,而政治在他看來是最大的形式主義。他曾經對朋友說:“左翼、右翼、雞翼,在我看來都一樣。”迪倫之所以喜歡格思裏,肯定不是因為他的左派立場,而是他獨來獨往的生活方式,以及不圖名利,敢於追求自由的天性。要知道,當垮掉派詩人們還在穿開襠褲的時候,格思裏就用自己的歌聲當飯票,開始了浪跡天涯的流浪生活。
當迪倫聽說格思裏因病住院,而且患的是不治之症後,便決定去紐約看他,從此便踏上了一條通往成功之路。
紐約的格林威治村
1961年1月的某天晚上,一個叫曼尼·羅斯(Manny Roth)的老板正在為自己的咖啡館客人不多而發愁。這家小咖啡館名叫“咖啡哇?”(Café Wha?),坐落在紐約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的麥克杜格爾大街上,臨街就隻有一扇門,其餘部分全在地下室。那天晚上正好有位民歌手在為客人們唱歌,這時門開了,隨著冷風走進來一個年輕人,他圓圓的臉,長得像隻有16歲,卻穿著一身西裝,還打著領帶,一隻手拎了個背包,另一隻手提著一把破吉他。他來到曼尼麵前,開口說:“我從西部來,剛到紐約。我叫鮑勃·迪倫,我想唱幾首歌,成嗎?”
“當然可以,你住在哪裏?”
“還沒找到住處呢。你知道什麽地方可以讓我住一宿嗎?”
“我跟大夥說說看。”
等到那個歌手唱完後,迪倫走上了小舞台。他一邊不緊不慢地從背包裏拿出一個口琴和一個口琴架,一邊為吉他調音,嘴裏不停地向觀眾們講自己的故事:“我這些年一直在全國各地旅行,去過所有伍迪·格思裏去過的地方。現在身上隻剩下這把破吉他和這個旅行袋,其他什麽也沒有。”迪倫天真的樣子和帶著濃重南方口音的敘說很快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接下來的演唱雖然沒能給人留下太深印象,但他唱完後,有好幾個人都願意為他提供住宿。就這樣,迪倫在一個陌生人的客廳沙發上度過了他在紐約的第一個夜晚。
歌手到“諾貝爾文學獎” 鮑勃·迪倫的成功之路
1963年演出
紐約,位於美國東北部幾條大河的出海口,其中心一塊被哈德遜河和東河夾在中間的半島是曼哈頓。在這裏工廠做工的藍領工人們需要一個房租便宜的生活區,格林威治村應運而生。這個城中村位於曼哈頓島尖的北部,多年來不斷吸收來自世界各國的移民工人,逐漸成為全美國民族成分最複雜的街區之一。
上世紀初,貧窮的意大利工人開始大規模遷至格林威治村,把它發展成一個以意大利藍領工人為主的意大利城。意大利人有個奇怪的傳統,他們認為藝術家都是些受上帝保佑的好心腸的傻瓜,他們既不把藝術家們太當回事兒,又善於容忍藝術家們那些在常人看來稀奇古怪的行為舉止。因此,這些意大利人與同樣看中了這裏低廉房租的窮藝術家們相處得很好。在格林威治村住過的藝術家中出了許多偉人,如馬克·吐溫歐·亨利和愛倫·坡等。再後來,許多先鋒詩人、前衛爵士音樂家、畫家等相繼入住這裏,使得格林威治村變成了一個由80%意大利人、15%愛爾蘭移民和5%先“瘋”藝術家組成的奇怪的城中之城。
正是因為這些“瘋子”們做出的貢獻,使得紐約市不但成為美國的金融中心,也逐漸演變成了美國的文化中心。從文學上講,這裏是垮掉派文學運動的發源地,金斯堡、凱魯亞克和巴勒斯都發跡於此。從音樂上講,這裏不但是現代爵士樂的發源地,而且也是美國流行音樂的製作中心,幾乎所有的美國主流唱片公司的總部都設在這裏,著名的流行歌曲創作中心“錫鍋街”(Tin Pan Alley)就位於此處。從政治上講,這裏還是美國左派的大本營,美國共產黨的總部就設在紐約市,這裏有大量來自東歐的移民,他們是美國共產黨的主力。
紐約濃鬱的左派風氣使得民歌複興運動在紐約遇到了嚴重阻力。美國的民歌複興運動始於50年代中期,其代表人物就是前麵提到過的“金斯敦三重唱”,三位大男生穿著襯衫和卡其布褲子,用吉他和班卓琴作為樂器,翻唱各民族古老的歌謠。這場運動的起因很簡單,最早迷上搖滾樂的那幫中學生紛紛上了大學,而早期搖滾樂簡單無趣的歌詞逐漸被他們所拋棄,唱片公司隻好通過改編老民歌來填補空白,沒想到這種通俗化的民歌一炮而紅,那段時期美國的大學校園裏到處都是模仿“金斯敦三重唱”的男女青年。
但在格林威治村這個美國民歌的重鎮,“金斯敦三重唱”這類通俗民歌卻沒有任何市場。不但那些一直試圖用民歌宣傳革命理想的左派們討厭它,那些兩耳不聞窗外事的學究派民歌手們也討厭它,罵它是穿上了民歌外衣的流行歌曲,玷汙了祖先們遺留下來的民歌傳統。
民歌的這兩個主要派別雖然不完全合拍,但它們有一個共同的敵人,那就是垮掉派。這些人和民歌手很像是一對寄宿在格林威治村的不和諧的共生體,雖然從本質上看兩者都反潮流,都試圖建立自己的價值標準,都崇尚個人自由的不可侵犯。但在那個特定的曆史時期,美國民歌帶有明顯左派標記,它把為老百姓說話,同資本家鬥爭當成了自己的目的。而垮掉派則提倡追求個性和心靈解放,提倡一種沒有任何義務和牽掛的絕對自由。
迪倫剛到紐約時還不滿20歲,那時候的迪倫喜歡老民歌,表麵上屬於民歌的學究派,但他心裏想當歌星的願望也很強烈。不過,在明星雲集的紐約,要想出人頭地,不僅要付出雙倍的努力,還得仰仗貴人相助,甚至還要加上一點運氣。迪倫肯定是很努力的,那陣子他一有機會就去民歌咖啡館唱歌,苦練吉他和口琴,很快他的口琴就自成體係,圈子裏誰需要口琴伴奏都來找他。
萬事俱備,就欠“貴人”了。迪倫遇到的第一個貴人就是他的偶像格思裏。格思裏不幸患上了亨廷頓氏症,當時已到晚期,雖然還能勉強走路,但生活已不能自理。迪倫來到紐約後不久就去醫院看望自己的偶像,兩人一見如故,聊得十分開心,迪倫還為格思裏唱了好幾首格思裏自己寫的歌,格思裏很喜歡這個長著一副娃娃臉,卻把自己的歌唱得比自己還像自己的年輕人,逢人便誇迪倫:“這個孩子會成功!也許他在寫作方麵沒什麽前途,可他唱得真好!這孩子會唱歌。”
歌手到“諾貝爾文學獎” 鮑勃·迪倫的成功之路
80年代迪倫與他樂隊成員合影
格思裏這次可是看走眼了,這個評論可隻說對了一半。要說唱歌,迪倫也許不太被普通聽眾接受,可在民歌愛好者們聽起來卻很有味道。迪倫能把黑人布魯斯唱得惟妙惟肖,你如果隻聽唱片的話,肯定不敢相信這是一個才20歲出頭的白人小夥子唱的。他還有一手絕活,就是演唱時對歌詞的處理。他經常在一個句子裏對重要的詞有選擇地加重音而把其他詞一略而過,這樣可以讓原本聽起來可能很枯燥的句子變得很有韻味。這一方法還會使不同長度的句子能和諧地唱在同一個樂句裏而不顯得突兀。這一絕活後來給迪倫的歌詞創作帶來了很大的自由度,讓他可以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歌詞的內容上。不過,這樣做也有副作用,許多迪倫唱起來很貼切的歌,別人卻怎麽都唱不順口。
格思裏的讚揚給了迪倫一個出頭的機會,但要想抓住這個機會在競爭激烈的民歌圈裏闖出名頭,確實還需要一點真功夫。迪倫那時還不怎麽會寫歌,但他在現場表演方麵卻有獨到之處。60年代初期的格林威治村民歌圈盛行學究派,也就是純粹的傳統型民歌手,他們講究的是原汁原味,認為民歌的魅力就在於這些歌是傳唱了幾百年的老歌,是經過時間考驗的最出色作品。這些歌所反映的曆史倒要比歌本身更讓他們著迷。學究派歌手們堅信他們在舞台上要做的就是把那些老民歌原封不動地唱給觀眾們聽就行了,任何對民歌的改動都是一種出賣民歌的商業化行為,是應該遭到譴責的。迪倫則與其他人很不一樣,也許是因為他本來就對美國傳統民歌並不那麽狂熱,也許是因為他太想與眾不同,甚至也許是因為他太緊張,他的演唱大概不會讓人產生對古老民歌的崇敬,而是讓人想發笑!因為他在明尼蘇達時就已初具雛形的卓別林式的舞台形象在紐約最終被發展成了他的個人風格。他總是戴著一頂滑稽的燈芯絨小帽兒走上舞台,然後又會花上幾分鍾用卓別林式的笨拙動作為他的吉他調弦,這中間他會時不常地說上一兩句看似隨意,其實卻是經過精心準備的笑話。在逗笑聽眾的同時告訴大家,自己是一個新手,請多包涵。之後,就在大家對這個長著一副娃娃臉的“孩子”開始感興趣時,迪倫會突然開始用一種隻有曆盡滄桑的流浪漢才具備的粗啞的嗓子唱起一首格思裏的老歌,之間他還會像老布魯斯樂手一樣吹上一段即興的、具有濃鬱的布魯斯味道的口琴獨奏。這種強烈的對比往往會讓台下的聽眾大吃一驚。可馬上,迪倫又會來上一段笑話,或者故意跟台下的某個熟人嘮會兒嗑,等聽眾靜下心來之後,他就又開始唱起來。就這樣聽眾總是處於興奮狀態,反應自然也很熱烈。
漸漸地,迪倫在紐約有了自己的“粉絲”圈,這引起了麥克·坡科(Mike Porco)的注意。坡科是格林威治村最大的民歌商業演出場所“格迪斯民歌城”(Gerdes Folk City)的主人,也是迪倫的第二個貴人。其實他本人是一個地地道道的音樂門外漢,對民歌更是一竅不通,也不感興趣,他關心的隻是錢。他通過觀察觀眾的反應,發現迪倫的演出很受歡迎,便邀請他為一位當時已經很有名的布魯斯歌手的商業演出做暖場嘉賓。於是,就在1961年4月11日這天,迪倫第一次正式登上了民歌城的舞台,這一天也被公認為是迪倫第一次正式登台表演的紀念日。
正式演出需要辦演出證,坡科便帶著迪倫來到紐約市的演員工會。辦證的人一看迪倫的出生證明,便對迪倫說:
“你還不到21歲,把你媽叫來。”
“可我沒媽。”迪倫說。
“沒關係,把你爸叫來也成。”
“可我也沒爸。”
辦事員轉過頭去悄悄問坡科:“他是誰?一個雜種?!”
最後,還是坡科自願當了迪倫的監護人,這才把演出證辦了下來。
歌手到“諾貝爾文學獎” 鮑勃·迪倫的成功之路
演出很成功,演完後迪倫試著聯係了幾家專門出民歌唱片的公司,卻都吃了閉門羹,隻好又回到格林威治村的咖啡館裏一邊賣唱一邊等待機會。有一天,迪倫的一位朋友在哥倫比亞唱片公司錄音,缺一把口琴,就把迪倫找去吹了一段,恰好公司的音樂製作人約翰·哈蒙德(John Hammond)也在場,迪倫終於遇到了第三個、也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貴人。
哈蒙德是美國音樂史上最富傳奇色彩的音樂製作人,他出生於富有的範德比爾特家族,因此他一輩子都可以專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用為金錢而擔心。他年輕時就是個左派的同情者,曾在左派雜誌《新群眾》上發表過觀點激進的文章。不過哈蒙德最愛的卻是音樂,尤其喜歡黑人布魯斯和爵士樂。他曾經為哥倫比亞簽下了碧麗·霍勒黛(Billie Holiday)、阿蕾莎·富蘭克林(Aretha Franklin)和康特·貝西(Count Bessie)等一大批著名黑人音樂家,是哥倫比亞能躋身於主流唱片公司之列的最大功臣。
哈蒙德非常相信自己的判斷力,他隻聽了迪倫的一段口琴獨奏就認定這是一塊璞玉。恰在此時,《紐約時報》一位資深樂評人在聽了迪倫的現場演唱後在報紙上寫了一篇熱情洋溢的評論文章,哈蒙德看到這篇文章後當場提出要簽約迪倫,此時他甚至還沒有聽過迪倫唱歌!哥倫比亞公司藝人與作品部(A& R)的新任主管大衛·卡普拉利克(David Kapralik)被哈蒙德的草率驚呆了,但他出於對這位資深製作人的信任,勉強在合同上簽了字。
就這樣,迪倫成為第一個和主流唱片公司簽約的新生代男民歌手。據說幾年後曾經拒絕過迪倫的前衛唱片公司的一名雇員在自己的抽屜裏發現了一張小紙條,上麵寫著當初迪倫來試唱時他隨手記下的評語:“此人沒什麽特別之處,沒前途。”那天晚上,這個後悔的雇員一個人跑到酒吧裏喝了個酩酊大醉。
平心而論,那時的迪倫確實看不出有任何商業價值。他還不會寫歌,嗓音有些古怪,吉他技術普通,唯一的亮點隻是口琴而已。難怪哥倫比亞唱片公司從上到下都不看好這次簽約,而迪倫在哥倫比亞出版的第一張唱片也確實賣得不好,僅售出5000張左右,按照哥倫比亞這樣的大廠牌的標準,這個數字實在是不值一提。好在迪倫的錄音費用不高,錄這張唱片隻花了402美元,哥倫比亞這才勉強保本。如果沒有哈蒙德這樣的伯樂,迪倫是不可能有今天的。
換句話說,如果迪倫生在如今這樣一個隻看重眼前利益的時代,他幾乎不可能成功。
迪倫的第一張唱片基本上都是翻唱老民歌和布魯斯,所以紐約的學究派民歌界把迪倫視為同一個戰壕的戰友,誰知他的第二張唱片便背叛了同伴,收錄了大量自己的創作,其中就包括那首廣為流傳的《答案在風中飄》。第三張唱片《時代變了》又進了一步,在這首同名歌曲中,迪倫以一個領導者的口氣告訴聽眾,“時代變了,未來屬於我們年輕人”。因為這兩張唱片,左派民歌界又把迪倫收歸旗下,還邀請他參加了1963年在華盛頓舉行的民權運動大遊行,並當場獻歌。此時的迪倫,儼然是美國抗議民歌運動的領導者。
誰知好景不長,迪倫再一次背叛同夥,出版了第四張唱片《迪倫的另一麵》,收錄了他創作的一批反映個人生活和情感的作品,正式告別了抗議民歌王國。還沒等大家明白過來,迪倫又迅速出版了第五張唱片《回到根源》,這次他居然又背叛了民歌,給吉他插上了電,開始唱起了搖滾樂!這個轉變實在是太大了,發生得也太快,美國民歌界完全不能適應,紛紛罵他是“民歌的叛徒”。其實大家都忘了,迪倫本來就是一個唱搖滾的“油脂仔”,唱民歌反而是在玩票。
接下來的兩張搖滾專輯《重返61號公路》和《美女如雲》也都非常出色,在各種“史上最佳搖滾專輯”榜單上的名次都很靠前,賣得也很好。迪倫終於在短短的4年時間裏從一個默默無聞的明尼蘇達大學肄業生變成了叱吒風雲的搖滾歌星。
就在此時,迪倫突然離開了紐約城,搬到了距離紐約兩小時車程的鄉間小鎮伍德斯托克(Woodstock)。隨著這次搬家,他的生活再一次發生了重大轉變。
伍德斯托克
如果你從紐約市中心租一條小船,沿著哈得遜河逆流而上航行160公裏,就會來到一處風景優美的避暑勝地,這就是大名鼎鼎的伍德斯托克。這裏是典型的丘陵地帶,有山有水,植被茂盛。山間的小塊平地被開墾成了耕田,當地居民多半以務農為生。1902年,一個名叫拉爾夫·拉德克利夫·懷特黑德(Ralph Radcliffe Whitehead)的英國富商來到了這裏,他的父親是一個成功的紡織廠老板,可他卻對英國社會過度的工業化十分厭惡。懷特黑德曾經師從牛津大學教授約翰·魯斯金(John Ruskin),魯斯金認為大規模機器生產讓廉價的、毫無藝術性的產品充斥市場,老祖宗千百年遺留下來的工匠技藝將喪失殆盡,人類將會失去最寶貴的創造精神。因此他在英國發起了一場反工業化運動。受魯斯金的影響,懷特黑德帶著大筆金錢移民美國,想在這塊新大陸找到一片未被汙染的淨土,建立一個以手工作坊為主的工匠村。在周遊了大半個美國之後,他終於發現了伍德斯托克。這裏山清水秀,又離紐約不太遠,是建立一個烏托邦國的理想場所。
主意已定,懷特黑德立即在伍德斯托克買下了一大片土地,在上麵建造了30幢木頭房屋,吸引了一批工匠、藝術家和青年學生來這裏從事原始的木工、紡織、鐵器和陶器製造等藝術創造和生產活動。懷特黑德想以手工製造的產品換取金錢來維持這裏的繁榮,可這個計劃卻遭到了無情的失敗,他們生產的手工產品造價太高,根本無法和大規模機器生產相對抗,維持這個小區的生計還要靠他父親當年開紡織廠時賺來的錢!與此同時,懷特黑德獨裁的性格和仇視猶太人的態度惹惱了他的同伴,幾個當初的創建者又在附近建立了幾個相似的小區。
到了上世紀20年代,隨著這幾個小區規模的不斷擴大,它們漸漸融合成一個整體。伍德斯托克慢慢變成了一個有自己的商店、咖啡館和飯店的小城。與此同時,包括作家、音樂家、畫家和舞蹈家在內的許多藝術家開始往城內遷移,伍德斯托克變成了一個藝術家聚居的村落。他們來這裏並不是因為反工業化的理念,因為他們中大多數人仍然以紐約為主要的活動基地,來這裏純粹是為了休息。
最先搬來這裏的是迪倫的經紀人艾伯特·格羅斯曼(Albert Grossman),正是由於他的介紹,迪倫才告別了紐約市並最終定居於此。必須停下來說說這個格羅斯曼,他是當時美國民歌界公認的三大經紀人之一,另兩位都是因為對民歌的熱愛和左派思想才入行的,隻有他純粹是為了錢。他還相信大多數民歌手骨子裏其實也都和自己一樣想發財,隻是出於自尊心才不願做得太露骨。而作為一個經紀人,他的任務就是在歌手和唱片公司之間設一道牆,讓歌手們可以不必直接和錢打交道,從而把心思都放在藝術創作上,由他來負責賺錢。後來的事實證明,格羅斯曼確實把手下的藝人照顧得很好,讓他們個個都成了富翁。所以他手下的大部分歌手都很尊敬他,可沒簽給他的歌手們就都不怎麽喜歡他了。
格羅斯曼可以被稱為是迪倫的第四個貴人,正是由於他的強硬,迪倫才保住了自己的個性。當時美國流行音樂界的大部分經紀人都對手下的歌手有絕對的控製權,歌手從演唱風格到選唱的歌曲等都是經紀人說了算。那時的流行歌手都被叫做“表演者”(Performer),他們的音樂會被叫做“表演”(Performance),而格羅斯曼是第一個把歌手當做“藝術家”(Artist),把他們的演出叫做“音樂會”(Concert)的經紀人,他真心地認為這些民歌手們都是和古典音樂藝術家平起平坐的人。正因為如此,格羅斯曼非常尊重這些民歌手,很少幹涉他們在藝術上的選擇。他在和唱片公司簽約時都會提出所有的藝術選擇權(包括選曲、製作、錄音,甚至封麵設計)全部在樂手這方,唱片公司不能幹涉,這在當時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格羅斯曼簽下迪倫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讓迪倫盡量不去小場地演出,少跟媒體接觸,增加神秘感。迪倫出名後,格羅斯曼立即在伍德斯托克買了幢房子,迪倫隨時可以來小住幾天,離開紐約那個是非之地。1965年迪倫也在這裏買了房子,正式成為伍德斯托克的居民。1966年,迪倫在伍德斯托克的樹林裏騎摩托車意外受傷,格羅斯曼借故把所有前來采訪的記者擋在了門外,從此迪倫便從大眾的視線中消失了。歌迷們得不到確切的消息,一時間謠言四起,有人說他已經癱瘓,甚至有傳聞說他摔斷了脊椎骨,成了植物人。其實迪倫的傷勢肯定沒有那麽嚴重,但真正了解內情的人很少,事實真相恐怕永遠不會有人知道。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成為歌星後的迪倫太累了,急需休息一段時間。車禍發生以前,迪倫手頭有一部書要寫,一部電視片要拍,還有格羅斯曼給他安排的60場音樂會在等著他上路。那陣子他天天服用興奮劑,否則就堅持不下去了,很多朋友都擔心他活不到26歲生日。一場車禍終於讓迪倫名正言順地推掉了一切工作,躲進伍德斯托克的家安心靜養。傷愈後他徹底戒了毒,成了一個“幹淨”的人。他還變成了一個模範丈夫,整天待在家裏陪妻子。1967年迪倫和妻子薩拉(Sara)的第一個孩子降生了,當上父親的迪倫變得安靜了許多,當年住在伍德斯托克的人都回憶說那時的迪倫是個很沒趣的鄰居。
歌手到“諾貝爾文學獎” 鮑勃·迪倫的成功之路
1966年巴黎接受采訪
迪倫還利用這段時間讀了許多書,尤其是《聖經》。他家裏顯眼的位置上總是有一本攤開來的大開本《聖經》,可見主人對此書的癡迷程度。在此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迪倫的創作就和《聖經》聯係在了一起。
當然,作為一個音樂家,迪倫的生活裏自然離不開音樂。當時迪倫的伴奏樂隊“老鷹”的成員們也住在附近,他們合夥買下了一幢粉紅色的大房子,並把地下室清了出來,沒事就跑下去自娛自樂,翻唱老民歌。後來有盜版商把他們在地下室隨便錄下的一些歌曲小樣偷偷拿去出版,僅在美國就售出了35萬張。直到1975年哥倫比亞公司才把這些歌曲稍加整理後以《地下室磁帶》(The Basement Tapes)的名字出版,普通消費者這才得以聽到這批珍貴的正版錄音。這張唱片被稱為是盜版業的鼻祖,迪倫無心插柳,開創了盜版行業的新紀元。
就在迪倫躲在伍德斯托克休養生息的時候,整個美國都亂套了。1966年“披頭士”樂隊出版了唱片《旋轉者》(Revolver),將毒品文化帶至主流音樂圈。1967年“越戰”進入僵持階段,美國國內的反戰運動也達到高潮,抗議遊行此起彼伏。同年在舊金山爆發了聲勢浩大的嬉皮士運動,曆史上把那年的夏天稱為“愛之夏”。1968年嬉皮士運動初現頹勢,同年在芝加哥舉行的民主黨黨代表大會爆發騷亂,警察和示威民眾大打出手。1969年,戰火竟然燒到了迪倫的老家。就在距離伍德斯托克不遠處的貝瑟爾市舉辦了一場以伍德斯托克命名的搖滾音樂節,吸引了50萬嬉皮士前來參加,因為交通堵塞而未能前來的歌迷人數比這更多。值得深思的是,迪倫並沒有出現在長長的歌手名單中,那個周末他接受了一個英國的搖滾音樂節的邀請,離開了伍德斯托克這個是非之地,而他選擇英國的理由是對方出的錢更多些。
誰也無法指責迪倫的選擇,或許他早已看出了所有這一切盡皆虛幻。在伍德斯托克居住期間他出版了兩張鄉謠專輯,其風格和當時熱門的迷幻搖滾樂完全脫節。當1970年的新年鍾聲敲過之後,疲憊的美國年輕人終於意識到火紅的60年代隻不過是一場夢而已,他們重新擁抱溫情的民歌,反映愛情和親情的鄉謠取代了搖滾樂,登上了流行歌曲排行榜。
迪倫再一次走在了時代的前麵。
不過,這是他最後一次引領時代潮流了。在伍德斯托克住了5年,並生了3個孩子之後,迪倫就像大多數功成名就的藝術家那樣舉家遷往洛杉磯,在海邊買了幢房子,開始過起了退休生活。那時他還不滿30歲,卻已經早早地告別了這個喧鬧的世界,一頭紮進了自己的內心世界。

zhichi 發表評論於
應該是文藝獎不是文學獎
胡阿友2 發表評論於
鼓掌!我等生來就是為人鼓掌的。
相當長久 發表評論於
趙本山應該獲獎!對藝術,對文化,的貢獻比這個美國歌星要大多了。
DANIU_S 發表評論於
這個世界,充滿歧視,等級,種族各種問題,像迪倫這樣完全能夠衝破這些限製,實現自我理想,是諾獎肯定的最基本價值元素。
sufficient 發表評論於
went one of his concerts in the 80's, man! his voice was horrific. not my type.
beijingchina 發表評論於
還有披頭士。
以前文革時,家裏的上海美多電子管收音機基本收不到“敵台”,所以那時對西方音樂一無所知。
所以80年代初,家母到日本日立公司工作,我就要求買台好的收音機
beijingchina 發表評論於
記得改革開放的初期,聽的西方歌曲的磁帶上有他、卡朋特等的歌。
DANIU_S 發表評論於
選他,說明評委們已經厭倦了這個喧鬧的世界,轉而非常向往和羨慕迪倫那個時代的我行我素和自我實現價值的酷斃生命曆程。
DANIU_S 發表評論於
我的感覺是,春上不死的話,不會給他諾獎,這不太公平,春上是個偉大的作家。
無故刪除 發表評論於
雖然我很喜歡bob的歌但給他文學獎確實有點搞,這世界越來越瘋狂了
挺沒勁 發表評論於
文學獎也越來越爛了。隻有物理化學還可以勉強捍衛自己尊嚴
nyfries 發表評論於
這樣看來,劉歡,崔健,汪峰,都有可能得獎了,嗬嗬。
kingofLiu 發表評論於
+問題哥
我同意古代詩詞確實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吟唱也是詩詞的表現方式,但重點是詞,調是次要的。現代的歌曲已經過於依賴樂器和音樂,詞有時候是次要的,很多歌曲更多的是情緒的表達,而歌詞也越來越通俗化簡單化,所以我說的是現代的歌曲不應該和文學放在一起。
SoWhatAgain 發表評論於
他的歌曲確實不錯,從小就唱。 不過感覺和諾貝爾文學獎不太沾邊。
秦城典獄長 發表評論於

bullshit
 
二吐為快 發表評論於
春上不鳥這個獎的,他自己也說過
問題哥 發表評論於
kingofLiu 發表評論於 2016-10-13 07:09:02
畢竟文學是文字的藝術,是無聲的力量,歌詞寫得好也是和樂曲一起發生出來的,是有聲有型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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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同意。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宋詞,它們當年就是歌詞,開始隻是供歌女演唱。然而當偉大的詞作家出現的時候,事情就改變了。當有了蘇軾、辛棄疾,就可以以詞為詩,以詞為文,以詞言誌了。今天我們讀“大江東去”,哪兒還考慮它怎麽唱呢?。。。所以我覺得,諾貝爾獎如果可以發給詩人,就可以發給偉大的歌詞作者。
kingofLiu 發表評論於
關鍵不是沒有好的作家候選人可選,明明有村上春樹,為什麽非要發給一個美國的歌手,雖然我也很喜歡他的歌,但是如果諾貝爾不想給村上春樹,何必每次都拉他來助跑。
Good2Go 發表評論於
這個獎每年發一次實在是太頻繁。改為4年發一次比較好
linmiu 發表評論於
同意king的說法,感覺幾位文學評委老爺爺越來越任性了,想怎麽玩就怎麽玩,這次還玩個跨界穿越。
如此一來,崔健的歌詞也富於思想性,充滿反抗的力量和不屈的意誌,他還是彈吉他的魯迅呢。
二胡一刀 發表評論於
歌還是以音樂為主,文學性實在是比較弱的。估計諾貝爾獎發現自己越來越不接地氣影響力下降,情急之下出此下策。
大佑 發表評論於
賜予搖滾樂靈魂的人。
kingofLiu 發表評論於
應該單設一個諾貝爾音樂獎,給一個音樂人發文學獎還是有些不倫不類,畢竟文學是文字的藝術,是無聲的力量,歌詞寫得好也是和樂曲一起發生出來的,是有聲有型的創作,文學激起s的是人們的聯想,歌曲激發的是人們的共鳴,但從藝術類別上講,歌曲尤其是現代歌曲不應該和純文學混為一談。
tony933 發表評論於
I love his s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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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出諾貝爾文學獎 鮑勃迪倫十大必聽金曲(圖/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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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據諾貝爾獎官網最新消息,瑞典斯德哥爾摩當地時間13日下午1時,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揭曉,美國民謠詩人鮑勃·迪倫榮獲該獎項。以下十首歌是滾石雜誌評選出了迪倫的“十大名曲”,詳細的回顧了鮑勃-迪倫近五十年的光輝音樂生涯。
 

TOP 10 Every Grain of Sand。《Every Grain of Sand 》給鮑勃·迪倫這張公開為宗教創作的專輯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神秘主義與聖經的共鳴並存,這首歌中的迪倫放棄了對宗教作品的那份自以為是,轉而交出的是一份絕望的拯救祈禱。迪倫說:“我聽到她的呼吸時我就會很清醒。”《Every Grain of Sand》中蘊含著一股動人的謙卑之情,“有時候我轉過頭,的確有人在那,而在另外一些時候,這裏隻有我,”後來,迪倫自己把《Every Grain of Sand》稱作是“一首自然而然來到我身邊的靈感之歌。我感覺它就像是從其他某個地方來到我的身邊,而我隻是負責把詞寫下來。”
 

TOP 9 Visions of Johanna。《Visions of Johanna》這首歌用了很長的篇幅詳細描繪了紐約城的一個令人眩暈的夜晚,歌詞的畫麵感極強,而且包含了一些對性的渴望。五段長的歌詞中包括了迪倫對一個女人和Louise的敏銳分析,以及他對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完美人物的渴望。Johanna可能根本不存在,但她卻使迪倫沉溺。“現在我還時常演唱這首歌曲,”迪倫在1985年接受采訪時說,“現在它和當年一樣站的住腳,可能在某些方麵來說它現在對我比當年還更有意義。”
 
 

TOP 8 Mr. Tambourine Man。飛鳥樂隊(The Byrds)錄製的《Mr. Tambourine Man》是第一次有人在電台中演唱如詩歌一般的歌曲:“一隻手自由的揮舞,在鑽石的天空下起舞”,在《Mr. Tambourine Man》的時代,迪倫發現了自己作為詩人的一麵。
 
 

TOP 7 It's Alright。“我不知道我是怎麽寫出來這些歌的,”迪倫在2004年談到《It's Alright, Ma。》時中肯地說。“試著坐下來再寫一些像這樣的東西,我試過一次。現在我隻能做其他的事情,這個已經不行了。”《It's Alright, Ma (I'm Only Bleeding)》是光彩奪目的,整首歌曲有著極其複雜的韻律。這首歌對於迪倫來說是很微妙的,就像是他音樂生涯某一特定時刻的縮影,像他足夠幸運擁有的一塊寶石,而不是需要靠製造者才能理解的一台機器。1980年,迪倫在談到這首歌時說,“很難將現在的自己與當年創作歌曲時的那個自己聯係在一起,但我依然能夠演唱這首歌,很高興我創作了這首歌曲。”
 

TOP 6 I Shall Be Released。這是迪倫最受歡迎的歌曲之一,《I Shall Be Released》最初是迪倫與The Band在1967年地下卡帶錄音時錄製的,第一版被收錄在了《Bootleg Series 1·3》當中。1971年,迪倫第二次錄了這首歌,被收錄在精選集《Bob Dylan's Greatest Hits, Vol. 2》當中。粗糙的風琴與吉他撐起了迪倫這首急促的祈禱之歌,理查德·馬努埃爾(Richard Manuel)在副歌部分的和聲就像穿過那汙跡斑斑玻璃窗的陽光一樣。多年以後,到了八十年代中期,音樂人大衛·克羅斯比(David Crosby)在德克薩斯監獄坐牢時經常會唱起這首歌副歌部分那句“Any day now, any day now/I shall be released”。因涉毒和攜槍,克羅斯比在監獄裏呆了九個月。“我把這首歌的詞寫在牆上,”他回憶說,“我花了很長時間,但我做了。我記得當時真正從心底被這首歌打動。”
 
 

TOP 5 All Along the Watchtower。吉他大師吉米·亨德裏克斯(Jimi Hendrix)演唱的《All Along the Watchtower》是為數不多深深影響到迪倫以後原唱的翻唱。在《John Wesley Harding》專輯上市幾周之後,亨德裏克斯就錄製了這首翻唱作品,吉米將這首歌演繹的比原版強烈了很多,並加入了一段精彩絕倫的吉他Solo。“如果我是他,我也會以這種方式來演唱這首歌,”迪倫日後談到亨德裏克斯時說。

TOP 4 Just Like a Woman。迪倫最優秀的抒情歌曲並不是一首情歌,《Just Like a Woman》描述了一種喜歡與失望相結合的複雜情感,創作時或許心存報複,但唱出來的時候卻帶有幾分懊悔。這首歌像是迪倫自己在感情方麵上的一堂必修課:付出,索取,離開。與此同時,這還是迪倫第一次涉足鄉村搖滾風格,他的表現堪稱偉大。迪倫與The Hawks樂隊在這一年的演出中表現非常出色,但當大家開始關注這首歌中所表達的那份糾結的狂喜與絕望的時候,迪倫在納什維爾的錄音中刪掉了這首歌。“真正理解歌中的這些細節可能需要一輩子,”創作人吉米·韋伯(Jimmy Webb)說,“我至今仍在驚歎,這首作品真是太了不起了。”
 
 
 
TOP 3 Tangled Up in Blue。“我用了十年的生活經驗和兩年時間來創作這首歌,”迪倫在現場演唱這首《Tangled Up in Blue》之前經常這麽說。這首歌是迪倫對傷害與懷舊最個人化的審視。迪倫的歌詞非常透徹,態度介於認錯與批評之間,而他非常尖銳的在其中提到了上世紀六十年代,那個時期喚起了他對烏托邦與一些破碎的承諾的記憶。他曾在無數現場中改編過這首歌曲,但很少按照《Blood On the Tracks》專輯中錄音版的編曲來唱這首歌。
 
 

TOP 2 A Hard Rain's A·Gonna Fall。這是那個時代由最偉大的抗議歌手寫出的最偉大的抗議歌曲,一首近七分鍾的民謠史詩。迪倫在歌中唱到了很多極其恐怖的畫麵(拿著槍和利劍的孩子,滴血的樹),告誡人們天啟即將到來。“歌詞中每一行都可以是一首歌曲的開篇,”迪倫在當年接受采訪時說,“但當我創作這首歌的時候,我想,我不可能有足夠的時間來寫所有這些歌,所以我把它們都放在了這首歌當中。”《A Hard Rain》是迪倫第一首公開唱到“末日”這個話題的歌,從此之後,“末日”開始成為他作品中一個重要的主題。感恩而死樂隊(Grateful Dead)的成員鮑勃·威爾(Bob Weir)說,“我猜一定是天堂之門為他打開了,有什麽東西在引導著他。”
 
 


TOP 1 Like a Rolling Stone。在幾乎所有關於迪倫最偉大歌曲的評選中,這首歌都是高居榜首。這首歌對當時的流行音樂界來說是一次沉重的打擊,迪倫在這首歌中的用詞打擊了一代人的創作。《Like a Rolling Stone》標誌著一個反傳統主義者的誕生,他將為搖滾時代帶來最偉大的聲音和破壞欲。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6/10/13/5679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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