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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庆在美遗产案新动向:新州诉讼或将遭法庭驳回

(2011-10-25 14:23:05)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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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5日新泽西州高等法院消息,台塑集团已故创办人王永庆(Yung-Ching Wang)在美遗产案出现新进展:新州高等法院以王永庆非新州居民,此案需援引台湾法律予以解决等为由,撤销了新州初审法院此前针对三房李宝珠(P.C. Lee)等提出的撤案请求的驳回等命令,将案件发回重审;这意味着新泽西法院有可能最终驳回长子王文洋(Winston Wong)在该州法院对李宝珠等人提出的起诉。

“经营之神”在美遗产庞大,具体数额众说纷纭

“台湾经营之神”王永庆于2008年10月来美视察业务期间,逝世于其三房李宝珠在新泽西的家中,享年92岁。他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因而其巨额遗产在三房妻妾及其子女间将如何分配之问题,便引发了极大争议。目前,新泽西州法庭仅认可王氏与正房郭月兰(Yueh-lan Kuo)的婚姻关系,而对于他和二房杨娇(Chiao Yang)、三房李宝珠之间则用“存在关系”(had a relationship with)这样的中性语言予以形容。

王氏与元配郭月兰膝下并无子女,而二房杨娇、三房李宝珠则均有五名子女。杨娇的子女曾指出,通过报税表而计算得出的王氏遗产要远远少于其所实际拥有的财富,怀疑父亲在美另藏有巨额财产。杨娇的长子王文洋因此于2009年5月率先向新泽西州法庭提交动议,以其本人和正室郭月兰之名义,要求法庭指派他为父亲的遗产管理人,查清王氏在美错综复杂的遗产。

王文洋指出,王永庆生前在海外设立了多处信托,以管理其名下超过70亿美元的资产;其在瑞士信贷银行的账户中也存有超过10亿美元资金。他还认为台塑集团在美的四家附属公司存在转移王氏资产行为,要求上述公司公布其从2005年1月至今的股票明细账、股权证明以及公司备忘录。但上述公司却提出王永庆在去世前早已不再是公司股东,主张法院撤销传票。而三房李宝珠的子女则提出驳回动议,称新州法院对此案并无管辖权,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原告内部存在分歧,王氏兄弟争夺管理人地位

在二房阵营内部也存在争议:他们同意法院指派遗产管理人,但认为王文洋的弟弟王文祥(Walther Wong)应当担任此位,上述二人对于因王永庆为台湾居民,因此新州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是否受限的问题亦存在分歧。

新州初审法院于2009年8月驳回了三房子女提出的撤案请求,并在9-10月连续发布三条关于本案调查取证(discovery)与案件管理(case management)的命令。作为回应,王文洋提交了两份总括动议,要求在全美范围内征集遗产有关的信息,而王文祥则提出反对,称王永庆生前采用台湾惯例,通常将其财产置于另一被提名人之名下,而非其本人名下。初审法庭则要求将调查取证的范围限制在证明王永庆是否曾立下有效遗嘱这一点上。对此,原被告双方均提起了上诉,尽管上诉理由各不相同。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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