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日,德州达拉斯县州法院(Dallas County Court, Texas)陪审团作出裁定,因电线绊倒受伤的餐厅服务员Denise Clay获得了高达四十余万美元的损害赔偿。
拉设电线无警示标志 餐厅员工绊倒受伤
2007年3月1日,时年48岁的Clay在Garland一家餐厅从事服务员工作时被电线绊倒受伤,这根电线是Bright Future Electric LLC公司派来维修电烤箱的两名电工所拉设的,由此,Clay(下称原告)对Bright Future Electric LLC(下称被告)提起了控诉。
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经营场所责任,原告诉称,被告在餐厅设立了危险环境,却没有警告原告——拉设电线处既没有警告语音,也没有警告圆锥,甚至没有放把椅子以示警示。原告的律师同时指出,被告所派遣的两名电工都不是熟练工人,并且这两名工人是自佛州来到德州接手这项工作的,他们并没有德州的工作许可。
被告提出将餐厅指定为诉讼责任第三方,但法庭以没有证据证明餐厅指挥了电气工作为由,驳回了这一请求。
被告辩称,原告绊倒的原因是自己没有看路,责任在于自身——她之前曾跨过电线一次,明知那里有一根电线。
被告的CEO还为此案录制了证词录像,并出庭作证。
关节永久性损伤 原告提起多项赔偿要求
原告因被绊倒造成腓骨骨折、前交叉韧带拉伤,为此进行了关节再造手术,并因此而留下了细小的伤疤,然而手术并不成功,原告的膝盖受到了永久性损伤,不得不使用护膝。
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多项费用:此前的医疗费用51,792.05美元、薪水损失45,000美元,未来的薪水损失110,500美元。原告诉称,受伤的膝盖在她做家务、做饭时均会疼痛,因此要求被告进行一系列的赔偿:此前身体所受疼痛的赔偿33,480美元;此前精神损失赔偿16,740美元;今后的精神损失赔偿40,000美元;此前的身体损害赔偿33,480美元;今后的身体损害赔偿70,000美元。
被告认为原告的外形损坏赔偿及家务能力丧失赔偿请求不能成立,被告律师称原告完全可以坐着工作。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