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德本源看程序理性与目的理性
世界大同本是人类共同的理想,并无东西之分。但是在社会实践中,东西方恰恰有很大差别。这差别主要体现在,社会是以个体价值为主,还是群体价值为主来实现理想上。十多年前,作者曾经写过“个体主义和群体主义的哲学误区”来描述它们的局限。并且指出,【目的理性】要依靠【程序理性】来实现,没有可靠的【程序理性】,【目的理性】就失去意义。如果从因果关系看,【程序理性】在现实世界中,比【目的理性】更重要。对世界大同,人类可依赖的,可靠的【程序理性】只要两个,即西方的民主与东方的道德。而法律与规则只是这两个【程序理性】原则的具体体现。本文,让我们只是从道德本源来看【程序理性】与【目的理性】的范畴。
从哲学上讲,道德本源属于【形而上】,很难把握与描述。但是还是有哲学家对此进行过逻辑解析。让我们先来看看康德是如何说的。康德对道德提出了一个概念【Kategorischer Imperativ】。让我们通过AI来得知它在说什么。
康德的绝对命令(又称定言令式)是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提出的一项重要概念,属于他的德性论哲学体系。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康德于1785年发表的著作《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用于评估行动的动机。
定言令式最著名的表述是:“只依据那些你可以同时愿意它成为普遍法则的准则行动。
康德认为,理性的存在赋予人类特殊地位,而道德可以通过一个命令或终极规则来总结,从中可以推导出所有的义务和责任。定言令式是康德提出的一种道德命令,它不考虑行为的具体内容和可能带来的结果,而是关注行为的形式和动机。这个命令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必须被遵守。
具体来说,定言令式有两种形式:
第一形式:只依据那些你可以同时愿意它成为普遍法则的准则行动。这意味着你的行动准则必须是那些你愿意让它们成为普遍法则的准则。换句话说,当你根据某个准则行动时,你必须愿意其他人也按照同样的准则行动。
第二形式:行动时对待人性的方式是,不论是自己还是他人,绝对不能将其当作只是手段,而必须同时将其视为目的。这意味着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人性,不仅仅把他们当作达到我们目的的工具,而是将其视为独立的目的。
总之,定言令式是一个跨足哲学、伦理学和文化领域的概念,涵盖了多重含义,从行动的普遍性到对人性的尊重,贯穿着人类对道德和存在的探索。
东方哲学家孔子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道德的界限。
而王阳明的心学和佛教悟道的确是领悟了【伦理真谛】,但是它无法形成群体性与社会性。只能做为个体寻求道德的参考。
当我们有了道德的社会性参考体系,就可以对【目的理性】与【程序理性】做仔细的剖析。
【目的理性】来自对理想社会的认同与对不公正的厌恶。属于一种向往理想的意愿,未来情怀。其本质是善良的意向。如同国内的流行名言,初心。
【程序理性】来自对现实社会冲突的规矩尊重,情与法的合理平衡;能符合当时大多数人的愿望与社会安定。像一种求心安意愿,并符合现实需求。其本质是善意的平衡。如同做事即做人。
人不能没有情怀,但更不能不务实。那么我们从以上哲学家对社会性道德的描述,可以得出结论,社会道德更大程度地存在于【程序理性】而非【目的理性】。过度强调【目的理性】远远大于【程序理性】,会进入一个善良的反面。作者给起了个名字【情怀诉诸】。
另外还有更重要的问题来说明【目的理性】与【程序理性】的范畴。
1. 人们所想象的理想社会,世界大同是否真正可能实现?
2. 人类道德能够极大提高是否现实?(理想社会实现的必要条件)
历史与现实告诉我们,这两者并不具备。49年到现在,每个中国人都认为现在的社会道德比以前差太多。那么我们又有什么根据认为理想的道德支撑在那里?在初心?每个人每天都要面对自身的许多善恶念头。想要走上道德之路,还是先了解自己吧。
实际上,各大主流宗教也是这么认为的。各宗教都会衰弱,因为人心衰弱。人类只可能在个体价值与群体价值之间寻求符合自身文化的“度”。为此,不得不更多依赖【程序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