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久我又转到另外一个城市读大学。某一天,突然接到LA法院的通知要我去法庭。。
我买好机票,当天穿一身背带裙,一双白球鞋,扎一个马尾巴就去了。。
在法庭上一看,后面椅子上黑压压坐满了人。我身边几位西装笔挺的大律师,有的代表撞我的一方,有的代表我撞人家的那一方,反正就我一个人没律师。。
开庭了,法官是个白人老头。他先疑惑地盯着我看看,然后说:你一个小毛孩儿在这里干什么? 我回答:报告法官。我是被起诉方。。
法官楞一楞:你是学生吧?为啥不在学校读书跑来这里?你的律师呢?。
我回答:尊敬的法官,我没有律师。我自己为自己辩护。(我那时穷学生还有钱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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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听证会持续了好久,我陆陆续续按要求递上法官要求的证据,书面文件。。。。。我可是花了一番心血收集整理的。。。。。。
其实开庭前,我已经和另外2方的律师见面磋商过好几次了。3方在一家律师楼里面探讨和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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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后我飞回大学继续上课。。
过了一段时间,就收到一张赔偿支票,在那个年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大额支票。狂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