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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经典——读《飘》笔记 (7-9)

(2013-12-18 17:08:50) 下一个

重温经典——读《飘》笔记 7-9

读《飘》笔记 7

瑞德巴特勒和思嘉丽之间的爱恨情仇,是这部书写得最透彻、最丰满、最富戏剧性、也是最有文学和美学价值的部分。

瑞德无意中偷听到思嘉丽对艾希里的表白,从此让他俩结下了不解之缘。瑞德似乎从第一次见面,就对思嘉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为他敏锐地发现,思嘉丽是和自己同一类型的人,她的性格是自己喜欢的那种,敢爱敢恨,以及对当时社会的叛逆。

尽管对思嘉丽感兴趣,但瑞徳没有像一般俗人那样去使劲追求她。相反,他把这次偷听偷看的一幕,时常拿出来嘲讽,思嘉丽也因此对他惧怕三分,生怕他把此事公开,那样的话,她的名誉和少女的尊严就全完了。

瑞德是当时社会伦理道德的牺牲品,被家庭和社会抛弃,声名狼藉,但他为自己而活,活得很自在潇洒。这也让他养成了没皮没脸、玩世不恭的习惯。除了对人们的所 谓 爱国情操和道德规范嗤之以鼻外,他对思嘉丽的一切心理活动洞若观火。你可以说他聪明绝顶,也可以说他在思嘉丽身上花了很多心思,所以对思嘉丽好恶了若指掌。他在 思嘉丽面前说话似乎永远没有正经,嘲笑、讽刺、挖苦,经常把思嘉丽剥得“一丝不掛”。他的奇特的眼神,也让思嘉丽望而生畏,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好像裸露在他的面 前。

思嘉丽恨透了瑞德,因为他不是个上等人,甚至有些下流。思嘉丽也离不开瑞德,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瑞德敢于邀请她跳舞,愿意在她最失落最沮丧的时候,投其所好。她有时甚至盼望瑞德能够吻自己一下,可惜,瑞德没有那样做,这更让她愤怒异常。

瑞德内心深处实际是爱着思嘉丽的,他在不知不觉地花费了很多心血,鼓励并促使思嘉丽冲破落后伦理道德的束缚,因为只有这样,思嘉丽才有可能成为他爱的对像。同时, 瑞德还需要把她从对艾希里盲目的爱中解脱出来。他试图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启迪思嘉丽、感化思嘉丽。瑞德在这方面的耐心和恒心是非常惊人的。

思嘉丽对瑞德爱恨参半,她不喜欢他,因为在他面前她没有尊严。她又离不开他,而且最关健的时候,需要帮助的时候,思嘉丽想到的也是瑞德。他俩成了难分难解的特殊共同体。

瑞德冒着生命危险,为思嘉丽偷到一驾马车,为思嘉丽等人逃离亚特兰大创造了条件。当危难关头,瑞德的出现,让思嘉丽如释重负。瑞德处变不惊的态度,结实的肌肉、宽阔的胸膛,让思嘉丽以为再次找到了依靠,对他报着很大的期望,顺理成章地认为瑞德会护送她回塔拉。然而,瑞德没有那样做,他选择了去加入战斗。思嘉丽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瑞德的所作所为,也无论如何不能原谅他。

瑞德的潇洒自如和坦然足以让每一个读者吃惊:他到底爱不爱思嘉丽?如果爱,怎么舍得让她一人回塔拉?如果不爱,那他为她所做的一切又为了什么?

一个复杂的瑞德,一个迷一样的瑞德。


读《飘》笔试记8

     
《飘》上卷有三个场景令人震撼。

     
当瑞德决定丢下思嘉丽,自己加入军人行列的时候,也是他很难得严肃认真的瞬间。他正是在这个时候,拥抱和亲吻了思嘉丽,并对她倾诉了自己的爱恋。瑞德的爱似乎 是悲壮的,作为一个男人,在所有的人都信心満满的时候,他远离战争,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并不时风言风语;而当南方一败涂地、节节败退之际,他却毅然决定 置思嘉丽于不顾,去投身部队,参加战斗。正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个他准备为战争去牺牲的时候,瑞德毫无疑义地倾吐了他的爱。

      "
我爱你,思嘉丽,因为我们两人那么相像,我们都是叛教者,亲爱的,都是自私自利的无赖。要是整个世界都归于毁灭,我们两人都会一点不在乎的,只要我们自己安全舒适就行了。"

  你对于我上个月说的那些话不想改变自己的看法吗?没有什么能像危险和死亡那样给人以更大的刺激了。来一点爱国精神吧,思嘉丽。试想,如果你用美好的记忆送一名士兵去牺牲,那会怎么样啊!"

     
很显然,瑞德的行为是一般人难以理解的,就更不是思嘉丽所能理解。瑞徳虽然行为放荡不羁且玩世不恭,但他也有一腔热血,而这腔热血似乎因思嘉丽而更加炽热。他深沉而悲壮。“'我要不是更爱荣誉,亲爱的,我不会这样爱你' 这话很恰当,不是吗?

     
思嘉丽回到她的故乡塔拉,饥寒交迫、走投无路,后来不得不从地里挖罗卜充饥。生活的磨难,第一次让她明白,饥饿是人生最最可怕的一件事,于是她在夜幕下发 誓:凭上帝作证,凭上帝作证,北方佬是征服不的。我要闯过这一难关,以后就不会再挨饿了。不,我家里的人谁也不会挨饿了。即使我被迫去偷,去杀人 ----凭上帝作证,我也决不会再挨饿了。"米切尓对思嘉丽的掌握恰到好处,思嘉丽的形象这么栩栩如生,我们似乎可以看到她在下卷里会如何演绎。

   
相反,梅兰妮的行为却没有因为战争而有丝毫的改变。战争结束后,她整日思念着她的丈夫。当那些军人在回家路上途经塔拉时,她宁愿自己少吃,也要不折不扣地让这些兵能多吃一点。思嘉丽因此而抱怨,因为塔拉的粮食也不充裕。这时梅兰妮说道:

      “
啊,请不要责怪我!思嘉丽,让我这样做吧。你不知道这使我多么高兴。每次我给一个挨饿的人吃一部分我的食品,我就想也许在路上什么地方有个女人把她的午餐给了我的艾希礼一点,帮助他早日回家来。"“我的艾希礼。"

   
这是个多么善良的女人!她的博大仁慈可见一斑。一个社会,如果毎个人都能这样去想,都有这样的胸襟,那将是什么场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反之亦然。

读《飘》笔试记9

    南北战争后,南方的黑奴得到了解放。对此,不仅南方的白人不满,南方的黑奴们很多也不以为然。黑奴被解放后,最称心如意的是那些本来好吃懒做的一帮没有上 进心的黑人;而对于那些本来勤勤恳恳干活的人来说,解放与否并没有多大差别。相反,倒是战争的破坏,让他们失去了本来所拥有的一份不错的差事和安逸的生 活。

    被解放的黑奴们头一回发现自己有人给他们撑腰,不知道如何利用自己手上的权力,由本来的游手好闲,发展到胆敢强奸白人妇女,以至于3K党想尽一切办法要把这些人统统杀死。南北战争后,亚特兰大原来对北方佬的联邦政府那么仇恨而且长期对抗,是我始料未及的。

    在米切尔笔下,战前的南方简直是天堂。南方对像艾希里、梅兰妮和思嘉丽这样的人来说是天堂,一点也不奇怪,因为他们几代人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有时间和金 钱去体验各种高雅的生活方式。奇怪的是,从《飘》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到思嘉丽家里的黑人们,似乎也过着非常不错的生活。从养育了思嘉丽和她妈妈的嬷嬷,到 忠心耿耿的家奴波克,再到危难之时奋不顾身救思嘉丽于歹徒之手的萨姆,无不体现了主人和家奴的鱼水之情,读来让人动容。慈眉善目的嬷嬷简直就是思嘉丽的亲人,甚至比亲人更亲,她对思嘉丽的爱,一点也不比她妈妈少。而思嘉丽对嬷嬷的尊重,绝不是一个奴隶所能想象的。白人和黑人的关系似乎并不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所描写的那样糟。

    米切尔巧妙地用两个细节生动地阐述了南北方白人和黑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大个子萨姆因为战争失散,在北方住了一段时间。当他从北方回来见到思嘉丽时,思嘉丽问他 是否喜欢北方,他回答“也喜欢,也不喜欢。那个上校是个大好人,他了解黑人,他太太就不一样,他太太头一次见我,称我‘先生’,她老这么叫我,我觉得很 别扭。后来上校告诉她叫我‘萨姆’,她才叫我‘萨姆’的。可是所有北方人,头一次见到我,都叫我‘奥哈拉先生’。他们还请我和他们坐在一起,好像我和他们 是一样的。不过我从来没和白人坐在一起过,现在太老了,也学不会了。他们待我就像待他们自己人一样,思嘉丽小姐,可是他们心里并不喜欢我----他们不喜欢 黑人,他们怕我,因为我块儿大。他们还老问我猫狗怎么追我,我怎么挨打。可是天知道,思嘉丽小姐,我没有挨过打呀!你知道杰拉尔德老爷从不让人打我这样一个不值钱的黑人。我把情况告诉他们,还对他们说太太对待黑人多么好,我得肺炎的时候,她连觉也不睡,细心照料我一个星期,可他们都不相信。

      北方来的人虽然表面上对黑人很客气、很尊重黑人,但他们内心并不真正喜欢他们,也对他们不怎么放心。思嘉丽有一次经过一家住着三家北方佬军官的房子,三个军官的妻子中的一位向她打听如何找到一个好保姆、到哪里去找。思嘉丽说告诉她:“这并不难,如果你能找到一个刚从农村来的还没有被‘自由人局’宠坏的黑人,你就会有一个最好的仆 人了。你就站在这里,站在你家门口,询问每一个经过这里的黑女人,我保证——”那三个女人气得大声叫喊起来。 “你以为我会放心将我的孩子交给一个黑鬼吗?”缅因州的女人喊道。“我是要一个爱尔兰的好姑娘呀。”“我恐怕你在亚特兰大是找不到爱尔兰仆人的了,” 思嘉丽冷冷地回答说。“我自己就从未见过一个白种仆人,我家也想要,而且,”她忍不住在话里略带讥设的声调,“我可以向你保证,黑人并不会吃人,倒是很值得 依赖的。”“天哪,这怎么行!我家里可不能用黑人。怎么能这样想呀!”“我连看都不要看,怎么还能相信他们呢,至于让他们带我的孩子。……”思嘉丽想起嬷嬷 那双亲切而粗糙的手,那双由于伺候爱伦、她自己和韦德而变得难看的手。这帮陌生人对于黑人的手能知道什么,她们哪里会明白黑人的手多么可贵,多么令人鼓舞,多么准确无误地懂得怎样去抚慰人、体贴人和温暖人,她想到这里轻轻地笑了笑。 “真奇怪,你们怎么会这样想呢。不正是你们大家把他们解放了吗?”“天哪,可不是我呀,亲爱的,”缅因州女人笑着说。“上个月我来南方之前,还从没见 过一个黑人呢,而且也不想再见另外一个了。他们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我可不能信任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个人……”

  一个半世纪前的场景犹如昨天刚刚发生的一样。任何东西,任何事,破坏都比建设要容易得多。南方黑奴制度在一夜之间被砸碎了,而美国社会的黑白矛盾却始终没 有好的解决之道。一代代人的努力,似乎收效甚微。的确,有人会说,黑人有选举权了,黑人得奥斯卡了,黑人当总统了。然而,黑人问题一直是美国社会的一 个巨大疮疤,不仅难看,而且还有可能随时溃烂、发炎。深刻的文化冲突、价值观的冲突、以及生活方式的冲突,让无数仁人志士无所适从。

(未完,待续)

 

 

 


散文:苦乐搬家
散文: 故乡的河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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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濤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nightrose' 的评论 :
哈哈,谁说只有女人喜欢读《飘》?飘的成功之处在于,虽然你知道了每个人的命运和结局,你还是喜欢读。所以,读者关心的不是人物的命运,而是作家的表现手法。正像我在开篇就说过的那样,电影《飘》像一不史诗,场面恢弘,南方的景色壮丽辉煌,从摄影到音乐都美轮美奂,看起来很过瘾,是一种视觉和听觉的享受。看电影像喝酒,看完了酩酊大醉才过瘾。原著细腻,所有的是非曲直作家娓娓道来,读起来像品茶。正像你所说,这里有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如果没有一个艺术头脑,也许真的跳过去不读呢。但我特别喜欢深入细致的心理描写,一方面是欣赏,一方面也是学习。

我看完电影的感觉也是对瑞特不理解,但当我读这遍原著以后,完全理解了瑞德的做法。这或许是对人物有了更深的理解,也或许是自身生活阅历的变化。非常同意你的“她和瑞特两个人的追求和生活轨迹,都说明了人在资 源稀缺时会集中精力攫取资源,但是跨过了物质缺乏这一道坎,也不能保证幸福和充实,反而可能变成空虚无助。”

《飘》里的几个主要人物都是非常复杂的,很难有一两句话来概括,更不能用好坏来划分。每个人都有独特鲜明的个性,人物真实可信。绝大多数年轻人都会喜欢思嘉丽,尤其是看完电影。
nightrose 回复 悄悄话 看了楼主的几篇散文,发现居然是蓝ID。我以为飘的忠实读者都是女性呢。
以前我问过几个男性朋友,不是读了没感觉,就是不感兴趣。我想首先这篇小说是女性视角,里面的主人公对多数男人是利用态度(当然这里指的是和她社会地位相似的男人,主人公的父亲,黑人男管家及其他男仆以及后来到塔拉的流浪军人不算在内),而且有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恐怕让不爱看心理活动而喜欢行动的男性倒胃口,又让那些可以接受心理活动但只习惯于男性视角把女性看成猎物和战利品的男读者受不了。小说里斯佳丽真正钦佩的男人只有两个,瑞特和阿希里。瑞特有钱有风度还很有女人缘,估计男性读者要找心理映射的话多半要选他。阿希里虽然看起来更接近正人君子,但是他没什么商业能力,虽然是勇敢的军人却从心底讨厌战争和对其意义表示怀疑,加上南方最终战败,所以他做人其实很失败,导致最终斯佳丽对他幻想破灭也是有情可原的。
斯佳丽作为女性在她那个年代应该是很前卫和叛逆的,虽然她自己并无意作女权主义者。她的所作所为要么是出于天性,要么是对周围环境的适应和追求自己生存发展的结果。很多人说喜爱孩子是女人的天性,斯佳丽是一个极端反例。虽然由于无知和道德约束她也先后和三任丈夫生了三个孩子,但是她从来都没对自己的孩子上过心,对孩子的态度是不耐烦,物资困乏时韦德是她干活的拖累,多余的一张嘴要喂,等她生活无忧了,也没见她对埃拉和美蓝有多关心,更多的时候是出去跳舞和结交北佬朋友。她的个性其实更像男人,勇往直前,不喜欢拐弯抹角婆婆妈妈,也不爱照看病人培养孩子这类需要细心爱心之类的事情。她若生在对女性宽容的现代社会会好过很多。
至于瑞特得不到斯佳丽的爱情,虽然整部书的篇幅描述的是他怎样处心积虑的想要的到她的心,但是结局却是斯佳丽失去了他的热情。因为小说是从她的视角出发,不管她如何无知和残忍,读者大概对她总会有一分同情,所以最后她的失落恐怕对读者来说打击更大。她和瑞特两个人的追求和生活轨迹,都说明了人在资源稀缺时会集中精力攫取资源,但是跨过了物质缺乏这一道坎,也不能保证幸福和充实,反而可能变成空虚无助。而有些人从来就是精神至上的,他们生活的快乐和充实反而可能和物质无关,比如枚兰妮。当然她也占了身为女性不用养家糊口的便宜。其实枚兰妮的优良品质阿希里大概也有,只是做为男人社会对他的期望是不同的。枚兰妮作为主妇理财方面也很糟,从来没有任何结余,但是她的宽容大度换来好评,使人们忽视了她的缺点。而阿希里作为男主人先是去打一场自己不相信的战争,战后又基本是依附于斯佳丽生存,使他的自信心受到重创。更何况他的工作要求他每天去做监工剥削雇工,是和他的天性和信仰都不相匹配的,所以让他没法做到心理平和,精神愉悦。而枚兰妮不需要担心这些钱怎么来的,只是照顾孩子,接待朋友,救济比自己境况还要糟糕的朋友和陌生人,所以她的心情总是愉快的。这大概也是命运开的一个玩笑吧。
闻濤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nightrose' 的评论 :
原著是a'spensive,你可能是对的,所有译者都译错了。,
5. You know Mist' Gerald ain' gwine let nobody beat a'spensive nigger lak me!(26.78K)
你知道杰拉尔德老爷从不让人打我这样一个不值钱的黑人。
http://www.artsdome.com/books/gwtw/44.htm
闻濤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nightrose' 的评论 :
你的分析很对,书中瑞德的确是个无所不能的人,这也更加加深了人们对他得不到思嘉丽爱的无奈和惋惜。他的确有些理想化。
nightrose 回复 悄悄话 还有一个小细节,大个子山姆叙述老爷从不打他的原因时,应该说的是“他怎么会打我这样一个值钱的黑人呢”?虽然我没去查原著,但是就小说中的描写,一个高质量的奴隶在旧时的南方也是不便宜的,况且山姆出众到比别人都高出一头,可以想象当年被委以重任,要是在交易市场上也会买个好价钱。既然是值钱的asset,拥有者当然不会随便便糟蹋,除非是虐待狂。至于汤姆叔叔的小屋, 那个作者根本没去过南方,小说是闭门造车拍脑袋想出来的。
nightrose 回复 悄悄话 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时也对瑞特很着迷,但是读过几次,又有了一些人生经历后,越来越觉得其实他是作者的一个想象,集男人魅力之大成并被神秘化了的人物。小说中只要他想得到的东西,几乎没有得不到的,他想讨好的人,通常也会臣服,哪怕是卫道士保守阵营的老太太。他的计划常常太过完美,他本人太有信心和掌控,以至于他好像是为斯佳丽个性成长塑造的一个完美道具,总会在必要的时候出现。
也许这样传奇的人物的确存在,但是小说的作者却未必有机会认识这样的人。据说玛格丽特,米歇尔的第一任丈夫是瑞特的原型,似乎也性格粗犷,大概也很有魅力,但是他是个酒鬼,生活上不太负责任,最后玛格丽特离他而去,转嫁了他的性格温和的朋友,也是她起初的追求者之一。也许作者把自己年轻时的热情和浪漫想象的都寄托在瑞特这个小说人物身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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