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道翁

神说:"要有光." 就有了光. --1.3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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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亨得森.史密斯(中文名:明恩浦牧师)和美国在中国的传教工作(4)

(2011-06-30 19:37:13) 下一个


传教机构一直认为中国人象任何一个民族,他们的智力同他们有目的性的文化一样优秀,只是缺少道德,仅此而已。这种道德必须是来自一个“独一的,真正信仰”。 因为智力可以被乱用;文化可以变成一种败落。换句话说,从传教者的角度来看中国,内部的改革和西方的现代技术有可能使中国社会现代化,并根除文化上的陋习,但是如果形成道德的真空--即没有道德品质的同时提升,没有个性的发展和对至高标准的苛求,所有的成就和进步将是昙花一现。 “中国需要的是正义”明恩浦坚持说,“而正义需要基督化文明才可以保证持续长久和完美”。

基督教新教传教士们基本上是游走在中国社会的普通百姓中。明恩浦声称95%的信众是农民,起义者,苦力,理发师,浪子,和悠闲的衙门。无论是在天津拥挤的街头教堂,还是在疾病肆虐的山东农村(1874年以后他做的)。明恩浦的格言就是:“基督无论在哪里,总是从社会的最底层展开工作,自下往上发展”。这种传教方式和早期16世纪和17世纪耶和华会的传教方式截然不同。耶和华会认为唯一最有效的方式将耶稣的荣誉传给中国就是要获得天朝的统治阶级--即官员,学者,和其它中国社会的主流文人--即孔子思想的追随者。只有他们信教了,才能保证大多数中国人的基督化。在那个时代,对耶和华会来说,对当时的精英,传教的方式大概是最安全和明智的策略。因为中国没有法律和条约来保护他们,传教工作是在中国政府皇权的容忍下开展的。然而1858年和1860年后的各种条约都赋予了19世纪传教的基督徒。这次难得的机会结合他们的信仰成长,提供了一种更加民主的传教方式。明恩浦看到了向穷人和文盲传福音的希望,也看到传福音成功的机会。正如他写的,“基督是最有能力的主,和穷人以及社会底层人士打交道,就象耶稣自己做的那样,依靠穷人和底层的群众”。传教士们将他们日益增长的信心和一些特除职业结合起来,在保持传统方面,他们强调教育,医疗,和分发宣传品这三大项任务。他们认为医疗工作是最有成效的方式,因为它能大大地减轻病痛,医生也可以打破对基督教信仰的偏见,从而获得中国人的信任。反之,星期天的讲道和布道活动却不能达到这种效果。

1860 Beijing street
见证了西药的神奇,中国病人开始怀疑这些西医没有宗教真理而引起关注的东西。为了迎接这种挑战,来治疗他们身体和心灵的疾病,亨利.波特尔成了疾病流行地区的巡回医生。 “我从不怀疑”, 他在1881年写到, “传教士在得人方面,取得小小的成绩,就象人们描述的那样,我们其中之一就是翱翔的先知(指波特尔医生)”。在亨利.波特尔从一个教会据点辗转到另一个教会据点的奔波中,爱玛帮助学校和医院,明恩浦变成了“敏锐的观察员”--记录中国日常事务和文化点滴。他在天津,庞庄,通州,和通县的54年侍奉中,辛勤笔耕。 他早期的写作限于自然的社会领域,属人类学的范围:中国艺术,方言,穿着,食物,音乐,家族,起名子,政治,宗教,工作习惯等。所有这些都在他早期的作品中形成,他描述了骆驼运输茶叶的路途,水路上平板运输船,城市里的驴车,乡下的牛拉车,燃烧鸦片的难闻气味,以及蒸馒头的气味,概括了所有中国文化和农民生活。他的早期传教工作经历集中体现在他的三部著作里: 1888年的<<中国谚语和流行语>>,1890年的<<中国人的品性>>,和 1899年的<<中国乡村生活>>。 他还在上海的<<天朝>>杂志上。香港的<<中国通讯>>,上海的<<中国记录>>,伦敦的<<国际差传复刊>>,波士顿的<<差传先驱报>>,以及纽约的<<展望>>杂志上,发表了十几篇文章。他还写了许多小故事和连载文章,发表在中国国内的英文报刊--<<中国北方日报和先驱报>>上。 “几乎从我到达中国的第一天起,我就被邀成为通讯员了”明恩浦说。

尽管从规模上来讲,信教的人数相比中国人口还是少数,但是他传教的反响却引起轰动。信徒和非基督徒之间的摩擦也增多,摩擦的来源来自四个方面。 一是,他们的工作深入中国的基层,传教士是最直接看到和接触的外国人。毫无疑问,传教士成了民众抵抗外国情绪的最直接的目标和出气桶。对中国人来说,西方的割地赔款和战舰外交,形成了民众对西方的长期厌恶,传教士成了外国侵略和强权的一个被仇恨的符号。二是,许多中国人反感传教士所宣讲的至高真理,认为这是对他们的冒犯。从旁观者角度来看,中国是属灵上的真空期,道德腐败(这并没有使明恩浦惊讶,“尽管基督的至高标准可能在先,他们在某些方面失落了,于是把至高真理看成一种冒犯”)。中国的乡绅阶层首先特别反感,因为他们是孔子价值和思想的中坚力量。 三是,许多中国人反感传教士这些人。因为他们这些人弱化了中国人长期坚守的传统和习惯。例如:拜祖先,风水(地点决定生,老,病,死等)。最后一点,对传教士和信众的特除优待政策,激起了中国普通百姓和官僚阶层的愤恨。对于一个恶棍去接受信教,而这些恶棍仅仅是为了获得天朝给基督徒所提供的特权,是不被中国人认可的。例如:土地纠纷中,租客常常先变成基督徒,然后他们对基督教组织提出抱怨,他们装扮成宗教的牺牲品。反过来,传教士就信以为真,以当时的中国宗教令向当地政府申诉。这些恶棍臭名远扬,当地政府就拒绝传教士的申诉,这极有可能导致当地官员被免职。正如一位英国人写的:大多数中国的上层阶级把传教士看成一个政治机构代理人,而害怕他们。中国穷人知道当官的怕洋人后,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倒向传教士---一个最诚实的保护者,而他们自己的不诚实行为,导致他们自己最后的败诉。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间的摩擦增多,不可避免地导致暴力和血腥的镇压。而当西方列强出面为本国公民辩护时,大清政府就力图控制基督教的活动,从而想修改所签订的条约。但是西方列强反对任何的修改,传教士和信徒的地位在<<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中有提及的就保留下来。19世纪后25年,恶毒的谣言困扰着基督教组织活动: 传教士被形容为了做实验,而挖眼睛,掏心肝,外国人绑架中国儿童和性骚扰儿童。“外国人把要病危儿童的眼睛挖出来,去假冒治病的谣言传遍整个世界”明恩浦写道,“而知情人知道这是谣言,相信他们的群众也知道真情,部分官员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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