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个,得先提提我老妈。
老妈儿时能歌善舞,是学校的文艺骨干。十几岁的样子,出落得水灵她背着家人报考某文艺团体。人家真来领人了,我姥姥却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地,硬没让女儿去成。美其名曰,老太太舍不得女儿。
不久,长我妈一岁的表姐考取了文工团。回来就是好一顿眉飞色舞,我妈那个悔啊。每逢和我姥怄气就把这账翻出来,好像她受了天大的委屈。
等到了工作的年纪,老妈还是不死心,找了份和音乐沾边却不是音乐圈内的事。自打发现单位里有架快被废弃的风琴,她着魔似的,一下班就坐在面前捣鼓。后来,人还真弹得有模有样的,加上她百灵鸟般的歌喉,顺理成章地成为单位的文艺骨干。
再以后,我就断断续续地听老妈翻翻当年的风光故事,以及她对表姐的羡慕之情。等熬到退休,她头一桩大事就是往家里搬回一架海曼钢琴,然后又是秧歌又是戏地参加了老年文艺团体,一时歌舞升平。老妈学琴还是很有样子的,我至今记得她写信告诉我弹会“至爱丽丝”的幸福劲儿。等再提到她的表姐,老妈说,“幸亏没去成文工团,否则退休工资哪有这么高啊。”她现实地感慨了一番。
因为老妈,我的童年和文艺也算沾上了点边。可能从老妈身上遗传了一部分,也可能缘于老妈的刻意培养。从幼儿园起,我就是合唱团一员。那是个涉外幼儿园,常有国际友人来参观。记得那次我有幸成为小指挥,更有幸地在指挥至一半无老师示意的情况下,自觉转身为同唱歌的外国友人指挥。这一壮举据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被园领导和老师们传为佳话。嘿,好像我为祖国争了多大的光似的。
在合唱团里,我总不是领唱高音的那个,一般待在中音区。这一唱就唱到其他城市的小学里。直至我十一岁变声期,我的唱歌生涯嘎然停止。变声中的我,声音判若两人。无论老妈怎么让我喝胖大海,怎么教我用气声说话,我的童声再也变不回去了,变好就更无望。这无疑是我人生的一大打击。那时候我的理想是当个配音演员。
慈祥的音乐老师看着坐冷板凳的我,心生同情。一天,她狠狠心对我说,“来吧,我教你指挥!”就这样,直到高中毕业,我仅属于合唱队里永远不发音的那一个。当合唱团员们将目光集中在我手上的时候,我已经忘却了自己不能唱歌的悲伤,肩负起指挥这个无声的角色。唉,正所谓老天爷对你关上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这边厢,我仍在合唱团里混着。那边厢,我春夏秋冬地坚持练琴。介于对键盘乐器的钟爱,老妈在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为我选择了手风琴。每个周六,老爸骑车送我去少年宫学琴。琴太重,总是老爸背着,到了门口才转架到我瘦小的肩膀上。少年宫座落在某名人花园洋房的故居里。转弯的楼梯,木质的地板,白墙宽窗,每个房间都不算大,但集中了来自各校爱好音乐的孩子们学习各种乐器。
我每次都会在课间,奔去不远的琵琶教室门口观看。女孩子们翘着二郎腿,端抱着琵琶,用戴着指甲套的指头随意抚弄琴弦,倾泻出叮叮咚咚的泉水声。要么就跑去小提琴教室门口张望,看同学们立在教室中央,随随便便的样子,一弓四弦,摇头晃脑地拉出优扬的乐曲。唉,我怎么就是对弦乐器心生爱慕呢。
练琴的日子是辛苦的。小学生的本职工作就是学好语数英,所以学琴的时间就只能靠压缩玩耍的时间。我记得暑假里在家练琴不能外出,只好隔着纱门,羡慕地望着邻家女孩在阴凉地跳皮筋的场景,想起来就心疼。就这样,手风琴被我从四十八贝司,拉到一百二十个贝司。琴的音色越来越好,琴的份量也越来越重。终于,因为忙碌于考中学的正当藉口,我停去了少年宫。琴艺也再也没有长进了。
之后,我的琴们只跟随我在重要场合出现,作为班级艺演的一个固定节目,充个数。那时的中学,文艺风很盛。每年都有所谓的陋室求艺。每个班级,小到每个寝室,都会排节目,唱歌、跳舞、朗诵、相声、小品,应有尽有。然后层层被选拔,胜出者参加全校的文艺汇演。拔得头筹者,更是在全校风光一整年呢。现在想来,那时有才的同学可真多啊。
但不知何原因,身边学乐器的同学不多。小学里,班上有个读书好,又会弹钢琴拉小提琴的薛姓女生。我去她家里,看到她随心所欲地玩乐器,好不羡慕。但她却在同学中被孤立,我至今也想不明白,难道有才人天生遭嫉么?到了中学,身边的同学有学画的,却很少有人学乐器。记得我跟着会拉小提琴的老师学了几下子,却因为拉琴的噪音被室友投诉,从此不敢再玩。
老妈曾经抱怨,若不是以前家里太小放不下,她早就让我学弹钢琴了。其实后来我才知道,真正的原因是老妈对我的手没信心。她请教过专业人士,适合弹钢琴的手要大,要在键盘上扒得开。而我天生手小,小指还未及无名指最上线,属于无发展前途的一类。唉,原来老妈一直忽悠我,其实她根本就没看好我弹钢琴。
高中时期的学业比初中紧张,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更为躁动的青春期。内陆正遭受港台流行乐的冲击,我和同学们一起跃进这个魅力无穷的队伍里。从费翔点燃的一把火,到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齐秦的大约在冬季,谭咏麟的爱在深秋,童安格的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姜育恒的再回首,张雨生的天天想你,张信哲的有一点动心,赵传的我是一只小小鸟,小虎队的青苹果乐园,再到四大天王。从邓丽君的小城故事到齐豫的橄榄树、苏芮的是否、蔡琴的情人的眼泪,等等等等。
我偷偷挤出每月的饭钱,买了一盒又一盒的歌带。打着听英语的名义明目张胆地在校园里戴着耳机听着
WALKMAN里流出来的如醉如痴,时而浅笑时而泪流。可是在某一天,所有的磁带却被老爸没收了,说是”靡靡之音“开始严重影响到我的学业。”OMG!难道老爸忘了当年是怎么用双音口琴吹奏”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把老妈骗到手的么?那才是真正的靡靡之音啊!老爸堵得了我的磁带,但堵不了我对听音乐的热爱。校广播室成了我经常光顾的地方。利用美女广播员是我熟人这一有利条件,我尽情地翻听喜欢的乐曲。这其中包括欧美流行乐坛的大拿们
MADONNA, MICHAEL JACKSON, WHITNEY HOUSTON, GEORGE MICHAEL, ELTON JOHN, CHER, 等等。记得 RICHARD MARX的一曲自弹自唱”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听得我感动泪流。我想我当时一定是失恋了。当年校广播室还有一个有意思的角色:点歌台。”为某某某点歌“遂成为男女同学间互递友爱和男男女女间见证友谊的最佳方式。认识播音员,就意味着你点的歌会按着你的心思在某时某刻播放出来,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哈,谁没青春过呢!
音乐是听了不少,想开口唱的时候,我意识到曾经的变声期对我的严重打击。我几乎开不了口了,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真嗓子中参入气声又不自然。对自己嗓音,我感到困惑。选择相近的声音很困难,我发现选择可以演绎的歌曲相对容易些。抱着男女不限,曲风不限的
OPEN态度,我终于在茫茫歌者中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寻找的过程是苦涩的,虽然为自己的声音找到了出路,可唱歌的激情已经被磨砺得差不多了。这样也好,我就可以不再对自己已变声的事实介怀。歌不唱出来,但可以哼哼。喜欢就大声唱出来,没有歌词又何妨?重要的是将自己的声音溶化在乐曲里,自我陶醉。(和同遭遇的童鞋们一起感怀一下哈!)生活中确是会隐藏很多的未知数。初识孩子他爹那会儿,我认定他是歌盲。理由是我从没听他唱过,哪怕是哼哼唧唧,更没听他提起喜欢听谁的歌。熟识后才知道,青少年时期的他用省下的零花钱听遍了全市的音乐会!我那会儿正忙着收集流行乐磁带呢。当年有名气的唱美声歌者,他如数家珍头头是道。他还参加了某个观众投票并夺得头奖,获赠音乐会入场卷。不会唱但善听,他事后说自己。这也很好啊,我茅塞顿开地想。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们会观看电视里的流行乐歌唱比赛,当几次沙发土豆。评头论足指手画脚之后,猜中获奖者是我们的终极目标。我们各自锁定对象(看好同一选手的事也常发生),看谁胜出。赢方的物质奖励是没有的,如果对方从沙发上站起来朝你伸出大拇哥扔下“侬,节棍!”三个字算是奖励的话。实践证明,我们评歌的水平势均力敌。
“MUSIC,妈妈!”每当儿子提醒我打开车上的收音机让他过耳瘾的时候,我就知道放音乐和读故事书一样,将是我长期不可推卸的责任。当我家的客厅响彻LUCIANO PAVAROTTI 的男高音,YANNI的长笛曲, MOZART的钢琴曲, YO-YO MA的大提琴曲, MENUHIN的小提琴曲的时候, 我觉得自己很幸运, 可以在喜爱流行乐的同时静下心去欣赏古典音乐。
不善唱歌不再是什么阴影,有一双愿意倾听的耳朵,一颗懂得欣赏的诚心,一份对音乐的热爱之情,这些就够了。
要说现在我最喜欢听的,莫过于儿子们的勺子刮干净碗底的声音,他们用吸管吸干杯子里牛奶的声音,或是他们坐在马桶上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音啊。
就八到这里吧,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