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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的味道(之四)

(2010-09-12 21:29:27) 下一个
大西洋的味道(之四)大西洋的味道,野性,张扬,平静,沉寂,孤独,宽容,博达,华丽,性感,咸湿。这是我一生都在用命去追踪的男人的味道。当我清晨6点登上渡轮时,我为这漫长的、犹如坐监的17个小时郁闷不堪,愁肠百结。但我第二天深夜1点,抱着我的相机,半睡半醒地等待下船时,一个个在船上新结识的朋友,都过来跟我说:“Tia,当心喔”“Tia,行好运啊”“Tia,玩得开心点,不要太贪心哦”认识他们不过几个小时,可每个人的眼睛都满泻着他们诚意的关心。17个小时,象飞一样地过去。我既没玩够,也没睡够。第一个认识的人,来自于安大略的伦敦,他们昼夜兼程,夫妻轮换着开,24小时,从London 到 North Sydney。一上船,就将摄像枪架到了船舷边。临时抱佛脚,是我一贯的学习方式,看他们很专业的器材和架势,就抱着我没用过几次的相机,上前请教。可他们是玩摄像的。而且玩主是妻子,她卖录像带给电视台。可刚刚开了6小时的车,她去睡觉了。真的很佩服北美的女人,什么都自己干,工作,开车,抽烟,园艺,家务。这大概也是他们离婚率高的原因吧。经济、思维、生活习性的独立,女人没有必要去忍受男人的婚外情,也没必要去发展自己的婚外情,有了新的爱,也就率性而为。就像台湾大女人陈文茜所说,人生最怕格局小,男人,得之何喜,失之何忧。这艘船大概有六层,船边挂着不同样式的救生艇。我不知道救生艇的席位是否跟船上乘客数量一致。1912年4月15日,那个恶魔般的冰冻的凌晨,Titanic 就是在这片海域,与大西洋的冰山相撞沉没的。而当年救生艇的数量只够乘客的一半。如果救生艇足够一人一席,生还的人就会多得多。因为有机会上艇的老人妇人孩子,在那种突如其来的灾难中,根本无法控制好艇,很多都翻了。看我在观察救生艇,有人过来向我讲解它们的结构,可我已经困顿不堪,赶紧回到睡仓,在头与枕相触的第一秒钟,我已沉入睡乡。Ferry 像一只巨大的摇篮,此刻的海洋,是世界上最温柔的母亲,遥远的涛声,是妈妈妮妮喃喃的催眠曲••••••四五个,五六个,或六七个小时,或更长时间之后,我饿醒了。酒吧里有秀,两个吉他手在唱着Newfoundland 民歌,穿插着故事和笑话,一个默默地弹着吉他。另一个边弹、边唱、边说。总是把故事里最笨、最黄的那个主角换成他自己,逗人一笑。他唱得怎样我不知道,但他唱和说都很投入,因而听的人也乐在其中。他休息时过来找我聊天,他叫Dave,住在Newfound 的 Glovertown,聊起Newfoundland的国家公园,我们都十二万分激动,一再叮嘱我要小心。这时驴友也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真是人以类聚。驴友的身边象糖黐豆似的黐了一个昵称水手(sea dog)的人。一整船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开心快乐,可水手的脸上阴沉得可以挤出水来。并且他与驴友老是将未喝完的啤酒交给我看管,然后一起消失。难道他们断臂?趁水手短暂消失的机会,我很八卦的审驴友:“你去过落基山吗?”“我告诉过你,去过”挺对立的语气。“《断臂山》就在哪儿拍的,对不对?“嗯”“看过那电影没有?”“没有”“可是你喜欢那电影吗”“不喜欢”我不知再怎么问下去。我好像得到了,又好像没得到答案。驴友不喜欢我没头没脑的问题,将我带到了另一桌他的朋友旁--Grace和Nina。如果水手有着整船人最痛苦的面孔,那Grace和Nina是整船快乐的人中最快乐的。她俩每一根头发,每一个毛细孔都洋溢着快乐。手执不知从哪儿摸出来的汤勺和饭铲,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为Dave凑兴。驴友让我跟Grace谈谈我的旅游计划。Grace是St. John’s人。他认为她们可以给我一些有益的建议。我是一个对自己内心有着清晰的深刻的认识的人。我喜爱什么,我可以得到什么,我一清二楚。别人的建议只能给我一些TIPS, 不可能改变我的行程。可是驴友,既不知他要什么,也不知他将会得到什么,只因为Grace说,冰山已经看不到了,哪里都可以看鲸鱼,就决定砍掉St. Anthony,只因Nina说,她到了St. John’s 三次,也因大雾,没去过鸟岛,就决定砍掉Cape St Mary。我都快要气晕了。我们发生了旅途中第一次最激烈的冲突,不是言语的,而是心里的。过了不一会,驴友就从酒吧消失,而且再也没在这里出现过。过后想想,我们的计划对他有点不公平,因为太忙,大家从没就具体行程交换过意见。我知道他想要一个很Relax的旅行,可我们对Relax 有着很不同的理解。Grace和Nina,没有因为我的固执而不理我,说说笑笑中,她们不断给我一些Tips,言语之间,充满关心和诚意,我也能感觉到她们的担忧,分手时,我们来了一个大大的Hug, Nina 不断嘱咐我,“ Tia, according to the weather, make your daily plan” Daily Plan,她强调了不止十遍。没人知道驴友去了哪里,水手在不断找他。这个痛苦的水手,原来不是天生长得痛苦,而是真的在走一段人生中最痛苦的旅程。他是陪他女朋友回St. John’s 探望她女儿的。他女朋友得了癌症,医生说,她只能活六十天到六个月了。这是他陪伴他女朋友的告别生命之旅。她从小在St. John’s 长大。他痛心疾首地说,她天天抽烟,六十天也不能活了。我安慰他,如果抽烟能让她开心点,活六十天和五十天又有什么区别。一个人在生命的尽头,有一个矢志不渝的爱人,日夜牵手陪伴,也应是幸福的吧。可我一直没见过她,她总是躲起来,抽烟,睡觉。酒吧打烊后,几乎每个人都去睡啦。凌晨1点多船靠岸时,每个人都迷迷瞪瞪的,活象一船的醉猫。我终于抵达Newfoundland了。空气中,悬浮着潮湿的撕扯不开的浓雾。高速公路上,从船上下来的车流蜿蜒蠕动。公路两旁,很多小旅店都在开门延客。在灯光照射下,一团团晕黄的浓雾中,深夜里,Argentia 小镇旅馆的看门人,都三三两两地站在马路边。这是我在北美从来没见过的景象。可大部分的车,都像我们一样,在朝150km 开外的首府St.John’s 开去。到酒店时,已是凌晨4点,我倒在床上,就像倒在地里的庄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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