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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人的吉他之夜

(2010-02-26 12:22:41) 下一个

迷人的吉他之夜

上星期天的下午,有朋友打电话问“ Tia ,今晚去不去听音乐会”

“音乐会?当然去! 在哪儿?有 Dress Code 吗?”

“ ACC(Air Canada Centre), 穿漂亮点就行了,没有 Dress Code ”

“什么样的音乐会?”都迷惑了。在 ACC 举办的,我一直以为叫 Gig ,或者 Show ,不会叫 Concert 。或者我英语太差,或者我孤陋寡闻。不过北美人的语言,就象北美人的衣着,万分的不讲究。

“ Guitar Concert , do you know Clapton , an English ?”电话线那边将 Clapton 重复了 N 次,又将他的昵称 Slow Hand 重复了 N 次,都急死了,那脑袋根本想不明白,为什么这驰名世界的吉他手, Tia 居然不认识。

听到是吉他演奏会,热情霎时冷却至四分之一,不过星期天的晚上,我既没有 Plan A, 也没有 Plan B, 为什么不去呢?谁叫我吃饱了闲着。

一个可容纳一两万人的大球场,居然座无虚席。大部分观众都是 80 后, 90 后的爹和娘。多伦多很绝,公共场所不能喝酒,体育馆却可以。好在大都是用塑料杯装的,否则激动起来,将啤酒瓶当手榴弹使,不太好。

上半场是 Jeff Beck ,尽管我对他一无所知,但从听到他的电吉他拨出的第一个音符,我就开始激动,听完第一首曲子,我不能自己,听到第二首,我郑重决定:做他的粉丝。我可没粉过任何人。想当年,做谭咏麟在广州的第一场演唱会,几天几夜捞不到睡,签合同一直签到临开场前,开场,睡觉,直挺挺躺在办公桌上,手里握着贵宾票。听张学友,一半,离场;周董,一半不到,离场。从不粉人。我从来都不知道,吉他,它可以如此 kongqiang 激越,让我热血沸腾,一瞬间,我爱上了重金属,爱上了滚石。我不仅粉 Beck ,还粉他的乐队,键盘手,他节骨嶙峋的手指,在黑白键之间,掀起阵阵飞沙走石,惊涛骇浪,女吉他手,她的手指,不是肉骨做的,是金属,梆梆梆敲在弦上,惊天泣地,还有鼓手,他打的不是鼓,他打的是命。他坦然地,他热情地,他豪迈地,用充满智慧的鼓槌,在成千上万的听众前,变化万千地敲打着他的生命。他是舞台上的灵魂,而 Berk ,他没有灵魂,他是一具行尸走肉,他是一具傀儡,他的灵魂,已在音乐中爆炸,灭亡。

下半场,上的是 Clapton 。这两位同是上世纪 40 年代出生于英格兰的世界顶尖吉他手,风格却全不一样。 Clapton 抱着他的吉他,边弹边唱,他的蓝调摇滚,举世闻名。他是吉他演奏家,歌唱家,作词家,作曲家。他不修边幅,戴一副大框眼镜,弹唱着他自己写的歌,轻而易举地,让全场抓狂。

哥们唱的不是歌,哥们唱的是寂寞。歌和寂寞,形成一个强大的磁场,排山倒海地甜蜜温柔地抚摸着全场每一个人的心脏,人们集体回忆起流失的爱情和岁月。

Beck 用生命在弹, Clapton 用才华在唱,可我已经爱上 Beck 了,因而对 Clapton 无动于衷。如果 Clapton 先上场,我会怎样?

人生没有如果。

我拥有了一个迷人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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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对面 回复 悄悄话 下次再去给两张照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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