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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的电费单

(2010-02-03 03:12:47) 下一个

月底了,又该交水电费了。

去年12月份我们住宅的电费是71,000左右刚果法郎(汇率是1美金:900刚果法郎,以下简称刚郎),今年1月份收到的电费居然高达295,000刚郎。前段时间听说很多公司的电费普遍涨了3倍,机场路上有一家中国超市,涨价后现在每个月交60,000多刚郎,还没有涨价的时候我们交的比他们现在交的还要高。

这是什么收费制度啊,住宅电费比商店还要高,难道这个国家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没有一个机构在保护老百姓的利益吗?

抄表员一般都是凭感觉想抄多少就是多少,非常随意,如果你对所交费用有意见的话,可以找抄表员协商,当然要给劳务费(小费,一般几十美金到上百美金,看你用多久),电费就能降下来。

我不禁在想一个问题,如果周边的住户都拿到这样一个电费单的话,那么他们会怎么办呢?

他们都能承受这样的收费吗?

看来这个社会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想要我给抄表员小费,去死吧,今天一定得到电力局讲理去。实在不行,我宁愿把这个钱给他们局长,让他把这个不懂事的小职员换掉,杀鸡示猴。要不然以后别人还会骑到你的头上,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发生一次了。最近公司打算找电力局商量合作搞太阳能发电,如果合作成功的话,以后我们自己首先使用太阳能,也算是一个试点工程,先从自己开始吧。真要交这笔交费的话,以后就不用他们的电了。

 

这让我想起在赞比亚的时候,有过一个非常滑稽的闹剧。

有一朋友住的房子收到了一张400多美金的水费单,当时朋友在中国,让我们协助处理一下。他让我们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交费,等他回来以后会处理。水利局于后来切断了自来水供应。房东担心我们不付水费,于是把我们告上地方法院,任我们怎么解释,房东就是听不进去。房东每个月都能收到高昂的房租费,而且还扣着3个月的押金,让她不要担心,租户回来以后会处理。因为已经起诉到法院,房东也没有撤诉的意思,只是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把费用交齐,他马上撤诉。

 

后来法院传被告必须于7日之内到法院接受庭审,否则将会发出通缉令,通缉我的朋友。

没有办法,我只有代表我的朋友出席庭审,当庭共有3个法官,不过主要是大法官一个人说了算。屋子里坐满了人,窗台外面也挤满了人。后来打听才知道,这根本就不是法庭,有点像国内的农村的办理民事调解的调解庭。案子审理得特别快,有些案子估计不到一分钟就审理完了。他们讲的都是土语,我也听不清楚,都是法官一个人在说话,然后问了一些只需要你回答,是还是不是的问题,案子就算审理完了。

大概20多个案子审理完以后就轮到我了。法官看着我笑了,估计是没有见过外国人被告上这样的调解庭。问我说不说土语,很明显我是不会说土语的,法官看了一眼诉讼档案,辩方反方都没有说话,然后法官就单方面宣布,我方败诉,要求2天之内交齐所有欠款,然后到法院接受审判。我连申辩理由都还没有讲,不会就这么结案了吧。我说被告不在赞比亚,目前在中国,没有办法交这笔欠款,还没等开口再说些什么,就被法警带走了。

 

后来我去见了当地比较有名的律师,大家都称呼他“R.K.” 交完150KUACHA的律师费以后,这个案子他就正式接手了(1美金:3600KUACHA)。

在理解详细情况以后,律师告诉我第二天开庭的时候他会出庭,代表我去答辩。

 

第二天我一直联系律师,他都说有个重要的案子现在高院等待出庭,让我先不要着急,到时候他自然会过来,有朋友会通知他的,然后就关机不接电话了。快11点的时候,律师终于出现了。你根本想不到,律师跟我讲了什么。

律师给我提出3种可能性的情况,要我自己出庭,然后就走了。

第一: 这是地方法院,律师不能代表个人出庭,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庭。

第二: 如果法官问我们是否没有按时交费,抗拒法律的权威,让我当庭认罪。然后我会被地方法院当庭宣布有罪,并扣押。

第三: 如果认罪坐牢,律师会很快在高院向水利局起诉,把我提出来。如果法官要判刑,你就认罪,并说自己家庭的困难,如果自己坐牢的话会给家庭带来灾难,然后争取认罚。                              

 

这就是律师所能做的。

 

法庭上法官问了我几个问题,

你是不是没有按照本庭长规定的时间按时交水费,你只需要回答是还是不是;

你是不是清楚,不交水费就是抗拒本法庭的权威,违背赞比亚的法律,是还是不是;

那好,居然你承认了,本庭宣布你违背了赞比亚的法律,根据赞比亚现行法第… …

本庭宣布将你羁禁6个月。你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我还能说什么,这个时候说什么都只能被当作笑话了,等着律师保释吧。

 

然后法官问我

被告身体上有没有什么问题?

有没有家庭负担?如果你坐牢的话,你的孩子妻子有没有人照顾?

你的父母是不是会受到饥饿的威胁?

 

我当然就顺着法官的话说,这也是律师提前讲过的,看来法官要格外施恩了。

本法庭特许你选择一下三个条款

第一: 认罪,本庭判你入狱6个月

第二: 认罪,认罚  

第三: 认罚

 

本庭宣布,由于被告属于外国人,如果被告入狱,被告的家庭将会出现生活上的困难,因此本庭法外开恩,特准许被告缴纳罚金,并缴纳所有水费欠款,当庭释放。

 

保释金交了72,000,水费足额交齐400多美金。

后来我咨询法庭上其它办事员才明白,如果对方起诉你,你有异议,必须先把所有费用交齐以后,然后再打官司,打赢了钱还能退回来。

 

第二天我们找到律师,律师向我们详细介绍了以前出现的同一起案件,也是个人起诉水利局,该案件没完没了,到现在还没有结案。

律师说如果我们要起诉的话,他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也就是说我们还要花上几百至上千块,打一个不知道有没有结局的官司,如果胜诉,退还的钱就是那笔不合理的水费。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你会将这个官司进行到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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