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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出国》杂志“东张西望”专栏所撰
苹果的创始人史蒂夫 乔布斯(Steve Jobs)的去世,让IT业界乃至全世界的苹果迷扼腕叹息甚至悲痛不已。乔布斯的职业生涯充满了传奇色彩,他不仅仅在父亲的车库里创建了苹果公司,是它的缔造人。为了从百事可乐挖来约翰 斯库利(John Sculley),乔布斯说出了也许是他一生中最具说服力的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改变整个世界?”但是,当斯库利就任苹果CEO几年之后,乔布斯却被他一手创建的公司驱逐。
2005年,乔布斯曾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在这次演讲中,乔布斯谈到了当时辛普森不太愿意在收养协议上签字,原因是辛普森更倾向于为乔布斯找到具有大学教育背景的养父母,且希望乔布斯将来也能够上大学。而乔布斯的养父和养母答应将来一定要乔布斯上大学,辛普森才决定让这对夫妇收养。再后来,简达利与辛普森组成家庭,并育有一女,名为莫娜·辛普森( Mona Simpson)。莫娜目前身份为作家。后来简达利与辛普森因感情不和而离婚。
简达利与辛普森离婚后再婚,目前与第二次婚姻所生子女生活在一起。简达利当前居住在美国内华达州里诺(Reno)市,在并那儿经营一家赌场。
乔布斯后来与生母和妹妹莫娜都见过面,互相往来,但是却拒绝与生父简达利见面。生父曾数次给他发邮件,据乔布斯的家人说,乔布斯从来没有回复过这些邮件。
据称简达利直到2005年才在偶然一次机会中得知乔布斯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开始跟他用邮件联络。而据熟悉这家人的人士透露,简达利甚至对他看着出生的亲生女儿莫娜也并未尽过做父亲的责任。
莫娜1993年发表的一篇小说名为《消失的父亲》。简达利认为,该小说中所描写的这位父亲应该是以自己为原型。
如果说他未能对乔布斯尽过人父的责任,其原因是他对女友怀孕及将孩子送人收养并不知情,因为当时乔布斯生母的父亲坚决反对他们结合,而五十年代的社会环境,未婚先孕对于女性来说在名誉上会带来致命的打击,遭受社会的歧视,那么他对婚生女儿莫娜不管不问,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这或许是乔布斯拒绝跟生父见面的理由。也难怪在关于美国报纸关于乔布斯生父的原版报道后面,很多美国网友称其生父为“精子的捐献者”。
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一次电视访谈中,当主持人称保罗·乔布斯(Paul Jobs)和克拉拉·乔布斯(Clara Jobs)夫妇为乔布斯的养父母时,乔布斯纠正说,他们是他的父母。
在那篇叙述乔布斯身世的新闻下面有二十多条美国网友的评论,只有一条评论接近于国人的道德观。该网友说:“不管怎样,儿子就是儿子。(A son is a son, regardless.)”
其他的评论,大多数对乔布斯表示了理解,有些读者自己本身是被收养的孩子,有人表示自己的生活中已经有了父母和妻子的父母,不想再把第三方扯进自己的生活;有的已经知道自己的生父母是谁,在哪里,自己只是还没做好相认的准备;有的读者干脆就像我在上面所说的,称其生父仅仅是个没有承担任何抚养责任的“精子的捐献者”,言下之意他不配也没有资格做乔布斯的父亲。
有人干脆说,见与不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这不由让我想起一个女友老公的经历。女友的老公是个土生加拿大人,父母离婚,他跟着父亲住。在卡尔加里的冬天,有一个晚上他在同学家讨论功课,错过最后一班公交车,最后叫了出租回到家里,比父亲规定的回家时间晚了一些(加拿大的某些城市出租车不是出门就能叫到的,要打电话招车),他回到家已经躺下,被父亲从热被窝里拖出来披件棉衣扔出门外。他缩在一角好容易等到天亮,找公用电话打给远在安大略的母亲,问可以不可以到母亲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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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9920eb0100v5ad.html
被收养的孩子寻根有的是对自己生命本源的探索,真让他们回去尽人子的义务,人家才不呢
凭啥啊!国人就是一厢情愿自我感觉良好。
中国人很热衷于报道那些被美国人收养的中国孩子回国找父母的事。其实,有的被收养的孩子在乎,有的根本不在乎。我周围就有这么一个女孩。她的养母对她挺好,我想她的生父母肯定不会对她这么好,要不也不会遗弃她,她永远不去找他们更好。
如果宽恕不是发自内心而是迫于压力,不宽恕就要受到指责,这种价值观是有问题的。
我也觉得,国人的所谓宽恕观念中,是要那个受害人去“原谅”那个害人者,而不是发自内心的真正宽恕和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