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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指南》28 婚姻如鸡肋

(2010-02-23 08:38:10) 下一个


每一次从吴珍珍娘家回来,李小曼就心情郁闷,同时对婚姻充满怀疑。多年前吴珍珍刚被老公追的那个幸福样儿还历历在目。那个时候她除了恋爱,就是到李小曼这里显摆幸福。

那个时候她说:“小曼,哎,他真的对我很好。你说他看上我啥?我有个同办公室的同事比我漂亮多了——”

李小曼说:“你也不丑啊。”她心里的话却是,你同办公室的漂亮同事大约是外地人吧!可是她厚道,没有这样打击朋友。

李小曼站在旁边看别人的故事,还是看得很清楚,可是一轮到自己也会犯迷糊,这一点她从来不承认,不愿意承认。

那个男人所谓的好,就是在天寒地冻的时候冒着风雪送她回家,或者雷打不动地接受她父母的邀请去家里喝酒吃火锅,就是在闷热的夏季约会的时候请她喝一杯街上最普通的冷饮或者冰淇淋,或者在她花钱给自己买件衣服的时候不吝啬赞美声,说她看上去很漂亮。

在她哭的时候把她哄得破涕为笑,或者根本不给她哭的机会。

用现在的话来说,其实这男人也就是个经济适用男。结婚以后,他们夫妻的情形就是,在周末,只要下雪刮风天气恶劣,这男人就算找到借口不去岳父母家,当然也要求媳妇在家里陪自己,闷热的夏天,除了单位里发的饮料和冰淇淋票换的冰淇淋,一般吴珍珍已经吃不到冰淇淋;买衣服?哪怕她花自己的钱买,也能让他唠叨半天,让吴珍珍觉得,在那么多人生活在贫苦线以下她有衣服穿还要再买,简直是犯罪行为。

结婚以后,经常是他或者他的父母兄弟把她搞得破笑为涕,然后还要说她不懂事,不孝顺,长嫂为母你不知道吗?!

婚姻到底是什么?是两个相爱的人互相扶持,让人生路越走越暖,越走越宽,还是越走越冷,越走越窄?

婚姻有时候就像鸡肋,明明已经没有味道,嚼起来像蜡,可是嚼习惯了,某一天不嚼,无所事事,空落落的。

李小曼多少次看着吴珍珍下决心跟老公离婚,但是老公把她哄回家,说两句好话,她的心就软下来,终究舍不得那段婚前的美好恋爱岁月,那点点滴滴的情感,那鸡肋失去味道前的滋味,又重新回头。

祖父母一辈,男人可以纳妾,女人只能坚守,像李小曼的姥爷和姥姥。解放以后,规定只能一夫一妻,姥爷毅然选择了自己选择的小老婆,跟着小老婆去过一夫一妻的幸福生活,把原配丢在家乡不管不顾,致使姥姥含恨了一辈子。

李小曼承认新的婚姻法确实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但是当她跟麦奇文和陈明快在一起的时候,对两性关系和婚姻的实质进行了一番探讨之后发现,这个新婚姻法真他妈的混蛋,它只提倡了婚姻自由,却没有规定婚姻作为社会细胞的责任和义务——在国外,男人也好女人也好,离婚结婚有充分的自由,但是这个自由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你要履行夫妻互为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并不是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

在西方国家,夫妻离婚,收入高的一方,要付收入低的一方赡养费,以保持收入低的一方在离婚后的生活水准不下降,通常赡养费给付的年数是结婚年数的一半,如果达到一定的年限,甚至要终身赡养,除非另一方再婚或者找到高薪工作。

所以在西方,没有收入的家庭主妇也敢把丈夫赶出家门。更有些男人,本来生活得很体面,离了两次婚之后,只能租住别人的地下室了,倒是几任前妻都生活得比他们好。

而中国的新婚姻法施行,有多少当年的老干部把发妻和发妻的孩子扔在农村不管不顾的?能一次性给一笔钱也就算慈悲为怀了。

连孩子的抚养费能逃就逃,生怕影响了自己以后的婚姻幸福,还赡养费,听都没听说过!

离婚之日起,两个人即是陌生人,你是你我是我,别来找我,烦着呢!

李小曼觉得,如果中国婚姻法引入西方的赡养费概念,估计中国的离婚率会暴涨,都由女人提出;男人养二奶找小三的行为会暴跌至少一半,另外一半也要遮着藏着,不敢这么名目张胆。

据说日本的婚姻法修改后,离婚后妻子可以平分丈夫的退休金,日本的离婚率一度大幅度上涨,受气了一辈子的妻子,纷纷离开丈夫,留下毫无生活能力的老头独自饮恨。

从李小曼的祖父母辈算起,到她父母这一辈,她父母的同辈人,再到她这一辈,自己的同辈人,甚至吴珍珍的哥哥那么大年纪的人,有多少夫妻过着这种鸡肋似的婚姻生活,吵了,打了,仇恨了,和好了,平淡了,不恼不恨也没有感情了,无奈地生活在一起,因为他们离不起婚,也就懒得离婚,至少生病昏倒在家的时候,还能有个人帮忙叫叫救护车或者送医院,不至于病在家中或者死在家中无人知。

离不起婚,懒得离婚,接着嚼吧,没碰到新的食物之前,有块鸡肋嚼着总比没有好。

吴珍珍这次意外流产,受伤非轻。她眼看已经要进入高龄产妇的行列了。本来结婚就晚,这些年一直想要孩子却不敢要,老公家里一直在不断给她找麻烦,一开始夫妻感情不稳定,再后来想着这钱给婆家折腾光,还不如要个孩子,也许老公有了孩子会改变想法——护犊总是人之常情,是个男人都不可能因为只顾父母弟弟不顾自己的孩子吧。

结果,最后的希望都破灭了。她觉得跟这个男人过一辈子,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什么叫万念俱灰?

珍珍爸妈一开始就不赞成女儿嫁给门不当户不对的女婿,拗不过女儿的坚持,只好同意,所以给女儿准备的小房子没写女儿的名字,写的是他们自己的名字,只是跟珍珍的哥哥私下里签过财产分配方案,给谁住的房子,两老百年之后就归谁,两老住的房子,以后兄妹俩平分。女儿结婚之后,两老本着山东人质朴劝和不劝离的态度,一向劝女儿凡是看开点,能将就着过就别离婚,离了婚,可能还找个不如现在这个的。

女人离了婚身价暴跌,这一点,珍珍爸妈跟其他人的看法并无不同。他们总觉得这女儿的公婆,再怎么闹能闹到哪里去,能闹个几年?时间是站在珍珍一边的,女儿总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一天。而且小夫妻一旦有了孩子,自然一心一意过小日子,公婆那边总不能太过分,不看媳妇也要看孙辈不是?!

珍珍公婆的逼宫,珍珍的流产,让珍珍爸妈也彻底失望,坚决拥护女儿离婚的决定。

珍珍爸妈虽然是机关干部,也只是个普通干部,已经退休,人走茶凉,能为孩子各搞到一套婚房已经竭尽全力,再去帮助孩子的婆家,没那么大的本事。

珍珍的哥哥,如果不是父母栏着,这条山东大汉早把妹夫碎尸万段了。

因此珍珍嘴里这鸡肋,是非吐不可,离也得离,不离也得离。珍珍爸妈替女儿请的律师,已经给珍珍老公发律师信,让他限期腾空珍珍爸妈名下的一室一厅的房子,并要求分割他们目前居住的两室一厅。

珍珍婆婆这才明白,原来媳妇的那套房子不在媳妇名下,不由悔恨自己操之过急。珍珍老公带着礼物上丈人家负荆请罪,声泪俱下要见媳妇一面,被珍珍妈面无表情地挡了驾。

珍珍的公公在医院没等到媳妇的承诺,饮恨咽气,珍珍的老公忙丧事忙得焦头烂额。

没了媳妇的一半工资,他感觉自己捉襟见肘。

珍珍妈见女儿住在娘家总被女婿骚扰,趁着这个空档,把珍珍转移到儿子家中,她每天上儿子家照拂,搞得珍珍嫂子私下里跟珍珍哥开玩笑:“我做月子的时候你妈可没这么上心。”

珍珍哥心里烦着呢,说:“你也添乱!少说两句能把你当哑巴卖了?!”

李小曼忙得有两天没去健身房,那日一去,被小景妈逮住说个不停:“小曼哪,怎么好几天看不见你?打电话去你家你也老不在,忙啥呢?”

李小曼笑着回答:“有个同学生病,去看看她,给她开解开解。”

井小景在旁边,瞪着梦幻天真的眼睛看着她,把她吓得一个哆嗦,赶紧进更衣室换衣服,跳上跑步机。

井小景照例用她对面的机器。

想想珍珍的婚姻,李小曼觉得豁然开朗——这样的婚姻哪叫婚姻,整个一个发昏。这样看起来,自己至今单身也并非坏事,至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如果能再多赚点钱,想到哪里就到哪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那么多鸡毛蒜皮,也不怕有人来抢房子——房子是她父母的,她李小曼是彻底的无产阶级,无所畏惧。

这样想着,她心情大好,恨嫁之心全无,心情放松,居然能跟井小景开几句玩笑:“小景,你说身体又弱又瘦,心情不好的人怎么才能变得强壮开朗?”

井小景因为跟小曼一起减肥,不再是被老妈逼着锻炼的那幅痛苦嘴脸,有时候也能幽默几句:“这容易啊,让她来健身,练耐力,多吃,多笑,多交朋友,心情就好了呗!”

自从交了小曼这个朋友,他觉得自己的心境也改变很多,不那么怕跟人打交道了。

李小曼觉得这是个好办法,自己也没那么多时间陪珍珍。等她完全恢复,可以拉她一起健身,这样她锻炼的同时可以开导珍珍,一举两得。

这段时间,唯一让她感到烦心的是“英雄寂寞”老缠着她见面。本来她很为难,现在想开了,她忽然觉得,见面就见面,有啥了不起,本姑娘就这样了,爱看不看,不爱看绕道走。

不嫁更好,不嫁本姑娘没烦恼。

这就做叫无欲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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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9)
评论
alazycatinsd 回复 悄悄话 蜜瓜的这个系列,最喜欢的就是这一集,看得太透彻,分析得太清楚了。
婚姻真就是件很没意思的事,都说是为了有个老来伴,可这前提代价也太大了,让我怀疑这整个一阴谋陷阱,好让女人更顺从听话。
更别说,很多人还没老呢,伴儿就没了,要么分了要么S了。有那功夫还不如自己多赚几两银子。又老又穷,比终身未嫁或者是半途离婚更可怕得多。
紫萸香慢 回复 悄悄话 顶!无欲则刚,小曼要所向无敌了。与其忍辱负重去伺候一大家子人,还不如一个人自己做自己的皇帝。
rosejoyce 回复 悄悄话 顶!你对婚姻的见解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见解太深刻了。
人都是经历了才明白,但有勇气改变的人却不多见。
DanaD 回复 悄悄话 门当户对还是相当重要的。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吓一个是一个。女人都不结婚,让男人着急去吧!

呵呵
rosez 回复 悄悄话 无欲则刚! 顶!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ajo的评论:

MM早!
花雨101 回复 悄悄话 你这是拿婚姻吓唬谁呢?坛子里未婚的mm恐怕都不敢结婚了。

顶“无欲则刚”。
wajo 回复 悄悄话 s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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