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大半年的日子,相对平静地过去了。
阿韶和钟凌,却没能好好地享受二人世界。
房子完工那一晚,阿韶回来,见钟凌一脸满足地歪睡在地,好笑地把他扶好睡正,再盖上薄被。她自己一个人,屋里屋外地看着,开心傻笑了好一阵子,躺在他身边,很快也睡着了。他俩在憧憬中,各自甜睡。
第二天,曙光初现,起床号远远地在矿区响起。钟凌猛然惊醒,看到阿韶就睡在自己身边,柔情顿起,把她轻拥入怀,轻吻鬓角,却不忍真弄醒她。匆匆洗漱完毕,又回头轻轻亲了下还在熟睡的阿韶,大步往矿穴走去。
通哥早就在穴口等着,一脸严肃,拉他到一无人处,把所有的担忧都跟钟凌说了。
钟凌连估带猜,好不容易听明白了。却是吓了一大跳,怎么?他还是第一次听到那样的故事,天啊还有男人跟男人好的! 还会因此被打散打死?!
还好还好,他稳住心跳:他们还没有看出阿韶是女子!如果被发现了,才真的陷入无止境的危险!
那时的唐人女子,多多少少都有缠足,走起路来碎步明显。阿韶却是难得的天足,行走自如,又未满十七岁,男装打扮,说话也是粗声大气(故意的)。旁人看到,也就觉得她没长大,青嫩一些而已,倒没有想到她居然是个女子。
钟凌心想,管他男宠女宠,阿韶却是无论如何不能挨打的!低着头想了一阵子,提议道:“这个,我和阿韶是真兄弟呢,才没那个事!。。。要不,你和你的几个兄弟都搬过来和我们同住?你看,房子又新又大,比你们在那边被西人成晚欺负,要好得多。阿韶还可以给你们做饭呢,您是老大,就不用给伙食费了。。。这样子岂不是两全其美?”心里却在哀嚎:把房子弄那么大,原是想再打一套桌椅,更有家的感觉啊!
通哥他们在这些天,早就看到阿韶的厨艺了得。每天傍晚的菜香从阿韶那边飘来,他们却一边啃着咸菜冷饭,一边在嘀咕:怎样地开口,去搭个热饭热食?现在听到钟凌这么一说,心动不语。
钟凌接着说:“我现在没事可做了,这就跟着你们下矿去。我这人没有别的本事,就一身力气,揍个把大汉什么的,只要通哥您一声吩咐!”他早就看出来了,通哥,还有他们这些梳着辫子的唐人,在矿区是绝对的弱势!被打被踢是家常便饭,被咒骂嫌弃,孤立隔阂,那更是当遮眼看不到。
通哥长叹一声:“是啊,背井离乡,赚几个辛苦钱,谁都不容易。。。还是互相帮吧。我今晚就和几个兄弟搬过去住。现在先带你下矿,粗重的事,你要多担待点。”
钟凌那天第一次下矿,才明白“粗重”是什么意思。
铜矿的开采,在那时还是沿用很原始的手工操作。在黑呦呦的地底,几个人一组,借着头顶帽子上蜡烛的微光,看到有闪亮的矿石,就用尖掘一斧一斧地敲挖。力气大的人敲凿,力气弱的上下奔走运矿石,一天下来,手臂酸疼,缺氧头晕;在飞沙走石,斧锤铁轨的间缝中摸黑行走,受伤的机会,只需要稍不留神的一瞬间。
钟凌下得矿去,那些曾经看到他独力盖房子的西人,竟然发出欢迎的口哨声。钟凌竟自笑了,心想这个世界,正如师傅所说,倚强凌弱,仗势欺人,真是走到哪里都差不多!
他每天下矿,仗着年轻胆大,身手灵活,很快就成为唐人里最能发现矿石,也最能挖出铜石的能人。因为在地底多是分散作业,各个组单干,按量计薪,又都担心会塌矿,华工也就没有受到特别的刁难和麻烦。可一回到地面,工头们没事找事,常常冲着华人苦力们咒骂泄愤,拳打脚踢。通哥他们,是能忍就忍,能躲就躲,份量工资,只要不要太过份,也无法去理论计较。慢慢地,因为加州的排华浪潮一浪接一浪,谋生艰难,唐人华工反而在这个深山矿场越聚越多,在钟凌的小屋附近,又盖起了几间更大的木屋,外面还用砖石砌起炉灶,又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口大锅,几个人一组,轮流做饭。他们生怕无端又惹出事,一下矿就都躲回窝里,做饭,打牌,赌博,甚至拉上一段二胡,哼上几声走了调的粤曲,自娱自乐。
阿韶也没有闲着,她总是担心钟凌会在采矿时受伤。事实也正是如此:青一块紫一块是常事,流血,甚至骨折,也时有发生。她心疼啊!每天就出外找药材。每每见到有用的草药,高兴个半天,回家忙着捣药煎药试药,用得上时马上用,用不上时就制成药丸留着。耀宗从小就给女儿看医书,背药名药效,觉得多点常识总是好的。王家三代为医,家传名药又是最精细有效,外人谁也不知晓如何混合的药粉,靠的正是王家一脉对药材的深厚钻研。耀宗在千百种中草药中,又特意选了最具毒性的药材给阿韶认识,从叶子,根茎,香味,一一详述,目的是让好动的爱女在野外避开这些草药。因此阿韶很有把握,她采的草药起码不会毒死人!而治外伤的,止血的,头痛脑热腹泻咳嗽的,她都尽力回忆,努力做上几丸备用。于是很快,阿韶能做饭,又能治病的名声传开去,上门蹭饭,问病买药的工友不时前来。阿韶暗自好笑,心想阿爸知道了应该很开心吧!可她这自悟的治病开药本事,连二脚猫的水平都够不上吧,如果真的被阿爸知道了,估计会被他骂得不敢再试啦!
严冬,再次降临这处与世隔绝的深山野岭。
离矿场最近的山谷小镇,名为渥伦斯,那里只有一间杂货店,一个酒吧,一间赌场妓院合体的客栈,还有几户以打猎为生的山民,连一个与外界联系的邮差都没有。这些年,铜矿越挖越深,矿工来得越来越多,他们的生活,单调而且苦闷。于是,一到周五周六晚上,数百人全涌到镇子里买酒买醉,把好不容易赚来的辛苦钱,痛快地赌博,嫖妓,酗酒。只有几个又老又丑的妓女愿意呆在那小镇过冬,赚几个月的快钱。等寒冬一过,她们也就不知所踪。
拥有小镇所有这些物业的主人,名叫布纳德. 韦伯。他本来是南方军的一名将领,因为骁勇好战,一路晋升,跟在李将军手下,亲眼见证了南方军的溃败,投降,最后和北方军讲和的整个过程。他很不服气,那些不幸死去的同伴,常在他的梦里复活,一道痛快畅饮,一起奋勇杀敌。梦醒后却发现只有自己一人,在黑暗里独自掩面流泪-----上帝把那么鲜活,那么年轻的生命都拿走了,他却为了什么而活着?心灰意冷,经常买醉。同乡哈罗德好不容易才劝服他:“咱们还是回家去吧,你老婆还在等着你呢。”
俩人于是慢马由缰,从维珍利亚州回到离开了四年的乔治亚家乡。韦伯还没进家门,邻居就赶过来迎接他:“这个。。。你离开太久啦,生死未卜。。。不要太吃惊,更加不要怪罪我们这些老邻居。。。你家里的黑奴,战后全跑光啦,你的太太,等了你好些年。后来以为你阵亡了,前些日子也走了。。。”韦伯没等听完,飞奔进屋,里面果然空空如也,满目废墟。
战败,家散,人空。。。在那一刻他崩溃了,大哭大叫,把手枪指在自己脑门,想从此一了百了。幸好哈罗德反应够快,冲上去死命把那枪口往下掰。 “砰”的一声,子弹打在韦伯的大腿上。
捡回一命,痛得彻心,人倒是清醒了。韦伯不想再赌物思人,于是卖掉全部家产,拖着一条瘸腿,往西部去。本来他想去加州,可是天意弄人,在他驾着马车经过这座大山时,雪地路滑,那马受惊,竟发狂乱奔。韦伯被抛出马背,一头栽倒在冷硬的雪地里,差点死掉。后来被本地的一个猎户发现救活,来到这渥伦斯小镇,养了一个冬天,才勉勉强强恢复过来。
他却不想再奔波了,心想:此地够偏僻,连地图都找不着,我却被救活了,那一定是上帝的指引!于是用剩下的钱,盘下镇里唯一的客栈。之后矿场的来人越来越多,他就顺势添了杂货店,酒吧。那客栈则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乱作一团的妓院,他也懒得管了,吃住都在酒吧。只是为了待客,他不敢再象以前一样,经常喝得烂醉,反而成了天天赶走醉鬼的酒吧主人。
话说在那个冬天,夜正深沉,天空还飘着小雪。渥伦斯小镇,满街都是被赶出酒吧的醉汉,他们东倒西歪地喝着劣质烈酒,不知是谁先起的头,开始大声咒骂:“去他妈的坏天气!去他妈的破矿场!去他妈的烂酒吧!力气都用光了,钱袋都空了,酒都喝光了,还怎么回家!”
“家?在那些破女人身上?哈哈哈,做你妈的白日梦吧。。。!”
“都怪那些中国佬!他们来了之后,薪水不涨了,房子他妈的都被占了!去他妈的矿场主,脑袋都被钱眼夹扁了,拧歪了,就知道省那几个破钱!”
“赶走他们!”
”就是!就算赶不走他们,也要他们老实些,当咱们的厨师!”有人吞着口水喊,那些中国菜闻起来可真香啊!
醉汉酒鬼越聚越多,群情也越来越激愤。这时不知谁又喊了一句:“走啊!这就去赶!不敢去的他妈的是胆小鬼!”
于是群起暴动,一大群喝得烂醉的游民,借着酒劲,开始在矿场找华人泻愤。找到一个,一堆人上前猛打,可怜那些早就沉入梦乡的华工,一个个被拖出来,无端被吊打。一时间整个生活区大乱,人马悲鸣,华人夺路逃亡,追打声,喊叫声,猎枪声,乱成一片。那些暴徒还觉得不过瘾,狞笑着把没喝完的酒瓶子往钟凌他们那边的房子扔去,又把矿用的蜡烛点着,一支接一支地扔过去。房子很快就着火了,碰到酒精,越烧越猛,火光连成一片,劈劈啪啪一路烧过地面所有的建筑物。那些暴徒本来还在哈哈怪笑,猛然看到事情闹大,要出人命了,又没法灭火,这下都吓得酒醒了,一个接一个逃得无影无踪。
钟凌以前逃亡过,反应极快,在听到响声时已然惊醒,当下摇醒阿韶,把没用完的几十块工钱,她的几瓶宝贝药物,还有几件厚衣,都打在一个包袱里,之后叫醒全屋人,全部悄无声息地往山上跑。没跑多远,火光冲天。回过头来,只看到他们辛辛苦苦塔建的小屋,在黑夜里裹成一条火龙,与他们短暂的幸福,惨烈地叩首做别,再化为点点的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