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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启示录(三):由姜岩之死想到的

(2009-06-17 22:07:31) 下一个

看媒体报道,姜岩的身后事已经得到妥善安排,死者终于可以入土为安了。尘嚣散尽,我们这些看客也许永远不知道这件事的是是非非如何,只能祝福姜岩和她的家庭能够得到平静。我想说的是从这件事上我到的启示和一点想法。

 

在媒体的报道中,有一个细节,大概是说姜岩当年工作供丈夫上学。我想,会不会这样深重的恩情在婚姻中成了王某无法承受的重量?会不会因此王某去追求更轻松的爱情?

 

记得我小的时候,父亲总用两句话来教育我,一句是:施恩不图报;另一句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那时少不更事的我总觉得困惑,一面对别人好还不求回报,一面别人对自己好要加倍回报,这么办不是里外里亏大了?经历过了许多事后,才明白这真是要紧的人生哲理,让我人生受益不浅。施恩不图报,就是“施比受有福”,能够给予,乐于给与也是快乐的。因为“不图报”,所以当没有回报的时候也不会太难受,容易保持心境的平和。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以结一段善缘,让施恩的人更快乐,更乐于助人。爱情也是如此,“你快乐所以我快乐”,试想,当你把精心准备的礼物递到爱人的手中时,爱人惊喜交加的表情不令你快乐吗?真正相爱的两个人会都这样对待对方,这样的爱情才炙热甜蜜。所以,我认为,爱情,最好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爱情,应该是没有你我快乐,有你我更快乐,把“single happiness”变成“double happiness”。“相濡以沫”固然让人感动,但后面还有半句“不如相忘于江湖”。前者只是活着,为了生存;后者却是真正的自由和快乐。所以真正相爱的人可以做到相濡以沫,但是相濡以沫的却未必是真正的爱人。爱情,在必要的时候,会让人做到奉献和牺牲,但是不要希图对方的回报,因为这样的奉献和牺牲是你心甘情愿的付出。如果对方为报恩而以身相许,这样的爱情实际上是有杂质的,有杂质的东西自然变味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婚姻则是不同的,爱情固然是婚姻中的因素,但是婚姻作为经济共同体,双方的投入就是要求回报的。(参见我的《婚姻启示录》第一篇)在姜岩的情况下,可能姜岩在爱的同时就已经将彼此的关系纳入婚姻的范围了。而王某可能是没有真正爱姜岩就进入了婚姻,而在婚姻中又去他处寻求爱的感觉。双方对彼此的期望完全错位。在极端失望的情况下,姜岩选择了结束生命,没有给自己任何机会和希望。也许在古代,这是一种楚霸王式的惨烈,而今天,则成为一个家庭的悲剧。再重新审视我的《婚姻启示录》第一篇,我曾说过婚姻最坏的结局无非是婚姻这个经济共同体解体,破产清算。然而我错了,婚姻最坏的结局是这个经济共同体的投资人认为自己输光了一切,放弃翻身的机会,选择自杀。

 

总之,希望每个人能够在爱别人的时候更爱自己。幸福快乐不能靠别人给与,而是掌握在自己手中。如今,死者已逝,留给家人的伤痛却是永久的。口占一首七律《咏草>,就算祭奠姜岩,希望她的灵魂可以安息:

 

生来不曾解风情,

雨露沾染益凄清。

绿在寂寞憔悴后,

泪掩喧嚣摇曳中。

梦回去年枯荣事,

不恨野火恨春风。

春风终送浪子去,

野火烧尽离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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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理智和情感 回复 悄悄话 回复Chynna的评论: 确实没有看过姜岩的博客,说的只是我自己的
一点猜想。只是觉得选择自杀太可惜了。
Chynna 回复 悄悄话 SIS如果看过了姜岩的BLOG就不会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她了.
http://orionchris.spaces.live.com/
还有网站http://orionchri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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