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漂漂

你的眉目之间,写着我的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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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溜的他 同桌谭靓(一)

(2010-01-15 08:42:42) 下一个
楔子:想起写溜溜的他这个系列,纯粹是为了纪念自己的青春年少的岁月。很早以前就想写,一直动不了笔。码字,其实真是个劳民伤神的力气活儿。文采不好,只能简简单单地白描了。
溜溜的他  同桌谭靓(一)

谭靓,是个回汉混血的帅气男孩子。那个时候觉得他帅,是因为他有双大大的圆眼睛,没有剃当时很流行,我很不喜欢的板寸头。他的头发总是很中规中距地梳着三七分。如果那个时候条件再好点,他妈妈给他穿件小西装,配上白色的小衬衣和黑皮鞋,那就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花僮了。

谭靓爱笑,嘴角浅扬,酒窝微现的。我们聊天时,他笑;我们争执时,他也笑;我恼了打他时,他还是笑,笑着躲张牙舞爪的我。我们总是放学后一起蹲在学校篮球场的阶梯看台那儿,把书翻开做作业。我计算,写结果,他看我,看作业本,抄答案。有时我故意骗他,写个错误答案,他毫不怀疑,照抄不误。第二天放学前作业发回来,他很奇怪地看看我满分的作业,看看自己鲜红的叉叉,然后对我笑笑,继续抄我的作业。

有天放学下雨,爸爸接我回家了。晚上9点多,爸爸听到院子外有人敲门,还喊着我的名字。是他,和他妈妈,打着伞来了。放学回家,他对妈妈说,没有记下老师布置的作业,要来我家问我。(那时,小县城里没有几家有电话)他只知道我家住的家属区的名字,却从来没有来过。他的妈妈领着他,找到我们的家属区,在前院的楼里挨家挨户地敲门问:你家有个上小学五年级的女孩子么?那时,我们刚刚搬到那个家属区,没有人认识我们。就这样,他们把前院的所有楼层都问完之后,终于走到后院的我家了。坐在我的小房间里,我听到阿姨在客厅里很不安地向爸爸解释着他们到来的原因,白亮亮的日光灯下,我看见,他的红扑扑渗出汗珠儿的脸蛋和狡黠的笑容。

我问,你在家吃猪肉么?他答:奶奶来我家时,我们不吃。姥姥来的时候,就吃。第二天,我从家里装了一小兜猪肉松,对他说:这是我爸爸出差带回来的,很好吃,很好吃的牛肉松。猪肉松松松软软的,我挑起一丝,抿进嘴里。捏起一小撮,放在他摊开的手掌心。我吃一口,捂着嘴笑。他吃一口,看着我笑。

我喜欢他,因为他也喜欢我。那个时候,想到自己有这样的想法,脸红红的,心咚咚地,他也是。

小升初了,我要和他一起上初中。联考的时候,我故意地做错几个题目,满心盼望着我们又能坐在一起上课。发榜那天,我哭了,我上了一所次重点中学,他被按片划进了就近的矿山小学——那个以出小流氓打架而闻名的中学。

最后一天在学校,我趴在三楼的铁栏杆上,望着班主任老师的身影一点点由小变大,向着我们班的方向走来。我低下头,心戚戚地走进教室,大声地喝斥他:我要吃话梅,你去小店给我买。他惊诧地抬头看我:老师就要来了,我不能出去的。愤怒,像一颗小种子,在暴雨的冲刷后,迅速地钻出了土壤。我歇斯底里的喊:我就要吃,我就要吃。嘈杂的背景声音一下子消逝了,全班同学望着泪流满面的我……

上了初一后,我每周三趁老师例会的时候离开自习课教室,坐上公交车,跨过半个城区去看他,打着看我远房姐姐的旗号。他还是,看见我,笑,嘴角轻扬,酒窝微现地。

后来我上了高中,一次在城郊的一个菜市场遇见了他,还有他的妈妈。阿姨依旧那么慈祥。只是他长高了,笑得很勉强,很应付。

他,读了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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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sin 回复 悄悄话 情文并茂, 娓娓谈来,好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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