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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三桩母杀子案,看产后忧郁症和美国法律

(2011-07-16 13:42:52) 下一个

(注:一位网友看完此帖后,给我推荐了一篇关于产后忧郁症的专业文章(http://blog.sina.com.cn/s/blog_70e7247f0100qxda.html)。文章里指出大约80%的妇女产后会感到情绪多变或轻微忧郁,但一般会自然消失。有10-15%的母亲会患上产后忧郁症,应该得到专业治疗。我们华人一般更注重产妇的身体健康,经常把产妇的烦躁不安和情绪低落看成是疲劳,不习惯,甚至是不爱孩子的表现,容易忽视这可能是一种病理表现,应该得到及时治疗。)

中国人讲:虎毒不食子, 好象在国内的时候也很少听到母杀亲子案,所以每次在美国听到母亲杀孩子的案件都很难理解,什么样的女人能下此狠心呢?又是什么导致她们这样做呢?

头一桩是加州的Susan Smith命案。记得那时我来美才一年多。由于刚刚经过著名的辛普森案,大家都对美国的司法制度不抱信任。忽然一日,电视各台都在转播一位白人妈妈哭诉的新闻,这位妈妈就是Susan Smith。记得她长得挺不错,在镜头前泪眼汪汪,常常说着说着就禁不住哭出声来,她前夫就抱抱她,跟她一起祈求绑架者归还孩子们。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她的故事:那日她开车带两个儿子(一个十几个月,一个几岁)外出。当她停到一处红灯时,忽然一个黑人强行打开了她的车门,用枪逼她出来。那人进到车中,开车而去,带走了她的孩子们。她即使报案,警察把周围的路都封了。就这样,她们在电视上从这台哭求到那台,我同全国人民一起都期望赶快找到小孩子们,特别是看到那两个小孩子可爱的照片/录像,没人不心痛。九天后,正当全国人民都咬牙切齿地痛骂那个(黑人)劫车犯时,甚至加州又快闹起黑白之战时,警察宣布逮捕susan smith,因为她终于坦白是她把车开进某湖中,故意淹死孩子们。警察在那湖里打捞出了她的车,里面有两个小孩子的尸体(都还系着安全带)。动机很简单:她有钱的男友提出不喜欢小孩子,所以她就决定干掉他们。可想而知当时全国人民(包括我)有多么愤怒:她不但亲手杀死儿子们,还敢在全国电视上忽悠大家的感情!!我当时实在不理解她的行为。她的辩护律师拿出了美国律师的杀手锏:声称她从小被养父性侵犯了,精神不稳定,曾几次试图自杀等等,反正都是因为她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才导致她精神失常而杀人,不全是她的错。她最后给判了几十年的刑。

第二起是德州的Andrea Yates案。此案不奇,只是极端残忍:Andrea Yates,一个曾经的护士,后为5个孩子的妈妈,在自己的家中把5个孩子一个一个地在澡盆里淹死,前后总共一小时,然后她投案自首。Andrea Yates在案发前几年前,也就是他们第4个孩子出生后就患上了严重的产后忧郁症,她曾多次试图自杀,并且被住院治疗。当她出院前,她的大夫建议她不要再生孩子,否则肯定会复发。但她们夫妻是很虔诚的天主教徒,信奉自然孕育,所以她出院不久再次怀孕。第五个孩子出生后不久正巧她父亲病故,Andrea Yates旧病复发,再次住院,出院后还被要求随时有人陪同她。案发当天,就在她丈夫去上班和她母亲来陪她的一小时之间,她杀了所有的孩子。当年在德州初审时,从她的丈夫到大夫都认为她是因为精神失常而杀人,但她还是给判了故意杀人罪,检方甚至要求死刑,最后陪审团判她无期。经过几年上诉,Andrea Yates才被重判因为精神失常而无罪,被要求关入高度警戒的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此案使我印象极深是因为当时同一个好友的聊天。当时我们都做了妈妈,我同她讲实在不能理解她怎么能如此残忍,特别是面对大孩子们的挣扎。记得我那位几十年的好友(中国人)同我讲:"我其实很同情她,也很理解她。当我自己孩子出生后,我也好几次特别悲观,特别难过,觉得有了孩子后生不如死,真不如和孩子一起死了。"我几乎不相信她,记得还问她:"怎么会?!你LG那么体贴,还有父母在身边照顾你和孩子,哪里还不满意?"她当时很无可奈何地说:"压力呀。想想忽然要对一个生命负责,想想这世界上无数种可能伤害孩子的可能性,也许真的就是一种疾病,反正就是觉得很无望,真的觉得是个错误,唯一只有一死可以解决。还好,过了一段就好了。" 也许有些事情真的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真能体会那种感情,但产后妇女的心理健康好象也是在这个案件后得到极大重视,并不是每个女人生了孩子就自然有能力照顾好孩子。

第三桩就是现在刚刚终审的 Casey Anthony 案,此案甚至被称为二十一世纪的 O.J Simpson 案,但O案是以黑人和白人为分界,认为结果是否公正;C案被她的律师称为是媒体开庭前过分炒作,造成民众偏见。

21岁的单亲妈妈Casey Anthony 和二岁多的小女儿Caylee 同Casey的父母( George 和Cindy)住在佛州。根据George称,2008年6月18日,Casey带外孙女搬出。之后,Cindy多次联系Casey,要求和外孙女见面,都被Casey以各种理由给拒绝了。Casey曾说因为工作原因她们在另一城市,或者住在男友家,或者是有个朋友或者保姆在看护Caylee。7月13日,Cindy发现Casey的车被拖走,在他们领取时,同车库看管人发现Casey的车中有恶臭味,象腐烂死尸味。他们后来只在车厢中发现一带垃圾,同孩子失踪无关的东西。 15日,Cindy报案,称Caylee失踪。当时警方询问Casey时,她称孩子是让某保姆Z给绑架了,而外祖父母称他们家从来就没此保姆。最后警察找到了一同名同姓的女人Z,而她称从未听说过这家人。同时,警察也证实Casey几年前就被她的单位开除。18日,Casey因作伪证等罪名被捕,之后保释出来,又为几起偷窃罪被捕。8月,一路人向警方报告在Casey父母家附近的树林里发现可疑物品,但警方没有搜查。一直到12月,同一人再次向警方报告,警方才在Casey父母附近挖出一带孩子头骨,上有胶带,另外警方在附近树林里又陆续发现孩子的其他遗骨。经鉴定,这是小Caylee的遗骨,但法医无法鉴定孩子的死因。这时,Casey正式以一级谋杀罪被起诉。
 
在孩子被报失踪后,各大电视台就开始追踪报道这宗案子。特别是,很快就有很多Casey在离家(Calyee失踪)后参加各种派对狂欢的照片被各台秀出。之后,她的每次借口也都给搬上屏幕,而这些借口一次又一次地给她自己推翻。2009年初,检方又提供出一些新证据,包括挖出的包裹尸体的朔料带,面部的胶带等也都在Casey后来的住所里发现。一直到今年5月底开庭前,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桩案子是铁板钉钉了。
 
开庭后,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检方的几个重要法医证据被辩护方提出不可靠:车中发现的头发是孩子死后脱落的-检方运用一种新式检测方式,还未被广泛接受;车中的空气中测出含有的几种尸体腐败后释放的成分--并不能100%证明只是从人体,而不是从其他动物;Casey父母家的电脑在出事前几个月就有人在查询某些字样--不能证明具体人,特别是其中一项,Cindy称是她输入的(虽然后来检方试图证明不可能)。最后,检方提出事情的经过是:Casey嫌弃女儿多余,就用自制氯仿(chloroform把女儿熏晕后,用胶带把她窒息而死。辩护方又一次拿出了杀手锏:Casey从小就被父亲George甚至哥哥性侵犯(George和Casey的哥哥在庭上不承认),所以从小就很“善于”掩饰自己内心的痛苦,而强颜作笑。这次的事情很“可能”是这样的:小Calyee偷偷溜到后院的游泳池(有照片证明她可以自己打开门),爬上梯子(律师称Cindy忘记搬走,Cindy拒绝承认),掉进水中淹死。George发现后把孩子埋了,然后告诉Casey,并吓唬她如果告诉警察会被判忽视儿童罪等,所以Casey就离家,并心安理得地开始新生活了。
 
只经过一天讨论,陪审团判定Casey的谋杀罪不成立,只有几起欺骗警察罪成立,给判处4年徒刑。由于Casey已经被关三年并且表现挺好,所以她在7月17日获释。
 
此案和OJ案相似之处就是律师成功地做到了律师辩护的作用:让陪审团怀疑检方的证据,并且给案件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最重要的一点是:检方的证据要无懈可击,辩护方却不需要对他们的假设提供任何确凿的证据,只需要让陪审员想:也许。。或许。。。没准。。。
 
我想:也许Casey没有杀她的女儿,也许真的是意外死亡,但哪个母亲会在意外失去孩子后不悲痛伤感很久?就是自己的狗和猫去世,还让人难过呢。没准她真的是变态和冷酷。
 
根据此案,现在很多人提出Calyee法规:父母必须在孩子失踪或意外死亡后N小时内报警,否则会被警方提控忽视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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