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孔老二是宋思明的精神导师

(2010-02-03 02:47:29) 下一个

孔老二是宋思明的精神导师

作者:瓦斯弹

挂个“总”的头衔,时不时地呵斥别人几下,不能算是最有面子的生活,被称为儒雅是最体面的。鲁迅爷爷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做孔老二的学生文雅,最要紧的是“敷衍,偷生,献媚,弄权,自私,然而却能够假借大义,窃取美名。”(鲁迅《十四年的“读经”》)。

第一, 孔老二提倡逢迎拍马,官官相护。“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为尊者讳”的文过饰非,是“欺以其方”。子曰“恶据下流而讪上”,“义不讪上,智不危身”,批评上司既不义,又不智。

第二, 孔老二的传人孟子在《万章章句》中说,对于当官的馈赠的礼物,即使是不义之财,也要马上接受,不然就是“不恭”,如果当官的财物是从老百姓身上抢来的,只要讲究交际的礼仪,就没问题,曰:“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乎?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充类至义之尽也。孔子之仕于鲁也,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猎较犹可,而况受其赐乎?”,孔子在鲁国打猎还抢呢,送上门的东西怎么可以不要。所以说,行贿受贿,巧取豪夺,也是圣人的教诲呀。

第三, 对亲友二奶,门生故吏,都要优先照顾,“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徇私舞弊就是仁,就是硬道理。

第四, “刑不上大夫,罪不获于巨室。”那就太明确了,法律只是对老百姓的,对于权贵是无效的。

只要我中华光辉灿烂的文化发扬光大,政治的腐败就是必然的,“儒学总是和徇私,纳贿,献媚,讨小老婆相依存”(许苏明文集)。以天下孝其亲的宋思明们儒雅的紧呢。

斯弹 01/30/2010 晚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