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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湖庄:翻译杂记

(2019-04-14 13:51:16) 下一个

山湖庄:翻译杂记

几天前,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联系的小柳突然来微信通知,我翻译的那本书的中文作者已经签署付款协议。等作者打款过来,马上就跟我结算翻译费用,并让我提供国内银行账户等信息。我长舒了一口气,翻译出版的事马上就要着落了。

小柳是国内一家著名出版社的编辑。我这次翻译,从选书、试译、起草和签订翻译合约、接收稿件,到最后支付翻译费用,均由她一手操办。我们虽然从没见 过面,我对她还是比较信赖的。可自从2018年年8月交稿后,就没有什么音讯了。我中间催问了两次,每次小柳都表示歉意,但要我相信她,耐心地等待。上一 次联络是去年感恩节后,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追问了。

这段时间,沉醉于书法和古文之中,早已把翻译的事儿抛在脑后。小柳的微信不仅送来好消息,也激起了我回顾和总结一下这次翻译尝试的冲动。

小柳是我大学同学的亲戚。同学回国探亲,他们见面时聊起翻译的事儿。同学对我比较了解,知道我可以胜任,于是就把我引荐给了小柳。小柳和我在 2016年9月开始用邮件联系。我平时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比较多,但缺乏自我约束,在网上浪费的时间实在太多。我当时就想,翻译这活儿挺好:翻译费挺可 观,可以挣点私房小钱;继续修炼英语,反正也在天天学;有成就感,为以后吹牛攒点小资本;更重要的是,能强迫自己减少上网时间。板着手指数了数,嗨,一石 击四鸟,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选本合适的书也不容易。其实,小柳只向我提供了两本书。第一本是国内一位学部委员的经济论文集。我觉得那本书挺适合我。可惜外方出版社(英文 译文由外方出版社出版)没有选它。2017年元旦刚过,小柳又给我一本书,让我看看是否有兴趣。如果有兴趣,她来安排试译。对她试译的要求,我可以理解, 人家毕竟对我不了解嘛。

我粗略翻阅了一下该书的pdf版本,内容是关于中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大约30多万字。我并没有马上答应,有些犹豫不决。从翻译的角度讲,这 本没有第一本好,具体原因后面再讲。在犹豫不决的同时,我试着翻译了大概有4-5千字的前言,一是找找感觉,二是看看每千字需要多少时间。

因为试译要交给外方出版社审核,审核合格后才能签约,我对前言的翻译比较上心,化费的时间也相对比较多,不断修改润色,直到满意为止。我把试译稿件发给小柳,等待回音。过了两周,小柳回复:外方出版社对您的评价是100分。我心里美滋滋的,这应该是最高分了吧。

外方出版社是英国的一家公司,该公司入选中国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国外出版机构指导性目录,是小柳任职的国内出版社经常合作的一家海外出版社。 小柳告诉我,翻译出版后的对象一般是专业人士及大学教授等,也会供各图书馆馆配。他们一般不提前支付翻译费用,交全稿后才会支付。

好吧,别再犹豫,就是它了,准备签合约。小柳很快发来了翻译合约。合约是标准化的正规合同。签约双方中,甲方是小柳的出版社,由法人社长代表。乙方是译者。

合约第一条注明了译者的责任和权利:“乙方按照甲方的委托要求,将本作品从中文译成   文。翻译后的作品称为翻译作品,简称译作。该译作的著作权(含数字版权) 永久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在译作的出版物适当位置表明自己译者身份的权利。”

第二条对译稿的标准做了规定:“乙方对上述作品进行翻译,译稿质量必须做到译文完整准确,文字流利,术语准确无误,经国外出版社或其认可的专家认定达到齐、清、定的标准。”

第三条列出交稿日期。为了保守起见,我填写了一年后交稿。如果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乙方延误翻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后面几条是翻译费用及如何支付稿酬,具体就不细讲了。

合约既签,长路漫漫,得好好规划一下才行。该书有30多万字;以千字为单位,有300多千字;翻译一千字差不多两个小时,包括初稿、修改和最后定稿。这样算来,如果每天都能拿出两个小时搞翻译,一年之内应该能够完成。

刚开始翻译的时候,每次都做记录:啥时动手,啥时停止,共翻译了几页,等等。但后来开始变懒,不再专门做记录,只在原书打印件上标注一下。有些日子闲暇较多,就多翻译一些;工作紧张,就少翻些;有些日子,则没有翻译。在国内两三个月期间,就根本没有动过一个字。

翻译的内容,有些比较顺手,有些比较棘手,更有甚者,一看头就大,后面会各举一例子。原文中间还有大量案例、图表和统计数字。此外,原文中有不少地方,中文写得不是很清楚,翻译时需要揣摩作者的意思。总之,翻译起来,还是很有难度和挑战的。

下面这段原文,可以算是比较正常、翻译起来比较顺手的段落:

“传统理论认为,城市公用事业是一个典型的市场失灵领域,不可能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并主张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由一家或极少数家国有企业垄断 经营。但是,在城市公用事业传统管理体制下,普遍存在经营效率低,垄断经营使企业缺乏竞争活力,较为单一的投资渠道造成投资严重不足,价格形成机制不能刺 激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等体制性问题。”

翻译起来比较棘手的部分主要是中国特色的内容,比如下面这段:

“虽然部分城市成立了城市公用事业管制机构,但仍有许多职能分散于其他管制机构。城市公用事业管制机构虽为管制主体,但既不能协调相关部门管制,自 己独立承担的管制内容又非常少,仅限于项目的行政、运营等方面。而资本运营、成本核算、价格等核心管制内容则属于国资委、物价局的职责范围,难以介入。城 市政府管制机构各自为政,有利的项目争着管,没利的相互推诿,仅水务的管制就涉及环保、卫生、水务、水利等多个部门。目前缺乏相对独立、统一的管制机构对 城市公用事业实施统一的管制。管制机构设置的不合理必然导致政府管制不规范,从而造成协调难度大、管制成本高,且导致相互推卸责任,降低管制效率。权力多 重设置增加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难度,增加了企业负担。在谈判、签订合同时,无法确定哪个部门具有合法的代表资格;出现违约时,无法确认哪个部门承担法律责 任,这都增大了企业投资风险。”

那些一看头就大的内容主要是专业或技术性细节,随手举一例如下:

“目前城市污水处理主要采用生物活性污泥法,包括:普通曝气法、A—B法(二段曝气法)、A/O工艺、A2/O除磷脱氮工艺、氧化沟工艺、SBR工 艺等。按照构筑物的组成形式、运行性能以及运行操作方式的不同,已有的生物除磷脱氮工艺可分成A/O系列、氧化沟系列和序批式反应器(SBR)系列等。随 着污水处理技术的发展和改进,形成了A/O工艺、UCT工艺、改良UCT工艺、A2/O工艺、改良A2/O、倒置A2/O工艺、氧化沟工艺、SBR工艺、 百乐克工艺等。”

碰上这样的段落,让人抓狂。翻译工作就像正常行驶的巨轮,遇到很难绕过去的险阻。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做了正确的选择,往往几天都绕不出来,有时真想把这页撕掉。但发狂归发狂,生活还得继续。为了保证翻译质量,我还特意翻阅了污水处理的英文文献。

我有点完美主义,对每个句子,不管修改过几遍,仍感觉有改进的余地。但后来逐渐想通了,不能太精益求精。反正这活儿是按中文字数给钱,又不是按翻译质量论价。我有时偷懒,就用百度或谷歌机翻,然后再修改润色。这样,进度明显提高。意外发现,谷歌比百度翻译好。

这样断断续续、起起伏伏地持续了一年多,终于在去年8月交稿。粗略估算一下,按高估每千字两小时算,翻译这本书总共花费了我600小时。按正常工作每天8小时算,这相当于75个工作日。如果翻译是我的正常工作,这相当于三个多月的时间,一年可以翻译四本这样的书。

到写此文为止,一分钱还没见着,书也尚未出版。不过,我不担心,因为我信任小柳。

201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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