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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林语堂与英语教学

(2012-12-22 01:10:42) 下一个

林语堂与英语教学

2009-08-13 09:55:29
  电视剧《京华烟云》正在热播,知道林语堂是一代文学大师的人很多,知道林语堂曾任二十年代北京大学英语系主任的人不多,知道林语堂对中国英语教学之贡献的人就更少了。

  林语堂在北大的一次演讲中说:据我所知,那些国文好的学生,都是偷看几百万言的水浒、三国看来的,仅仅靠一学年五、六十页的课本是学不好国文的。英语也是这样。

  林语堂在美国哈佛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在德国莱比锡大学获语言学博士学位。回顾哈佛大学的生活,林语堂曾这样感慨:“哈佛大学就是卫德诺图书馆,卫德诺图书馆就是哈佛大学。”在林语堂看来,“世界上最理想的大学就是一座山林,学生就是这山林里的猴子,自由地采摘满山的野果。”无论哈佛大学的教授,还是五四时期北大的教授诸如胡适、陈独秀,他们给学生的东西很少,他们不是教师,而是导师,是在书山、学海里为学生充当向导的老师,他们仅仅让学生明白了三个问题:为什么读书?读什么书?怎样读书?他们用精神影响学子的态度,而绝对不是满堂灌。

  “哈佛大学就是卫德诺图书馆,卫德诺图书馆就是哈佛大学。”五四时期的北大又何尝不是如此?而今天的北大离世界一流大学已经很遥远了,课上满堂灌,课下抄笔记,考试考笔记。有学者把“大一”戏称为“高四”,高中三年的延续。图书馆里大师的作品崭新如初,武侠、言情书籍不出一年就翻成了破烂,高等学府的学子与市井之徒同趣。香港科技大学丁学良教授说,“在中国,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学家不超过5个。”此言既出,经济学界哑然。哲学家、语言学家、教育家会超过5人吗?中国的学生从6岁步入校门到30岁博士毕业,是考生,而不是学生,忙于考试,无暇读书。一个忙于考试无暇读书的孩子难成大器。一个忙于考试无暇读书的民族,没有希望。

  林语堂的后半生旅居美国,其文学作品大都是用英语写作。《京华烟云》的原著是Moment in Peking,目前在国内流行的是70年代台湾作家张振玉的翻译版本,并非林语堂的原著。要感受原汁原味的魅力,只有读英语原著。今天学英语的中学生或大学生,倘能像学英语的犹太人将36万字的英文版圣经读10遍、20遍那样,将36万字的Moment in Peking 读10遍、20遍,若巴金读古文观止,若茅盾读红楼梦,若王明读资本论,这个学生的英语水平可在一年内词汇量过万。有一家调查机构从大量的统计资料中发现,中国人的英语水平大都集中在4千—6千词汇量,这样的英语水平与其职业收入关系不大。词汇量过1万的人很少,而词汇量过万的中国人月工资额近乎等于词汇量,1万词汇的人月工资不低于1万元,3万词汇量的人月工资不低于3万元。超过5万词汇量的人,在中国与在美国的工资收入没有差别;拥有5万词汇量,也就拥有了世界公民资格。美国中学生的词汇量是3万,大学生是5万,记者是10万,作家是15万,林语堂是20万与丘吉尔相当,莎士比亚是30万。莎士比亚是穷手套匠的儿子,仅仅上了三年乡村小学,因为喜欢读小说,他的词汇量达到30万个。

  读书之道在于博大精深。博大,乃博览群书,求的是数量多;精深,选一本书,像钉子一样钻进去,若犹太人读圣经,若巴金读古文观止,若茅盾读红楼梦,数年如一日地读。先有精深,后有博大。选一本你喜爱、值得你以身相许的书,当圣经去读,把每一页当钢琴曲去弹奏。每次读书之前,即使不焚香净手,也要气定神闲,修身养性,远离浮躁。故事情节是最容易被记住的,描述情节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单词就像一根线上的珍珠一样不会丢掉。当你第二次、第n次读这个故事情节时,每一个句子都会读,每一个单词都认识,这就是重复成功。背单词的方式,恰如抓了一把散了线的珍珠,丢三落四,今天背过了30个单词,第二天忘了20个,这是在重复失败。每天都在重复失败的人是悲惨的,必然走向英语学习的失败,这也正是中国大多数英语学习者的失败。每天都在重复成功的人是幸福的,必然走向英语学习的成功,这也正是犹太人、林语堂、莎士比亚在英语学习上的成功。

  27年前,笔者考入师范学院化学系,大一开设英语课,教我们的老师是俄语老师改行教英语。背单词,记语法,做习题,我的第一次英语考试不及格,从而放弃了英语学习。23年前,一位同事为考研究生而拼命学英语,连续考了8年,英语成绩始终在59分徘徊。从他那里听到了新概念英语序言里的一句话,“学英语就像弹钢琴一样。”当时为之一振。后来知道,这是亚力山大引自语言学家帕尔默的话。3年前,我为上小学的儿子买了一架钢琴,闲来弹弹儿子的钢琴练习曲,时隔20年,对帕尔默的那句话恍然大悟。读了林语堂在北大论读书的演讲,更是大彻大悟。明白了27年前我的英语为什么失败,明白了我的那位同事8年抗战般拼命考研而在英语上的失败,明白了一届又一届中学生在英语上的失败。以新概念英语为例,这是近40年来在全世界范围内应用人数最多的一套英语教材,也是最权威、最优秀的一套教材,然而在中国却没有发挥积极的作用。新概念英语中国版的编者加进了太多应试的内容,误导中国学生在用这套教材的时候,把大量的时间用在做题上了,用于读课文的时间很少。往往是一篇课文费九牛二虎之力查阅了半天词典终于读下来了,便扔下课文去啃那一大堆练习题,做完了题又马上啃下一篇课文。同一篇课文很少有人读第二遍。每一次面对新课文时,除该课的生词表上的单词之外,课文中的每一个单词都在前面的课文中出现过,根本不用查词典。学生们几乎读每一句都离不开词典,同一个词往往重复查n遍,重复劳动浪费的不仅仅是宝贵的时间,更失去了对英语的良好情感。当我明白了这些道理之后,忽然有了一种热血沸腾的冲动,马上行动,在自己身上开始了英语学习的实验,那年我43岁。我把新概念英语1—4册找来,从第一册开始,将中国人加进去的习题统统扔掉,仅仅读新概念英语的课文。在开车的时候听,在工作之余读。同一篇课文在一天的不同时段至少读三遍;每学一篇新课文,都要把前面学过的课文读一遍;同一篇课文,每读一遍就在旁边划“正”字的一笔,划完四个“正”字方可圆满结束。这样一来,每一篇新课文极少遇到生词表之外的生词,几乎不用翻阅词典。我把这种读书方式称之为“钢琴式阅读”。每次学新课文不再像爬山一样吃力,如履平地,若闲庭信步,像读中文小说一般流畅。不到两年的时间,新概念三册已经读完,特别是第三册60篇课文烂熟于心。如今,拿起英语小说很少有生词障碍。我正在寻觅林语堂的原著Moment in Pe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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