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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从江青到谷开来,中国的法治没有长进 2012-08-10 22: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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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青到谷开来,中国的法治没有长进2012-08-10 22:04:50
从江青到谷开来,中国的法治没有长进

解滨

审判谷开来,本来以为会是 2012 年的一个世纪大案,一场大戏,一部大片,一个划时代的经典。 可是没想到,好戏刚开场就告终了,大片还没放完片头曲就结束了。 这么严重的一个涉外谋杀案件,居然只审了几个小时就完了。 整个审判过程中,没听说有传任何证人到庭作证,没有辩方律师质疑证人和证据的可靠性,没有检方和辩方激战,也没有专家到场提供任何专业报告并接受专家质询。 我估计连份详细的验尸报告都没有提供。 就这么完了? 这哪里是在审判谋杀案嘛,分明是走走过场,装个样子,玩点把戏。 说的轻快点,不过是小孩子办家家。 说的严肃点,就是新形势下的从重从快。 这还是党管政法,这仍然是人治社会,党治社会。 从粉碎四人帮到今天,三十多年了,中国的法治仍然无长进,离法治社会不是越来越近了,而是越来越远了。

固然谷开来案确实有很多证据,也有证人,但绝不是毫无任何疑点。 我不懂刑侦和法律,但连我这个外行都知道,撇开政治因素,这个案子在法官定案之前至少有一千个疑点值得推敲。 必须解开每一个疑点,让这个案子成为铁定的案子,这样才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过了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人们打开案卷,会不会有新的疑问? 现在看来,至少现在的很多疑问都没有得到合理的解答。 这件事一开始的起因到底是什么? 有充分的证据吗? 谋杀的动机又是什么? 有没有确凿的证据和证人? 说是经济纠纷,纠纷在那里? 物证呢? 难道光凭口供就可以结案? 就算谷开来投毒杀人,但使用的是什么毒药? 如果是氰化钾,放到水里面是有苦杏仁味的, HEYWOOD 怎么会喝下去? 直接放到酒里不是更容易些吗? 这件事如果是王立军首先揭发的,那么王应该出庭作证呀。 怎么没听说王立军出庭?

单单我一个外行列举的这些疑点,法庭就至少需要几天的时间去澄清。如此大的一个案子,居然几个小时就审理完毕,中国的法庭也太NB了!

这个所谓的庭审过程,不过是检方宣读起诉书,公布证据,辩方象征性地提出几点异议,最后法官否决辩方的异议,宣布指控成立,择日宣判。 姑且不论对那些指控和证据有没有经过质疑的过程,法官要听懂、读懂起诉书,搞明白每一条证据,把那个复杂的七巧板拼凑起来,至少需要几个工作日。 怎么可能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就宣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这法官也太有才了吧。 莫非法庭和检察官事先串通好了? 既然如此,那还审判个屁! 干脆直接判罪好了。

即便是个走过场,那也要走的专业一点,像样一点,让人信服一点。 可是就连这个都做不到。 这是什么法治社会? 谁信啊!

1981 年审判江青、四人帮的过程,就经不起历史的考验。 那个审判,本来也是可以作为一个世纪大案,把四人帮犯下的罪行一五一十地审理出来,让那成千上万的证据说话,然后依法判罪。 可是那个审判基本上是一个走过场。 最后为那四个人定下的罪状,实在让人难以恭维。 今天再去读那个判决书,令人捧腹大笑。 所以,直到今天还有很多人不服气,还有很多左派在歌颂江青。

为什么那场审判成了走过场呢? 有两个原因: 一是当时的法律本身就不健全,四人帮的所作所为在当年虽然令人不齿,让人痛恨,但其实并不违法,例如法律中就没有说不可以迫害、陷害、摧残知识分子的。 当时的法律中还有提到阶级斗争。 另外一个原因是:要保护毛泽东和共产党。 如果把四人帮犯下的罪行彻底查清,那么很多罪行其实应该归罪与毛泽东。 而共产党以党代政,党大于法,连自己的党章都视为垃圾,也是四人帮得以横行霸道的另外一个原因。 真正有罪的是毛泽东,是整个共产党。 但这样一来,共产党就必须下台,以谢天下。 所以那场审判羞羞答答的,犹抱批把半遮面。 而江青胆敢在法庭上咆哮,张春桥蔑视法庭,一言不发,不能说完全没有他们的道理。 但是老百姓对那个审判还是满意的,那是因为百姓恨透了四人帮。

所以从那以后,中共开始提出法治的观念,法律也在一步步完善。 甚至就连最保守的李鹏,在他当上人大委员长后,不把那个位置当虚职,主持修订或增加了不少新的法律。

谷开来一 案,并不存在法律不健全的问题。 问题还在于是不是依法办事。 如果依法办事,那么就要彻底查清她杀人的动机,就要把她和她老公在海外的每一笔财产都调查清楚,公诸于世,这样才能让人毫不怀疑她为什么要铤而走险。 这样才能把那个案子办成铁案,一万年以后也没人可以为她翻案。

问题就在于,谷开来那个地位的人,会为一两万块钱杀人吗? 就是 为了一两千万她也不至于冒那样的风险。 可是如果把那个数字一公布,人们会大吃一惊: 搞了半天,原来我党的高干都这么有钱啊! 都把资产转移到海外去了。 这是一个共贪党啊。 那一年薄熙来杀了文强,是不是因为文强贪的太少了?

从维护我党的利益这一点来看,这个案子不能依法办理,不然我党的麻烦就大了。 谷开来不仅是薄熙来的好媳妇,更是我党的好女儿。 她牺牲小我,为了丈夫,为了全党的共同利益,甘愿毫不犹豫地认罪,使一场很有可能引发政治大动荡的危机转化为一个简单的刑事案。 她不但保全了丈夫,更保全了我们伟大的党。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只要薄熙来不死,只要我党还存在,日后就还有可能东山再起。

如果谷开来被判死刑,她将是新时代的革命烈士。 这个女人在我党面临一场重大危机之时,临危不惧,肝脑涂地,顾全大局,就如同当年江姐、刘胡兰为了党的事业大义凛然,英勇就义那样,今天的谷开来再一次奋不顾身,力挽狂澜,使我党转危为安, 女英雄啊 ! 我党有薄熙来、谷开来这样的好儿女,怎能不兴旺发达?

从 1981 年到 2012 年,从审判江青到审判谷开来,中国的法治没有任何长进。这还是一个人治社会,党治社会。

谷开来这个案子,又一个狗屎案。

评论(7)引用浏览(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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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开豆腐留言时间:2012-08-10 22:34:49
大侠,我今天坐了沙发了。先顶再看。
作者:gmuoruo留言时间:2012-08-10 22:42:38
土共六十多年來一直是豬鼻子插蔥裝象。
作者:解滨留言时间:2012-08-10 22:46:41
新开豆腐:
谢谢阅读,粥末鱼块!
作者:解滨留言时间:2012-08-10 22:48:12
gmuoruo:
谢谢阅读!您很油墨!
粥末鱼块!
作者:新开豆腐留言时间:2012-08-10 22:55:43
大侠言之有理。我不是左派,从来没有认为四人帮是对的。但是,按照当时的法律,他们犯了什么罪?他们的定案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一条都不能成立!
作者:阿妞不牛留言时间:2012-08-10 23:57:48
大侠一如既往好文!
审判四人帮时代,可以说无法可依:中共文革前制定的法律都废除了,实际使用的法律只有一部毛泽东林彪批示的《公安六条》。这个<公安六条>核心就是任何人只要被加上“恶毒攻击毛主席林副主席”的罪名就是十恶不赦的反革命,而反革命就是要烧死的巫婆神汉。原文对照适用这部法律,“四人帮”绝对无罪。而实际上对四人帮的审判,还是按照这部旷世罕见的法典办事的:只要把“林副主席”去掉,把江青定性成反老公,把其他人一概定性成为了给主席戴绿帽子跟着江青“迫害红太阳”就行了。这桩公案,将永远是人类历史上“依法审判”的笑话,无论人们怎么看待评价毛江和林彪,都是如此。那个走过场的简单搞笑,也说明邓小平以及毛后党中央甚至全体国民,对党国下法制“君言即法”的“深刻认识”,以及把所谓法律法制视为儿戏嗤之以鼻的坦荡胸怀。
如今审判谷开来的最大笑话,是在一个据称有几十部完备的刑法法典,还有一部据称要坚决依法治国的宪法罩着的国度,而这个主犯自己还是名震中外的大律师。不过,当年审判四人帮,有华国锋这个大傻帽在审判前会见外国人时就把中央决定的审判结果信誓旦旦的泄露出来,称“我们不会处死四人帮中任何一人,犯死罪判死刑,我们也有缓刑两年的法律”。而如今合肥演戏的法官们“依法判决”的依据,就是胡总这位中国总检察长兼总大律师的批示,放在保险柜里,不公开出示。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演技的进步,至少胡总是清华文工团的才俊,比华国锋扮相好一点。
解大侠应该记得自己的光辉著作:要让法律飞,不要把法律当挡箭牌。罚你再认真仔细学习一遍这篇光辉著作。大家应该觉悟到,中国已经从无法无天,进步到了无法有天。
作者:那时烟花乱留言时间:2012-08-11 05: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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