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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给刘少奇的信。

(2009-04-23 12:43:26) 下一个
毛泽东给刘少奇的信。

原文:

少奇同志:

前读笔记小说和别的诗话,又说贺知章事者。今日偶翻《全唐诗话》,说贺事较详,可供一阅。他从长安辞归会稽(绍兴)年已八十六岁,可能妻已早死。其子被命为会稽司马,也可能六七十了。“儿童相见不相识”,此儿童我认为不是他自己的儿女,而是他的孙儿女或曾孙儿女,或第四代儿女,也当有别户人家的小孩子。贺知章在长安做了数十年太子宾客等官,与明皇有君臣而兼友好之遇。他曾推荐李白于明皇,可见彼此惬洽。在长安几十年,不会没有眷属。这是我的看法。他的夫人中年逝世,他就变为独处,也未可知。他是信道教的,也可能屏弃眷属。但一个九十多岁象齐白石这样高年的人,没有亲属共处,是不可想象的。他是诗人,又是书家(他的草书《孝经》,至今尤存)。他是一个胸襟洒脱的人,不是一个清教徒式的人物。唐朝未闻官吏禁带眷属事,整个历史也未闻此事。所以不可以“少小离家”一诗便作为断定古代官吏禁带眷属的充分证明。自从听了那次你谈到此事以后,总觉不甚妥当。请你再考一考,可能你是对的,我的想法不对。睡不着觉,偶触及此事,故写了这些,以供参考。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二月十日上午十时

复寻《唐书·文苑·贺知章传》(《旧唐书·列传一百四十》,页二十四),亦无不带家属之记载。

近年文学选本注家,有说儿童是贺之儿女者,纯是臆测,毫无确据。



注:毛泽东:《致刘少奇》(1958年2月10日)《毛泽东书信选集》第535-536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背景:1957年刘少奇到南方视察工作,发现许多干部职工夫妇两地分居,生活存在困难,但国家一时又难以解决这些问题,于是刘少奇就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与国家一起分担困难。在一次讲话中引用了贺知章的《回乡偶书》,来说明自古以来就有官吏进京做官不带家属的事。回京后,刘少奇向毛泽东讲了这件事。

这件事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毛泽东认为这推断不对,故翻阅信中所提的资料后,给刘少奇写了这封信。



今天,读完这信,感触很深。

一、夫妇两地分居,生活存在困难,真的当时国家就难以解决这些问题吗?我相信不是这样,不能全部解决,难道不能解决大部分吗?牺牲只能是局部的、个别的、暂时的,而不能是普遍的、长期的,否则牺牲有什么意义呢?

今天,还有多少单位(尤其是某些国企),以所谓“牺牲精神”为名侵犯,强迫工作性质不需要节假日加班的人员节日不许回家,还不支付加班工资等等,这一切,说白了就是这些官僚阶层不惜牺牲员工的合法权益在曲义逢迎上司,搞所谓政绩。百姓的利益在他们眼里算得了什么?

二、毛泽东在致刘少奇的这封信中及其委婉的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请你再考一考”,“可能你是对的,我的想法不对”。表现出毛泽东并非作风专制(这种例子还有很多)。相当一个时期,毛专心理论研究,并不过问具体事务,表达自己的意见也完全是一副商量的口气,毛的许多正确的意见并没有被组织或行政系统所采纳。所以把党内一切错误归结于毛泽东个人的观点是错误的,以大跃进、反右一系列的错误来评价毛泽东个人更是在为整个官僚阶层在开脱历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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