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與黨政企業
(2009-03-21 14: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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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與黨政企業
一九七八年,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胡耀邦,訪問羅馬尼亞。胡曾是中國共青團第一任第一書記,不言而喻會對青年團的工作感到興趣。
他在訪問中考察了羅馬尼亞青年團的工作。羅共青年團介紹他們的工作時說,以前他們的工作是從政治到政治,從理論到理論(空頭政治),一結合經濟和生產實際便不知究理。
又說,為了改變這一情況,他們在工作中增加了一項旅遊業務。結合實際後,工作有了「實際」,才逐漸做出成績,幹部也增長了才幹,還有相當的經濟效益。
對此,胡耀邦深受「啟發」。回國後,他把這一情況通知中國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中央「領會」他的用意,於是向中央請示成立「中國青年旅行社」(即中青旅),這當然很快就得到胡耀邦的批准,同意成立。
此消息一經傳出,遂引起中國黨、政各機關的注意。中國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即國家體委,現為國家體育總局)是當時中國外事活動較多的部門,有人戲稱為「第二外交部」。
根據中國政府當時的對外政策,體育外事活動主要是盡國際義務。如援助第三世界友好國家修建場館、免費向一些國家派出援外教練、免費為一些友好國家培訓運動員等等。
此外,當時還出現一些新的情況,如:一些外國體育界人士要求自費到中國考察旅遊;一些外國體育團隊願自負費用到中國與中國對口隊比賽;有些國家願高價聘請中國當時強項乒乓、排球、羽毛、跳水教練等等。
還有一些公司,如可口可樂、耐吉(NIKE)、約耐克斯(YONEX)、美津濃(MIZUNO)、愛迪達(ADIDAS)等,要求廣告資助一些強項國家隊等。
對這些,當時的國家體委都難於辦理。收費罷,害怕被戴上「資本主義」的帽子;不收費拒絕罷,又恐會影響到與外國體育界的友好關係。
中青旅成立後,國家體委認為可以仿效,於是向國務院請示,於一九七九年底得到胡耀邦的批准,成立了「中國體育服務公司」。
按照中國國家機器的政治架構,在北京,除軍隊外,就是黨政兩大系統:一是黨(共產黨),另一是政(國務院)。黨的下屬部門叫中直機關,政的下屬部門叫國家機關。這兩大系統的主要任務是政治工作。
在胡耀邦批准中直機關共青團成立中青旅,和國家機關國家體委成立中國體育服務公司後,情況遂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上有所示,下必蜂隨。像開了閘的海水,興辦公司如潮水一樣在黨政部門展開。共青團的各級團委、國家體委的各級體委,遍地開花似的成立了中青旅分公司和省市體育服務公司。
其他黨政機關,也紛紛仿效成立了自己的公司。需要說明的是,這些公司絕大部分是非生產性的第三產業。
但值得一提的是,中國那時施行開放政策才不久,法制不健全,人民法治觀念薄弱。中青旅和中國體育服務公司獲批准後即開展業務,他們不知道還要向國家工商管理局申請營業執照,也不知道向稅務部門申報納稅。
幾年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田樹千「直接」提醒他們,這兩家公司才辦妥營業執照,成為「正規」的合法公司。
中青旅由於經營得法,目前已成為僅次於中國國際旅行社和中國旅行社的中國第三大旅行社;而中國體育服務公司,因經營管理出現問題,已於上世紀九○年代「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