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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荒谬、权威高于中国宪法的“三人协议”

(2008-11-17 16:40:12) 下一个


三人协议:
1、 长期被视为中国的最高国家机密;
2、 权威被确定为高于中国的宪法;
3、 主要涉及到三个人:
(1) 我于长河,当年13岁,原计划当天要杀害我;
(2) 林彪,913事件中并没有死;
(3) 毛泽东,1976年9月9日并没有去世;
4、 制定时间:1977年10月22日午后;
5、 制定地点:河南省淮阳县齐老公社(如今叫齐老乡)大崔庄西边
6、 主要制定者:陈云等人;
7、 我所经历的大致制定过程:
(1) 和我同屋居住的于天然对我说:“你被定为老大了,你选个老二吧,你喜欢年轻的还是年老的?”,我听不懂,于天然催促我给个答复,我就说句:“年轻的”,接着于天然让我到南边的小桥一躺,说有人找我,他也迅速离开。
(2) 依据“年轻的”三个字,林彪成了老二,毛泽东落个老三;
(3) 我一瘸一拐地跑到小桥,陌生人(林彪)问我刚才和我一起在河道走路的老头怎么样?“杀掉他吧?他坏透了”,我十分吃惊,我再三反对,但陌生人说句“我们再商量商量”就离开了;很快陌生老头(叶剑英)被许世友开枪杀害。我的意见没起任何作用,但叶剑英的被杀害已经涉及到我。
(4) 我所住的那排瓦房居住有数十个青年男女,住我东隔壁的20岁左右的小伙子魏云在叶剑英被杀害后,回到那排瓦房,在我所住房间的外面(南边)对我说:“你现在是咱们中国的老大了”,我认为他在对我说风凉话,扭头回避听,他又问:“有个合同,你看不看?”,我表示不想看。
就这么多。
(5) 在过去的数十年里,多次有人问我和人签订过合同没有?每次我的回答都是:没有。
8、 “三人协议”当年并没有一个名称,曾叫做合同,多年后才叫协议,曾问我叫“大崔”(我所住那排瓦房东边两、三百米远的村庄)好还是叫“苗集”(我所上农高西边两百米左右远的村庄)好。
9、 谁当中国的党政军一把手长期让我这个不知道自己的意见或判断能起任何作用的人说了算;中国许多日后证明正确的重大决策曾征求我这个所谓的老大的意见,如今我这个假老大被亡命徒逼得活不下去了!
10、 我于长河从来不曾见过“三人协议”,据说“三人协议”所规定的权力可以转交给别人;事实上,1978年4月20日(我妈出事的第二天)早晨8点左右,我这个老大名号已经被毛泽东要走了!陌生人问我是否同意给毛主席,说话要算数!我欣然同意!我坚定表示:我说话算数!还纳闷毛主席不是去世了吗?怎么给他呀?陌生人让我同意杀掉于天然,我坚决不同意,我说于天然是个好人,杀人家干啥呀?我离家前我的养母袁秀梅气愤地指责我,你一个小孩懂啥,要老大干啥,有人要就给他;我家门口的一个陌生人也指示我有人要啥一定要给他。我根本听不懂,但我明白了若有人给我索要什么,一定要答应他。
移民加拿大的六年半里,我拼命找工作、拼命干工作,几个月前我不得不申请社会救济,刚好一个月被无理取消资格。中国大陆的亡命徒暗中究竟干了多少坑害我的事,广大中华儿女早晚会知晓的。至少可以肯定地说,亡命徒曾在911一事上大肆诬陷我,几乎全部是瞎掰、捏造与诬陷!比如,亡命徒告诉洋人:
(1) 我去过阿富汗;
(2) 我认识拉登;
(3) 911是我的注意;2002年春的一个早晨,胡锦涛的亲女儿陈贝贝曾鬼鬼祟祟地对我说两个字:“拉登”,用心险恶、栽赃陷害。
(4) 江泽民是我的老师;
(5) 来加拿大前在北京外国语学院的地下室说什么话了,在唐山百货大楼的家电部说什么话了;
(6) 来加拿大的飞机上说什么话了;
(7) 我的叔伯大爷于春和说什么话了;
(8) 我的大姐夫张玉海怎么了;
于春和与张玉海乃地地道道的种地农民,都是文盲,十分孤陋寡闻,于春和早在我1987年8月参加工作之前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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