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百又十年,武昌兵变推倒了摇摇欲坠的大清帝国,终结了数千年皇权,但皇权的结束远非真正意义的共和之开始,一百年来中国战乱频繁,生灵涂炭,人民屡遭浩劫,历经艰难,“宪政”命运坎坷,功败垂成,虽改革开放给国人带来了相对之祥和,让中国摆脱了“大饥荒” “大革命” 之摧残,并逐步回到了世界文明家园之中,但专治权利结构并未发生本质改变,一九四九年领袖宣布 “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而这一百多年和此前数千年一样,人民实无一日成为这土地的主人。 经历了“西化而非现代化”的太平天国和“反西化但并不尊儒”的义和团,这两场“闹剧”彻底将满清掏成了“骷髅”,辛亥时代的先知先觉人明白了:中国之病不在于“文化”,而在于专制制度。评论“辛亥革命”的文字已经浩如烟海,甚至说这段历史已经养活了一大批史学家,我们谈起“辛亥革命”就会联想起孙中山先生,和“三民主义”似乎这是“三者一体”的固有模式。秦晖教授说过,“辛亥革命”的史料已经研究得越来越细致,可是我们对“辛亥革命”却越来越糊涂。笔者认为,早已固有的确定史料,也应该去加以认证,只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以史论史”,后人也不至于再“糊涂”下去。下文尝试分析辛亥时代的三个“疑点”,至于结论留给读者。
一,有关《中日盟约》的真实性。笔者认为,如果《中日盟约》确实铁定存在,孙中山先生逃脱不了曾经出卖国土和国家利益的罪名。二,关于有没有“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制度提法。三,“辛亥革命”之前的“清末新政”的历史地位和其意义。
一九一三年八月,孙中山因二次革命失败流亡日本,一九一六年四月才回国。其间,为继续从事反袁斗争,孙中山曾提出“联日”主张,与日本各界进行广泛联络。这些经历牵出近代史上的一大悬案,即一九一五年的“中日盟约”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日本学者藤井昇三披露了三份文件,指出“二十一条”交涉期间,孙中山曾经与日本人签署过一个密约,其内容比“二十一条”更有损中国主权。此说在学界轰动一时,有些学者认同藤井的说法,认为三份文件真实可信;但也有学者认为文件疑点重重,很可能是伪造的。大陆主真派有陈锡祺主编、由中山大学孙中山研究所邱捷等七位学者合编的《孙中山年谱长编》对《中日盟约》则为赞同。主伪派除了以日本方面久保田文次教授所著作的《孙文.辛亥革命と日本人》,大陆方面南开大学俞辛焞教授和王耿雄学者、台湾方面则有陈在俊教授以及陈鹏仁教授皆等人比照签名及语法等诸多方面后提出疑点。笔者通过阅读有关《中日盟约》真伪相关内容,觉得主真派论出史料,主伪派还停留在语法,签字的层面。在最近的二零一八年王刚先生、赵正超先生在他们的《孙中山与中日盟约问题新证》一文,给主真派提供了扛鼎之力。此文发表在《史林》(沪)2018年第1期 第122-138页。供读者参考。该文以《谢持日记未刊稿》和日本海军省档案中的“王统密报”为主要材料,对若干关键环节进行补证,发现谢持一九一五年三月日记中的部分情节与日本外务省档案中所见“盟约案”“小池信”的内容、时间均有相合之处,可谨慎推定“盟约案”为真。
关于《中日盟约》的内容一共十一条,中方是孙中山和陈其美,日方是犬冢信太郎、山田纯三郎,日方这两位是类似“国有企业”大财团老板和代表。总结《盟约》主要精神就是,中方出卖满蒙主权和利益来换取日方对“倒袁”势力的财政支持,一旦“倒袁”成功,中方就兑现《盟约》承诺。事实的发展就是,这个《盟约》虽没见日本官方人物,但日本外交部明显加重对北洋政府秘密签署《二十一条》的力度,并同时告知,如果《二十一条》不能通过,日本将会师入关。
一九零六年《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上孙中山先生说到:“明太祖驱除蒙古,恢复中国,民族革命己经做成。”“支那国土统一已数千年矣……近世五六百年,十八省之地几如金欧之固,从无分裂之虞。”很明显,孙中山的革命是要恢复满清入关之前明王朝的情形,大致相当于清代十八行省的范围,这个范围没有包括现在的东三省、内外蒙古、新疆和西藏,还不到当时中国领土的一半。一九零八年,共进会把他们的旗帜定为“十八星旗”,正是这种想法的集中体现。孙中山的革命生涯中,直到其去世前两年,他始终在努力向日本争取革命援助,而作为援助的回报,他也的确曾在不同年代、不同场合多次发表过承诺出让满蒙或者让日本在满洲保有特殊权益的言论。据内田良平回忆,早在一八九八年秋,孙中山就承诺说:“吾人之目的在于灭满兴汉,革命成功之时,即使以诸如满、蒙、西伯利亚之地悉与日本,当亦无不可。”辛亥革命成功后,孙中山仍然如此。一九一二年初他便对日本报界说:“当此次举事之初,余等即拟将满洲委之于日本,以此希求日本援助中国革命。”一九一五年末孙中山与日本陆军参谋总长上原勇作密谈时再次表示:为打倒袁世凯,“希望日本至少以预备役将兵和武器编成三个师团,支援中国革命军……中国新政府可以东北三省满洲的特殊权益全部让与日本。”当《二十一条》签署引起全国公愤时,已是“讨袁”领袖的孙中山的态度反而变得微妙起来,当时在广东的“反二十一条”运动或游行都被取缔,天羽英二于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九日向内田外相的报告称:“广东政府之措施及目前排日运动中的官方取缔仍算十分有效。”共产国际代表马林也说,孙中山曾向他表明:“党也不介入抵制日本的运动,只有党员个人可以这样做。”
一九四九年后中国学界和官方在涉及《中日盟约》一事,均持“宽容态度”,认为孙中山无论是暂时出让满洲权益,还是借助于日本援助,与其爱国、谋求国富民强并不矛盾。诚如杨奎松教授所言:“我们不应当把爱国与暂时的妥协、退让和暂时牺牲部分国家权益的外交行为简单地对立起来,斥之为不爱国。”陈寅恪先生曾有告诫,对历史人物的评价须“抱有同情之理解,理解之同情”。笔者非常尊重学者和大师的“史观”同时,还要强调“凡事还要有底线”。《中日盟约》若确定存在,必须重新评价孙中山先生,还原他的真实性留在中国近代史。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解释为孙中山倡导的“新三民主义”。有人甚至认为这一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国民党一大上,这是不正确的。实际上,这个概念是中共根据国民党一大的基本精神概括出来的。中共最早对国民党一大宣言的概括,是在一九二五年十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关系议决案》中,但只是包括“赞助工农运动”“联络苏俄与共产党”的内容,并没有高度概括成精确的语言。关于“新三民主义”提出,是一九四零年中国毛泽东主席在其著作的《新民主主义论》里首先提出的,正如当代大陆和台湾学者所阐述的,提出“新三民主义”论述是中国共产党脱离孙中山所提出的所谓“旧三民主义”从“辛亥革命”那里得到传承“衣钵”,成为革命正统。蒋介石主席在其《中国之命运》一书中则驳斥中共将三民主义划分为新旧之举。国民党党史认为三大政策、新三民主义并非出自孙中山之手,这些都只是苏联及中共片面的自我诠释,不符史实。中国大陆历史学家金冲及(原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在和台湾历史学家蒋永敬先生讨论时,蒋永敬指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不是孙中山提出,也不是国民党一大提出。金冲及查阅资料后认为,蒋永敬的观点可靠,三大政策是后来才提出的。但金冲及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孙中山的确采取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做法,蒋永敬表示他能接受这个观点。笔者认为,一九二三年孙中山先生接受当时苏联顾问鲍罗廷“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但执行时,“扶助农工”似乎没有做到,“联俄”是指“联合苏联”,“联共”是指“联合共产国际组织”而不是“中国共产党”,其依据是当时中国共产党组织只是“共产国际”在中国的支部而不是个独立党派。其次民国政要吴稚晖先生在一九二三年向孙中山先生推荐“联俄容共”是确实事实,“容共”就是共产党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一九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至三十日,共产国际特派员马林在杭州西湖主持召开特别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高君宇、马林、张太雷七人,马林在会议上指示,国民党是各阶级联合的党,无产阶级应该加入并改造国民党,以推动民主革命;中共加入国民党符合列宁的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精神。会议决定党的少数负责人加入国民党,同时劝说全体党员加入国民党。台湾学者李云汉先生在一九六六年出版的《从容共到清党》提到,民国元老于右任先生回忆说:中山先生曾经认为,有人驱逐共产党,共产党便想法独立存在,中山先生把共产党转化为国民党,即共产党自然不存在。中山先生不认为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属于两党合作,在他看来,国民党是中国“唯一之革命党”,共产党则人员太少,影响力有限,不具备与国民党平起平坐的资格。笔者同时注意到,孙中山先生在一九二三年期间,有会见苏联顾问,特使的记录,但没有会见当时中国共产党的高层领导,如陈独秀先生,李大钊先生等,从这点上也佐证了,“联共”和当时的共产党组织没有关系,也就是上述的“联共”就是指“共产国际”。
孙中山先生在辛亥革命期间,直接指挥参与暴力革命的只有著名的“黄花岗起义”,这也是他和中国同盟会其他领袖黄兴先生和胡汉民先生的仅有合作。起义失败后,孙中山先生心灰意冷出走大洋彼岸的美国。可是他万没想到,一次没有预谋无需筹款的“武昌兵变”竟完成推倒帝制的使命。孙中山先生在各派势力无法均衡前提下,一九一二年被推举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和历史上改朝换代不同的事,一九一二年前后全国并没有发生大规模兵戎相见和血流成河之惨剧,许多偏僻衙门只是敲掉招牌,名副其实的“和平演变”。笔者认为,已实行了近十年的“清末新政”其实彻底改变了当时知识阶层的思维结构,“清末新政”推行“预备”的君主立宪的被一九零八年上台监政的载沣,年轻好胜的“意气用事”而戛然而止,于是历史瞬间倒向了武昌兵变的“暴力革命”使中国和“君主立宪”失之交臂。史学界一直对这段“新政”持负面评论,几乎是“戊戌变法”的翻本或者是慈禧为苟延残喘地权宜之计,笔者在此分析一下“新政”来说明它是真正意义上的“政治体制改革”。
一九零一年四月,清廷成立督办政务处,就全面改革作整体规划,任荣禄、庆亲王及李鸿章为主管,张之洞及刘坤一为协同办理;张刘二人联名三次上奏《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定出改革方向,学习日本,推行君主立宪制。一九零五年慈禧圈定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直到一九一一年完成建立司法、立法、责任内阁制。在经济方面,从一九零二年在财政,税制,货币制度实行改革,鼓励公私皆并发展工业,铁路。在司法教育方面,取消酷刑和科举,兴办学校和实行留学生计划。这些改革措施,可谓涉及方方面面,蔚为大观,改革范围广泛,幅度也超过之前,似乎给满清王朝打了一剂强心针,使中国进入了二十世纪前期难得的和平时期。立宪运动虽然是清政府的缓兵之计,却普及了民权观念,推动了民间的自省精神。当时,人们都认为立宪应以人民为主体,各省也自发推行宪政。也有学者认为清末“新政”所做的,真正能称上“改革事业”的没有几件。“新政”的真正目的并不是改革,而是继续保持专制统治,但“共和”之后也没有引来真正意义上的“宪政”而是军阀割据多年,笔者认为当时中国大地全无“共和”的土壤,这是“辛亥革命”被称为失败的根源,“君主立宪”作为历史过渡期,若能存在一个时期,或许是可以探讨的选择。可是历史没有给出这个尝试。
谁若给我一百万,我把月球卖给他,你愿意付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