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运动时期,个性解放运动与女性解放密切相关,西方女权不经日本中介对中国的直接影响也通过易卜生等人的作品体现出来。尤其是挪威作家易卜生的剧作《玩偶之家》是新文化运动中引入中国的宣传个性解放的名作,当时影响极大,直到今天,这种影响一直在持续。
1935年上海左联影响下的“电通公司”把该剧搬上中国银幕,拍摄了电影《娜拉》,娜拉是剧中为追求自由个性而离家出走的女主角。当时饰演娜拉的蓝苹,就是后来在1960-70年代成为旗手的江青。
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娜拉”现象无疑体现了中国女性摆脱“男权”,即摆脱旧式家庭,摆脱父权、夫权、家长权的解放运动开始形成第一波大潮。就在此时,新文化运动也开始出现“日式自由主义走向俄式社会主义”的转变。鲁迅提出的“娜拉出走以后怎样”的著名问题,就是对“日本式个性解放”前景的不详之问。
鲁迅并没有加入共产党,但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左翼却同样由学日而转向师俄,他也正是在新文化运动末期向左翼文化运动转化的1923年年终提出这一问的。
实际上,在1879年易卜生出版剧本后第二年,该剧在德国演出时就遇到了对娜拉出走的排斥。在当时西方社会相对还很保守的风气下,德国演员与经纪人认为这个“破坏家庭”的结局无法接受,迫使易卜生改写了个娜拉抗争后又因不舍孩子而回来的结尾。但易卜生对此痛心疾首,后来就拒绝妥协,而该剧终于以“出走”的结局成名,易卜生以后再也没有遇到“娜拉出走以后怎样”的问题。
《娜拉回家》
然而40多年后在中国,鲁迅又提“娜拉出走以后怎样”之问,却不是出于保守。恰恰相反,他是比易卜生更激进地把娜拉拉进了一个“社会革命”的宏大叙事中。鲁迅敏锐地觉得这是中国的一个严重问题。他认为在当时中国的条件下,出走后的娜拉多半只有两个结局:或者在资本主义的花花世界中“堕落”,或者碰壁后遍体鳞伤“重返家庭”,即重归传统父权制家庭。
在鲁迅看来,这两个结局都很不妙。鲁迅认为,这是由于社会经济不平等造成的。而这种不平等,既来自传统父权,更来自资本主义腐朽世界的叠加。所以他明确地说:“如果经济制度竟改革了”,那关于娜拉出走之后的担忧就“当然完全是废话”了。
今天看了这段话令人感慨:时隔一个世纪,如今不少人提到保障女权的障碍时,还是讲“父权制与资本主义”,难道就没有这两者之外的障碍,甚至比这两者更可怕的障碍吗?
而鲁迅应该是从女权角度批判这两个障碍的前辈了。显然,鲁迅的结论是:为了避免在资本主义市井中“堕落”和走出了“家父长制”后又被迫“回来”,出走以后的娜拉应该投身于变革经济社会制度的事业,亦即投身于“社会革命”。
自此以后,中国妇女问题论战几度爆发,似乎都是围绕鲁迅指出的“娜拉出走以后”三种前途,即在市井中“堕落”、碰壁后“回来”,和“投身社会(国家)革命”三者间展开的,交锋的各方发表了40多篇文章。
1930年代初,林语堂鉴于当时中国市井的庸俗和政坛的险恶,提出“我国女子最好的归宿还是婚嫁”“女性的一切权利之中,最大的一项便是做母亲。”而相比市井,他尤其厌恶当时的政坛,认为“在政治上最出风头的女性,最是坏蛋,但她们不足以代表新女性”。结果招来一阵舆论批判。
近十年后,正值抗战时期,著名自由主义者储安平当时的夫人端木露西写了《蔚蓝中的一点黯澹》,主张妇女可以回家做“贤妻良母”。她认为,“一个女子为了她自身的幸福”除了从事各种职业外,“似乎也有权利要求享受一个幸福的家庭”。“在小我的家庭里,安于治理一个家庭”也可以成为自由女性的选择。
《蔚蓝中的一点黯淡》
与林语堂不同的是,端木露西不仅自己是女性,而且还是一位五四新文化精神熏陶下的典型“娜拉”。作为富家美女学霸的她,当年看上了穷学生才子储安平,不顾家庭反对,两人“私奔”赴英留学多年。英语流利的她一直是位个性很强的职业女性,而非传统家庭主妇。
她虽然对市井与政坛也都不满,但不同于林语堂的尤厌政治,她抨击的矛头更多地其实是针对市井:她认为当时的职场中女性多成为“皇后”、“花瓶”、“摩登女郎”,她们“生命无性格,生活无目的,生存无理想”。
端木露西因此认为妇女运动没有“贯彻它的全部的使命”,指出妇女运动的使命应该是女性思想意识上的独立。没有独立意志,即便走出家庭自己谋生,也仍然是“‘生’之魔鬼的奴隶。”而有了独立意志,即便在家做贤妻良母,也同样可以“有严肃的人生态度,勇于负责的服务精神,将教育与生命永远联系在一起,从智慧中获取更美丽更勇敢的人生观;明了追求人生,创造人生,而不作‘生’之魔鬼的奴隶。”
端木露西与储安平
因此,今日有研究者也把端木露西归入“著名女权主义者”之列。然而在当时,她的这番话却被骂为反对妇女解放的“新贤妻良母主义”。尤其耐人寻味的是,在对端木露西的大批判中,当年著名的五四青年、此时身在大后方的周翔宇(恩来)、邓文淑(颖超)夫妇,都撰文参加了论战。
邓首先出面抨击端木的“妇女回家”论。但有趣的是:她的抨击并不是从个性解放角度、而却是从赤裸裸的国家主义角度来进行的。邓严厉批评端木露西的“小家庭主义”,斥责“小家庭主义正是个人自私主义和享乐主义最好的反映。”
尽管端木文章的主要矛头是针对市井的“花瓶”、“摩登女郎”,而非针对邓那样的女革命家,但邓并没有为“摩登女郎”辩护,反倒指责端木与摩登女郎们一样“个人自私”,而不愿献身于“国家”。她在号召中国妇女摆脱家庭,“做国家的良母,民族的贤妻”之余,甚至激烈到指责端木的“小我家庭”论有汉奸之嫌:“端木先生又恰当此(抗战)时,发表大文,……以松懈抗战的动员,完全离开抗战的利益,违反‘国家至上’,‘民族至上’……的原则,客观上,亦正和敌奸玩弄奴役妇女的办法,起了应声。”
这顶帽子实在大得可怕!如果说林语堂批评“政治上最出风头”的女性,邓的反感尚可理解。端木并没有反对女革命家,更没有说女性不该参加抗战,只是表示与其在庸俗的职场上做“花瓶”、“皇后”,还不如选择做人格独立的“贤妻良母”,这怎么就有了汉奸的嫌疑呢?端木说女性除从事各种工作外“似乎也有权利要求享受一个幸福的家庭”,她并没有说女性只有这一个权利,女性可以“回家”也不是必须回家,这怎么就否定了妇女解放?难道邓的意思是女性绝对没有权利“享受一个幸福的家庭”,绝对不准“回家”?
林语堂
端木的可以“回家”建基于自由选择,并没有要女性变成家庭的工具、丈夫的工具之意——邓文淑不是指责她奉献自我于家庭,而是指责她“个人自私”,其实恰恰反证了这一点。但邓文的所谓“国家至上”、“民族至上”,“国家的良母,民族的贤妻”,要求女性做“国家”的工具之意却跃然纸上。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妇女解放?
平心而论,在当时的战争氛围下,把女性支持抗战与妇女解放相联系并不错。但是抗战对于妇女解放的意义,难道不正在于通过打破外敌的奴役而推动国人人权的进步、包括女性个人权利的进步吗?
五四时代的个性解放及妇女解放论者,尤其是其激进派,包括那时的鲁迅和邓文淑等人,除了号召走出家庭,他们还是当时的反对派,那时的个性解放反而有点接近无政府主义的性自由倾向,并不会提出“国家至上”、乃至不做小家庭的母、妻而要做国母族妻这类怪论。
但是另一方面,那时的“大共同体崇拜”虽然没有“国家崇拜”的形式,却仍然以“人民”崇拜、“组织”崇拜和“世界革命”崇拜的形式发展着。鲁迅那种娜拉出走以后要避免“堕落”与“回来”,就只有献身于“社会革命”的说法,就隐含着个人权利不能为小共同体所牺牲,却应该为大共同体而牺牲的推论。
抗战中由于国共合作,ZG一度不再以反对派自居,“人民至上”就一度与国民党的“国家至上”口号合一,作为一种大共同体本位的女性观,邓的“国母族妻论”也由此应时而推出。
但是不久国共摩擦加剧,“国家至上”再度成为国民党要求于共产党的口号,指责ZG不肯放弃党派利益而服从“国家”。这时周大概觉得夫人这种附和“国家至上”的怪异提法会有副作用,于是两年以后,周亲自出马,署名发文再批端木露西时,又以“母职”论取代了“国母族妻”论。
周此时认为“母职”高于“妻职”,而且“妇女于尽母职的时候,少做一点其他的事业,不仅是许可的,而(且)是分工的必需。”他主张“以尊重母职,提倡母职为中心的新观念,来代替‘贤妻良母’的旧观念”。
“国母族妻”论虽然暂时不提了,大共同体本位的女性观却并没有消除,而且随着江山易主,执政后的要求摆脱家庭的娜拉无条件服从“国家至上”做服从命令“公家人”的倾向,却变得更加强烈了。
*邓颖超:《关于<蔚蓝中一点黯澹>的批判》,《新华日报》副刊《妇女之路》第七期,1940年8月12日
*周恩来:《论“贤妻良母”与母职》,见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所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37-1945)》,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