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写的2004年刊登在华夏快递的文章
勤劳的人们已习惯了起早摸黑,向西雅图的“黑幕”宣战。他们在黑暗的世界里发动汽车的引擎,燃起新一天生活的热情。车灯划破黎明前的黑暗,照明前进的道路,又点燃晨曦的第一抹微曦,让黑幕淡去,让大地苏醒,让太阳升起。年年月月,千家万户,人们义无反顾,无怨无悔,打造了一个举世闻名的领衔高科技的海岸都市。
尽管长冬夜天黑黑路暗暗,开车在这条州立公路上北行,我已经走了多年。那一年偶然的机会找到了这份工,从此就黏上了这条“黑道”。欣慰的是我数年如一日,安全无事故,警察局在我驾车事故记录的“卷宗”里,总是一片空白,正是“走黑道交白卷”。但这并不是说警察没找我麻烦,有一次我遭遇“黑道警变”,“yessir”几乎要了我的命,每每想起都不寒而栗!
我职业正点开车的时间是早上五点半。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我一出门,阴雨就在黑幕中点击着脸颊,寒风刺骨,霜气逼人。我打开汽车引擎,车子就象一头无名的怪兽喘着粗气呻吟着,由慢到快,当音响快平衡成有节奏的快感时,却嘎然而止。温度太低,发动不起来。再来一次,起来了!但排气管像被黑暗的气压堵住一样,喘不过气来,喷着怨汽,似乎就要爆裂。还好,汽车总算是摇摇晃晃地挤进了黑幕。
多少年了,我早已习惯了这雷打不动的正点,总是盼星不见星光,盼月不见月明。更不敢奢望谁能与我同行,说一声早安!道一句珍重!只言片语,也能为我的临行暖身,让我在黑幕中壮胆。
在那孤车寡人暗影天涯的时候,我想起了那温馨的闽南乡土岁月。清晨起来,卖肉鬃烧油条的挑着箩筐呼唤着挨家挨户走过,我从门缝里伸出一只手,买来肉鬃油条就啃,喝的是乡下农民们刚送来的鲜牛奶。然后骑着脚踏车和邻家的童年伙伴一起上班,淋浴着九龙江的晨光,吸吮着紫云山的清香。那一切,与黑幕中的景物和我相比,晃若隔世。
我的车在黑暗中颤颤巍巍地进入一个十字路口,左转到这条道。刚拐过弯,从后视镜上看到了我车后紧跟着一辆警车。警灯闪亮,警笛尖叫,刺激着我这个睡眼惺忪的头皮和赶疲劳上班的偏高压心脏。我心跳徒然加快,黑暗中又增添了几分恐怖感。我天天看到警车在追赶别人,没想到今天追我。我想我开车从来遵守路上规则,实在想不出出了什么问题。但除了停车,我别无选择。
我把车停在路边肩道,转眼看车后,警车也停下来。警灯熄了,警笛停了,只有车头的灯还亮着。我坐在车里等警察来,却没有来。转头看车后,毫无动静!我感到很奇怪!警察是不是搞错了?是不是另有警情?我是不是可以把车开走算了?只见一辆辆汽车从我车边呼啸而过,而那警车就象一辆随便停在路边过夜的车,无精打彩地准备上路;更像一只老乌龟,刚从阴沟里爬出来,睁开被淤泥黏着的双眼,慢吞吞地准备蠕动。
大约过了两、三分钟,我看警车还呆着不动,就开了车门,摸黑下车走到警车前,想问个原因。只见车上的警察也不开门,而是半开车窗对我说,我汽车前面左边的大灯熄灭了,要我出示驾照和保险卡。我说我放在车上,可以不可以回去拿,他说好。
等我把这两样东西拿来时,警察仍然没有开车门。我想他们可能认为只是一件小事,天又太冷,懒得开门,看看我的卡照就放我走。我把卡照递过车窗,这才看清车上还有另一个警察,坐在前排的右边。驾座的警察接过我的东西后,很客气地对我说,我们要查看你的这两样证件,如没问题很快就会放行,但要我回到车上等候。
如果说刚才只是“黑道行车”,接下去发生的事就是“警情突变”!让我胆战心惊!
原来我停车时引擎和车灯都没有关,所以我回去时没有直接进车,心想既然车灯烧了,就到车前瞧瞧。我刚走到车门边,还没看到车灯,只听后面传来一声叫喊,呼哧我不许走到车前,马上进车。我回头一看!是那位右座的警察。我还没回过神来,他已一个箭步跃居我的身后。
我的头就象被一根闷棍敲昏了,瞬间的震骇,使我不知所措!我不明白为什么?难道多走两步也犯法?美国警察到底讲不讲理?真是“暗中逼人”!
天很黑,我没看清他的模样,只见他的右手紧贴腰间。不用说了,他“手握一根钢枪,身披黑道侠冠”,完全是一幅如临大敌的模样,看来他的子弹已经上堂了。
黑暗中飘来一阵寒风,交杂着丝丝刺肉的细雨。我打了一个寒颤,狠狠地吞下几滴雨水,脑袋似乎清醒了些。
一件小事!何必荷枪实弹?我想辩解,但我知道自己英文不大好,讲错了更麻烦,就钻进车里。却好像坐的不是自己的车,而是黑幕中的囚车,等待黑老大的宣判。我以为这就是最坏的遭遇,一会儿就没事了。然而我又错了!
因为天太冷,温度在冰点以下,寒风细雨又阵阵袭来,所以原来就冷得缩头缩脑出车和黑警打话,加上突发的“警变”,我浑身冷得起鸡皮疙瘩,开始哆嗦起来。为了暖暖身子,我就想把车门关上。但我伸手去拉车门把时,外面的黑警大声呵斥我“不许动!”并夺过门把,把车门开到最大限度。
我只好把手抽回来,无意识地放在腿上。只见黑警双手迅速在胸前抬起又放下对我说话,我听不懂他的意思。他大声说着又重复了一遍动作,原来是要我把双手放在方向盘上。那有什么难的!我把双手伸出握住方向盘,但只握住方向盘的下端,因为我开车就喜欢这个姿势。我想你怎么说我怎么放,句句照办,这还不行吗?
不得了了!还是不行!只听黑警大声叫喊起来,要我把手放在方向盘的上端而不是下端,我想不通这上下有何区别?也没时间想,不情愿地把手向上挪了挪。他紧接着问我懂不懂英语,我说懂点但不好,他说他不想FIRE,问我懂不懂FIRE?我说我懂,他才停止叫喊。但他的眼睛紧紧瞪着我的双手,好像我的手一放下,就会掏出一把手枪向他射击,他就会抢先一步崩了我!
接下来是足有十五分钟的静止状态,他紧靠车门一动不动的盯着我,就象一具僵立的黑尸却随时会张牙舞爪把你撕毁。我一动不动地坐着,头脑一片麻木空荡。刚才是像打摆子似的冷得发抖,随着时间一秒一秒走过,冷得不抖了,却像被人用绳子一寸寸地放下冰洞,从脚冷到头。那天我感冒,鼻水流出来了,粘在嘴唇,也不敢伸向近在咫尺的右座抽一张纸巾,真怕挨FIRE!
后来我才体验到什么是“惊惶失措”。在这十五分钟里,我的智商可以说是掉到最低点,傻冻呆想着我到底犯了什么法?直到那查证的警察也走到我的车前,我的心还惊跳不止!谢天谢地他还我证件,而且没开罚单,并让我可以开车走,但要尽快换车灯。
这就是“黑道警变”的故事。车灯烧了只是一件小事,但为何变得如此恐怖?过后和一个朋友谈起此事,他笑得快滑出眼泪。他说我少不更事,遇到警察追只能停不能下。特别是在晚上,你一下车警察马上怀疑你是不是要逃跑的罪犯?枪口对着你,你多走几步他就开枪,打死你他们没责任。你停车就只能呆在车里,不管等多久也要等,警察自然会下车找你。如果你不是涉嫌犯罪,最多开个罚单而已。这就是美国警民的路上游戏规则。
他说得很轻巧,似乎是人人皆知我不知。我不知他的话是否具有代表性?如果是的话,细想当时的情景,我越觉得可怕。
首先必须认清的是:“黑道警变”的关键的原因是枪支问题。因美国允许私人携枪,使任何人在案发时都有可能向警察开枪,警察不得不在办案时做最坏的打算。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
一开始,当我的车左转时,在我右边的警车看到我的左前车灯烧了,按例行公事命令我停车。因为天太暗,当我的车停下来时,警察为了自身的安全没马上出来,怀疑我是坏人?肯定在车上透过玻璃,利用车灯的光线查看我的车牌号码和车型;打开车上电脑,看看我的车是否有犯罪记录?车上坐多少人?是否携带武器等等?他们在观察、分析和判断,用几分钟时间并不长。
由于我没有经验,傻乎乎下了车,他们顿时紧张起来,怕我身上有枪要突袭警车。当时他们可能已经打开车窗,并把枪口指向我,如果我不是向警车走去,而是向其他方向走去,他们一定会立刻冲出来命令我回头,否则就开枪。
或许他们估计我下车是调虎离山之计,车上还有其他涉嫌份子,乘我下车的机会开车逃走,因为警察在一般值勤时意外抓获罪犯的事例屡见不鲜。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是:我平时不论走和站,都习惯把双手插在口袋里,从小被老爹唠到大,这坏习惯也改不来。那一天我穿着皮大衣,在黑暗中两次向警车走去时,双手正是插在口袋里。在他们的眼里,我可能就是某个影片镜头的冷面杀手,会忽然从口袋里掏抢射击。怪不得他们两次都不下车。
我两次下车和警察说话时,他们的口气非常客气,从而一点儿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处于危险之中。那时我刚到美国不久,脑袋中的警察总是那种自视高人一等、板着脸孔训话的老中大盖帽,而平时我看到的美国警察都很文明,一点架子都没有,当然不会因一个车灯而愈加之罪。真是太幼稚了!这是缺乏对美国社会的基本了解。或许可以这样说,美国社会较重视个人平等,中国社会较重视社会等级。表现在警察的面部表情上,美国警察温和一点,中国警察威严一点。而我却以此来推测他们处事的轻重。
我想,一个人的任何举动都自觉或不自觉的体现一种文化动态。我对美国警察上述认识的误区其实是一种对美国文化的弱视,才会导致傻乎乎的“临危不惧”下车,随后又做出了不马上回车和不把手放在方向盘上端的愚蠢举动,更不用说在黑幕中双手插着大衣口袋走向警车。每一个细小的动作都可能导致生命的危险,而我却全然不知,简直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如果我不幸失去了生命,那谁是这次场悲剧的制造者?一般说警察没有错。
或许首先只能怪天太黑,如果是白天的话,就不会有这出“黑道警变”。
其次是语言障碍。警察当时对我说话我不太明白,没有马上按他的要求做,而他可能认为我懂装不懂,明知故犯!如果因此而被警察误伤,这悲剧到底是谁造成的?我想应该归结于文化环境对新移民造成的巨大压力。如语言、交通、住房、工作等问题的困扰,就象一道道关卡,卡住他们跟上时代的脚印,步履维艰。最关键的是语言问题,当他们听不懂看不懂时,就成为睁眼瞎张耳聋,受到歧视或误解,甚至误伤误死。
我的“黑道警变”故事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但对没经历过这种警遇的人们可作为借鉴,尤其是英文不好的新移民和开夜车的人。还有一些别人的体会,比如警车叫停时手不能摸口袋、抽烟、打手机和束腰带等等。但愿这种惊险故事不会发生在你的身上。
留言
首先警灯不闪你正常驾驶不用停车,停车后开车窗手放方向盘上方,实在忍不住要跟警察说话高举双手,像个降兵。绝对不可以有肢体动作,急眼的举动。
你这文章写得令人发噱, 是博眼球的好文章,无需检讨。再将以前的陈货多抖搂些出来吧。:))
警察一定认为你太“嚣张“ 了、想让你长点记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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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留学生刚学会开车,驾着破车就大着胆往高速上乱闯,换道时不敢往后看,我一同学告诉我,他是打灯后数到十五,闭着眼睛就换道,就这么开了一个月。好在那时车辆真不多,驾驶员都谦让,倒没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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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的车是大车还是小车,如果是大车的话,小车不敢和你抢速度。我一般都是走最右的车道,宁愿慢点,除非遇到前面的车速太慢才换左线,然后又很快换回边线。
在這个乱世,警察也不一定保你, 可能当你是敵人,几事該多小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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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很对,警察的任务不是保你,而是执行任务,只要有嫌疑,就可以擅自开枪。
以前留学生刚学会开车,驾着破车就大着胆往高速上乱闯,换道时不敢往后看,我一同学告诉我,他是打灯后数到十五,闭着眼睛就换道,就这么开了一个月。好在那时车辆真不多,驾驶员都谦让,倒没出事。
不过,那时让警察逼停,讨价还价是常事,警察不太可能开枪。警察一定认为你太“嚣张“ 了、想让你长点记性,呵呵!
現在這个乱世,警察也不一定保?你,
可能当你是敵人,几事該多小心才是.
刚出国确实很多开车的基本知识都不知道,前几年加拿大有大陆新来的留学生把车直接开进高速公路的出口,出了大车祸,死了好几个。
你知道MD的车牌有专用标志的,所以,警察很少会找医生的麻烦。我因懒得换成MD的车牌,结果,也被小青瓜在小道上逼停过两次。一次说我超速,却又以商量的口气说:“就祘你是没停Stop sign 吧,” 显然他是不想让我上法庭去找他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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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该是知道你的医生身份才改变口气吧。医生告警察,警察基本上没有赢的可能。
写得真生动。我想,跟博主过不去的一定是初岀茅芦的小警察,小青瓜一个,见你不象坏人,正可以让他练手。这种事儿屡见不鲜。
你知道MD的车牌有专用标志的,所以,警察很少会找医生的麻烦。我因懒得换成MD的车牌,结果,也被小青瓜在小道上逼停过两次。一次说我超速,却又以商量的口气说:“就祘你是没停Stop sign 吧,”
显然他是不想让我上法庭去找他麻烦。不料却让律师乘虚而入,找上门来胡吹一通、想替我打官司,开出的价自然是罚单的几倍,嘿嘿!真是无孔不入。
没劲,出国开车连这最基本常识都不知道,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还好意思说出来,不知楼主都掂记什么呢。
忘记了!那时考驾照也是很容易过关!好像也是10题答对6~7题就通过了。遇到警察要不要下车,这在驾照手册里好像没有说到。
些在考驾照的题目里都有写明的吧?
是啊!大家多多少少都有和警察打交道的经历,时间久了,看到警车也不害怕了。
我有过类似經历,但在校园喱白天 警察客气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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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告知!那时90年代的故事了,那时来美国考驾照很容易,有的考题是用猜的,六七成对就过关了。只是知道如何安全开车,却不知道如何和警察打交道。说出来见笑了~
可以想像,没经过l培训l,很难正确应对,所以有国内朋友来我都会言传身教一下,他们不耐烦也顾不上了。
首先警灯不闪你正常驾驶不用停车,停车后开车窗手放方向盘上方,实在忍不住要跟警察说话高举双手,像个降兵。绝对不可以有肢体动作,急眼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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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城里随意就好,写不写也随意就好,留言也是,毕竟只是休闲娱乐而已。我看有的人吵得不可开交实在很难理解。
我明天得岀去了,三周内不一定进得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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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说实话。我的这篇文章也要自我检讨,好像是写得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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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的车是大车还是小车,如果是大车的话,小车不敢和你抢速度。我一般都是走最右的车道,宁愿慢点,除非遇到前面的车速太慢才换左线,然后又很快换回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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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很对,警察的任务不是保你,而是执行任务,只要有嫌疑,就可以擅自开枪。
不过,那时让警察逼停,讨价还价是常事,警察不太可能开枪。警察一定认为你太“嚣张“ 了、想让你长点记性,呵呵!
可能当你是敵人,几事該多小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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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该是知道你的医生身份才改变口气吧。医生告警察,警察基本上没有赢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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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刚刚来美国的时候,现在想起来有点后怕。
你知道MD的车牌有专用标志的,所以,警察很少会找医生的麻烦。我因懒得换成MD的车牌,结果,也被小青瓜在小道上逼停过两次。一次说我超速,却又以商量的口气说:“就祘你是没停Stop sign 吧,”
显然他是不想让我上法庭去找他麻烦。不料却让律师乘虚而入,找上门来胡吹一通、想替我打官司,开出的价自然是罚单的几倍,嘿嘿!真是无孔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