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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影响最大的几本书(一)《圣经》(1-3)

(2013-02-28 09:08:34) 下一个


 

1

大约在五年前读到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的教育著作 Talks to Teachers on Psychology,非常钦佩其对人类意识和认知这些极为复杂的过程的深刻理解。后来在书店见到詹姆士的另一本名著The 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 (以下简称为Varieties),正好宗教也是我感兴趣的话题,于是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但是一读之下并没有抓住我的注意力,于是这书就在书架上高高的地方被供起来。前些时候,闲来无事,把这本书拿下来翻翻,发现书里的文字已然变得栩栩如生。这几年间我发生了什么改变,让我跟这本书有了缘分,我不知道。但这缘分让我很愉快。詹姆士不仅观察敏锐、文采飞扬,并且还在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不常在哲学家当中见到的温厚。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也说詹姆士是“full of a warmth of human kindness”

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对他创立的实用主义哲学 (Pragmatism)有了初步了解。Pragmatism的汉译“实用主义”其名不扬,听起来不像是什么高深的学问,其实实用主义是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突破。詹姆士探讨的是评估一种思想的两个通常出发点:从里面看- 研究其起源、历史和逻辑架构;以及从外面看 - 考察其对人类的意义。詹姆士之前的哲学界和科学界的前辈们几乎是毫无保留地假定前者完全决定了后者。詹姆士则认为这两个评价角度是完全独立的:一种思想对人类的价值与其起源、历史或内容并没有直接关系。这个论断破除了哲学前辈们的只靠逻辑推理就能判断一种思想的价值的观点。罗素认为詹姆士的论断实际上是给了真理一个全新的定义。

为什么只靠逻辑不能断定一种思想的价值,詹姆士说:“The roots of a man's virtue areinaccessible to us.” 换句话说,人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所以也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回事)。心理学家和哲学家的双重身份让詹姆士对人意识中的非理性成分极为重视。他认为,人的意识中能用逻辑表达出来的理性成分只是其中相对肤浅的部分,是受更深层的非理性成分制约的。

我认同詹姆士的观点。用我自己的经历做个例子,我为什么前几年读不进去詹姆士的Varieties,却在最近再次谋面时有相见恨晚之感,我无法解释。人只了解被自己驾驭的东西比如逻辑 但不了解驾驭自己的东西,就像大人知道小孩子在想什么,小孩子却不知道大人在想什么。人在什么时候会得到什么样的启示、有什么样的顿悟或觉醒,在什么时候会充满欣喜或是莫名抑郁,人只凭自己手里那点逻辑是无法预知的。

自然科学也是这样:学生在小学、中学、以至于大学学到的科学知识都是一丝不苟的逻辑架构,但所有这些知识在当初被先驱者们发现的时候靠的都是从山穷水尽到柳暗花明的顿悟,也即非理性的过程。非理性的突破完成之后,人们再回过头来把突破的结果用理性来加以梳理,再写在教科书上,让很多人误以为整个世界都能用逻辑来完全解释。做过科研的人都知道,科学的前沿永远都没有如教科书里写的那样整洁,却也因此充满了人味。我想可以说在人探索真理的过程中充当先锋的是非理性一面,而理性一面充当的是后勤的角色。俗话说:做事后诸葛亮容易、放马后炮容易,就是因为逻辑的有限的前瞻力。如果人只靠逻辑来驾驶他的人生之车,那么他的后视镜中各种景物一目了然,前窗玻璃外则是一片浓雾。只有理性,人的认识就难以有什么飞跃。反过来,没有了理性,那么先锋也冲不了多远。

既然非理性成分在一种思想中的重要性不可低估,却又难以用逻辑来分析,那么人只能抛开这种思想的逻辑架构而直接去考察它在人那里产生的影响。詹姆士就是用这样的思路来考察他在Varieties中的话题 - 宗教。他不去研究宗教的起源,也不去研究宗教的体制结构,而是直接分析宗教在个人那里产生的影响。

如果说宗教的价值要从其在个人那里产生的影响来衡量,而这种影响必然是因人而异,那么宗教的价值就必然是因人而异:没有宗教可以脱离开个人的经历而宣称某种绝对意义上的价值。这可以从他的书名看出来:他感兴趣的是“Experience” – 个人的经历,并且认定这种经历必然是多样的(“Varieties”)。从这个角度看,就容易理解为什么虔诚信徒与无神论者的争论通常都是不欢而散:宗教最有意义的地方在于个人经历,而个人经历是难以在“道不同”人之间交流的。辩论之中能够交流的东西只有逻辑,而逻辑却又不是宗教之精髓所在。

用同样的思路,如果某个人的宗教信仰对他的立身处世没有任何影响,那么相信上帝的存在就不比相信星期一过去之后是星期二对他更有意义。詹姆士把这样的人的宗教称为被别人批发来的二手宗教。

2

自从十多年前来到美国,就不断有各种朋友和走街串巷上门传教者向我推荐介绍《圣经》。多年以来对《圣经》耳濡目染,感受不少,也总想写一点,却总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视角来写。詹姆士的学说让我终于找到了这个视角。对《圣经》的最初反应,从小受无神论教育的我是一概排斥,因为圣经故事之中违反常理的东西实在是数不胜数、不值一驳。我知道像我这样反应的是大有人在,因为到处都可以听到看到苦口婆心的基督徒和佛教徒与逻辑严密的无神论者的面红耳赤的辩论。

但是日久天长,手里还是积攒了五六本《圣经》,其中有中文版、英文版,英文版中还有King James, New World, Gideon, Contemporary English等各种版本。有些时候静下心来读一读,我开始察觉到这书里蕴藏的异乎寻常的东西。跟许多人一样,《圣经》对我的吸引是从叙述耶稣生平的“四福音”开始,再慢慢读到保罗的书信、旧约之中的“诗篇”等。顺着詹姆士的思路,在下面我也不试图考证《圣经》的内容而只谈其对我的影响。

《圣经》对我的第一个重大影响是我确认了做一个正直的人的价值。在那之前,我也隐约懂得要做个诚实正直的人的道理,但是对这样做人在社会中要付出的代价有一种恐惧感。从小时候起,父母传达给我的肢体语言是做正直的人是吃亏受气的傻瓜和窝囊废。我早已不记得他们的言教内容为何,但清清楚楚地记得他们自己的价值观是以做好人为耻。他们经常以羡慕的心情来描述某某同事靠小人伎俩讨得便宜而又不被追究的事,然后恨自己没有那样的手段,也顺便骂我几句书呆子。我感到,父母生活的那个社会是个以歪门邪道为荣的污泥塘,所以他们那样相对单纯的人在其中日子自然不好过。他们也厌恶那个污泥塘,却又没有能力从其中自拔。他们自相矛盾的价值观自然也铸就了我的自相矛盾的价值观。

《圣经》让我心中自相矛盾的两种价值观头一次分出了胜负。我知道了我应该做一个正直的人不是因为谁命令我这样做,而是因为这是我自己的需要。做正直的人也不必附加任何条件我的正直不需要以周围人的正直或整个社会的正直为前提。

我也意识到在并不纯洁的社会中做个正直的人并没有那么恐怖。我很喜欢耶稣叫他的门徒要做世上的光的比喻。如果觉得世界太过黑暗,何不让自己发一点光呢?不管这一点光如何微不足道。如果自己甘于黑暗,又有什么资格抱怨他人的黑暗呢?Adlai Stevenson 在悼念EleanorRoosevelt 的文章里也用了这个比喻:“她不咒骂黑暗,而是点上蜡烛 (She would ratherlight candles than curse the darkness)”。做世上的光,是把温暖无条件送给别人,这不是自命清高,也不只是出污泥而不染。在耶稣看来,每个人心中都有污泥,但没有人是污泥。“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世界上的每个人包括我自己 都是不完美的凡人。世界上的每个人 包括我自己 也都有被救赎的可能。心中有污泥的人正是耶稣想要挽救的对象:“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这世界虽然到处都有黑暗,却值得每一点光去照亮。

我并未相信上帝的存在,仍然怀疑所有神迹奇事的真实性,也没有接受永生的许诺。但我的世界观的改变无疑是真实的。为什么我对做正直的人有了这样的信心,为什么我能开始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审视自己与别人的关系,我无法解释。应该是我的非理性一面在起作用吧。

3

《圣经》给我的第二个影响是我从中学会了平静对待艰难苦厄。对此我印象最深的是耶稣在被出卖之前在客西马尼园的伤心祷告“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意为放过我的性命)。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把该做的事做好,然后把自己的命运交托出去,不再牵挂会有什么厄运降临在自己身上。我想这就是真正的宗教情怀。做世界的光时,不因自己的能力渺小而放弃;自己有难处甚至灾祸时,却坦然承认自己无能逆转世事的渺小,也不去寻求什么特别的偏袒。这让我想起某些人的做善事就有菩萨保佑、能消灾免难的信条。做善事能不能得到菩萨保佑、避免洪水暴风地震之类的厄运,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如果做善事是为了得到菩萨保佑,这就是投资交易,不是宗教情怀了。

另外一个打动我的是耶稣开始布道之前被魔鬼诱惑的故事:“魔鬼就带他进了圣城,叫他站在殿顶上对他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跳下去,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耶稣对他说:‘经上又记着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我是研究自然科学的,至今不大相信有魔鬼这回事,但这故事给我印象深刻。我对这个故事的理解是:人不要有了一点本钱就以为可以不受自然规律约束、做了一点好事就以为可以得到神佛的特别关照。耶稣给世人的是无条件的爱,那如果后人受到耶稣的启示而给了他人一些爱也就该是无条件的。如果做了一点事就以为有了跟神佛讨要回报的资格,就配不上基督徒耶稣的学生 - 或佛教徒 释迦牟尼的学生 - 的称号了。

人信仰某种宗教的动机大概可以归结为义与利两种。马可福音中有一个故事:“法利赛人出来盘问耶稣,求他从天上显个神迹给他们看,想要试探他。耶稣心里深深的叹息说:‘这世代为甚么求神迹呢。我实在告诉你们,没有神迹给这世代看。”耶稣不愿意给法利赛人显示神迹,我想是因为耶稣不希望靠超自然力量来慑服众人。这样招来的信众是出于利,不是出于义。用不着上天堂的诱惑或是下地狱的威胁就心甘情愿地做一个正直有爱的人,这才是耶稣想从他的信众身上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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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7)
评论
雨滴 回复 悄悄话 读了让人有共鸣和启迪的好文。
切切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胡涣的评论:
好久没来你的博客,今日发现有好几篇更新,会好好拜读。
你这里提到的The 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我已经买了,还没开始读 :)
胡涣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切切的评论:

谢赏读。你提了个好问题。可能对于你来说,religious experience是个接受或不接受的黑白分明的问题。但对我来说是个逐渐体会、观察、浸润的过程。这样的因人而异就是詹姆士所说的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 吧。
切切 回复 悄悄话 多谢分享!诚恳、锐利且灵光闪烁,很难想像你依旧未接受这个信仰。
胡涣 回复 悄悄话 问好bymyheart. 这些思考不一定成熟,不过写出来有助于把它们变得成熟。欢迎一起来讨论。
bymyheart 回复 悄悄话 是胡涣兄的文章!欢迎你回来。写得非常诚恳。我也有这样那样的困惑和叨扰。谢谢分享你的思考和心得。新年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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