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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怀特名篇《〈文体要义〉评介》

(2007-10-11 12:05:44) 下一个


我以前轻视写作技巧,觉得文章的关键在内容,形式并不重要。读怀特的著作使我改变了这种看法。怀特(E. B. White, 18991985)是美国二十世纪最著名的散文家之一,是当时美国最重要的文学杂志《纽约人》(New Yorker)的编辑和主要撰稿人,也是为数不多的以散文为主要写作手段的作家之一

《〈文体要义〉评介》介绍了他的大学英文教授斯特朗克(William Strunk Jr.)及其著作《文体要义》(The Elements of Style)。(值得一提的是,孙法理先生的翻译同样传神。)由于这篇短评,《文体要义》从尘封的灰姑娘一跃成为万人瞩目的公主,短时间内行销数十万册。现在,由斯特朗克原著、怀特修订的新版《文体要义》是每一位打算认真用英文写作的人士的必备典籍。这么一本专门为作家准备的几乎百岁高龄的书,在亚马逊的销售榜上位列前三百名,足见其对美国写作界的影响。

曾有人向怀特请教写作技巧,他的回答是:“重写”(rewrite-- 毫不留情地把所有多余的字、多余的句、甚至整篇文章扔到废纸篓里。《文体要义》在论述为什么行文要简洁时用了这样的比喻:

一部机器不应有多余的部件
一幅画中不应有多余的笔墨

为什么锤炼文字那么重要呢?重写看似只是在改进文章的外观,是个表面工作,其实是在锤炼作者在两个层次上的思维与逻辑。首先,你把问题搞清楚了吗?有人以为朦胧诗传达的就是一种作者本人都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其实,最好的朦胧诗,使用的是最准确的词汇,传达的是最清晰但不浅显 的意念。有人读不懂,只是因为这意念超过了他们的生活经历或理解能力。小学生去听微积分课没听懂,不能怪微积分朦胧。其次,你给别人讲清楚了吗?自己明白,不等于能让别人也明白。

两个思维层次实际上还互有联系。老师教书时,常常感慨教过别人后自己才学懂了。同样,锤炼文字,虽然出发点是帮助读者,但更重要的是可以让作者自己想得更明白。每次你去修改,你会不断问自己:我到底想说什么?说清楚了吗?多问几次,多恍然大悟几次,思路自然会清晰起来。

正如物理学中最有力的定律都是用字母最少的,文章中强有力的信息也必定是由简洁的文字来传达。语言不凝练,给读者的第一印象就是作者思维混乱。

我从《评介》里得到的教诲是三句话:

1.有力的文章都是简练的。

2.每个字都要起作用。(“Every word tell只这三个词就足以让我对斯特朗克教授肃然起敬了。)

3.作者对读者要有“深刻的同情”。


 

附:《文体要义》评介

 

怀特(E. B. White

 

不久以前,我从邮局收到一本小书,那是一个朋友从伊大卡寄来的礼物。这书叫《文体要义》,已故小威廉·斯特朗克的作品。我在康奈尔大学读书时,它是有名的“小书”——“小”字要重读。这书我原来肯定有过,因为我一九一九年读过斯特朗克教授的“英语八”,而这书又是必读书。但那本书大约是我早年在清理书籍时弄掉了。我已经有三十八年没有见过它,现在能有机会重读一次,重新发现它那丰富的宝藏,感到特别高兴。

《文体要义》是威尔·斯特朗克的parvum opus(拉丁文,小杰作),他力图删繁就简,把盘根错节的英语修辞学凝聚到一本小册子里,把它的规律和原则写到一个针尖上。在这本书上加上“小”字的人,正是威尔自己。他面带嘲讽、心存骄傲地叫它“小书”——他在读“小”字的时候总要带点顿挫,好像正往皮球里扎进一根针去。这书的扉页说明它是自费印刷的。上面写着:纽约州,伊大卡城,一九一八年版,版权归作者所有。全书一共四十三页,干净、准确、简要地概括了全部英语使用法,而无损于这种语言的活力。单从精练这一点看,我觉得这书所创造的记录似乎是无法打破的。这书,康奈尔大学图书馆有一本——它原本有两本,但是我的朋友弄出一本寄给我了。

这本书由一篇短序、八条用法、十条写作原则、几个词形变化表、一个常见误用词语表和一个常见误拼字表组成。全部书就是这样。用法和原则都用命令的口吻写成。斯特朗克中士向他那班战士大声发出命令,“两个独立的句子之间不要用逗号连接。”(规则五)“不要把一个句子破成两半。”(规则六)“用主动语态。”(规则十)“删去一切不必要的字。”(规则十三)“避免一连串地使用松散句。”(规则十四)“概括前文时只用一种时态。”(规则十七)每一个用法和原则之后都有一段要求严格的解说,解说后面(有时是当中)是并列的对比例句——真和假的对比,正和误的对比,软弱和有力的对比,拙劣和漂亮的对比。从字里行间我看到我的教授调皮的面孔。他的短发整整齐齐地从正中分开,梳下来倒盖在前额上;一双眼睛不时在钢架眼镜后面眨巴着,仿佛刚从黑暗中跨进亮光里:嘴唇轻轻地咬着,像一匹神经质的马;微笑在他那整整齐齐的胡子底下,像梭子一样闪动。

“删去不必要的字!”作者在十七页上说。威尔·斯特朗克在这条命令里,放上了全部的心思和灵魂。我在他班上听课时,他删去了那么多不必要的字,删得那么痛快,那么迫切,那么津津有味,结果弄得亏了老本,找不出话来填满课堂,像个赶过了时间的无线电广播员。为了摆脱这种尴尬处境,威尔·斯特朗克找出了一个窍门:他把每一句话说三遍。在阐述简练这个问题时,他向讲桌上俯过身子,两只手抓住外衣的翻领,以一种沙哑的透露机密的口气说:“规则,删去不必要的字!删去不必要的字!删去不必要的字!”

他是个值得纪念的人,和善而且风趣。在他慈祥的鞭挞之下,我从一九一九年起就不断地删去不必要的字。虽然我至今还有许多字亟需删去。这艰巨的工作,恐怕永生永世也无法完成,但是重读一下斯特朗克有关这一崇高主题的阐述仍然令我激动。他的这一段是这么写的:“有力的文章都是简练的。一句之中不应有多余的词语,一段之中不应有多余的句子,正如一幅画中不应有多余的笔墨,一部机器不应有多余的部件一样。但这并非要求作者把每个句子都写得很短,也不是要求他处理题材时删去一切细节,只留下个轮廓,而是要求每个字都要起作用。”(注:原文如下:Vigorous writing is concise. A sentence should contain no unnecessary words, a paragraph no unnecessary sentences, for the same reason that a drawing should have no unnecessary lines and a machine no unnecessary parts. This requires not that the writer make all his sentences short, or that he avoid all detail and treat his subjects only in outline, but that every word tell.

这是一篇阐述“简练”的性质和美的很有价值的论文。百一十七个字,有改变世界的神力。在他反对啰嗦的斗争完成之后(一百一十七个字在小威廉·斯特朗克的精练的天地里,是很大一个数字),教授紧接着迅速来了几堂练习课,训练删繁就简。他让学生学会把“本文将就⋯⋯加以阐述”删改成“本文将阐述⋯⋯”,这样剔去了三个字。又让学生学会把“作为燃料之用”删改成“用作燃料”。学生又学会了:“关于⋯⋯是否⋯⋯的问题”,是废话连篇;应该改成“至于⋯⋯是否⋯⋯”。这样又可以少用三个字。

教授专门花了一段来批评“the fact that(以下的事实⋯⋯)”的说法。他一见这话就恶心得发抖。他说,“这个说法应当从所有的句子中剔出去。”然而,他的书页上似乎笼罩着一片阴影,你感到他自己也明白他的事业前途多么黯淡。我总觉得在我写文章的高潮中the fact that 恐怕用了有一千个,事后冷静下来,也才删去了五百个。到我这样的年龄,命中率也只达到百分之五十,来球太猛,失误了一半,这叫我很不好意思。因为那好像是对传授给我垒球棍法而且分析得那么津津有味的老师的背叛。

我珍爱《文体要义》,因为喜欢它那是非分明的劝告,更因为作者的大胆与自信。威尔明白自己的立场,对它深信不疑。他把它阐述得一清二楚,令人信服。他这种与众不同的态度,我们第一次见面后的多少年来一直鼓舞着我——我相信也鼓舞着他数以千计的老学生。他有许多喜欢的东西,也有许多不喜欢的东西,这好像跟选择领带一样完全是凭个人好恶,然而他把它说得头头是道。他不喜欢forceful(强有力),要求我们用forcible(强有力)。他感到clever(聪明)这个字用得太滥,“最好只用以描写小事方面的聪明。”他看不惯student body(全体学生)这个词,说它板着面孔;曾专程到城里《校友新闻》办公室去向这一词语提出抗议,建议使用studentry(全体学生)这个字来代替。studentry 是他生造的,觉得跟citizenry(全体公民)一样。我听说《校友新闻》的编辑因他的来访感到荣幸(尽管未必满意他的推荐的词),于是下令埋葬student body这个词,永远不再使用,代之以studentry。这虽然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改革,但是谈起来的确不那么板着面孔了。威尔·斯特朗克很高兴。

几个礼拜以前,我在泰晤士报上看到一个头条消息,那是关于风度翩翩的查理亲王的
CharlesTonsil Out(查理割去扁桃腺)。规则一立即跳进我的心里:

1.单数名词以加’s形成它的所有格。无论该词最后一个辅音是什么,都如此。因此:

Charless friend(查理的朋友)

Burnss poems(彭斯的诗)

the witchs malice(巫师的恶意)

显然,威尔·斯特朗克早在一九一八年就已预见到一个亲王要动手术,一位外科大夫将要切除他的扁桃腺,而《泰晤士报》编辑部将少用一个s,因此,在他的书中早把这个问题列为开宗明义第一条。我向《泰晤士报》推荐这一条规则,我相信查理亲王痊愈的时候,就会出现“Charless throat(查理的喉咙)”而不是“Charlesthroat(查理的喉咙)”的写法了。

这一类有关文体的规则,当然多少是个人好恶的表现,连早已约定俗成的语法条文也难免受到挑战。斯特朗克教授尽管刚直而挑剔,却也立即认识到万应灵药不过是幻想,死板的条文是有危险的。“最优秀的作家有时也违背修辞规则,”他写道,“这种现象自古而然。但是在他违背规则的时候,句子里往往有某些足以补偿的独到之处,作家之所以破例正是如此。如果他确信可以无须破例而表现得同样完美的话,他一般是会尽力遵循规则的。”

一个人的精神竟能因为一本书——即使是灰尘扑扑的一本叙述条文的书而永垂不朽,是令人鼓舞的。威尔·斯特朗克喜爱明确、简练、泼辣的文笔,他的书就写得明确、简练、泼辣;而泼辣也许是它最突出的特征。他在二十一页解释完一组对比例句后写道:“左边一例给人以举棋不定之感。作者似乎不能或是害怕选定一种表达方式,坚持使用。”他的规则十一是:“判断要确切。”这是地地道道的威尔。他瞧不起模模糊糊、人云亦云、缺乏色彩、没有主见的东西。他认为没有主见比犯错误更糟糕。我记得一天他在教室里远远地探过身子,摆出他那典型的姿态——向别人透露机密的姿态,用深沉沙哑的嗓门说:“如果你不知道某个字该怎么读的话,就把它大声读出来!如果你不知道某个字该怎么读的话,就把它大声读出来!”我当时就觉得这个似乎滑稽的说法很有道理,至今仍然为之折服。为什么要用含混来掩饰无知?为什么要遮遮掩掩?

在《文体要义》这本书里,有许多例子说明作者对读者的深刻的同情。威尔总像感到读者遇到了严重的困难,在泥淖里挣扎,因此用英语写作的人,都有责任排除泥淖,让读者的双脚踏到实地上来,至少也得扔给他一根绳。

这本“小书”已经多年没有使用了——威尔已于一九四八年去世,去世前几年又已退休,没有再教书。现在的英语课使用的课本,篇幅大了,内容差了,这我敢相信。这些课本里就有不少芜杂的语句和信手拈来的动词。我希望它们能跟“小书”一样,把同样多的智慧凝聚在同样小的篇幅里,阐述得同样一针见血,解释得同样幽默风趣。不过,我想如果突然要我给学生上《英语用法和文体》这门课的话,我只须做一件事:把身子远远地探过讲台,两手抓住翻领,眨着眼睛说:“读那本小书!读那本小书!读那本小书!”这就行了。

 

(孙法理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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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4)
评论
7grizzly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胡涣' 的评论 :
That does sound better ;-) Good job.
胡涣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7grizzly' 的评论 : 你说的对。drawing应该是制图而不是绘画。可能翻译为“一张图纸不该有多余的线条”更合适。
7grizzly 回复 悄悄话 Thank you for being sympathetic with the reader by posting the English original under ``注:原文如下:''

``a drawing should have no unnecessary lines'' does not translate well into 一幅画中不应有多余的笔墨
because the drawing here is ``a picture or diagram made with pencil or crayon rather than paint'' which doesn't call for the Chinese letter 墨.

But even if I can appreciate the subtlety, it's difficult for me to translate it better. The best I'd say is
一幅素描中不应有多余的笔画。``素描'', however, is only one meaning of the ``drawing.'' Its meaning of a diagram seems to best serve the English author's intention. But ``diagram'', when translated into Chinese as 图表, sounds more professional and 笔画 doesn't work well with it.

All the translation stuff seems hopelessly frustrating. It must take someone very patient.
7grizzly 回复 悄悄话 I like this post as it resonates with my experience with The Elements
of Style. The advice to ``remove needless words'' from the little
book has always been in my mind when writing and editing articles and
emails. I also critique what I read in the light of that advice.

I'm glad to learn here that there is a Chinese translation. I do
wonder how well that version fares in China, though. What kind of
people would appreciate what it tries to say.

In computer programming,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engineering
principle is ``don't repeat yourself'' which echos ``remove needless
words'' in writing. That's fascinating to me, as a programmer. In
fact, one of the best programmers of our time said that he re-read The
Elements of Style every couple of years. To me, that's more than a
coinc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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