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六四(责任分析之三)
(2009-03-14 21: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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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六四(责任分析之三)
8226;马悲鸣8226;
【按】2006年回国见一牵扯六四的老朋友,嘱我不要再跟民运过不去了。我也当面答应,故两年多来,我基本没再写与六四有关的文章。如今六四二十周年将届,我本无意重操旧业,不料刚从网上看到王超华的挑战(附录于后)。现在「自由中国」和「独立评论」这些民运严控的论坛都已经永久封了我的网名,使我无法自辩,而我又实在懒得提笔;不得已,只好在六四二十周年到来之际,把旧文次第重贴以享后来者并回应王超华的挑战。
马悲鸣 再拜
20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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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8226;正名
评价一个事件,其实有很多种不同的标准,就象数学里的多维坐标似的。一个向量可能在某一维坐标上取正值的同时,在另一维坐标上取负值。比如r(1,-1)就是一个在X轴取+1和在Y轴取-1的向量。政治事件也是这样,在某种标准之下,它是正确的,在另一种标准之下,它又是错误的。比如“六四”事件的“反革命暴乱”和“爱国民主运动”两个断语都不能说全错。特别应该注意到有些问题之间是互相独立的,并无相关性。比如爱国与革命就是互相独立的标准。有人出于爱国之心反对革命,有人出于爱国之心投身革命。尽管对于革命的态度针锋相对,但在爱国这一点上却并无二致。
现在凡主张给“六四”平反的人都说着同一句话:“学生是爱国的”。这话绝对没错。就连给八九民运扣上反革命暴乱帽子的主战派,即主张战斗解决的强硬派,也没说学生不爱国。在是否爱国这一维坐标上有“爱国”和“卖国”两个标度。这场运动好像与卖国沾不上边,那就只剩下爱国了。当然,历来所有的专制主义者也都无不爱国。
第二个问题,八九学潮是否“民主”?事后回过头去看,学生方面好像也并不知道什么是民主,只胡乱选举过总指挥而已。民主的“逆”是专制。学生方面好像也与专制沾不上边,那就只剩下民主了。而且学生公开以民主自我标榜。
第三维是革命与反革命。这个问题有两个极不相同的判断标准。第一个标准是中共的标准。因为中共自认是最革命的,所以一切反对中共主张的人,或者进一步说,凡是不同意中共最高领导者主张的人都可以算做反革命,比如“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等。八九学潮不但不同意邓小平的主张,甚至旨在迫其交出太上实权。如果按照上述这种标准,说八九学潮是反革命事件不为过。
第二种是语义学标准。“革命”这个术语在政治上的用法是指政治制度的推翻重建。古代有汤武革命和武则天革唐命。现代则有人觉得皇权制度不好,就把它废止了,然后再建非皇权制度,是为“革命”。这个“命”字是“天命所归”的那个天命。“革命”就是指“革除天命”,从这个标准上说,八九学潮有这种潜意识:共产党专制不好,学潮要废止了它,重建民主制度。因此,学潮具有革命性质。这个革命就是指革共产党的命。保卫天安门广场总指挥在六四开枪前的五月二十八日答记者问时已经明确表示:“我想最终的就是推翻这个没有人性的、不再代表人民利益的、反动的政府”。
革命与改良相比较是在速度和裂度上的不同。革命是要从速彻底废除旧制度:“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力,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学潮自认是非暴力的,当然也就等于自认不是革命的。和不是卖国的就是爱国的一样,不是革命的就是反革命的。学潮以非暴力自命,又不承认旨在革共产党的命,自然就是反革命的了。况且如今的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革命并非好事。从这两种革命的标准上看,八九学潮都属反革命。
第四维坐标是暴乱的有与没有。电视屏幕上显示的那些冰雹也似掷向疾驰军车的石块和把点燃的被褥蒙上坦克的壮观场面,让人只能争论“先镇后暴”还是“先暴后镇”,而无法争论暴乱的有无。
现在我们涉及到了双方已经给出的正名。综合起来说,八九学潮是“爱国民主反革命…”--最后这个词我不敢说。
给主战派正名如下:
首先邓小平是爱国的。这一点无庸置疑。爱国知识分子和爱国学生还可以逃进外国使馆避难,或者逃到外国去吃人血馒头。但邓小平没有这种自由。邓小平下令镇压是出于绝对的爱国意识。他认为,如果不镇压,听凭学潮胡闹下去,这个国家就毁了。他自己也要上断头台。邓小平的爱国就和历代皇帝一样,是以寄在项上的脑袋做社稷担保。因此他的爱国就和爱护自己的首级一样,也因此必定比广场上的学生更爱国。
在是否民主这一维坐标上邓小平和主战派显然不热衷民主,那就只剩下专制了。
在革命这一维坐标上判断。按上述第一种标准,主战派显然是革命的。若按第二种标准,他们自认是在推翻重建制度的过程中处于重建阶段,而且他们要以不是请客吃饭的暴力手段保证他们革命的继续,因此也是革命的。主战派的行动是“爱国专制革命镇压”。
在这四维坐标上,“爱国无罪”是没有道理的。希特勒、墨索里尼、东条英机、斯大林、毛泽东以及历史上所有的暴君全都是定义严格的爱国者。但他们也都犯下了滔天罪行。有鉴于历史上大血战的教训,明智之士已经公开指明:爱国主义是无赖的最后防线。
民主和专制比较起来,当然是好事,但也有其弊端。否则人类社会一开始就选择民主制了,何必还要等到现在这个时候。民主费时、费力、费钱,而且埋没大英雄,这是不争的事实。民主制度还要求公民有愿赌服输的气量。不管投票结果多么不合己意,也得忍着,也得认着。并且希特勒和东条英机的上台都不违反民主程序。通过民主选举专制不但是可能的,而且已经实现过了。
“爱国无罪”论分明是模仿红卫兵小将的“革命无罪”论。和“爱国无罪”没有道理一样,“革命无罪”也没有道理。正在运行的制度是否非立即推翻重建不可,很难取得全国一致的意见。而且如果有和平改良的机会,为什么非要革命呢?因此,反对革命不但不一定是错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反而是正确的选择。“反革命”不是贬义词!
二8226;心术
“六四”五周年之际,《民主中国》发表署名文章声称:“不可以杀人,这是连三岁孩子都能明白的道理。”可仅以开枪为唯一标准,确实也只有三岁孩子的判断水平。
中共作恶多端,罄竹难书,但唯独“六四”的武装驱逐可以另当别论。中共以下达“镇压”指标的办法控制住局面是干过不止一次的。过去的“镇压”都是以全国人口为基数。如果六亿人口中的百分之五是“阶级敌人”就有三千万。只要镇压其中的百分之一,就是三十万条人命。“六四”双方死亡总数不过三四百,大致说来,“六四”是历次镇压中致死人数最少的一次。
“六四”那天军队仅仅使用了枪枝子弹,连手榴弹都没有携带。爆炸子弹(即传说中“达姆弹”)的使用是为了避免造成“穿糖葫芦”式的“二次杀伤”,以期减少流血。坦克推进也是作为盾牌使用的。四君子之一的高新先生曾在反驳广场总指挥说“向居民区发射火箭炮”的妄言时证实,坦克连炮衣都没脱。并列机枪也未发射。
“六四”时死的人基本上都是军队向天安门广场挺进时突防打死的。总指挥们说的那场广场中心的大屠杀并没有发生。这有广场四君子的证词。天安门广场中心的大屠杀难以全面掩盖真情,总要造成中共形象上的严重破坏,而这正是民运主谋者所企求的。若真要屠杀,一个训练有素的正规团就足够了,还何必要动员几十万大军,以有限的步枪点射突防?“武装到牙齿”的现代化军队不是吃素的!可见武装驱逐是有节制的,是被形势逼迫所致。屠杀大违共产党的实际利益,反而是学潮方面求之不得。
中共“平暴”纪录片对“王维林只身挡坦克”的解说词是:“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看出,如果我们的铁骑继续前进,这个螳臂挡车的歹徒难道能够阻挡得了吗?摄像机拍下的这个画面和西方某些国家的宣传恰恰相反,正好说明了我们的军队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克制。”这话说得虽然难听,但逻辑上并没有错!若一个人的肉体能够挡住坦克,那部队还何必要花费国防经费去购买现代化装备?
录像显示,“六四”前夜总指挥曾在一间屋子里神志清醒地对美国记者康宁汉说:“同学们一直在问,‘我们下一步干什么?我们能达到什么要求?’我心里觉得很悲哀,我没办法告诉他们,其实我们期待的就是流血,就是让政府在无赖至极的时候,用屠刀来对着它的公民。我想,也只有广场血流成河的时候,全中国的人才能真正擦亮眼睛,他们真正才能团结起来。但是这种话怎么能跟同学们说?”
过去有个“杀二十万人,保二十年安定团结”的说法,最初据说出自邓小平之口。但这话不象邓小平说的。以邓小平一惯沉默寡言,出手狠辣的军事领袖阅历看,他就是真的杀二十万人也绝不可能事先嚷嚷出来。况且他心里想的是“中国共产党万岁”,怎么可能只保二十年的安定团结?
后来有个记者张伟国刚从国内出来立刻声称,只此话是当年被中共要员称为“四个好青年”之一的王岐山说的(其他三个好青年份别是朱嘉明、翁永曦和黄江南)。但张伟国也没给出证据,更何况他本人也曾是团干部出身的好青年,习惯于国内那套捕风捉影,望文生意,耸人听闻式的报导。出国后他还曾一相情愿地误报过朱熔基被赶下台的消息,是个专业精神很差的记者,有违“客观报导”的职业道德。
王军涛被释放出国以后在《新闻自由导报》上发表的访谈录中说,是他们当时估计出“中共可能要在北京杀二十万人,然后是一场残酷的清洗”。王军涛并说自己的出逃正是为了躲避这个自己估计出来的第一波最为残酷的清查。这是到现在为止,唯一自己承认出来的有关“杀二十万人”说法的出处。如果无法找到邓小平或者王岐山说过此话的直接证据,那么我们可以推测,这“杀二十万人”的说法,是“他们”这个广场上的精英领袖圈自己估计出来,再传说出去,经过无数的口耳相传,又传回广场,以讹传讹,最后变成了邓小平或者王岐山说的话了。而从我们最近得到的资料看,“六四”期间北京死三四百上下,外地一百,合计五百。--邓小平并无杀二十万人的计划。
这种自己嘴里说出来的自己的估计,转了一大圈又传回来自己耳朵里来而使自己相信的现象在心理学上叫做“反射弧闭合”。比如手淫就是典型的反射弧闭合现象。自己的大脑指挥自己的手去刺激自己的生殖器官,自己的生殖器又把快感信号传回自己的大脑,而其实并没有真正的异性在和自己性交。
广场精英领袖圈已经估计出对手要杀二十万人以后还硬顶着不撤只有两种可能的企图。第一是傻瓜,根本不知道这“杀二十万人”的估计和撤离广场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二个企图是将计就计,趁机把更多的群众号召到广场上硬顶以激怒对手,逼他们开枪尽量多杀,这样就会反过来激起更大规模的民变,便可以趁势推翻共产党的统治。当然自己也因之可以首功革命领袖的身分,攫取国家权力了。
广场总指挥在前述那段话后面紧跟着说:“尤其可悲的是,有一些同学,有一些什么上层人士,什么人物名流,他们居然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完成自己的一些交易,拼命地在做这个工作,就是帮助政府,不让政府采取这种措施,而在政府最终狗急跳墙之前把我们瓦解掉,分化掉,让我们撤离广场。”
当年广场内外那些“不让政府采取这种措施”,极力做工作,以期避免流血的善意企图,都大违了广场精英领袖圈的计划而遭到总指挥的痛骂。她们号召广大学生和市民硬顶着不撤,以便迫使对手开枪的企图,已经由总指挥自己供出来了。若估计不出中共会开枪,则不足以语中共;若估计得出中共会开枪还硬顶着不撤,她们究竟安的什么心?
以前的镇压都只限于内部批斗以后的处决,而“六四”却在卫星转播电视的镜头前开火了。这是邓小平比毛泽东无奈处。如此公开地开枪镇压不是中共情愿的事。
1991年在巴黎召开的《八九学运历史回顾与反思研讨会8226;p303》上,副总指挥李禄辩解其力主不撤的理由时曾明言:“如果我们撤离广场,之间的区别是这个镇压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当时认为秘密的屠杀比镇压可能会更严重。”为了迫使政府公开镇压,他们不惜拿广大市民和学生的性命下赌注。
更有甚者,这些领袖逃出海外后在回答别人“为什么不适时撤退?”的责难时振振有辞地声称:“我们就是要逼共产党开枪,这样才能唤醒人民对它的幻想。”可见这是心术。非逼共产党开枪不可的局势是“英雄造时势”造出来的。她们事先完全知道后果。只是可惜,开枪仅仅打死了三四百人,远没有达到她们希望的“血洗”和“血流成河”的程度,所以大革命也没有按她们的预期发生。
总指挥说共军向长安街两边的居民区发射火箭炮时,既非亲见,也非传闻,而完全是自己预先想象好的--不发射火箭炮如何杀得了二十万人?
笔者在以前的文章中曾经提到一个广场下来的留学生回答我关于“如果不开枪,还有什么别的法子没有”的问题时说:“我是在广场上折腾的主。不过平心而论,不开枪真是不行了。我替他们想办法都想不出来。”不料此话被《绝食宣言》的作者白梦先生指为“公开鼓吹杀人”。白梦先生难道真的读不懂这句中文的意思吗?这话的意思分明是自吹:“我们已经成功地把共产党逼得走投无路,它非开枪不可了。”这种话当然只能是朋友之间私下谈谈而已。在公开场合她们绝不能这样讲,只能以一双泪眼向人。
当这些领袖、智囊和精英们把别人导向死路而自己逃生后,发现“人民”并没有按照她们希望的那样被杀得“觉醒”起来,去“移乾柴,就烈火”;于是她们反回头来大骂那些不肯为他们火中取栗的人民。竟然有人能说得出:“中国人,你们不配我为你们去牺牲!”
究竟是谁要谁去牺牲了?!
这话使人想起了曹阿瞒的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前清的死刑犯一般是跪着受刑。一个刽子手站在犯人前边揪着他的辫子梢朝前用力拉直,使犯人低下头并伸展开后脖梗子。另一个刽子手从后脖梗子上方朝下挥刀斩首。因为清朝时男人都得留辫子,这给砍头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如果这个犯人死后阴魂不散,半夜来索命的话,那个揪住他的辫子以便挨刀的刽子手蛮可以说:“不是我杀的你。我只是揪着你的辫子。你找那个下刀的刽子手算帐去。”这两个刽子手对于那个犯人之死所起的作用就可以和“六四”时致死他人的双方相类比。当然八九年时已经不再有辫子可揪了,不过也没有挥刀砍头的了。挥刀的刽子手换成了冲锋枪手的点射。揪辫子的刽子手换成了…。--我还是不敢说。
最近有个新名词,叫“语言暴力”。既然语言可以当暴力,自然也可以把别人揪去送死。日本电影《追捕》里有个情节。黑社会恶势力用药物造成受害者神志不清,然后把他带到危楼前沿,反复向他说:“跳下去,跳下去,跳下去,…”受害人就真的跳下去成为自杀者,而不露任何谋害痕迹。这就是语言的力量,类似心理学催眠术。“和平的最高原则就是牺牲!”、“我宣誓:我要以我的鲜血和生命保卫天安门广场!我要与天安门广场共存亡!”。听从了这些激动人心的话语去送死的人当然是逼共产党开枪杀害的喽!
学运领袖、智囊和精英们若非心术不正,便是心智不全。否则为什么要故意把局势搞得不可收拾呢?他们若不是看到了从中取事的机会,又何必非要号召他人去蹈死地呢?这些人逃到海外以后表现出的意气风发,神采飞扬,不可一世,甚至声称“我们要笑着回家”,并得到几乎全体一致的签名通过,从中当可洞见他们当初安的是什么心。否则,致死了那么多人,何来这份“笑”的心情!?
陈尸长安街头者如果死后有知,明白了领袖、智囊和精英们的真实意图以及他们逃生以后的所作所为,我想他们会挪出一半的愤恨回赠骗他们去送死的精英领袖和智囊。
这些人如此轻易地就敢拿别人性命作自己的实验品,毫无后怕和反省、忏悔之心。不逼共产党开枪杀害拥戴自己的市民和同学誓不罢休,这就是他们的行为准则。
绝食以前,把中国搞成这付惨样的责任全在共产党。人民有权表达自己的不满。从绝食□
\'7d始,责任在那些非法割据天安门广场,力逼共产党开枪,不对别人生命负责,后来自己却厚颜逃生的无耻之徒。
六十年代的红卫兵运动的参加者明明都只是些十四、五岁的毛孩子,却偏要充大人。这固然可以立威,但同时也表明自己愿意承担革命的责任。八九年天安门广场上的那些大学生和研究生里二十大几,三十多岁者不在少数,却口口声声自己管自己叫“孩子”,让人听得脊梁上起三层鸡皮疙瘩。究其原因,硬充小孩子可以不负责。其心术之不正,由此可见一斑。
尽管八九年的精英领袖和智囊们如此狂妄和缺乏仁心,但最终的责任还在共产党。因为把这些精英领袖们培养得如此丑陋是中共垄断的高等院校干的。总指挥们也是按照“党的教导”办事,以“夺势”为目的不择手段。
参与“六四”事件的双方所有死难者和伤残者都应该得到同等的哀悼。但双方所有拿他人性命作牺牲者都应当受到谴责,尤其不应忽略那些拿别人的性命下赌注,迫使对手开枪,以便从中取事的心术不正之徒。
三8226;刑责
“六四”事件五周年前夕,中国著名作家郑义先生发表文章《话说“吃人血馒头”》感慨道:“最近更有著名人士宣称某某等学生领袖与杀人者一样,‘都有罪’。屠杀者尚无一受到审判,死难者尚无一昭雪,幸存者也成了等待法办的待罪之身。真是天理何在!”这话读之真令人肃然。
不过这些占领广场的领袖人物也确实都有罪。这里还不是说她们间接的预谋致人死命罪,而是私占公共场地的割据罪。当年的红卫兵小将和造反派战士声称“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如今的八九精英则说是“爱国无罪”,下面那半句就该是“割据有理”了。
“割据”之说,很多人,特别是些重头人物,深表不满。但所有提出来的反驳理由不外乎中共政权如何钳制,如何迫害,如何不仁,甚或直截了当地指中共政权为非法。这些说法都有其道理。把它们化繁为简可以凝缩成一句话:“因为中共非法,所以旨在反共的任何非法行动都合法。”说得再简单点,就是“二次非法即合法”。这好比负数的二次方是正数,虚数的二次方是实数,刽子手杀杀人犯是执法等等。
从天理、王法、人情上分隍7d来说,学生啸聚天安门广场拒不撤退确实有罪,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广场占领当局已经扎好大片帐篷营盘,自我批准树立了民主女神象和开办了民主大学。如果他们长期没遭驱逐的话,下一步很可能就是把帐篷改建成永久住宅区,然后是建民主大学校舍。没有校舍怎么开课?反正天安门广场有的是地方,可以开发成殖民地。
割据公共场地当然是非法的,所以法国有拿破仑炮轰督政府门前构筑街垒的示威群众,美国有麦克阿瑟调动骑兵和坦克驱逐在华盛顿大草坪野营示威的转业军人。
二次非法是否合法,端赖一次非法是否成立。这里的一次非法就是指中共政权的非法性。关于中共非法有两种论证。第一说中共政权是打下来的,不是选出来的,所以非法。同样的道理,被中共驱逐走的那个国民党政权也是北伐打下来的,所以也应该算非法。那么根据“二次非法即合法”论,中共就应该是合法的。
第二种说法是因为中共在“六四”杀了人。杀人政府是非法的,所以中共非法。这里有个小把戏。如果说因为中共在“六四”杀人以后才变成非法的话,那么在开枪之前就理应不是因为开枪杀人而非法的。这样一来,学生割据公共场地就不是二次非法,而是一次非法,自然也就不再适用“二次非法即合法”的原理。一次非法是天公地道的非法,那么镇压就应属合法。开枪即是合法镇压的内容。故因其开枪杀人而后变成非法的推论就不能成立。
革命本不干系合法与非法,只论旧制度是否应该推翻。革命者是不管旧政权的合法与非法,一律照推翻不误的。
《绝食宣言》的起草人,天安门广播电台台长兼总编辑白梦发表文章《以枪口对准良心》,坦承:“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公开赎罪”和“我将罪负一生”。绝食运动的幕后发动者郑义也声称要《等待审判》。
让我们大家拭目以待,看看这些私占公共场地,非法割据,力逼共产党开枪以求一逞的“英雄”们到底能拿出什么样的具体行动来赎他们的刑事罪行?
四8226;人情
如果摒去这些非法和无理,那么八九学潮还剩下什么了?
还剩人情!!!
市民以身躯挡坦克,虽属非法干扰国家军事行动,但真是让人动情。警察撤岗以后,维持秩序的学生和市民虽然没有合法警察身分,但他们的热情也真是让人感动。绝食不是割据的充分理由;并不能因为绝食了,割据就不属非法。但最初的学生为了国家不惜冒死绝食,直令满城市民为之动情而不管是否合法,全力解救。但广场精英领袖圈最后却让这些爱护她们的市民去充当牺牲,只恨对手没有发射火箭炮;真是天理何在!?
前述广场总指挥声称:“下一步作为我个人,我原意求生下去。广场上的同学,我想只能是坚持到底,等待政府狗急跳墙的时侯血洗。”在这位总指挥多次强调必须坚守广场这最后的阵地之后,有记者问道:“你自己会继续在广场上坚持吗?”总指挥回答:“我想我不会的。”记者再接着问:“为什么呢?”回答:“因为我跟大家不一样。我是上了黑名单的人,被这样的政府残害,不甘心。我要求生。我就这样想。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说自私什么的。”
根据事后逐渐披露出来的内幕显示,广场精英领袖集团和智囊们当时判断全国已经是一堆乾柴,只欠一个火种把它点燃。因为老百姓觉悟程度不够,所以只能迫使中共开枪来逼共产党自己点燃这堆乾柴或者火药桶。中共杀人越多,火药桶爆炸得越猛烈,所以杀得越多越好。这就是谋略。逼中共杀掉的自己人是“必要的牺牲”,家属和家长当然不应该抱怨。因为她们的亲人子女都当了无上光荣的民运烈士。这就是他们的道理!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六四”死难者遗属应该“化悲痛为力量,继承先烈遗志”,再接再励,继续给精英领袖和智囊们火中取栗才合他们这个“大道理”。
不正的心术和权谋,刑事法都难以定罪。精英领袖和智囊们完全可以说:“尽管我们号召大家去牺牲了。但腿长在你们自己身上,我们并没有强迫你们非去不可。你们自己没长眼睛,被枪子打死了,怎么能抱怨我们呢?广场百万人群里不就死了你们三四百人吗?而且你们应该恨那些开枪的士兵,恨给他们的司令员。”这话真能把人噎死,--气死活人不偿命。
这些学生领袖逃出国外以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逼美国政府撤了给中国的最惠国待遇;真是其心可诛!结果,当然还是救助过她们的国内老百姓倒霉。消息传回国内,直气得北京市民牙根发痒,大骂这帮没天良的浑球;并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救助她们了。
单就“六四”镇压这一件事上说,中共不合人情。那些被打死的同胞到死都不知道阻拦国家军事行动是非法的。这要问中共政府为什么不教这些基本法律常识的责任。死难者更不知道,他们的死正是精英领袖和智囊们的谋略所求,才叫死得冤呢。
五8226;幻灭
天安门广场上的市民表现出来的许多动人情节反映出来的,其实是中国人普遍道德失落感中的一种绝望情绪。从孔夫子以降,中国人用两千年时间培育出来的传统道德,又用一百年的时间将其摧毁,然后再幻想着通过一场“自发群众运动”将其捡回来重新修补。正是这种环境气氛,才使得那些精英领袖和智囊们不负责任的煽情言行得以大行其道。
不管对于传统的旧道德,还是现代的新道德,“六四”精英们除了继续着最后的破坏之外,没有任何建树。其最终的结果只是造成中国人重拾旧梦的幻觉彻底破灭,从此干脆不作此想了。邓小平南巡之后,伴随着改革开放而来的大贪污;不仅是官场的,而几乎是全民的大腐败;究其原因,正是道德旧梦彻底破灭的表白。
从戊戌年间菜市口行刑刽子手的大砍刀开始,途经辛亥、五四、北伐大革命、解放和文化大革命,直到“六四”木樨地的枪声,算是划上了一个革命时代的休止符。可惜了最后一槽的职业革命家和职业政治家们运交华盖,没有赶上趟,还在凄凉地做着大革命必将到来的白日梦:
--“越是法西斯丧心病狂的时候,那么,一个真正的人民的民主的共和国也就要诞生了!民主存亡,最后的关头已经到来了!同胞们,觉醒起来吧!打倒法西斯!打倒军人统治!人民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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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华挑战书】
关于几篇涉及马悲鸣论点的旧文的说明
今天上传的〈我的“学生有错,政府有罪”的立场〉一文,是2001年应当时的《新闻自由导报》之邀而写作,目的是厘清当时颇为流行的若乾说法。具体的前因后果,在文章开头已有交待,这里不再重复。
这篇文章,和前些时候上传到这个博客里的〈野营的合法与非法〉、〈抗拒无形的黑名单〉,都包含了反驳马悲鸣或与之商榷的内容。前后十年时间里,我对他提出的命题进行了多次公开而严肃的分析辩驳,但他从来没有正面答复过。
去年在自由中国论坛,他不断将十几年前的旧文反复张贴,对我公开叫阵,却绝口不提我已经在这几篇文章中讨论过的他的若干关键性谬误。更重要的是,在网络上到处反复重贴以往的陈词滥调时,他也不断重复宣称要就王丹柴玲等学生占据天安门广场进行审判;要丁子霖教授向这些学生讨还儿子的血债,却又同时要追究丁子霖教授的什么责任;而且到处声张他的“中共万恶,六四独善”的荒谬逻辑。
马悲鸣那种惯于以偏概全,将八九民运中某些个别现象孤立出来并推向极端,借以大肆攻击个别人的论辩方法,绝不是真正尊重史实的进路,完全谈不上致力于探讨了解历史,更谈不上为社会与人民的长远利益追求公平和正义。讨论八九民运和六四镇压这样纷繁复杂的历史事件,绝不能使用美国律师法庭辩护的那一套,只在挑对方的毛病(包括语病)上卖弄聪明。即使说要坚持对事不对人,对观点立场不对人,我们也必须承认,马悲鸣谈论八九民运和六四镇压的方式,只会混淆是非,把水搅浑。
这些旧文章收集在这里,至少有立此存照之用。
2008 --12 --03
发贴者王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