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4
老房子,没有walk in closet。closet organization也不合理。新东西不停地进来,老东西却仍得不多,结果就是越来越觉得没地方放东西。
问题最大的是衣服,每天都要穿。夏末秋初,又买了两次衣服,似乎已经没地方放,只好在沙发和客房的床上先堆着。一个多月没去壁橱找衣服,居然也过来了。显然,壁橱被很多可以淘汰的衣服占据,导致现役部队无处驻扎。正好到了换季的时候,买了个新的塑料储存箱回来,下定决心把衣柜和壁橱收拾一遍,同时说服老公利用今后一两个周末把主卧的closet重新做一遍。
重新梳理一遍的好处是显然的,衣柜的空间得到更充分利用,多放进了一半的衣服。常用的分门别类,习惯新的分类后也会更容易找。翻出了不少买来还没穿过的,或者只穿过一两次就被埋没然后遗忘的衣物。老公的衣服甚至有买回来三年标签还没剪下的。这在经济萧条眼见到来,必须三思再花钱的时候,尤其有意义。晚上把清点的结果展示给老公看:“三五年内,除了内衣内裤袜子,好像找不到理由再给你买衣服了。”
老公连连点头,一边推卸责任:“我早说了,我有衣服,是你要买。老婆给我买衣服,当然来者不拒了。”
又很眼尖地在我的那堆里发现好几件很眼生的衣服:“这件,还有这条裙子,什么时候买的?没见你穿过。你攒的衣服比我多嘛。”
一直喜欢裙子。以前,有机会就喜欢穿长裙,尤其是那种长到下楼梯时必须用手提着裙摆,才不至于被后面的人踩到摔一跟头的那种。在国内,经常骑车,又怕脏,很少机会穿,却着实攒了几条,保存到今天还和新的差不多。直到今天,看见喜欢的裙子总是忍不住要买,长的短的,素的花的。买了裙子,一转眼看见相配的上衣又会买下。还是很少机会穿,常常是进了壁橱如入深宫,隔了几年才第一次被老公看见。
我和老公都属于恋旧的,会攒东西。当年第一次飞跃太平洋带的行李箱里的衣服,不少还在。打定主意要清理出去一批,最终只扔掉了一小袋。
来美前,与父母住在一起,除了工作,下班回家为猫事操点心,精神都放在穿衣上了。做技术的,花枝招展倒被人看低了水平。前后左右多是一天到晚牛仔裤的工程师,相处久了,基本不把我当女性。尤其加班赶项目的时候,一人一支烟,还说些带暗示性的笑话提神,非要等我忍无可忍地咳嗽一声,或者上司探头进来说:“收敛点儿,我们这儿有女士”,想不起我的存在。这样的环境里呆久了,上班基本没有打扮的欲望。靛蓝的,浅蓝的,黑的,几条牛仔裤当家。后来,公司开始讲究商业形象,规定上班不许穿牛仔裤,女士必须穿裙子,倒不习惯起来。遇到重要场合,展示职业女性风采的好机会,为了让自己的声音有些分量,又必须走保守的路子,把自己裹在黑或灰的职业套装里。
这些属于上班着装,重要的是能融合进环境,而不是彰显个性。我真正喜欢的是带一点中式风格的休闲服装,对襟,小飞袖,盘花扣,白底小蓝花,蓝底小白花,局部的回纹,长裙,裤脚宽大的长裤,不要太多,占一两样就好。一方面是个人喜好,一方面因为南方热,夏天穿真丝舒服,而当时真丝服装不少都带些中式元素。好几次因为宽大裤脚,被人戏称“渔家女“。
那年春节假期去云南,在大理和丽江的地摊和小铺淘到几套极有民族性艺术性的服装,价钱也特别好。欢欢喜喜地背回家,一套套展示给老妈看。老妈边看边点头,最后总结:“都不错,就是适合穿着上T台,不适合穿着上班,也不适合穿着逛街,只好挂在厨子里自己欣赏。“被老妈这么一说,我打定主意非要穿出去见人。
最喜欢那套是亚麻和棉混纺,藏蓝色。齐腰的宽短上衣,袖口到小臂,胸口染着白色的抽象图案。两条拖到地上的裤腿宽大得如同两条窄裙。最有趣的是腰上一条宽宽长长的同色布腰带,可以在腰间打个大蝴蝶结,也可以松松一挽坠在腰侧。挑了个周五,配上一双白色宽带高跟凉鞋,把头发梳上去,仰首挺胸地走进办公楼,愣是震了一回。
一次成功,胆子大了,第二件亮相的是傣家筒裙,黑底棕红色回文和大象图形的横向花纹。配上黑色平跟凉鞋,头发打成一条辫子。
还有一套也非常喜欢,粗麻蜡染的无袖短上衣配同样质地花纹的短裤,原色的木纽扣。上衣下摆是一圈穗子,身材好的年轻女孩穿上,小蛮腰若隐若现,野性内涵着文秀。一见钟情,只遗憾自己过了那样的年龄,又没有那样的身材。犹豫再三,抵不过据为己有的欲望,买回家,挂在房里欣赏了半年,遇到一个识货的MM,就送给她了。
几次的“奇装异服”没有惹麻烦,又觉得热天穿职业套装实在不舒服,就决定打擦边球,大小商场逛下来,置了一堆丝制棉制的衣服,从中间挑出满意的搭配。臭美的力量无穷。丝和棉的衣服好穿,可容易起折。为了这些衣服,学会了熨烫。每到周末,抽一个下午,一件件熨好,一套套配好挂在壁橱里。在空调房里,放着音乐,熨烫衣服似乎也不是件痛苦的事了。就连猫儿也能感觉到我的放松,跑到边上美美地蜷着打盹。
爹妈那时有点担心我的终身大事,后悔忽略了作为“女孩”的培养,看到这个转变,相当安慰。一天一套,一天一个样,穿着喜欢的衣服出门,心情先是好的,笑口常开,语言也脱去严谨的程式,活泼风趣。八卦的同事窃窃私语,派了代表来问是不是终于找到了另一半,几时可以参观一下。
来美时,想来想去,明知一年也穿不了几次,还是把最喜欢的衣服都背来了。事实上,除了少数在特殊的场合露过脸,绝大部分确实一直在壁橱里箱子里呆着。要扔,仍是舍不得,尤其试穿一下,发现最近减肥略有成效,好些居然还穿得进去。还是请进储藏箱,回头在壁橱顶上给它们留一个地方。
有一样显然不会再穿的,也不可以扔——婚纱。
当时老妈的意思是能省事就省事,老爸还是想要体体面面地嫁女儿。那是老爸的老家,曾祖那辈在地方上有些名气人望,兄弟也多。初中,有一次在市中心碰到一个陌生人上来搭讪,还跟着我走,因为是晚上,有些迟了,又新近被兄嫂进行过安全教育,以为是人贩子,吓得扭头就跑。过年时回旧居走亲戚,看见那人,才知道是个拐弯抹角,老爸也说不清到底什么关系的亲戚。
终于定下有个正式的婚宴。万事有人操办,服装要怎样,爹妈却是不管。我和老公骑着车满街瞎逛,吃完有名的牛肉面出来,看见对面有件婚纱店,信步走进去。店面不大,正中的模特身上一件崭新的婚纱,看着很漂亮,试穿也很合身。离正日子还有四五天,想要订下,店员鼓励说不如买下。除非我付足几天的租金,否则之前有人要租,我就得穿“二手”婚纱。租出去的婚纱弄脏损坏也是有的。若是现金买下,打个八折,其实也就是三四天租金。店员说得也很坦率,这套婚纱的款式和手工好,面料却不讲究,故而价钱不高。婚纱,有多少人讲究面料呢?
我还没说什么,老公已经一口答应要买下。理由是咱们初婚,怎可穿二手婚纱?于是说,倘若我们带的现金够,就买下,不够就算了。结果,掏来掏去,还真凑够了。拎着婚纱出门,那店员赶出来交待一句:婚礼后若是不想要了,还可以卖回给她们。
老公一口咬定:不卖,留着给女儿出嫁时穿,美国很多人家的婚纱就是这么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婚礼那天,这件婚纱在未婚的女伴中还真引起一番轰动。那时很少有人买婚纱,多是租的,毕竟只会穿一次,穿一天,金钱上太不合算。有人半开玩笑地说结婚时要借,我一口答应,以为会留在父母家。不想老公居然是认真的,万里迢迢地把婚纱背到了美国,一次次地跟着我们搬家。
不过,这件婚纱还真嫁了第二个新娘。有对朋友同居了几年,一块儿买房,最终决定去注册。女方在国内的母亲比较严肃古板,要求一定要有个像样的婚礼,她要看照片。女方母女关系不是很好,又很抵触教堂和餐馆婚礼,男方不想一上来就为这个得罪丈母娘。朋友们群策群力,在他们的自己的房子里搞了一场简单热闹的婚宴。婚纱照就是在室内和屋外的草坪上拍的。业余摄影师,可是装备精良堪比专业,认真敬业,不耻下问,不怕麻烦。边上一堆造型顾问出谋划策。婚纱就是俺那一件据说的香港货。结果,老太后龙心大乐,直夸风景美婚纱美人美,比左邻右舍人家孩子的婚纱照更有情调有气氛更自然。(注:老太后是京城一教授级高知。)
费了几年,好容易有了孩子,是儿子。不知这婚纱几时能穿第三个新娘,可似乎也没有就这么扔掉的道理。回头还是在壁橱的最里面挂着吧。
还有,儿子的小衣服。按老公的意思,头几年每年至少该保存一衣一裤一双鞋作纪念。
这个舍不得,那个不能扔,收拾来收拾去,怎么觉得最该换的是房子?下一个房子,一定要一个大大地walkin closet,还要有地下室和阁楼的储存空间,要不然很快也要放不下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