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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去惘然》之十

(2008-01-04 12:59:10) 下一个

 

Tony变了个人似的,正儿巴经地用起功来。上午、下午、晚上除吃饭时间外,全泡在实验里。到底是柏克莱的学生,底子不薄,几天下来,就让我刮目相看,连王琳都忍不住在我面前夸过他一次。

倒是我,三人中显得最懒散了,以前的Tony和我调了个位置,差强人意的是,我的份内工作基本上能勉力为之,不至于影响他们相关的分工。王琳既不对我有微词,反正我没听到过,Tony就更不至于说三过四了,念在我们共同猎艳的份上,有时还替我在王琳面前打打马虎服什么的。真是“善有善报”,他现在为我做的,正是我以前为他做的。

 Tony突如其来地拿出中国人民你追我赶的五年计划精神,很让我疑虑。我只能强压住好奇心,这样的问题是问不出口的。老美敏感起来,他们会觉得此类我们常用来采访先进人物的话带有侮辱性。

有次我看到他在翻阅一本加州农业经济研究所的宣传册子时,才恍兮忽兮:这小子找到庙了,急着要出师。

我的心愈发冷了,不由想起王琳曾经说过的话:毕业后干什么?农经这个专业本来就挺难找到工作,学位越高越他妈难找。如果是美国公民,尚有一线希望,我还没听说在美国有PH·D卖茶叶蛋的。我连绿卡都没有,就算我才高八斗九斗,也没哪个好心的公司肯花精力找律师给我办居留权,因为这一行的P们严重过剩,找个本国的既爱国又省麻烦,谁愿意没事找事?我如果是老板,也会这么干。当然,回国是一条路,一条退路。在我最意气风发的时候,这条路似乎还有着个人英雄主义的色彩,虽然不至于可歌可泣、荡气回肠那么严重,用李琪的话来说,起码也有镁光灯下的辉煌。

我对美国的感情是复杂的,我一方面憎恨它趾高气扬的世界警察派头,一面却又迷恋它的富强昌盛;我一方面讥讽它几近空白的历史,一面却又惊叹它二愣子似的无牵无挂迈开大步朝前走;我一方面嘲笑他们不疼不痒不冷不熟的家庭伦常,一面却又羡慕他们人际关系的简单明了,不留后着;我一方面讽刺他们行政法律机关的繁文缛节,一面却又叹服他们的虽非万能然而相当有效、公平的法治……让我舍弃这里的一切,两袖清风而去,毕竟有些不甘。我明白,回去了,我不可能得到同等的物质条件。即使我现在是学生,仅靠奖学金我也能享受国内所谓的小康水平,四大件俱全,有电话,有二十四小时供应热水的卫浴设备,还有二手车开开。这些,国内的大学教授穷其一生也未必有。我以前的导师家里最值钱的是一台十四寸的梅花牌黑白电视机,我走后的第二年,听说他退休了。骨子里我是个庸俗的人,这是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我很惭愧。李琪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我的本质,尽管她和我一样庸俗,甚至更俗。有时,我为了掩饰心灵某个角落的失落与自卑,我拒讲英文,用最刻薄的话痛骂美国,用最偏激的话痛赞中国。可是之后,那份失落感却丝毫未有减轻,也许,这正说明了我的空虚和无聊吧。我既庸俗又空虚,我很难过。唯一可以安慰自己的是,我还算不上。我不喜欢做一只舔人唾液、学人言语、让人可怜并且善解人意、被人吹捧是精品的哈巴狗。

我只不过是土得掉渣的俗人。李琪是个洋得滴水的俗人。我们若是以短补短,真是般配的一对。再过几日,李琪就要在哥伦布最大的教堂举行婚礼,而我还说这种昏话,可见我有多无聊。

为了消解这种无聊,我开始走向另一种无聊: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认真仔细地打量王琳。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的注册商标——那瓶底厚的眼镜不见了。Tony告诉我,她新配了一副“博士论”隐形眼镜。其实不用他多嘴多舌我也能看得出来:她的眼珠凭什么那么蓝?观察王琳的结果,我得出一个“夏氏美容原理”:眼镜是女人美丽的大敌,尤其是黑边眼镜,若是镜片厚如瓶底那就更糟糕了。当然。墨镜不算。去掉眼镜后的王琳,我第一次发现她的面容是那样清秀,甚至可以说有一种小家碧玉和大家闺秀混杂的美丽,我以前怎么就瞎眼了呢?她的皮肤白嫩,仿佛弹指可破,比那些一天到晚糟蹋美丽、大搞日光浴、硒出黑斑皮肤癌的美国白种女人白得多了,配上绿色基调的衣裙,宛若一朵迟开的水仙,怒放在买验室。女人可真奇怪,少一副眼睛,就多了这么多美丽。难道以前是眼镜让她枯萎了?要不就是她最近被什么东西恶补性地滋润了。

Tony一用功装束就大失水准。以前那种吊儿郎当、脏了巴叽、胡子拉碴颇有硬汉影星威廉斯·布鲁斯的韵味悄失殆尽,代之以高中生那种整齐得让人发笑的衣着。我将我的发现告诉王琳,她竟是一言不发。王琳当真是无趣的女人,外表再变也是白变。

 

李琪正式搬家,是在她结婚的前一天。这意味着我们的”同居时代”正式寿终正寝了。

我们两人都装作忙得没空说话、没空擦汗的样子,任脸湿乎乎着。不管行李有多重,也不管有多轻,我们一件一件地抬着往车上搬。最后一件是一只小挎包,我们竟也各执背带一头把它往车上“抬”。外人可能以为我们在玩过家家游戏。其实,我们一直就是在过家家,而现在,家家要散伙了,就是在这一刻,我意识到过家家不是游戏,并且一点都不好玩儿。

我竭力装得很无厘头的样子,用手指头勾起那个小挎包说,这,这,这也太,太夸张了吧?我看不见我说话时脸上的表情。我松开手,包带的另一端还执在李琪的手中,她没有松开。

李琪丰满的红唇斜斜地裂开来,嘴形美丽地扭曲着,半晌,有裂帛的声音从里面出来,使再也挡不住了,她就站在门口放声哭将起来。

我不知道怎样安慰她,我甚至不能忍受站在她面前。我转身逃跑似地进了屋。

门在我身后被顶住。

她跟了进来。

我被她在身后一把抱住,她紧贴着我,在我肩膀吻了一下,颤声说,根发,你要我吗?

我不自觉地伸手反身拥住她,抚摸着她浑圆的肩头,如同感觉着一匹冰凉柔软的绸缎。我伸手为她擦着脸上的泪珠,说,我不是公民,也没有绿卡。

她将整个身体重量都集中在胸前向我倾压,抹了把脸上的泪珠,说,我不是要你娶我,只是要你要我,要我!她的手指渗进我衣服,在我胸口轻轻触摸着。

 一股强烈的眩晕和呕吐感迫得我几乎站立不住。我挣开她的怀抱,并将她推开。我用发涩的舌头和发干的嘴唇说,我明天去参加你的婚礼,并预祝你新婚快乐。

她凝望着我。

在这场眼力的角逐中,我又输了。我低下头,却仍能感受到她的目光。她的目光无处不在,透着股热烈的悲凉。

那一刻是如此漫长,时间仿佛胶住了。我在凝固的时间里成为一尊盐柱。

她缓缓地转动锁拴。缓缓地拉开门。缓缓地走出去。门缓缓地带上。汽车马达缓缓地响着。车轮在路面缓缓地摩擦着。

我缓缓蹲下来。

 

第二天,我没去参加她的婚礼。

我睡觉。

我睡在她的房间,睡得很死。睡之前我把那瓶还剩一半的葡萄酒喝得精光,就是那瓶天杀的葡萄酒。

她的梳妆台上放着两本书,一本是食谱,另一本还是食谱。

她的婚礼声势不小,几乎惊动了整个哥伦布华人圈,连刘韶东都忍不住跑去观礼了。后来有人说,将来谁写哥伦布华人创业史不能漏了这个盛大的婚礼。

刘韶东对我说,语气非常惊讶。他说,世界真是太小了,你知道新娘是谁吗?我们插队时在同一个知青点!

我并不惊讶,既然她插过队,一定会在某一个知青点,跟你在一起和跟任何一个不相干的人在一起没有任何区别。哪怕是和我自己同在一个点,我们不正是在同一个点嘛?又怎么样?

 我没附和,刘韶东谈话兴致并未因此减低。他指手划脚地说,我的天,这个小女孩可太能混了!当初闹回 城那阵子,谁都以为她将最后一个离开生产队,甚至永远扎根在那里。因为她父亲虽然死了,但他“右派”的帽子还没死,母亲据说改了嫁,根本没有人 能帮她打通一个又一个关节。平时表现也不积极,她是闻名全大队的小资产阶级分子。那时,她真小,长得象根豆芽菜,年纪也小,我们都大她一截。出人意料的是,她竟是第一个回城的人!当然,许多人都不服,去找大队长评理。大队长迫于众怒,不得不出面作了个公开的解释,他不说还好,一把可炸锅了!说到这儿,刘韶东大笑道,他妈的,你实在想不出那个混蛋大队长说的有多荒谬!

 我好奇心上来了,同时心里隐隐有些难受,问道,他,那个混蛋,就是大队长说了什么?

 事隔十几年,刘韶东讲起来依然有些激动,大队长说她是个恶毒的小资产阶级分子,人小鬼大,好吃懒做,阴险狡诈……四个字的缺点他说了一大堆,还说这些劣迹都是由她的阶级本性决定的,所以她是改造不好的,让她留下来势必破坏知青点的纯洁性、革命性和积极性,进而影响到整个上山下乡的宏伟大业,所以他才把她赶走了,赶得远远的,赶回城。台下人听傻了眼,如闻天方夜谭。短暂沉默之后,胆大的跳起来指着队长鼻子骂他祖宗八代。胆小的私下找队长、书记“交心”,痛诉自己品质多么低下,小资产阶级倾向比她严重得多,恳求组织上从快、从严把自己“发配”回城。

 刘韶东吃吃地笑起来,接着说,不瞒你,我也是”交心者”之一。这场风波一直到两个月后大队长被抓起来才平息。

我声音嘶哑,猜到了大队长的罪名,却还是忍不住问,为什么抓他呢?

上头说他调戏强奸女知青,判得不轻,刑期他老死狱中。谁也不知告发大队长的那个女知青是谁,几个有受害嫌疑的女知青都不认帐,也难怪,都是些未出嫁的姑娘,脸皮薄嘛,不过,大家都怀疑………

我没有让他说下去,对这位好心告诉我真相的好友恶声恶气地说,我他妈没兴趣听你们当年的鸟事!

我不想听。

李琪结婚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了。有几个深夜,我听见了电话响,拿起话筒却没人说话,我又“喂“又“Hello”,那边依然不回答,除了微弱又急促的喘息声。我怀疑我是否得了幻听症。

在不久的中秋聚会上,我碰到了一个李琪同系的学生。她说李琪一结婚就辍学了,找律师要了一笔钱,跑到纽约唐人街开了一家中餐馆。

 

感恩节前一日,我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理找犹太佬大吵一顿,坚持要在年底毕业。也许是在节庆气氛的感染了,犹太佬心情好,他竟然同意了我的要求,而且丝毫没难为我,许诺节日后就给我安排答辩。

我实在太兴奋了,赶紧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王琳和Tony,希望他们也能“翻身得解放”。出我意料的是,王琳一脸尴尬,没做声,还是Tony替她作答,教授也同意让我们年底毕业。

我一听气炸了!这两个狗男女早就找过犹太佬,居然气都不跟我通一声,害得我没头苍蝇似地单干。我脸色铁青,用中文对王琳说,怎么?你也不想做学问啦?可惜!

不过心平气和下来,我意识到如果他们没有先提出毕业,Moses肯定也不会让我毕业,我应该感激他们才对啊。我有点小鸡肚肠了,不象个男人。尽管我不生他们气了,但起初让我生气的那个问题并未解决:为何王琳伙同Tony或者Tony伙同王琳“起义”,却一点消息都不让我知道?

 

我写的这个故事基本上平淡无奇,奇峰出现在毕业典礼的那日。奇峰出现的同时,我所有的疑问也都水落石出了。

典礼结束后, Tony和我身穿赶鬼服一般的博士袍,互相拥抱致贺。王琳也穿着鹅冠博带的“赶鬼服”,奇怪的是,她站在一对金发碧眼的老头老太旁边,脸若桃花灿烂,人若过新年的喜儿。

 我远远对她打个招呼转身就要走。Tony拉住我,满脸春色无边,说,Summer,别走,你得帮我一个忙,你必须帮,因为我们是战友。“战友”那两个字他竟用中文说的,发音正确,比我带方言口音的国语差不了多少。

来而不在非礼也,我干脆用中文问他,帮什么忙?

难为他居然听懂了,他说的不三不四的中文倒害得我听不懂。

后来,我想也许不是听不懂,可能是不敢相信。他怪声怪气地说,我后天和王结——婚!我想请你作伴郎,可以吗?

他看我眼皮和嘴皮都合不拢,又重复了一遍。

我朝远处看,王琳碰到我的目光就低下头来,倒是她身边的老头老太微笑着冲我点了点头。Tony画蛇添足介绍说那是他父母。

我舌头好久收不回来。我不记得我当时如何答复Tony的,但两天后我是作了伴郎。在《婚礼进行曲》中,我想到我曾经说我和王琳最好的结局就是我做她婚礼上的伴郎而非新郎,被我言中了。只是王琳永远没有机会给我做伴娘了,这真不公平。

 

早在着手论文答辩的时候,我就用天女散花的手法漫天撒resume,中国、美国都有,所谓“一颗红心,两种准备”是也,哪里先要我,我就先去哪里。

博士帽的痕迹在额头尚未消失,我就接到中国XX经济信息研究所的聘书。刘韶东比代早发resume,他已经接到好几个国内单位的录用通知,正踌躇不知挑哪一个好,刚好录用我的研究所也给他发了聘书,于是他选择和我同殿为臣。

我们订了同一天的机票回国。狗剩将同我们一起回去,刘韶东打算让儿子上完中学,再让小家伙自己选择大西洋两岸的来去。

 

离回国还有一个星期,我忽然心血来潮,独自开车跑到纽约去了。

我漫无目的地逛,好多著名的景点,如自由女神岛、世贸大厦、洛克菲勒中心和一些大博物馆,我一个都没去看。我只是想随便逛逛。

唐人街景观直如上海城隍庙一带一般无二,脏乱里透着一股沸沸扬扬的亲切。我一连在唐人街逛了两天,我必须要回去了,剩下的事必须在回国前料理好。

我打算上午再最后看看这个举世闻名的唐人街,下午回哥伦布。我把车子停在一个收费停车场,然后象前两天那样四处乱转。

走着走着,在靠近百老汇大街的一个角落里,我看到一家餐馆。那餐馆毫无特别之处,外观甚至颇为寒碜,它有个土气而亲切的名字:“根发小馆”!这四个字闪电一般在瞬间洞穿了我,我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走进餐馆。我对服务生说,你们老板在嘛?服务生说,老板不在,她订货去了,可能晚上才回店,问我有什么事?

我心里轻轻对自己说,就这样吧,这样也好。

我对服务生说,没关系,我只是随便问问,我其实是来吃饭,请问你们的招牌菜是什么?

服务生飞快地报出菜名:韭黄鳝糊。

我说,就要它。

当服务生将菜端上来,闻着那股熟悉的香气,我无声地伸出筷子。

我吃不下去,吃了一半,我让服务生给我把菜打包。

走出餐馆,我从包里拿出两本书,悄悄放在餐馆门旁的信箱里,想想又拿回一本。

我朝停车场的方向走,没有回头,眼睛刺刺地发痛。

从唐人街穿出来,沿着哈得逊河,不一会就上了华盛顿桥。桥很高,河面苍苍茫茫,曼哈顿逐渐成为一帖模糊的背景。

收音机里放贝多芬的《命运交响乐》,起首那一阵阵沉重的叩击声,叩得我狼籍满面……

 

 《来去惘然》上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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