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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去惘然》之三

(2008-01-04 12:52:26) 下一个

 

我和李琪虽同住一套房子里,但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本科生的课不少,一周五天,每天上午几乎都有四节课。我上午如果不去见导师,通常是睡懒觉。下午和晚上几乎都泡在实验室里。我一日两餐(我没有早餐的习惯)没有准时,很少和李琪同时吃饭,一般她都为我留着菜.有时还有宵夜吃。

我们“同居”后的某一个周末,我一大早就起来想拦住她,还是给她溜掉了。她卧房门大开,被子叠得整整齐齐,人不知去向。

我在门外徘徊了几秒钟,心理阴暗地走了进去。写字台被当她成了梳妆台,上面一本书都没有,花花绿级的化妆品分门别类琳琅橘目,我只认识其中的口红。一看之下,我不由眼界大开,原来“口红”不一定红色,可以橙色,可以紫色,可以绿色,可以蓝色,可以褐色,可以酱色,可以是叫不出颜色的颜色。她的口红居然有十几种之多,真令我叹为观止.国语”口红”显然极不准确,还是英文“LIPSTICK”科学。为各类变种埋下伏笔。疑似课本的书籍靠墙码砖头似的叠放着,好象从哪没收来的。最上面一本是《美国历史》,我“哧”了一声,美国有屁历史,数手指头再加脚趾头就算得过来。本来侧放在床头的柜子被她搬到床对面,柜子上有一台屏幕不小、而且还带录像机的电视,电视机顶上散搁着几盘有公立图书馆标记的录像带,好家都是些与求职、怎样办理移民有关的带子。Walkin式的壁橱里挂满了各式行头。长短厚薄,一应俱全;洋礼服、旗袍中西合壁、有些衣服上的标签尚未去掉,我看了一眼标价,暗自咋舌。她哪来这么多钱?那些衣服中的任何一件都抵得上我整个Summer换洗的衣物。昂贵的价格使我生平第一次对女式衣服充满好奇,可我左看右看横看竖看就是瞧不出什么好来,也许是皮尔·卡丹之流 在厕所里设计的吧。

从她房间里出来,我心里有点怏怏不乐。恶劣的情绪使我哈欠连天,于是我回到余温尚存的床上。

我并没有睡着,我想起我曾写过的一篇小说。那是我在沉痛反思打字员变节其间所写。故事地点放在一个虚构的古城安京,写某一个卓有成效的农研所年轻技术员与所里对其敬佩有加的打字员、推广科学种田的农村风流少妇以及意不在科学种田的纯洁农村少女之间的情事。小说充满了《金瓶梅》式的性描写或者说直接学习于《金瓶梅》,我原谅自己的抄袭,因为我严重缺乏直接经验。没有直接 经验就没有创造力,这句话极有可能是马克思说的,可见维持创造力之难,你好不容易想出来的格言一不小心就是别人的牙惠。一开始,我给小说起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你我的爱只能擦肩而过》,掂量再三,觉得甚是肉麻,乃改称《倒塌的城墙》。抄改完毕之后,我为往何处寄这部心灵无比真实的大作大伤脑筋,想来想去,选中香港,香港的《金瓶梅》印刷得最精致了,国内一般相当级别的干部才能分到一套收藏在卧房里面。两个月后,我收到退稿信。香港的编辑比我想象的严厉得多.退稿信上的“评注”栏里赫然是几行毛茸茸的大字:先生中《金瓶梅》流毒何其深也!笑笑生一个足矣,再来一个就好笑了,本港亦不接受没有创造性的精神污染。

我脸红之余,对那位编辑先生敬而畏之。他的字可真漂亮,有点像安徽画家韩美林的字画。我正胡思乱想,电话铃冷不丁响起,干扰了我的思路,难怪彼岛余光中先生仇视电话,称之为“催魂铃“。

HELLO 我嗡声嗡气地说。

根发吗?我是韶东,我儿子你干儿子今天生日,有个Party,你能过来吗?

刘韶东是我的铁哥们,也是我的学长,他比我早来美国好几年,硕士学位也是在OSU拿的。这小子气派非凡,据前辈和他自己介绍,他来美国第三年就在校园里娶妻生于,铁了心长期备战,明显有殖民美国的嫌疑。他老婆NANCY是个ABC,祖籍和他同乡,已经培育出一男一女两个小ABC。想想人家不但有了花容月貌的老婆,而且还有不知是中国的还是美国的“祖国花朵”,我没法不惭愧,去他家我的惭愧心态就更严重了,可我还是不能不去,谁让我未婚就有干儿子哩。

王琳也在。她穿了一套素色连衣裙,一改肃杀之色,正在慈眉善目地逗弄刘韶东那个正在朝奶瓶上吐口水的千金玩。她的镜片看起来似乎都薄了些,看见我,她“Hi“了声声,手中的奶瓶歪到一边去。屋里还有一帮我不太熟的老中,我连打一串“Hi”。

男主人不知哪去了,我找来找去没见他。女主人Nancy的国语差劲得对不起列祖列宗,又不肯在中国人聚会的场合说英文,我猜是刘韶东调教有方。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向她打听出她老公刘韶东是去给宝贝儿子买玩具去了。

她的话提醒了我,我赶紧跑到车上取了恐龙组合玩具。刘韶东儿子叫James,不喜欢讲中文,更不爱听别人叫他中文名字。我依老卖老偏不顺着这小家伙,变本加利地给他起了个要多难听有多难听的小名:狗剩。

我把玩具背在身后,颇有点趾高气扬地站在厅中央,旁若无人地大喊:狗剩!狗剩!周围客人纷纷对我恻目,我注意到王琳忍着笑,脸都涨红了。

Nancy边笑边朝里屋喊:James,夏叔叔叫你哩,快出来!

一会儿,门“吱呀”一响,一个小脑袋从门框边沿伸了出来,不怀好意地朝我探头探脑,当我将玩具从背后亮出来,高高举起时,我这个干儿子说了一串该死的英文,流利得令我伤心。哦,我的天哪,好UNCLE,我一直就想要这样一套恐龙!

狗剩这么一叫,他的身后立刻涌现出一堆幼稚园的狐朋狗友。我在心里用英文暗叫一声:我的天!

使我吃惊的不是数量,而是那些小家伙的颜色,黄色、白色、黑色、棕色、褐色…高低相仿,宛若李琪化妆台上琳琅满目的口红系列!狗剩在“口红”们的前呼后拥下,伸手一把拉住我的裤腰带,迫使我“委身”于他。他在我脸上印上生动、温柔的一吻,小声用中文说,谢谢夏叔叔。

Nancy叫不好我的本名“根发”,便把我胡诌的英文名字Summer叫成中文,她说,夏天,谢谢你。然后,她朝王琳的方向看看,鬼鬼祟祟地说,要不要我给你们做红娘,我觉得你们挺般配。

真奇怪,这年头怎么男男女女都喜欢拉皮条?Nancy的话叫我不是滋味,凭啥我就跟王琳挺般配?我就那么乏味吗?我还写过现代《金瓶梅》哩!我勉力做出一个虚伪的感恩戴德的微笑说,谢啦,还是让我自力更生,这样比较有味道。

Nancy显然不懂得“自力更生”的丰富历史内涵,我相信刘韶东肯定没教过他“深挖洞,广积粮”之类的口诀,仍然执着得像个低年级的大学生,非要让我授权她作全权媒人而后快。我烦得急中生智,快步走向最危险的地方——王琳那里,我要让Nancy亲眼瞧瞧什么叫“自力更生”。

离王琳尚有一段距离,我的脸上就现出一朵硕大的笑容,当然,我是做给Nancy看的。Nancy果然就“识趣”地走开了,我也由衷地松了口气。

王琳被我热情洋溢、生气勃勃的笑容弄得不知所措,瞅了一眼就赶紧偏开头去,没看见我似的,全心全意地和那个尚只有基本条件反射的千金进行亲切友好的会谈。

我迫使自己把僵硬的膝盖软下来,蹲在“千金们”的旁边。我说,你真喜欢孩子,陪她陪到现在也不累。

是啊,我喜欢孩子,孩子们很可爱。她说话的口气就像告诉我“孩子们是祖国的花朵”这个道理。

我绞尽脑汁考虑往下该说什么,想不出来,我只好学王琳和小千金“交谈”,嗯嗯呀呀了一阵,舌头发木,口水都流了出来。我只好住嘴,愣头愣脑了一会儿,感到很不对劲,那个小千金就好像是我跟王琳的小女儿似的。我理不直气不壮地朝周围扫了一眼,看到有几个好事者正向我们“一家三口”行注目礼。

就在这站起还是蹲下的紧急关头,刘韶东大救星似地出现在门口,我马上理直气壮地站起来,朝他迎上去。我尚未来得及开口,Nancy抢在我先头伸臂和他拥抱,看她追不及待的样子,她好象和刘韶东分别了好几年。说实话,我当时起了点鸡皮疙瘩,看神情刘韶东本人倒是未觉得有什么不妥。ABC女人和一般的中国女人就是不一样,娶了ABC的中国男人尽管自己不是ABC和一般的中国男人也不一样。这是“硬道理”,不承认不行。

我无所事事地注视着这两人点到为止的拥抱,并抽空迅速打量了一眼王琳,令我尴尬的是,我正被我偷窥的人偷窥。

 刘韶东总算从柔情蜜意中走出来,走向我。他那张圆脸隐约焕发红光,我就知道有什么了不得的喜事临到他头上了。果真如此,他的老板终于答应让他年底毕业。他长长吐口气,他妈的,总算有了翻身得解放的一天。

我好羡慕他,我和王琳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得解放”。我的毕业论文大纲早就备妥,只待大笔一挥,使水到渠成。王琳也是。可是我们老板,自诩是上帝选民的犹太佬三次驳回我请求毕业的“上诉”,三次的理由都一样,笼而统之,我的论文尚不够“成熟”,需作横向纵向的校正。我给他气得差点闭过气去,却是敢怒不敢言。他的评语放之四海而皆准,因此狠毒透顶:谁敢说他的论文完美无缺呀?!何况我是中国人,没有自吹自擂的习惯和勇气。我就象一头拉磨的驴,没完没了在他的磨坊里转圈。我虽被蒙着眼,但心里晶晶亮,透心凉:我所做的一个又一个课题分析跟自己的论文无论“横向纵向”都没有太大关系,无非使我对实验器材的性能更熟悉一些罢了,我,还有王琳其实一直在为犹太佬做嫁衣裳。

我在最具权威的经济刊物上读到好几篇那个犹太佬洋洋洒洒的论文,那些论文的分析部分全是我和王琳作的,他所做的仅仅是文字加工――我必须承认他的英文比我们好。我们之所以迟迟不能得以毕业,不是因为我们无能,恰恰相反,我们太能干了。我很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可我不能伪装无能,说实话,也不愿,我不想让那些夸夸其谈的美国佬瞧不起。中国比美国贫穷,可那块贫穷的土地出产世界上最优秀的学生。我,其实也是大多数中国学生,在自傲与自怨的怪圈中不能自拔。讲起来,刘韶东也不比我幸运多少,他已经比我多拖一年半,再过这么长时间,我就不相信那个犹太佬还好意思死皮赖脸地缠住我。以色列国破千年上帝还批准他们复国,他没理由不让我毕业呀!

Party正式开始时,小狗剩穿着一套笔挺的黑西服,象只人模人样的猴子粉墨登场了。他右手拿一本小册子,左手拿一支圆珠笔,在人群中穿梭,挨个问客人要什么点心,要什么饮料,当然是说英文。轮到我了,他在我面前站定,双腿并拢,对我无限敬仰似地抬头看着我,一本正经地说,我叫James,今天由我为您服好,请问有什么我可以帮您吗? 先生。

看样子,这小子天生是个做侍者的料,我粗着嗓门用中文回答他,狗剩,去给叔叔泡碗大碗茶来。

我那可怜的干儿子一脸无辜、迷茫,酒精中毒似的,声音飘忽,DaWancha?那是什么东西?

其实连我自己也不太明白大碗茶为何物,没尝过,也没见过,但我觉得“大碗茶”这三个字说起来特别过瘾。我有点内疚,慈祥地抚摸着他油光锃亮的脑袋,解释道,把茶放在大碗里,就是大碗茶。我估计他们家没有堪称“大”的碗,使多嘴补充了一句,用最大的碗盛。

看着小狗剩屁颠屁颠的背影,我对刘韶东说,你这个当老子的,就教他这些玩艺?

刘韶东眯着眼,笑咪咪地说,哪里是我教的!他在学校里学的,我还真没他那个本事哩!

我很费解,这和中国学校的教学内容差别何其大也。难道让他们长大了都去餐馆打工?难怪美国科技界都是靠移民顶着半边天。

我觉得这样不坏,刘韶东说,从小教孩子们一种简单的求生本领,你知道吗?美国人有超过半数都曾在餐馆打过工,所以他们很早就学会了独立。他们学校还教木工活和园艺哩。我觉得这种经验值得借鉴,你没发现中国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独立性都比较差吗?

难怪这小子一到美国就搭上一个ABC,他太随美国国情了。我顶他,你儿子长大了真要当个专业侍者,我看你老脸在哪搁?

他没跟我较真儿,很开明地说,他是他,我是我,我当然希望他好。可如果他将来自食其力,就算做个侍者也没什么,望子成龙在这里不现实。

尽管他的语气听来很实在,我还是不敢相信他,或者说他这种被彻底“美化”的中国人已经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老中了。

我正暗暗审视着他,他儿子我干儿子出来了。小狗剩捧着一件物事颤颠颠地挪着步子,我吓了一跳,他手上那玩艺术是名副其实的“大”碗茶——他竟然用拌色拉的玻璃盆来泡茶!盆和碗在英文里都是bowl,怪不得他,倒是我自作聪明、自作自受反给这孩子作弄了。

狗剩肯定为找到这样的“大碗”而洋洋得意,大声说,先生.您的大碗茶来了!我赶忙健步迎上去,一手托住盆底,另一只手扶住盆身。刘韶东惊愕地望着我,又望望他儿子,牙疼似地捂着腮帮子说不出话来。

幸亏我自幼聪慧过人,长大也未变成书呆子,在周围鹊起的笑声中,我一转身走向笑得最响的人,问要不要茶,我代我干儿子服侍各位。那人的笑容立时枯萎,换上皮笑肉不笑说,谢谢,谢谢,杯子在哪?

这回轮到我大笑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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