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之行
(2008-08-19 23: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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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二次去温哥华,也是儿子会走后第一次带他旅行,去回两次大闹机场,让我很郁闷,带不懂事的儿子去云游欧州的FANTACY破灭了。
幸好LG陪我去的,我们两个带这个小魔王都累得狼狈不堪,如果是我自己,后果不堪设想。
儿子最痴迷电梯,滚梯,楼梯一类的东西,只要见到了,非要上下数百次不止。这边已经最后一次通知登机,儿子还不知疲倦地上下电梯,坚决不肯走,LG抗起豪叫的小魔王就跑,他的尖叫响彻整个机场大厅,几乎可以刺穿人的耳膜。所有人都朝我们看,估计都在想,可别倒霉地挨着我们这一家人坐。
头等舱的坐位,被安排在最后一排,也是意料之中,谁愿意和带孩子的坐一起啊。前面的一排空着,儿子就玩起了跳伞,爬上,然后从两个宽大的坐椅中跳到爸爸的手臂里。好在他睡了大半程,总算让我能安心地吃完我的午餐,而且还很有心情的品起了葡萄酒。
这次去温哥华,不是计划中的度假,起因是我在美国读书时的一个土耳其同学D,她得到一个3个月的访问学者的机会,从土耳其来,我不知怎么头一大,就给人家应承下送她一张机票的承诺,于是就讨论去温哥华见面,温哥华是我最喜欢的地方之一,她没去过,非常想去,我没想就答应了,但仔细一想,我的妈呀,平时上个街我都没法带儿子去,去餐馆吃饭我和LG象打仗一样,一个扒拉几口,扔下筷子去追已经快飞奔到大马路上的儿子,另一个赶快狼吞虎咽地吃,好马上去接替,儿子实在太能闹腾了,现在要我自己带他飞5个小时从东岸到西岸,然后天天去旅游景点,这个小魔王能答应都算怪了,不可想象!还有一个潜在的原因,D是一个很难合群的人,比较各涩,和她去旅游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这个早在读书的时候,我已经深有体会,那时就已经很不ENJOY和她一起出行了,谁让我自己猪脑子不长记性呢。
于是我提出,我送她一张机票,她自己去玩,我带个孩子又累还拖她后腿,她说她想见我 (我又找不着北了,有银这么想我涅!嘻嘻 ),我说那给她买一张来我这个城市的机票来见面,可她来过我这里了,我说那任何一个她想去的地方,由她自己选,都被她拒绝了,她的心理已经定位在温哥华上了,而且她不愿意自己去。她回信说她很失望,之后就不理我了,也许是我多心,她是因为太忙没时间回我的信吧,但我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毕竟是自己没动脑子答应的事情,可D如此不体谅我带孩子的困难,本来一直觉得她挺NICE一个人,现在才觉得她挺自私,咋就不能体谅我的难处呢。她是一个单身女人,没有孩子,可能体会不到带一个TERRIABLE TWO的孩子旅行是多不方便。于是和LG商量后,LG悲壮地决定,全家出动,帮我照顾孩子,带上他必需完成的工作和手提电脑,上路了。
没好意思告诉同学,只给她买了张经济舱,却给自己买了头等舱,没办法,经济舱地方太小,儿子总去揪人家前面人的头发。嗨,这年头,谁是雷锋啊,我和她非亲非故的,同学两年,连个特好朋友都算不上,毕业后她一直在土耳其的一所大学里教书。我们不死不活地几个月通一次电子邮件,
我除了觉得她人不坏外,几乎没什么特别喜欢她的地方,能送她一张400刀的机票,就算可以了。何况,她上次来移民登陆,我对她也不薄,挺着6个多月的大肚子,全程接送陪同一个星期,在我家吃住,并开车带她办全了所有手续并尽可能地参观了些旅游点,如果反过来,她能这么对我么?尤其是怀着6个月的身孕的时候,我严重怀疑。
同学比我早到两个小时。LG说,让她等我们一起去酒店,她可以省掉自己去酒店的车费。D远远地朝我们微笑,还是高高瘦瘦,头发却全白了,象白毛女一样,已经找不到一根她应有的深赫色头发,脸上深刻的皱纹和习惯性的愁苦表情,使她看起来象一个老太太,只有笔直的身板和依然结实的手臂还有些青春的影子。我不敢用眼睛直视她的脸,那种刻在脸上的沧桑让我看了想哭。两年前她来的时候,虽然也很憔瘁,但没有这么苍老。我的心有些痛,她一定过得很辛苦,心里对她的怨气也烟绡云散。她才37岁呀,谁敢相信呢!难怪儿子把她给错认成了奶奶,上来亲热地拉着她的手“GRANDMA GRANDMA”地叫个不停,让我十分
尴尬,可不是嘛,D和奶奶在一个孩子眼里的确很象,都是白种女人,瘦高的身材,短短的银色头发,可奶奶都80岁了呀!我也别后悔把自己给嫁出去了,看来单身女人的潇洒日子并不比我们这些在琐碎家务中挣扎,孩子的吵闹和跟LG吵架磨损青春的日子好多少。
办理完酒店后,我和LG就迫不及待想去吃东西。生鱼是温哥华有名的,坐下后,想起来,D除了是穆斯林外,吃动西上几乎是挑剔得让人无法忍受,这就是为什么上学期间我们出去玩都不敢带她了,她什么也不爱吃,看着她坐在那里挨饿,我们都不忍。果然,她点了一份鸡肉,眉头紧锁,表情痛苦,用叉子小心地翻着,好象检查是否有毒一样,说是吃饭,简直就是受罪,我比她更受罪,天啊,我们打算天天吃生鱼片,我可怎么打发她呢?
温哥华真的是一个好地方,美食,美景,美人也多,最让我们开心的是便宜好吃的日餐,时间过得很快,到了我们该回家的时候了,虽然我后悔得要死,给自己找了这么一个麻烦,但在温哥华的几天还是非常快乐的。
回来的飞机上,LG说,D有什么兴趣爱好吗?我想了想,说:“不知道。”LG说 :“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东西表示过兴趣,连CAPILANO这么美的地方,她也没任何评论和感叹,去哪里她都直呆呆地坐着,不说话也没有兴趣欣赏风景,真不明白她当初她非要来干什么。” LG又说 :“我发现D是个非常DULL没有趣味的人,奇怪你怎么会和她是朋友?”,我一想,也是,我不喜欢死板没有激情的人,也不喜欢一点都不打扮的女人,女人可以不漂亮,但不可以没味道,可D就是这样的人,我想,D是不是也在问自己,怎么会和我这样喜欢玩喜欢吃喜欢偿试新东西的人是朋友呢,她应该也很不喜欢我这样的人吧。我们就象是一对及不般配的夫妻,怎么也想不明白当初是怎么看上对方的。
得表扬一下LG,上次D来他就很不喜欢她,这次本来坚决不同意我去陪她,没想到自己也跟着去了。
我小心地陪笑脸说:”大人您就忍忍吧,就几天,以后我保证不再给你找这种臭事儿了!我真担心他流露出不满情绪而伤了D的自尊,由于D不是那种性格活波可爱的人,容易被浅薄的男人们忽略,用浅薄男人之典范LG的话说,;赖谁?谁让她自己没魅力呢! D被第一个男友给甩了后,一直没有恋爱过。去英国做博士论文时,短暂地喜欢上一个奥地利博士生,但那家伙不想谈。从她给我简短的信中我看到了她心中的痛,这也许是为什么我心中总对她有一个SOFT SPOT。 还有一次,她梦到我被人给杀了,肢解后给扔到了运河里,她给吓醒了,马上给我写信问我是否还好,这个噩梦让她很难过,我着实地感动了一把。
没想到,LG在D的面前很客气,几天对D非常照顾,吃饭时候尽量让她吃好,买单时,D问:“我那份菜多少钱?”,LG潇洒地手一挥,“DON‘T WORRY ABOUT IT!”, 赫赫,还真能装大尾巴狼啊!还抢着给人家买车票门票什么的,给我买饮料冰激凌也给她买一份,没心没肺的早把出来前的怨气都给忘到脑后了,估计是温哥华的美食让他心情超好吧,算是没折我的面子。
温哥华肯定还要去的,只是,不想再和D去同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