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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人的自我歧视

(2005-02-07 21:40:11) 下一个

几天前 (9月9日) 在北京发生了一件看似离奇的事情:62岁的香港女商人王笑菊到北京市雅宝路6号雅宝大厦的300号商铺内寻找商家为其加工貂皮围脖,一走进该商铺,就有一名女店员询问她是否中国人,王笑菊答覆“是”后,立即被勒令“是中国人就请出去”。王笑菊闻言怒斥,只有旧社会才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说法,坚持不离去,结果被一名年约六十岁的高壮男子痛殴,王笑菊倒地昏迷十多分钟无人闻问,俟清醒后自行挣扎下楼就医。王笑菊随后表示将撤销在北京的1000万元的一个投资计划。

这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吗?非也。这种经济领域的自我歧视由来以久。在中共建政以后的计划经济时期,就在各个大城市设立了各种名目的“友谊商店”,购买者必须持有外汇券,以此防止国内广大民众购买那些紧俏商品。

如果单单是经济领域的自我歧视也就罢了,但国人的自我歧视其实已经深入骨髓。看看目前在美国各个研究机构里的中国大小老板 (即从大陆和台湾出来、目前已经升到 Assistant professor 和 Associate professor 职位的人) 对待手下的中国人吧。他们中的许多人都认为:中国人加班加点地工作是应该的,美国人就可以按时上下班。我们单位甚至有一位还公然宣称:从今以后只聘请中国来的博士后,因为可以让他/她一天干15-16小时,而美国博士后就不好这样要求了。他的这般言论已经在美国人当中引起强烈的反感。一位日本人曾经问我:为什么你们中国人要持这种 self-discrimination 的态度?想想看,这种自我歧视甚至可以发生在受过高等教育的国人身上,更枉论其他阶层的人了。

这些年来,我一直听着这样一种论调:中国人的素质太低,不配享受西方式的民主。说到底,这就是根深蒂固的自我歧视在政治领域的表现。印度尼西亚的文盲率高于中国,但人家一样可以选举国会议员。中国也没有试过,怎么就知道在中国不能实行民主的政治制度呢?况且任何民主制度都有一个发展完善的过程,每每于建立初期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漏洞,这是很正常的。那些认为中国人不配享受民主的人,说穿了就是自我歧视在作怪。

200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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